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机场目视助航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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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民航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总18页)
民航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民航机场目视助航设施的
种类及地面标志的要求
民航机场目视助航设施的种类
一、机场目视助航设施
交替为绿/白灯标表示为陆上机场;
交替为黄/白灯标表示为水上机场。
机场目视助航设施包括:
指示标和信号设施、标志、助航灯光、标记牌和标志物以及他们的供电设施和监控与控制系统。
二、标示障碍物的目视助航设施
1、作为障碍物需要加以标志或灯光标示的物体
位于障碍物限制面内的物体:
1)机场活动动区内,所有的车辆和移动物体均视为障碍物,需要标志,夜间设灯光标示。
但仅在机坪上使用的航空器勤务车辆和设备可以除外。
2)机场活动区内立式航空地面灯必须标志,昼间鲜明醒目,立式灯具和标记牌上不应设置障碍灯。
3)在规定的至滑行道、机坪滑行道或航空器机位滑行道通道中线两侧最小间距范围内的所有障碍物必须标志,夜间设灯光。
4)距离起飞爬升面内边3000m范围内,突出于该面之上的固定障碍物,标志,夜间灯光标志。
5)邻近起飞爬升面物体,尚未构成障碍物,认为有必要保证飞机能够避开的情况下,标志,夜间灯光标示。
6)距离进近面内边3000m范围内,突出于该面上的固定障碍物,标志,夜间灯光标示。
7)突出于内水平面上的固定障碍物,标志,夜间灯光标示。
8)突出于障碍物保护面之上的物体,标志,夜间灯光标示。
9)其他位于障碍物限制面以外的物体,如经研究,认为对航空器构成危害,标志或灯光标示。
10)横跨河流、山谷、公路的架空电线或电缆,如经研究,对其支持的塔杆标记或标记。
总结记忆
位于障碍物限制面内需要标志,夜间需要灯标标记的障碍物:
1)所有车辆和移动物体,除仅机坪活动的车辆和设备除外;
2)立式地面航空灯,且灯具和标记牌上不设障碍灯;
3)滑行道、机坪滑行道、机位滑行道通道中线两侧规定间距内所有障碍物;
4)两个面内边3000m以内;①距离爬升面内边3000m以内,突出该面的障碍物。
②距离进近面内边3000m以内,突出该面的障碍物;
5)一个邻近;邻近爬升面,认为有必要,设置;
6)两个面上;①突出于内水平面上;②突出于障碍物保护面上。
7)两个经研究;①其他如目视路径附近的物体,河流、山谷、公路,对航空器危害②横跨河流、山谷、公路的电线或电缆,对航空器危害,标志,支持杆塔标志或标示。
位于障碍物限制面以外的物体
1)距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Km,跑道端外20Km,高出地面标高30m,高出机场标高150m,标志和灯光标示,如该障碍物设有昼间运行的高光强障碍灯,可将标志省去。
跑道中心线10Km,跑道端20Km,高地面标高30m、机场标高150m,标志灯光标志,有昼间高光强障碍灯,省去标志。
2)其他限制面以外,经研究,对航空器危害,标志或标示(河道、公路)。
3)横跨河流、公路电线电缆,经研究、危害,杆塔标志或标示,有昼间高强光障碍灯省去标志。
标示代表灯光标示,昼间运行的高强光障碍灯的省去标志,电线、电缆支撑的杆塔标志或标示。
2、障碍物的标志
1)应该标志的固体物体,实际可行,颜色标志;如不可行,在其上方展示标志物,如该物体形状、大小和颜色足够明显,则不需要标志。
