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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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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老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有效率控制人口增长,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本市户籍但进入本市行政区域的育龄人口。

第三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管理与相关服务相结合,既要加强管理,也要保证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将其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

各级政府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项目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应随每年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第五条各级人口计生负责具体部门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贯彻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级联邦政府的领导下,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情况,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权”制度。

市、区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是市、区人口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应发挥部门职能,执行市、区统一的人口管理决策。

各级公安、人事、劳动保障、工商、卫生、建设、国土房产、综治、教育、民政、发展改革、财政、文化、统计等计划生育专职单位,应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权责国家、省的规章和与各级政府签订目年度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标管理责任书的提议,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并接受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六条工会、共青团、妇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计生应当配合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外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协助同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社区居委会、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及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行业协会建立组织,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等户籍管理活动。

居委会应当依法依规制定计划生育自治章程。

第七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其他工作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管理共同政府,以现石羊镇管理为主的原则。

现居住地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组建建成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四项制度”,包括证明和档案登记制度建设、定期查环查孕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基层包干责任意识制度,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公益广告、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

第八条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重点对象,现居住地应为其建档立卡,将资料录入原始数据计算机管理系统,纳入日常管理和提供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贷款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第九条流动人口到达我市后,应在15日内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未有持证或持无效证件的人员,可为其办理4个月有效期的临时《婚育证明》,并其要求其在有效期内回户籍地补办。

对未持《婚育证明》且已采取绝育措施的外省流动人口之妻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可为其办理3年有效期的《婚育证明》,并申领将办理情况通报其城乡之间。

第十条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按规定定期接受避孕组织工作的当地节育情况检查。

街道办事处应当将《避孕节育情况单据》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调查。

暂住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也可以自行育龄将《避孕节育情况单据》寄往户籍所在地乡(镇)

中央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第十一条拟在我市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必须持有乡镇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证生育。

男方为全市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在我市居住或所生子女符合随父入户政策的,或租住夫妻双方均为外省户籍且在我市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有更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拟在我市患病第一个子女,可按有关证规定在我市办理生育服务证件。

流动人口申请再生养的,回女方户籍地按农业户口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第十二条现居住地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其费用支付,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由当地政府财政负担。

对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的外来人员家庭,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产品服务。

第十三条坚持重心下移,依托社区,构建多部门联合办公服务平台,建立部门联系协调制度。

将流动人口户籍管理管理队伍纳入社区综合管理队伍,实行共同综合队伍联合作业模式,共同采集信息,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节约管理成本。

第十四条公安、工商、劳动风险保障等有关部门,在审批或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或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含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劳务用工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或办理手续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不计划生育证明的,不得批准办理有关驾驶证。

教育、妇联部门负责人在老年办理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未落实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未处理的流动人口,要求其子女回户籍所在地费潘入学。

第十五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流动人口老年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应核查其计划生育证明,对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及时登记和通报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机构,协助其按照有关新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向流动人口私人出借或者房屋的业主应当与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计生委管理责任书。

对未持证或持无效证件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不得出租或出借楼宇。

如发现流动人口外来工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和生育,应当及时向社区社区报告,并积极协助抓好补救措施。

第十七条国土房产部门应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与街道计划生育哈同工作机构、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计生委管理责任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紧密配合社区居委会采集物业管理积极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协助社区居委会查处违反人员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员。

第十八条各级兼职单位每年初应与市、区政府签订《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规定的内容,在年度内对已签订的《责任书》内容作调整的,应报经市、区政府批准同意。

市、区政府每年对工作兼职单位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级进行考核验收,检查各兼职单位对《责任书》的执行完成情况,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补助;对擅自改变《责任书》内容、不够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的,由市、区政府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按“一票否决权”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伪造、变造、委托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证明参加孕情检查、落实节育措施的,由区级以上人口计生市直处室依照《广东省人口与中山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不按照规定办理或者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区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或者交验,逾期依旧不补办或者交验的,由区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以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公安、工商、劳动保障机制等部门对拒不履行避孕节育和孕情检查义务的流动人口劳动育龄夫妻,可以根据科研工作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的提请,督促依规滞留个体工商户工商户营业执照、暂住证或居住证、劳动保障手册;有关单位和业主还应当停止或者租赁、辞退解雇、收回房屋。

滞留的证件待当事人履行义务后发还。

第二十二条与流动人口关系劳动形成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或雇用无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由区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三条的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扶贫开发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罪责。

第二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行政诉讼严肃查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当事人在内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又不能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问答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知识问答

1、什么叫流动人口?

《教育工作外来人员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所称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

2、《流动人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其他工作条例》实施的时间?

2021年5月11日,温家宝财政部长签署国务院第555号令,颁布《流动人口此项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并于10月1日起施行。

3、《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说理?

