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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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20.docx

青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20

青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青政发[2009]47号

青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

(2009-2015年)》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工)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金融机构:

《青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已经市委第十一届71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青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促进青州市金融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使其成为青州市现代服务业中的支柱产业,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三名一强”生态文明新青州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一、青州市金融业发展现状

(一)现代化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金融机构发展迅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州金融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银行、保险、证券等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结构日趋合理、功能较齐全的现代化金融组织体系。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金融机构44家,营业网点169个,其中:

货币当局和外汇管理局1家(中国人民银行青州市支行);金融监管机构1家(中国银监会潍坊监管分局青州办事处);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包括政策性银行1家,股份制银行4家,地方性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保险经营机构25家,包括财险公司15家,寿险公司8家,保险代理公司2家;另外,还有证券营业部1家,担保公司5家,典当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

(二)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实力不断壮大。

我市各类银行、保险、证券经营机构等市场主体实力不断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是银行业务迅猛发展。

2008年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04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6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14亿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25%、28%、37%;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其他业务大幅度增长,承兑汇票余额12亿元,信用证5500万美元,保函2500万元。

二是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增长。

2008年末,实现保费收入5.9亿元,居潍坊市第二位,人均保费(保险密度)达到650元,保费占GDP比重(保险深度)达到2.3%。

三是证券市场出现良好势头。

齐鲁证券青州服务部升级为证券营业部,青州市成为潍坊市第一批拥有证券营业部的县级市,全市股票开户数达到2.3万多户,年证券交易额达到16亿元。

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稳步推进,有12家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造,20家企业列入股改计划,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起重机厂有限公司等5家拟上市公司启动境内外上市工作程序。

(三)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经营活力和服务功能持续增强。

我市金融机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创新服务领域和服务品种。

银行业务不断扩展,金融产品不断丰富。

在资产类、负债类业务和以结算为主的传统中间类业务基础上,逐步发展到票据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基金和国债交易、代理、理财等多个领域,消费贷款品种不断扩展,个人住房、汽车等消费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至2008年末,全市各类消费贷款余额5.8亿元。

潍坊市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增强了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农村信用社青州市联社“股份制、银行化”改革稳步推进,逐步向现代企业迈进;邮政储蓄银行青州市支行、青州中晨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青州市博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相继挂牌成立,成为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保险产品种类不断增加,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此外,金融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服务便捷性显著增强。

(四)金融运行环境明显改善,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

按照国家对金融体系改革的精神,实现了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分业管理,金融安全有了明显保障。

市政府成立了青州市金融证券办公室,与人民银行、银监办、潍坊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坚持依法监管和在发展中化解风险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整顿金融市场秩序工作,处置和化解各类风险。

深入开展金融系统“创一流”活动,以作风纪律整顿提升金融服务;对全市保险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加大了对保险经营中营销员欺诈误导、非法设立机构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组建了青州市保险行业自律协调工作委员会,签订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保险经营秩序明显改善。

(五)金融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提高。

2008年末,全市各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达210亿元,从业人员5000余人,完成营业收入17亿元,实缴税金7310万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上缴税金5601万元,保险业金融机构上缴税金1709万元,金融业日益成为我市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

在金融产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提高。

一是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

2006年至2008年,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连续三年接近翻番,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我市银行业调整信贷投向,优化信贷结构,突出支持了机械装备、石油化工、冶炼建材、现代物流、旅游休闲、花卉苗木“六大产业”,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自1998年开始,95%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

四是保险业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功能。

我市保险业保费收入以年均30%的速度增加,2008年末保费收入达到5.9亿元,支付赔款和给付1.1亿元,充分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青州市金融业在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加以解决。

一是全社会金融意识不强。

社会各界对金融的认识以及居民的理财意识还有待提高,社会诚信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亟待加强;二是金融机构数量较少,产业外向度低,至今尚无外资银行或异地股份制银行落户;三是融资渠道单一,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刚刚起步,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四是信用体系、担保体系建设滞后,担保难、抵押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企业融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五是银行贷款结构不合理,存贷比偏低,中长期贷款和工业贷款占比低;六是企业承贷能力不强,缺乏大型优质承贷主体,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贷款条件较差;七是金融体系不健全,保险机构层次较低,多为县级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证券机构少,仅有齐鲁证券一家证券机构,缺少其他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八是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加快青州市金融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一)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将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