2)表面基本不间断、任意垂面投影高度和宽度均大于的物体,用颜色涂成棋盘格式,颜色深的在角隅处,棋盘格式有每边不小于,不大于3m的长方形组成。
颜色橙白相间或红白相间,与背景反差鲜明,如不鲜明,方可用其他颜色。
3)下列物体涂反差鲜明的相间色带
①表面基本不间断,一边大于、一边小于
②一边水平和垂直尺寸大于的骨架式物体
色带要求:
垂直于长边,其宽度为长边的1/7或30m,取小值。
应橙白相间,物体端部深色。
4)长宽小于,满涂鲜明单色,采用橙或红,反差不明显,其他颜色。
5)障碍物上展示的标志物位于突出醒目处,保持物体一般轮廓,天气晴朗时,在飞机有可能接近的方向上至少从空中1000m,地面300m的距离上能辨识。
并保证醒目,不会被误认为传达其他信息,也不应增大标志物体的危害性。
架空电线、电缆等上的标志物应为球形,直径不小于60cm。
6)标志物与杆塔或相邻标志物之间的距离,应与标志物直径相适宜。
涉及多条电缆时,标志物在电线电缆最高层。
7)每个标志物为单一颜色,当在架空电线电缆上时应为橙白相间或红白相间,反差鲜明。
民航机场地面标志的要求
跑道标志应为白色,各种滑行道、跑道调头坪标志和飞机机位标志应为
黄色。
机坪标志鲜明,与机位标志反差明显。
夜间运行,需用反光材料。
需要增强对比度时,加黑边。
两条跑道相交时,显示较重要跑道的标志,另一条中断,较重要跑道边线标志在相交处可连续也可中断。
跑道重要性顺序:
精密进近跑道、非精密进近跑道、非仪表跑道。
跑道与滑行道相交处,显示跑道的各种标志,只有变现标志可以中断,而滑行道各标志均中断。
跑道与跑道调头坪交接处,跑道变现标志连续不断。
一、跑道上的标志
1、跑道号码标志
设置在跑道入口处,跑道内移时,设表明跑道号码的标记牌。
跑道号码标志数字和字母高度不小于9m,宜为18m。
2、跑道中线标志
设在跑道两端号码标志之间的跑道中线上,由均匀隔开的线段组成和间隙组成。
每一段线段和间隙加起来不小于50m,不超过75m。
每一线段长度至少等于间隙长度或30m(取大值)。
Ⅱ类和Ⅲ类精密进近跑道中线宽度不小于;Ⅰ类精密进近和非精密进近跑道中线宽度不小于;其他跑道不小于
3、跑道入口标志
跑道入口处设跑道入口标志。
由一组尺寸相同、位置对称于跑道中线的线段组成。
入口标志线段从距跑道入口6m处开始,线段数按跑道宽度确定,跑道宽18m线段总数4,宽23m总线段数6,宽30m总线段数8,宽45m总线段数12,宽60m总线段数16.
入口标志线段应横向布置距跑道边不大于3m处,或跑道中线两侧各27m处,以较小横向为准。
线段长度至少30m,宜为45m,宽度约,线段间距,最靠近跑道中线的两条线段间距双倍隔开。
内移:
跑道入口需暂时内移或永久内移,则跑道入口标志应增加一条横向线段,其宽度不小于。
永久内移时,在内移跑道入口以前的那部分跑道上设箭头;当跑道入口从正常位置内移时,加以标志,将内移跑道入口以前处跑道中线标志和边线标志以外的所有标志遮掩,并将跑道中线标志改为箭头。
当内移跑道入口以前的跑道不适于飞行地面活动,此区域设置入口前标志,且所有标志标记予以清除。
跑道入口短时间临时内移,经验表明,不油漆,用其他标志物代替效果不错。
箭头设置应对称于中线排列,数量按宽度确定。
4、瞄准点标志
每一个进近端设置瞄准点标志。
跑道装有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是时,标志的开始端与目视进近坡度是指系统起点重合。
瞄准点有两条明显条块组成,对于设置与跑道中线两侧,符合规定。
跑道设有接地带时与接地带标志相同。
5、接地带标志
有铺筑面的仪表跑道和飞行指标Ⅰ为3或4的有铺筑面的非仪表跑道设接地带标志。
接地带标志由若干对称设置在跑道中线两侧长方形条块组成,对数与可用着陆距离有关。
当两端进近方向均需要设置该标志时,与跑道两端入口之间的距离有关。
接地带标志与瞄准点相重合或对于其50m范围内的各对接地带标志应省略。