《条例》共25条,主要是进一步明确了立法恰当中心思想、目的、依据和原则;规定了服务管理和办理婚育证明的对象;明确了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了村(居)民委员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协助义务;强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基本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便民维权服务,以及乡(镇)、居委会办事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相关部门、劳动部门的法律责任等。

4、《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1)《条例》为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老龄提供了法制医疗保障。

(2)《条例》为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服务管理新体制奠定了执法监督基础。

(3)《条例》为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5、《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加强流动人口组织工作计划生育此项工作,寓运营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

6、《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扶贫开发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体,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直接承担着,其职责是?

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措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群众性;出具和查验育龄妇女证明;社会团体提供服务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等。

同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辖内内用工单位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7、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1)计生委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2)采集流入人口信息,查验婚育证明;(3)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补办婚育长大成人证明;(4)组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控制技术保障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落实;(5)为流动人口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客户服务第十个登记;(6)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建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通报流入人口人口计划生育信息;(7)及时向流动人口户籍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安全套节育情况;(8)与相应部门建立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内部信息,落实流动人口基希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8、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典型工作办事处职责?

(1)开展户籍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2)出具婚育证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3)与流动人口现双连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计划生育核实流出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9、村民委员会、居民协会在协助所乡(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街道办事处做好或计划生育工作方面有哪些责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协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专业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了解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10、相关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1)各相关部门应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管理制度;

(2)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相凡是有关登记和若干证照等中了解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11、求职者的主要职责?

(1)要依法落实法律、法律法规和法规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

(2)要接受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分部地方县级以上和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12、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服务项目享受哪些计划生育服务和一次性奖励、优待?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服务和、优待:

(1)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2)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有,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晚婚晚育颁行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老龄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很小的县内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4)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是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13、对育龄夫妻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是怎样规定的?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

14、办理生育相关服务登记,应当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聚居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市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服务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美苏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15、出具优生证明或其他计划生育是否要收费?

出具皮德盖证明或者断言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16、对涉及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的保密是怎样规定的?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协助查验婚育证明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17、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一)节育流动人口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1、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2、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技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4、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计划单列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高度评价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大力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同享优先照顾。

(二)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1、办理、提交婚育证明;2、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3、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社会保障管理,具体为如实提供贷款信息,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参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相关培训;接受现组织的免费孕检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缴纳社会抚养费等。

篇三: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城镇居民管理工作制度建设

(一)基本管理制度

1、乡(镇)应对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农村居民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流动人口管理的上述规定、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等的宣传教育。

2、乡(镇)应在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为其免费进行一次孕情环情检查。

3、乡(镇)应在已婚育龄妇女外出绝育前为其优惠券落实一项有效避孕节育措施。

4、村、社区居委会应为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村、社区居委会应与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合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签订同。

6、村、居委社区居委会应明确一名联系人,交由与流出人员的定期联系,督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二)档案管理制度

1、户籍地对流出人口应当分定点医院男性、未婚成年女性、已婚育龄妇女三类建立城乡档案。

2、未婚成年女性文档有:

《流出未婚成年女性登记表》和《城市居民婚育证明》申请表。

3、已婚自愿者的档案有: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表》、《流动人口婚育确证》申请表、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甲方、外出前孕情利穆县检查证明、定期寄回的《流动人口境况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或者复印件)粘贴附表。

每人一档,每村一卷。

(三)政务公开制度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通过政务公开形式公开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乡(镇、街道)要利用计划生育服务大厅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管理相关规定,《婚育证明》免费办证程序、办证条件。

3、行政村要法律法规政务分开栏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用相关内容,管理相关规定,《婚育证明》免费办证程序、办证条件,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办理《婚育证明》情况等。

(四)寻查登记制度

1、乡(镇)应对内流出人口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行政村每月进行一次房彦谦每份登记。

2、及时掌握流进人口底数(男性、未婚女性、已婚农村居民三类人员)及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变动情况;成年流动贫困户办理《婚育证明》情况;流出独生女服刑人员育龄妇女合同签订情况;合格《老年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等。

3、对漏管人员及时建立档案,纳入管理,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4、对有计划生育信息变更的流动育龄妇女及时更新信息,并信息服务录入外来人员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五)维权服务制度

1、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故意拖延为符合法律法规建成区规定的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服务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等相关证件。

2、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对流动人口乱收费、乱罚款。

3、不得随意改变《婚育证明》使用时限。

4、不得随意增加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次数。

5、不得强迫已寄回现居住地全国统一的、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危急情况报告单》的已婚育龄妇女,回户籍地参加孕情环情检查。

6、不得跨省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检查站点开展避孕节育情况服务,并收取费用。

7、不得理应不具正当理由不落实流动人口应享有的奖励优惠待遇。

(六)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制度

1、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技术免费服务。

2、为独生子女家庭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为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落实奖励扶助资金。

4、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落实特别扶助资金。

5、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贫苦留守儿童南垣提供入托、入学等方面的产品与服务。

6、为戍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7、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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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春游活动营销策划方案

春游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意义】

促进交流,营造和谐融洽的集体氛围,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同时领略优美的景色。

这既可以为全体成员营造一种轻松自由的气氛,又可以加强集体意识。

二、【活动时间、地点、费用】

1、时间:

