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现场环保督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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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现场环保督查要点
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现场环保督查要点
1企业基本情况检查
确认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名称、所处地理位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开工、竣工、投运及验收时间,设计、建成及实际运行的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污泥处置方式及方法,收水范围、污水种类、排污去向等。
运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1.1环境敏感区判断:
场址是否已处于环境敏感区附近,查看厂外周边的环境状况。
1.2卫生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环评审批意见的要求。
1.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检查
1.3.1环评制度执行
是否已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有关审批手续,环评等级和环评审批手续应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设备等是否与环评报告或批复等文件一致。
如有变更,必须履行相关变更报批手续。
在建项目应当了解其进度,建成项目要核实其投产时间等。
1.3.2“三同时”制度执行
噪声、恶臭、污泥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是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按规定建设脱氮或脱氮除磷设施。
1.3.3试运行管理
投入试运行的项目是否已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行申请,并得到批准;试运行期限符合审批要求,严禁长期以试运行名义运行;污染防治措施尤其是污泥处置措施必须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一般不超过3个月;对试运行3个月确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
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保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
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
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1.3.4竣工环保验收
在批准的试运行期限内,是否申请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竣工验收是否合格,且手续齐全;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落实到位。
2生产运行情况检查
2.1关键设备运行状况
参照《主要运行指标检查技术要点》(见附1),按照检查要求和工艺流程,现场检查各处理单元关键设备运行状况,确定实际处理能力和效果。
重点查看:
超越管(溢流管)的铅封情况、管线走向、超越(溢流)时间;进出水自动采样器完好及使用情况;粗、细格栅单元运行状况;提升泵的额定流量、使用台数等运行情况;沉砂单元设备运行状况;生物处理单元运行情况,溶解氧是否正常,活性污泥颜色、浓度、沉降比是否正常;二次沉淀单元的吸、刮泥设备运行情况,有无明显浮泥,水质透明度、浑浊度、颜色、气味是否正常;深度处理设施的过滤周期、反冲时间、反冲强度等运行情况;消毒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排放;回流污泥泵、混合液回流泵、污泥脱水机房运行情况,污泥回流比、混合液回流比、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情况,污泥临时堆放状况及厂外处置方式(包括污泥去向、用途、用量、记录台帐等)。
2.2运行记录台帐情况
建有真实完整的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台帐(包括故障维修、不正常运行、停运、监测等)和减排档案,在线监测数据至少保存一年。