在飞行区指标Ⅰ为2的非精密进近跑道上,在瞄准点标志起端之后的150m处增设一对接地带标志。
6、跑道边线标志
有铺筑面的跑道两侧设边线标志。
范围在两端入口之间,与其他跑道或滑行道交叉处应中断。
跑道入口内移,跑道边线标志不变。
跑道边线标志由一对设置于跑道两侧线条组成,边线大致在跑道边缘上。
跑道宽大于60m时,标志外边缘设置在距跑道中线30m处。
如设有跑道调头坪,在跑道与跑道调头坪之间的跑道边线标志不中断。
跑道宽≥30m时,边线宽至少;<30m时,边线宽
二、滑行道上的标志
1、滑行道中线标志
滑行道、飞机机位滑行通道以及除冰防冰设施应设滑行道中线标志。
滑行道中线标志为宽不小于的连续黄色实线,浅色道面加宽黑边。
滑行道中线标志与跑道等待位置、中间等待位置以及各类跑道标志相交处应中断。
中断距离(不含黑框),无法实现时也可。
直线段沿中线设定,弯道时,满足飞机在滑行道上滑行时,飞机外侧主轮与滑行道边缘之间的距离满足规定。
作为跑道出口的滑行道,该滑行道中线标志应以曲线形式转向跑道中线标志,并平行(相距)于跑道中线延伸至超过切点一定距离。
此距离飞行区指标1为4或4时不小于60m,飞行区指标1为1和2时不小于30m。
2、跑道调头坪标志
用于连续引导飞机完成180°转弯并对准跑道。
标志从跑道中线弯出进入调头坪。
转弯半径与使用该调头坪飞机特性有关。
跑道调头坪标志与跑道中线标志交接角不大于30°。
跑道调头坪标志从跑道中线切点平行跑道延伸一段距离,1为3或4,60m,2和3,30m。
调头坪直线部分平行于调头坪外边缘。
转弯时保证前轮转向角不超过45°
调头坪标志为宽连续黄色实线,与滑行道相同。
3、跑道等待位置标志
跑道等待处设跑道等待标志。
滑行道与非仪表跑道、非精密跑道或起飞跑道相交处,跑道等待位置为A型。
滑行道与Ⅰ、Ⅱ、Ⅲ类精密进近跑道相交处,如只有一个等待位置,则该处为A型;如有多个跑道等待位置,则最靠近跑道的跑道等待位置为A型,其余为B型。
B型位置,由最大机型以及ILS/MLS的临界区/敏感区决定,仅当ILS运行时,B型才发挥作用。
B型大于60m,应标志CATⅡ、或CATⅢ字样。
B型与A型相距小于15m时,在原来B型处仅设A型即可。
交叉跑道,等待位置垂直于作为标准滑行路线的一部分跑道中线;不重合,垂直于跑道中线位置,为A型。
浅色道面上应设黑色背景,背景外边宽。
4、中间等待标志
在中间等待标志、比邻滑行道的远距除冰防冰设施出口边界上设中间等待位置标志。
中间等待位置为单虚线,两中等位置小于60m,可仅保留一个,并设于两个相邻中等的中间。
5、强制性指令标志
无法安装指令标记牌处,在铺筑面上设强制性指令标志。
运行需要时,如跑道宽度超过60m,设强制性指令标志作为指令标记牌的补充。
飞行区指标Ⅱ为A、B、C、D的滑行道上强制性指令标志按滑行道中线两侧距离相等横设在滑行道上和跑道等待位置停机等待一侧;飞行区指标Ⅱ为E、F的滑行道上的强制性指令标志按滑行道中线标志两侧、跑道等待位置停机等待一侧设置。
标志边界距滑行道中线标志和跑道等待位置标志应不小于1m。
除运行需要,强制性指令标志不得设置在跑道上。
强制性指令标志为红底白字。
所提供信息与标记牌信息相同。
仅作为跑道出口的滑行道设立“禁止进入”标志,该标志为白色“NOENTRY”,设在红色背景上。
浅色道面,可加边框,边框为黑色或白色。
6、字符要求
飞行区指标Ⅱ为A、B、C、D字符高度为4m;飞行区指标Ⅱ为E、F字符高度为2m。
标志底色长方形,各突出字体最突部分。
7、信息标志
设置信息标志的地点:
1)按要求设施信息标记牌但实际上无法安装的;
2)复杂滑行道相交处的前面和后面;
3)运行经验表明设置信息标志有助地面滑行的;
4)很长的滑行道全长按一定间距划分个点,一般300到500m。
因受净距、地形限制、其他原因导致信息标记牌只能设置在滑行道右侧时,宜在地面设置信息标志作为信息标记牌的补充。