新的《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陆续出台,使已有的细则、规章更趋健全。

金融管理制度也会根据实践需要不断改革,金融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金融监管。

(二)各级政府对金融业高度重视与支持,金融工作的地位大为增强。

近几年来,国务院和省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强做大我省金融业的意见》、《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做强做大的意见》,青州市委、市政府也针对银行、保险、企业股改上市等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考核奖励办法和优惠政策,加大了考核奖励力度,充分调动了各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金融工作的地位大为增强。

(三)青州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为金融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青州市工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基本结束,非国有经济发展迅速,一、二、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合理。

近年来,青州市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主要经济指标两年实现了翻番,200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0亿元,财政总收入31.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7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1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23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528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7.9亿元,利税33.6亿元,利润22.8亿元,实缴税金14.2亿元。

经济的发展,有助于消化历史和体制原因形成的不良资产包袱,调整信贷结构,提高资产质量,有助于形成新型的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金融业与政府、非金融企业等方面的关系,成为真正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有助于金融业加快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开发和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等等。

(四)社会信用观念明显增强,金融环境显著改善。

通过开展“诚信青州”建设、压缩和集中处置不良贷款、整顿金融秩序、建立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等措施,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在全省率先组建了“青州市征信中心”,跨入了“中国金融生态城市”行列。

三、金融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发展为目的,以增强金融产业综合竞争力为核心,以坚持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保障,以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为抓手,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金融服务体系四大体系,把青州金融产业打造成潍坊市乃至全省一流的产业。

(二)发展目标

在全社会形成做大做强金融产业的共识,保持金融产业较快发展,使其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力争到2015年,全市金融机构达到60家以上,营业网点达到200个以上,金融业总资产达到600亿元以上,完成营业收入60亿元以上,实现税收总额3亿元以上,就业人数达到7000人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在服务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达到15%左右,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5%以上。

1.银行业。

建成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等构成的较为完善的银行业机构体系。

2015年,各项存款余额达到

600亿元,贷款余额500亿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之内;力争引进2—3家外资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在青州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农村信用联社“股份制、银行化”改革步伐,积极争创为地方性股份制的青州银行;加快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担保业务和小微贷款业务。

2.保险业。

建成中、外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共同发展的结构合理、竞争充分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

2015年,力争全国主要保险公司均在青州设立分支机构,各类保险机构达到40家以上;保费收入2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密度达到1000元以上,保险深度达到4%以上;纳税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

3、证券业。

大力引进和发展各类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探讨各类债券融资方式,加快企业上市融资步伐。

力争到2015年,全市股票交易开户数达到5万人以上,年证券交易额达到50亿元以上;全市股份有限企业达到80家以上,上市公司5家以上,直接融资15亿元以上。

4.其他金融机构。

规范发展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信托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具有金融性质的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四、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一)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

继续深入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普及金融知识,增强市民的金融意识和理财意识。

加强金融业发展重大意义的宣传,举办多种形式的金融讲座、论坛和培训班,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各阶层对发展金融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发展经济,金融先行”的现代金融意识,牢固树立“大金融”的观念,进一步形成发展的合力。

  

(二)突出服务意识,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有利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在信贷投放和税收奖励、信贷风险补偿、购房和租房补贴、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人才和家属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总部支持,吸引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基金、资产管理等各类内外资金融机构尤其是法人公司来青州落户和发展,进一步充实、完善和发展我市的金融体系。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

简化审批、注册登记手续,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打击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现象,保障金融资产安全。

三是加强地方政府与人民银行、银监办以及上级保险、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和政策协调。

完善行长联席会议制度、金融形势分析例会制度、金融业运行分析体系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协调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和反馈经济金融运行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有效地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完善政、银、企合作平台。