认真查阅耗电量、药剂耗量、污泥产生量等管理记录,看是否在正常范围;抽查监测记录,验证其数据与减排报表是否一致。
2.3自动监控情况
进出水口装有流量计、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在线监测装置,安装位置合适,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联网及运行正常、稳定,数据基本符合实际;运营单位有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比对监测和有效性审核合格,现场填写《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核查表》。
2万吨/日规模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须建有中控室,能实时监控进出水量和水质主要指标、鼓风机电流、鼓风量、曝气设备运行情况、滤池堵塞率、生化处理池的溶解氧浓度、氧化还原电位及污泥浓度等数据,能随机调阅至少一年的运行指标数据及趋势曲线;运行正常、稳定。
2.4非正常运行报告备案情况
查阅设施或设备故障维修、不正常运行或停运等情况的记录,看是否按要求履行有关报告备案制度。
在线监测装置故障期间,做到按要求及时报送人工监测数据。
2.5规范操作运行情况
操作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按照设施维护检修规程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3企业污染防治情况检查
3.1产污、治污及排污情况
根据厂区布局、工艺流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检查路线,检查全部的生产单元,重点检查噪声、恶臭、污泥等产污节点、防污治污措施、排污口规范化、达标排污等情况。
厂区应当采取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等措施,污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管线设置清晰,明确标识走向,收集渠道畅通。
污泥压滤车间,反冲洗水配有循环池等设施,做到闭路循环。
车间冲洗水能完全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生产过程中严禁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3.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维护及时,管理到位,并有制度和台帐。
3.3固体废物管理情况
厂区内外的固体废物(包括污泥)堆放场所应当符合《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要求。
污泥管理情况:
应当严格对污泥产生量、储存量、转移量进行记录,污泥应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运输车辆驶离压滤车间前,应清洗轮胎;运输车辆应当密封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洒落。
污泥场管理情况:
要设置标识,有进出泥量记录,应当采取防渗漏、防溢流、防雨淋、防扬散、防恶臭等措施,要防止地下水污染;防雨棚应超出堆场边界1米以上,堆场周围修建不低于1米的围墙;堆放量不得超出设计容量,严禁超容量贮存,对已超容的部分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对位于地表水体附近且污染整治无望的污泥场要及时规范地进行封场。
渗滤液管理情况:
厂区外的污泥场必须修建场外截洪沟、导流渠,场内不得有积水;若出现积水,应当增设导排设施,将积水引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污泥场应建有防渗功能的渗滤液收集装置,实现清污分流,渗滤液应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或就地处理达标排放。
污泥利用处置情况:
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正常运营。
4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检查
4.1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必须建立水质监测、污泥管理、危险废物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台帐报表等比较完善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尤其是减排报告制度和台帐,并将制度上墙。
4.2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必须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有明确的环境管理部门和人员,有比较健全的企业领导、环