信息标志应横过滑行道或机坪道面设置,其位置保证驾驶员能看清。
黑色背景上黄色字符,作用:
替代或补充位置标记牌;
黄色背景上黑色字符,作用:
替代或补充方向标记牌或目的地标记牌。
8、滑行边线标志
不易与承重面区别开的滑行道、跑道调头坪、等待平和停机坪道肩以及其他非承重道面,若飞机使用这些道面会造成飞机损坏,应在承重面和非承重面表面的交接处设置滑行边线标志。
滑行边线标志应沿承重面的边缘设置,使标志的外缘大致在承重道面上。
滑行边线标志应有一对实现组成,每一线宽,间距,颜色为黄色。
9、滑行道道肩标志
滑行道转弯处,或其他承重道面与非承重道面需要明确区分处,应在非承重面上设置滑行道道肩标志。
民航机场助航灯光和灯具的
要求及设备的易折性要求
民航机场助航灯光和灯具的要求
民航机场飞行区内设备易折性的要求
三、飞机机位标志
有铺筑面的机坪和规定的除冰防冰设施停放位置应设飞机机位标志。
飞机机位标志分为直置式和斜置式。
飞机机位标志保证当飞机以前轮沿该标志滑行时能分别保持规定的净距。
四、机坪安全线
有铺筑面的机坪上根据飞机停放的布局和地面设施和车辆的需要设置机坪安全线。
包括机位安全线、翼尖净距线、廊桥活动区标志线、服务车道边界线、行人步道线、设备和车辆停放边界线以及各类栓井标志等。
机位安全线、廊桥活动区标志线和各类栓井标志为红色;翼尖净距线等其他机坪安全线(包括字母)均为白色。
机坪安全线保证飞机进出对停放地面的车辆、设施净距符合规定。
五、机位安全线
有铺筑面的机坪根据飞机停放位置、地面设施的需要设置机位安全线。
机位安全线根据停放该位置的最大机型设置,与相邻机位净距符合规定要求。
机位安全线设置在飞机机头、机身以及机翼两侧的多段、非闭合直线。
为红色、线宽最少。
机位安全线线性为实线或虚线。
六、翼尖净距线
减少服务车辆、保障设备以及作业人员对滑行飞机的干扰,保证机坪滑行道上飞机运行的安全,设置翼尖净距线。
设置符合规定的滑行道中线或机位滑行道中线与物体的净距要求。
翼尖净距线为白色双实线。
线宽,间距。
七、机坪设备停放区标志
该区域内文字符号为白色字体。
1、轮挡放置区。
该区域文字方向与飞机停放方向相反。
2、作业等待区
常规作业等待区允许飞机进、出机位期间持续停放;临时的只允许飞机入位前临时停放,完成作业后撤出该区域,以允许飞机通过该区域。
3、廊桥活动区
红色实线。
由廊桥驱动轮回位点和活动区两部分。
回位点应为白色空心圆,直径3m,其他安全线与廊桥活动区相交,其他断开。
4、设备摆放区标志
摆放高度以下设备。
内有“设备区”字样。
5、特种车辆停车位标志
白色矩形,内有“XX车专用位”。
6、集装箱、托盘摆放标志
矩形白色,内部有平行于一对比边的等距线段。
7、车辆中转区
供保障车辆临时停放。
八、行人步道线
位置、宽度根据行人横穿道路需要确定。
视距受限、急弯、车道宽度渐变不设行人步道线。
行人步道线为白色粗实线。
(斑马线)
九、机坪上栓井标志
消防栓井为正方形标示,边长为消防栓井直径加,正方形内除井盖外均涂成红色。
栓井外范围内设栓井编号。
其他栓井红色圆圆标志,外径为栓井直径加,范围设编号。
十、道路标志
1、道路等待位置标志
道路进入跑道处、行车道与滑行道交叉处横跨道路设道路等待标志。
该标志包括停止线及“停”文字。
可用红色背景。
设在敏感区外。
2、穿越滑行道的服务车道边线标志
交错布置白色标志线。
3、限速标志
进入机坪服务车道入口20m内设置机坪地面限速标志,以后每隔300m至500m设置。
圆形,白底黑字。
十一、关闭标志
永久或临时关闭的跑道、滑行道,在其两端设关闭标志。
如关闭的超过300m中间增设。
只有当关闭的经过空中交通服务部门发出警告后可免设。
如暂时关闭,用易折路障或油漆以外的材料涂刷或其他方法标志关闭。
跑道上关闭标志为白色,浅色道面加黑边;滑行道为黄色。
永久关闭时,涂掉其上所有标志。
除维护外,已关闭其上的灯光不在开启运行。