通过召开银企项目对接洽谈会、金融产品推介会、建立我市产业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目录等形式,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加强对金融企业的引导和服务,推动银企合作共赢,建立新型政、银、企关系。

(三)加大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力度,提升金融业整体实力。

鼓励银行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做好货币政策工具创新试点,深入开展银行系统“创一流活动”,争创潍坊乃至全省、全国行业一流。

一是加大农村金融创新。

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和旅游景点承包经营权收益、农村住房及大棚、果园、山林等地上附属物抵押贷款,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二是加快地方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步伐。

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股份制、银行化”改革,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改组改造地方金融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创为“青州银行”,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制衡机制。

三是大力支持地方商业银行做大做强。

推动地方商业银行扩大规模,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资产率,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四是大力推进金融信息化建设,提高金融效率。

加强金融信息网络、信息资源、信息技术、信息法规环境与信息人才建设,构筑各金融机构金融信息的互联系统网络,进行金融经营、管理、服务模式的创新,实现金融电子化、网络化和国际化。

(四)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地方金融业。

一是规划建设城区金融中心。

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城区金融中心,打造金融产业聚集区,从规划布局、交通、通讯、信息、生活等方面,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空间环境和物化载体。

二是实施内引外联,积极吸引外来投资。

加大引进外资银行金融机构或异地股份制银行的工作力度,加强沟通联络,实施有利于外资或异地股份制银行落户的政策措施,尽快实现突破。

三是积极引进中外保险机构,培育和加快发展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等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规范保险市场经营秩序,推动保险市场建设。

四是积极引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繁荣我市资本市场。

五是全面加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硬件设施、人员配备、金融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六是努力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金融对地方经济尤其是“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七是加快组建风险创业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会计、律师、评估、担保以及各中介行业组织,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努力增加信贷投放。

一是加大对骨干承贷主体的信贷投放。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要加大对我市机械装备、石油化工、冶炼建材等骨干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扶持其做强做大,形成一大批优质的承贷主体。

二是大力发展小额集群贷款。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要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合理确定信贷支持重点,重点培育花卉、物流、旅游、机械加工、干鲜果品加工、小型工程机械、专业批发市场等小额贷款集群,大力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并针对产业集群特点,优化授信流程和贷款审批程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是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要围绕支持“三农”、农业产业化、花卉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加快产品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宽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放。

四是搞好融资平台建设。

建立重点企业信贷需求目录,加强网络平台、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适时组织举办银企对接洽谈会,落实银企合作单位,跟踪管理服务。

健全各类基础建设融资平台,建设小城镇建设融资平台,不断增强融资能力。

五是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指导,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境内外上市步伐。

六是积极探讨各类债券等融资方式,积极引进基金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资金信托、金融公司、租赁公司等,不断创新融资方式,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六)保持金融稳定,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尽快建立青州市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在市政府领导下,由人民银行、银监办和市直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要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通报信息,研究解决金融业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发展。

三是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工商、税务、审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合作机制。

支持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增强监管合力。

四是加强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

五是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力度清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不断优化资产质量。

六是加强各金融机构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确保金融安全。

七是加大金融服务的深度,从源头上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

(七)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全面推进信用体系的建设。

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积极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建立起包括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提供、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监督等在内的完善企业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形成信用约束机制,培育和规范多元化信用主体,创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二是积极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建立起包括政策性担保、多元化投资的商业担保以及再担保公司构成的信用担保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增强担保功能,通过信用担保分散和化解银行信用风险。

三是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健全完善保险市场准入和备案制度、定期检查制度、通报和曝光制度等,充分发挥保险自律协调委员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良好的保险经营秩序。

(八)实施人才战略,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采取引进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多种形式,提高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

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采取与各金融机构配合,邀请金融专家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对政府机关、金融机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专业培训;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内外大专院校、金融机构培训,培养国际型金融人才;制定有关人才政策,吸引国内外高层次金融人才。

(九)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为金融产业创造一流的发展环境。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实施一站式服务,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网上政务,营造透明的政策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彻底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降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营造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

 

主题词:

金融发展规划通知

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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