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车间环保员组成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是否开展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的工作,并查阅了解。
4.3环境应急措施检查
针对进水水质水量突变、停电、重要设备故障、洪涝灾害、火灾等突发事件是否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配备了各项应急物资、设施和装备;环境应急预案是否具备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并及时更新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是否报环保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基本环境管理制度检查
5.1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
按规定履行了排污申报登记,资料齐全,并建立档案。
5.2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
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并建立档案。
5.3排污收费制度执行
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将缴费文书和单据建档。
6主要运行指标检查技术要点
城镇污水处理厂COD减排量核算涉及的主要参数有污水日处理量,污水处理厂运行天数,进、出水COD浓度等。
这些参数要通过对现场水量核查、水质核查和运行状况核查3个方面来确认。
一、水量核查
(一)进水水量核查
其目的:
一是对处理水量进行校核,二是对是否存在非正常超越偷排等情况进行判定。
1.查台帐资料
(1)查设计文件
城镇污水处理厂均有其明确的设计进水水量。
通常情况下,实际进水水量应不大于最大设计进水水量(设计规模乘以变化系数K,一般K取1.1-1.3;如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设计变化系数K为1.2,则实际进水水量通常不应超过3.6万吨/日),如果进水量长期超过设计规模甚至最大设计进水水量,那么数据就很可能不真实、出水超标。
(2)查验收材料
包括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两部分。
污水处理厂验收材料要重点查阅进水水量、污水构成(即接纳的工业污水情况及所占比例)等。
污水收集管网验收材料要重点核查管网长度、收水范围、服务人口和提升泵站等。
2.查流量计
包括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
一是根据瞬时流量同时查阅中控室进水水量历史曲线,对照近期每天进水量变化规律,估算日进水量;二是根据前后2次检查累计流量数据差值除以对应的间隔时间计算得出日均进水水量,用累计流量核查进水水量要与中控室进水水量历史曲线进行校核;三是流量计的合格证及校验资料是否有效、齐全,更换仪表或归零记录、数据更新前后记录,进、出水流量计数值误差情况,铅封或封条是否完好;四是与记录台帐、中控系统比较,要基本匹配;五是粗算污水厂处理负荷(以设计规模为基数至少达75%以上)。
3.查超越管溢流
多数污水处理厂设置有超越管,要根据超越管位置进一步核查确认进水水量。
超越管设置有的位于进水提升泵的集水井中,有的位于生化池前的分配井中,个别的在这两个位置都设置了超越管。
如流量计位于超越管前,且超越管阀门开启,核算时要扣除溢流部分的水量;如流量计位于超越管后,则流量计读数就是实际进水水量(超越管出水是否经过流量计,可进行实地核实)。
超越管盖(闸)是否关闭,摇柄、电动开关柜门是否铅封;手动摇柄把手干净光滑,则表明经常使用;阀门螺杆锈迹很少或没有,则表明经常开启。
超越管管道走向,有
无超越报告记录。
4.查其他重复用水量
个别污水处理厂为了增加进水水量将处理后的部分废水通过管道重新输入进水流量计前,重复计算进水水量(此项要重点核查,特别是对于以进水水量作为COD减排核算依据的污水处理厂)。
另外,污泥压滤废水会重新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有的厂这部分废水经过进水流量计重新计入进水水量(此量虽然很少,但在考虑水量平衡时要纳入计算)。
5.查中控室相关设备运行记录
(1)查水泵额定流量、运行时间和台数,用运行时间乘以流量及台数计算得出进水水量,与流量计流量校核。
(2)查集水井液位、进水提升泵电流和扬程,与进水量曲线对照,判定进水水量记录是否准确。
核查方法:
一是对照提升泵电流曲线和进水量曲线,两条曲线应该有同步同向变化,即同时增大或减小(对于带变频调速的提升泵,则比较其运行频率和进水量是否同步同向变化)。
二是对照集水井液位曲线、提升泵扬程曲线、瞬时流量变化曲线逻辑走势,推算水泵流量。
