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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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1 为了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理利用工作室资金开展活动,特制定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1.2 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资金,来源于各类奖励、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拨款。

是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建设方案(计划)的基础上,依据贵州省相关政策规定划定其资金使用范围及用途,是企业加强技术人才工人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

1.3 工作室基金按公司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独立建账、专款专用。

1.4 工作室专项资金是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稳定和促进就业,对创新工作室面向技能人员培养培训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补助,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及比例进行开支。

1.5 工作室基金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使用,按要求主要用于购置培训用品、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培训交流、外出调研、教师课时津贴、师傅培养费、培训管理费、开发或购买培训教材、培训课件、培训资料、培训耗材、培训设备、各种激励等活动支出。

1.6 专项资金的使用归口部门为公司人力,负责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落实资金、场地和设备等保障支出。

1.7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

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如遇对资金使用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等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及领用办法

2.1经费的使用范围

2.1.1 工作室组建时必要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基础设施购置等初始投入费用,由人力筹款实施,不计入工作室基金。

后期的日常办公用品维护费用按实际购买情况计入基金。

2.1.2 工作室基金除用于购置培训用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等日常支出外,主要用于奖励工作室创新成果,激励、激发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2经费的领用与审批

2.2.1 各种培训费用依据培训计划,在培训结束、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后1周内,由工作室绘制培训费用表,人力审核给予兑付,费用发放后将费用签收记录同培训记录一起存档。

2.2.2 各种奖励需要有证书原件、杂志或公司公告为支撑,复印件存档。

工作室根据奖励办法及奖励标准制表,人力审核后给予兑付,奖励一般在证书获取的当月兑付。

2.2.3 工作室举办交流活动需要经费时,需先拟定交流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单。

方案经人力审批同意后按预算经费支付相应的活动经费。

三、奖励办法及奖励标准

3.1技能传承与人才培养奖励

3.1.1 工作室成员通过努力,积极申报社会职务,当年取得高级工职称者给予300元/人的奖励,取得工程师、技师职称者给予500元/人的奖励,当年取得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职称者给予800元/人的奖励,当年取得研究员、特级技师职称者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3.1.2 工作室成员通过师带徒,达到预定目标的,按《师带徒三方协议》要求奖励。

学员取得高级工职称的当年奖励师傅300元/人;取得技师职称的当年奖励师傅500元/人;取得高级技师职称的当年奖励师傅800元/人;

3.2技术攻关及创新成果奖励

3.2.1 技术攻关及创新成果奖励项目包括:

工艺攻关、公司级的及时激励技术创新、各种专利、专有技术、技术论文、3级及以上优秀岗位改善等;

3.2.2工作室成员结合公司产品研发、零件加工、技术创新等活动开展工艺攻关所取得的成果,经公司评审后给予经济奖励的,工作室根据公司奖励金额的20%再给予奖励;(注:

最高奖励限额3000元/单项);

3.2.3 工作室成员积极总结创新成果,申请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按2000元/项给予奖励;实用新型专利按1500元/项给予奖励;专有技术按1000元/项给予奖励;

3.2.4 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对外发表技术论文,对外发表的论文需要版面费的,工作室给予版面费全额补贴。

并按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500元/篇、省级以上期刊300元/篇给予奖励。

3.2.5 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申报岗位改善,获1级改善按2000元/项给予奖励,2级改善按1500/项给予奖励,3级改善按1000元/项给予奖励。

3.3 各类竞技荣誉奖励

3.3.1工作室成员(含工作室推选的人员)参加公司以上级的各类竞技比赛并获得前六名的选手,工作室将对获奖成员进行一次性经济奖励。

即:

获得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700元、第四名奖励600元、第五名奖励500元、第六名奖励400元、参与奖励300元。

工作室指定相应指导老师指导选手获得第一名对老师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700元、第四名奖励600元、第五名奖励500元、第六名奖励400元、参与奖励300元。

3.3.2 工作室成员以团队名义参加公司以上级的比赛项目(如QC活动成果、论文比赛、知识竞赛等),取得名次时,工作室对获奖小团队进行奖励。

即:

获得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700元、第四名(优胜奖)奖励600元、参与奖奖励300元。

3.4 工作室建设奖励

3.4.1工作室兼职助理,兼职费300元/月;

3.4.2工作室兼职会计,兼职费200元/月;

3.4.3工作室工艺攻关评审专家,评审费每人100元/月;

3.4.4工作室稿件宣传,宣传稿费50元/篇;

三、其他要求

本办法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冲突时,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本办法自2014年04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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