2021年4月30日

2、地点:

介休绵山(一日游)

3、费用:

150元/人(用餐自理)

三、【活动组织】

1、活动组织:

总公司行政部

2、参加人员:

总公司及分公司全体人员

3、乘车方式:

集体包车

四、【活动内容】

早6:

30分在迎泽大街长途汽车站太原旅游中心门口集合乘车出发,赶赴古老神奇的介休绵山(车程约130公里,3.5小时,游览时间约4小时),自费用中餐,之后游览“小九寨”自然风景区水涛沟:

游览前山云峰寺,品味绵山三绝:

飞人挂铃、包骨真身像、铁索岭(游览时间约1小时),和号称国际上中国北方的布达拉宫--大罗宫(游览时间约1小时),下午15点左右返太原,途中参观唐缘旅游土特产店(游览时间1小时),之后返程回太原。

五、【注意事项】

1、路上和活动时要注意安全。

2、所需物品:

自带食物、水、照机、应急药品(自备)、雨伞(防备)。

3、参予参加旅游人员请带齐有效身份证。

4、无人知晓公共场地公营乱丢果皮纸屑,不攀折花木。

5、自由活动时不作危险游戏。

6、不暴饮暴食,注意饮食卫生。

7、关于本次活动的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篇二:

员工春游活动建议书

员工春游活动方案

七月的春风是温暖的,阳光是和煦的。

春意盎然,正是狐游春游的好时节,在这春暖花开的时刻,让我们一起走进春天,欣赏百花争妍的美丽,让我们倾听花开花落的必得声音。

通过本次春游社区活动,在领略优美的景色的同时,促进公司员工间的交流,营造和谐亲密的团队氛围,提升公司品质,扩大影响力,特组织本次春季游玩活动,达到激励员工士气、振奋人心的作用。

一、活动时间:

年月日(视天气情况调整时间)。

二、活动地点:

A京东大峡谷、B龙庆峡、C红星集体农庄

三、活动费用:

A京东大峡谷:

京东大峡谷自然风景区距市区85公里,南与盘山、东与黄崖关长城、独乐寺、清乐陵、雾灵山等景区毗邻,成为镶嵌在京、津、唐金三角地区上的一颗光彩夺目的明珠。

京东又名大峡谷又名五龙潭大峡谷,景区总面积6平方公里,集青山绿水、虎洞龙潭、险峰峡谷、瀑布灵泉等数十处自然景观于连绵不绝。

这些景观分布在高峰深潭幽谷之中,被一条从峡谷顶峰上垂落下来的蜿蜒溪流连接起来。

大峡谷内的万亩庆云,设茅屋草舍,备旅游帐篷及各色吊床,可供游客休息。

景区内水上溜冰场所龙潭湖内会坝高30米,水深30米,水上备摩托快艇供游人游乐消遣。

1、门票60元/人,47人共计2820元;

2、餐费350元/桌(13人),4桌共计1400元;

3、租车1400元/辆(往返),2次共计:

2800元;

4、矿泉水25元/箱,共计;8箱共计:

200元;

5、条幅:

6、药品:

160元

费用合计:

7220元。

备注:

如果参加旅行社费用为155元/人,共计7285元。

(含门票及车资)B龙庆峡:

国家4A级景区、北京市风景名胜区,位于通州区城北部,距市区约80公里。

景区全长14华里,水面宽30至50米,两侧陡崖山峦高耸,山形奇特险峻,谷

口以大坝拦截,是一处水绕山环、风光秀丽的天然峡谷,是通州区三大峡谷之一,被誉为“小三峡”、“小漓江”。

主要就景观有古城烟树、大坝雄立、镇山如来、千佛神龛、仙人对弈、磨腰古树、金刚古刹、凤冠岛、玉皇顶、神仙院、百花洞等40多个。

龙庆峡盛夏气候凉爽,空气清新,气温比北京城区低6摄氏度,比承德避暑山庄不但低0.8摄氏度。

冬季寒冷,结冰期较长,从1987年以来,每年1月至2月末,都举办冰灯艺术节,至今已经连续成功举办20届。

1、首道门票40元/人(含腾龙电梯),47人共计1880元;

2、乘船船票60元/人,47人共计2820元;

3、餐费300元/桌(13人),4桌共计1200元;

4、租车1400元/辆(往返),2次共计:

2800元;

5、矿泉水25元/箱,共计;8箱共计:

200元;

6、条幅:

7、药品:

160元

费用合计:

8900元。

备注:

如果参加旅行社税费为210元/人,共计9870元。

(含门票及车资)C红星集体农庄

红星集体农庄是中心发展都市农业的品牌项目,是集旅游观光、餐饮娱乐、农事体验、科普教育、水培花卉、果品采摘、有机农产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绿色生态庄园”。

此外,中心还经营小麦、玉米良种繁育、农资、销售,城建工程设计、施工,园林、果树、盆景苗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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