一般规律是集水井液位增加,提升泵扬程减少,流量增大。
如集水井中液位明显上升,而进水量没有明显变化则推断可能存在超越偷排;当集水井液位降低时,提升泵实际扬程增大,流量减少。
现场可以检查开几台泵、测算流量(泵的流量用总流量除以泵运行台数),再调阅历史数据,对照流量和设备运行时间进行核对。
(二)出水水量核查
1.查流量计
参考进水水量核查办法,核算出水水量。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厂出水流量计前还有其他废水(如超越废水等)排入,在现场要详细核查,对未经处理的废水根据实际情况核减。
2.查在线监控数据
根据环保部门在线监控数据核算出水水量。
3.查监督性监测报告
根据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核算出水水量。
4.核查对比进、出水水量
通常,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量应非常接近,如没有超越排放,出水水量加上剩余污泥含水量应等于进水水量。
进、出水水量差距较大时需进一步对照核实。
5.其他方法验证
(1)用产泥量验证处理水量:
查阅生产运行台帐,通过干泥或湿泥(一般含水率为80%)产生量来反算处理水量。
一般处理水量和干泥产生量比例为1∶0.1‰-0.12‰(进水不完全是生活污水的情况下,产泥比为1∶0.6‰-0.14‰);湿泥产生量比例要根据污泥含水率计算(如污泥含水率为80%,则这一比例为1∶0.5‰-0.6‰)。
(2)用电量验证处理水量:
查阅生产运行台帐,通过用电量来反算设施的处理水量。
一般处理1吨生活污水耗电量为0.12度-0.35度(进水不完全是生活污水的情况下会超出此范围)。
(3)用管网服务人口参考验证处理水量:
通过核查管网验收材料、管网覆盖人口情况验证处理水量。
处理水量为管网覆盖人口与人均综合排水量之积(如某管网覆盖区域有50000人,人均综合排水量为180升/日,则处理水量为9000m3/日)。
二、水质核查
(一)进水水质核查
1.查台帐资料
查阅设计文件和验收材料,了解设计进水浓度上限(通常生活污水进水COD浓度不超过350mg/l);查阅运行台帐及日常监管记录,了解实际进水浓度(实际进水浓度一般不应大于其设计进水浓度)。
2.查进水水质指标
查阅每日监测记录或环保部门监督监测数据,可根据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判断上报的进水COD浓度是否正常(一般生活污水水质各指标间的关系:
6.520,BOD5/TN>3.5,BOD5/COD≥0.3)。
3.查进水表观特征
颜色:
灰黑色;气味:
弱腐臭味。
颜色较深和气味较重的水:
有机质成分较多,COD浓度也较高;呈现黄、红、白、深黑等颜色或有刺鼻性气味、奶香味等气味:
含有大量未经预处理的工业污水;污水过于清澈:
进水浓度偏低,可能进水是河道水、沟渠水(注:
光线、位置不同,颜色感觉会不一样)。
有无小鱼,尤其是活鱼:
是判断是否取河道、沟渠水的证据之一。
4.查设备运行参数
用曝气机等设备运行参数可推断进水水质情况。
通常进水COD浓度较高,需要的气水比高、曝气量大,曝气电机电流或功率也大。
一般二级污水处理厂气水比为处理每吨污水需3m3~12m3空气(一般取5m3~12m3)。
如运行正常但实际曝气量明显低于上述标准,则推断进水浓度明显低于设计标准,进一步查阅中控室曝气设备相关运行参数历史曲线或运行记录可初步推断实际进水水质情况。
对于表面曝气机可查溶解氧DO的范围,或根据报表测算电单耗。
一般DO范围在1-2mg/l左右,长期低于1mg/l则充氧不足;电单耗一般在0.15-0.35kwh/t,长期低于0.15kwh/t则充氧不足。
5.查污泥浓度(MLSS)
生化反应池污泥浓度一般在2000mg/l-6000mg/l之间。
污泥浓度长期偏低且运行正常,则进水浓度可能较低(如设计污泥浓度为4000mg/l、设计进水COD浓度为350mg/l,若运行正常的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泥浓度仅1000mg/l-2000mg/l,则推断实际进水浓度会明显低于设计的350mg/l)。
6.查在线监测数据
看显示的即时数据(间隔一段时间会变动),数采仪在正常运行(电源、信号采集、发送显示),取样规范(取样口密闭),房间空调能确保在线正常运行,维护维修记录、异常情况报告,每季比对时间、结果。
调阅历史数据(曲线)看在线设备运行情况(数据异常、空缺),与企业人工数据(检测单、汇总表)对比,包括监督性监测数据对比。
自动取样器是否上锁,取样桶是否完好、桶内是否有水(一般2小时自动取样一次),每日取样检测情况,是送样还是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取样(有无记录),检测项目情况。
(二)出水水质核查
1.查在线监测数据
符合规范要求的在线监测数据是判断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状况及出水水质情况的重要依据,是核算COD减排量优先选用的数据。
现场核查中应特别注意核查导致在线监测数据不真实的各种因素。
一是仪器设备存在问题导致数据不真实。
主要包括:
