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硕士设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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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硕士设置方案
金融硕士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二、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ofFinance”,简称MF。
三、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四、金融硕士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金融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金融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金融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金融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重视吸收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金融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金融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金融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金融硕士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与金融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应用统计硕士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现代统计事业发展对应用统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完善应用统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应用统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应用统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
二、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ofAppliedStatistics”,英文缩写M.A.S.。
三、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统计学背景,系统掌握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开发的知识与技能,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党群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科研教学部门从事统计调查咨询、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和信息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应用统计专门人才。
四、应用统计硕士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应用统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突出统计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专业实习等方法。
五、应用统计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应用统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应用统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重视吸收来自应用统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应用统计实际问题、实际数据和实际案例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应用统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应用统计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类型可采用与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相关的调研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应用统计方法的实证研究等形式。
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应用统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与统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由国家批准的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税务硕士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ofTaxation”,简称MT。
三、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
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税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税务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税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税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重视吸收来自税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程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税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与税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国际商务硕士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国际商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国际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国际商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国际商务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ofInternationalBusiness”,简称MIB。
三、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
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培养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四、国际商务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国际商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国际商务硕士培养过程须突出国际商务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国际商务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重视吸收来自国际商务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参与课程设计、专业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践,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国际商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国际商务及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国际商务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与政策研究、国际商务案例分析、国际市场调研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多种形式。
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国际商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国际商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与国际商务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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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硕士设置方案
一、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保险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保险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保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保险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保险硕士专业学位。
二、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ofInsurance”,简称MI。
三、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
面向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四、保险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保险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保险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保险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保险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重视吸收来自保险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密切结合保险实际,体现学生运用保险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保险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类型可采用保险项目设计与评估、实务研究、政策研究等形式。
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保险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保险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保险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保险硕士专业学位与保险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资产评估硕士设置方案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资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二、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ofValuation”,简称MV。
三、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
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资产评估基本原理,具备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专门人才。
四、资产评估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资产评估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资产评估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资产评估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资产评估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重视吸收来自资产评估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资产评估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资产评估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资产评估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
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资产评估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资产评估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与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审计硕士设置方案
(2011年2月13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审计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