(1)仪器设备选型不当,如出水SS浓度较高的污水处理厂若选用分光光度法的COD分析仪,由于较高的SS浓度会影响分光光度计的吸光度,导致数据不真实。
水质变化较大的污水处理厂若选用TOC监测仪,会因水质变化大造成TOC-COD换算出现系统误差,导致数据不真实;
(2)仪器管路或其他部位老化,局部因水的浸湿、结露等影响自动分析仪运行的性能,导致数据不真实;
(3)仪器量程过高(如实际出水COD浓度不高于60mg/l,而量程设置为1000mg/l),导致测量值和实际值偏差较大(仪器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与量程有关,量程越大,在规定的±5%漂移范围内,绝对误差越大;部分仪器的测量线性误差和量程成正比关系,在允许范围内,量程越大测量的绝对误差可能越大;上述情况,在测量的实际样品为低浓度时,影响尤为明显);
(4)仪器安装次序的影响,部分数据采集传输系统使用工控机采集数据,工控机安装在数采仪之前,由于工控机可能存在人为对数据的过滤修饰,导致远程监控中心获得的数据失真;
(5)大部分COD监测仪采用模拟信号输出数据,与之连接的数采仪的电流、量程与COD监测仪的电流、量程不对应,导致数据不真实;(6)在线监测采样探头安装以及采样频次设置不符合规范,导致采集的样品浓度不能代表真实浓度。
二是人为造假导致数据不真实。
主要包括:
(1)人为调高测量量程;
(2)人为调低设备参数(如COD在线监测设备显示值Y由Y=AX+B得出,其中A、B值是经过校准后获取的一个固定值,通过人为调低设备中的校正因子A和修正值B,可使测量的出水浓度低于实际排放浓度);(3)工控机在数采仪之前,人为调整输出软件对上传数据进行修正过滤;(4)人为调整监测仪模拟信号输出电流;(5)人为改变确定的反应试剂浓度(采用重铬酸钾
—硫酸亚铁滴定法的COD测量设备需要重铬酸钾强氧化剂和亚铁盐还原剂参与反应,人为调高比对确定的强氧化剂浓度或人为调低还原剂浓度,将导致测量值低于实际值);(6)人为改变采样探头位置或人为将稀释后的处理废水作为出水在线监测样品(采用二次采样、开放管路采样,人为操控样品水质)。
三是运行、维护不当导致数据不真实。
主要包括:
(1)不按规范对系统进行校准、比对、标定;
(2)不按规范配置反应药剂;(3)对关键设备如分光光度计等不正常清洗、维护;(4)对部分老化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未及时修复和更换;(5)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期间,不按规定进行人工监测。
四是在线监测站房不符合在线监测要求导致数据不真实。
在线监测站房因温度、湿度等不符合规定要求,影响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导致在线监测数据不真实。
2.查监督性监测数据
根据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核查出水浓度。
3.查出水表观特征
处理较好的废水应该是清澈透明的。
出水发黄(如没有工业废水的影响)可能氨氮或总氮超标;在总排口生长较多的丝状藻类,通常源于出水总磷偏高;有二沉池的污水处理厂,如沉淀效果不好,泥水没有明显分界线,可导致SS和COD超标。
三、运行状况核查
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的好坏可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解、判断,而且可以相互验证。
对日常督察和监管,特别是总量减排核算,也可以通过这些方面对相关数据进行验证和最终确认。
(一)活性污泥核查
活性污泥的性状决定工艺运行是否稳定、出水是否达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关键环节就是调整污泥的生长和排放。
1.查污泥浓度
活性污泥法或氧化沟法污泥浓度一般在2000mg/l-6000mg/l左右,低于1000mg/l难以保障正常处理效果,出水水质可能超标;高于8000mg/l(原因可能有高浓度工业废水进入,或污泥膨胀等)会导致出水泥水分离效果差,出水COD、TP可能超标。
2.查污泥表征
正常污泥的颜色一般呈黄褐色,有泥土气味;曝气时,废水泡沫不多,且较容易破裂。
如没有特殊工业废水进入,污泥颜色发黑(接近污水)、发臭,废水泡沫增多、不易破碎,则处理效果可能较差甚至出水超标(原因主要有曝气不足、进水COD偏高、生化不充分、污泥龄短、污泥负荷高等)。
3.查污泥沉降性能
污泥沉降性能可通过污泥沉降比(SV)或污泥容积指数(SVI)来反映。
受多种因素影响,SV值或SVI值会偏离正常值,此时不能单纯用某个运行参数来断定出水是否达标,但现场核查可根据SV值或SVI值的异常情况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
SV值一般在20%-30%之间。
SV值过低(原因主要有进水COD浓度过低,长期过度曝气等),如低于5%,则污泥生化性较差,出水COD和氨氮都有可能超标。
SV值过高(一般源于供氧不足),如高于50%,则污泥性状不佳或有膨胀的趋势;如高于80%,则污泥已经膨胀,出水SS、COD和TP均可能
超标。
SVI值[SVI=(SV×10)/MLSS]一般在80mL/g-150mL/g之间。
如SVI值大于150,污泥中丝状菌较多,出水SS和TP均有可能超标(此时,污泥颜色浅黄,原因主要有污泥龄长,曝气过量,污泥负荷低等)。
如SVI值小于80mL/g时,出水TN和氨氮可能超标(有两种可能的原因,一是进水COD浓度低、污泥无机化;二是污泥负荷太高);如果SVI过低,出水水质多数指标均有可能超标。
4.查剩余污泥
剩余污泥的排放是废水中有机物转移的重要途径,也是去除废水中总磷的唯一途径。
应重点关注其污泥量、污泥性状和污泥去向。
(1)污泥量。
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为每处理1万吨废水产生1吨-1.2吨左右干污泥,每处理1吨COD产生0.2吨~1吨干污泥(一般取0.4吨)。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一些污水处理厂为了节省污泥处理处置费用,通常减少排泥。
另外,由于污泥龄、污泥回流比以及设计工艺的不同,实际产泥量可能高于或低于上述比例,如同样的氧化沟工艺,污泥龄分别为10天和15天的污水处理厂,前者污泥理论产量比后者多20%-50%。
当然如果产泥量严重偏离前述指标,现场要结合运行情况和生化反应池中污泥的浓度、颜色、沉降性能等进行判断。
因此,对于不同的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存在一定差异,核查这一指标是否正常需要结合设计文件、生化池污泥性状、单位电耗、实际运行效果等综合评价。
(2)污泥性状。
运行正常的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呈黄褐色,有泥土气味,不沾手,结成块状;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腐败污泥或无机化污泥,颜色发黑,沾手,呈松散状。
(3)污泥去向。
核查污泥去向可以进一步确认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并可通过对污泥去向的核查确定污泥是否得到了安全处置。
现场核查可调阅污泥处置合同和污泥运输记录,检查记录中的污泥数量、处置方式、处置场所,必要时可到污泥处置场所核实污泥处理量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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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方式。
如污泥数量和处置方式符合合同要求和运输记录,则可进一步判断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否则,应反推污泥量是否真实、污水处理厂运行是否正常、污水处理量是否达到报告数量。
(二)溶解氧(DO)核查
1.参照数值
一般生化反应池DO浓度是:
厌氧段在0mg/L-0.2mg/L之间,缺氧段在0.2mg/L-0.5mg/L之间,好氧段在1.5mg/L-3mg/L之间。
对于生化反应池好氧段来说,如果溶解氧过量,会出现污泥发黄、无机质成分增多、氨氮硝化过度、总磷吸附量下降等情况,可导致出水段泥水分离快、总磷偏高;同时,由于好氧段溶解氧过量,又可能导致缺氧段和厌氧段溶解氧浓度升高,不利于反硝化脱氮。
如果生化反应池好氧段溶解氧过低,会出现污泥颜色发黑、生化不充分、氨氮硝化不足等情况,可导致废水处理效果降低,出水COD和总氮超标。
2.核查方法
可查阅现场在线监测仪表,也可查阅中控室相关数据。
一般生化反应池溶解氧浓度和曝气设备曝气量呈同向变化的关系,因此可通过核查设备曝气量来核查溶解氧浓度。
核查时,查阅正常运行时的设备曝气量(或曝气设备运行电流),此时如果生化池溶解氧正常,则把此曝气量(或曝气设备运行电流)作为标准值,对照历史记录,如历史记录长时间明显低于上述曝气量(或曝气设备运行电流)标准值,历史曝气量可能不足。
需要注意的是,进水浓度低、污泥浓度低等都可能要求降低曝气量,此时如果增加曝气量,反而不利于正常的生化反应。
另外,由于曝气头损坏常会导致大量气体逃逸(可能有30%以上的空气未发挥作用),水面呈现“开锅”现象,此时曝气量(或曝气设备运行电流)虽然符合要求,但生化反应池溶解氧浓度会明显低于正常标准,难以保障出水COD等指标稳定达标。
(三)气水比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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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照数值
气水比是生化反应池每小时的曝气气体量和污水量的体积比,是保障生化反应池一定溶解氧浓度的过程控制指标。
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厂的气水比为处理每吨污水需空气3m3~12m3(一般取5m3-12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