当关闭的与可供夜间使用的跑道或滑行道相交时,除关闭标志外,在横贯被关闭地区的进口处设置间距不超过3m的不适用地区灯光加以标志。
十二、跑道入口前标志
跑道入口前设有长度不小于60m的铺筑路面时,且不适用于飞机正常使用时,在跑道入口前全长用“>”形符号标志。
“>”形符号指向跑道方向,颜色黄色,线宽至少。
跑道入口前不设标志时,表面颜色与跑道颜色应显著区别。
十三、VOR机场校准点标志
设有VOR机场校准点时设置VOR机场校准点标志。
直径6m的圆,线宽。
白色,加大对比可加黑边。
十四、其他标志
道路与滑行道或机位滑行道交叉处,可在地面设“小心,穿越航空器”标志或标记牌。
民航机场助航灯光和灯具的
要求及设备的易折性要求
民航机场助航灯光和灯具的要求
一、对机场目视助航灯光的一般要求(设置与物理特性)
1)机场附近非航空地面灯,其光强、构形、颜色危机飞行安全,应熄灭、遮蔽、改装。
2)立式进近灯及其支柱应易折,如颜色不明显应涂黄或橙色。
3)跑道、停止道、滑行道边上的立式灯具应易折。
灯具高度与发动机吊舱净距符合规定。
灯具表面鲜明醒目。
4)嵌入式灯具应能承受飞机轮胎的压力,且不能损坏。
5)为了能调节光强适应现场,灯光系统应设光强控制系统。
6)航空地面灯环境适应性、灯光颜色、可靠性、安全性符合要求;接近水域时避免海员混淆。
7)环绕机场建立飞行保护区保护飞机安全。
(一个无激光光束飞行区、一个激光光束临界飞行区、一个激光光束敏感飞行区)。
且航空地面灯主光束和光强符合有关规定。
二、对机场目视助航灯光的要求(灯所发出的光)
灯光和灯具的布置满足四个方面:
构形:
灯光系统各部分的位置和等的间距。
颜色:
灯光系统由有色灯光组成,以便辨识。
同时传递信息。
如红色表示危险,禁止通过;绿色表示安全,允许通过;兰色表示平静,提示“身处港湾”;白色表示明快,突出显眼。
坎德拉:
光强的度量单位,表示光源在一定方向范围内发出的可见光辐射强弱的物理量,简称光强。
注意,跑道两侧光强应一致。
如明暗不一,易对中线位置产生错觉。
有效范围:
灯的结构中使用了反射镜、透镜、棱镜。
把不需要光的方向发出的光更改的需要的方向,这样增加光强不增加功率消耗;另外减少眩光。
光学系统产生的光束越窄,光强越高。
三、灯具的技术条件通用要求
1、灯具正常工作条件
海拔不超过2500m;环境温度-40~+50℃;相对湿度不大于95%;在无易燃易爆介质其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尘埃的环境中工作。
灯具材料:
零部件耐腐蚀;绝缘材料耐潮、耐高温,橡胶和塑料零部件能耐受环境低温、日晒和灯具点燃所产生的高温,灯具导电部位采用除铝之外的良好导电材料。
玻璃制件耐温度聚变性能:
能长期经受环境低温和灯具点燃所产生的高温不脆裂、外罩能在点灯状态下经受雨淋而不破裂。
2、运输和保管
存放:
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热源且无腐蚀气体的场所,并定期检查。
3、灯具的类型
1)按出射光方向分:
定向发光灯具、全向发光灯具、全向定向发光灯具。
2)安装方式:
立式灯具、嵌入式灯具。
3)安装位置:
安装在跑道中线延长线地区;安装在跑道或滑行道到面上;安装在跑道或滑行道道面的边界附近。
4)光学特性要求:
灯光颜色;灯光强度及发光强度分布要求;发光方式(恒定OR间歇);间歇规律等。
民航机场飞行区内易折性的要求
一、飞行区内设备易折性要求
物体保持结构的整体性和刚度直至一个要求的最大荷载,而受到更大荷载的冲击时会破损、扭曲、弯曲,使对飞机危害减至最小的特性,称为易折性。
在活动区安装助航设备时,注意保证支架基础不突出地面以上,但易折接头应该总是在地面以上。
二、飞行区内具有易折性的设备和装置
仪表着陆系统的下滑台天线、内置点信标天线、航向台天线;
立式跑道边灯、入口灯、末端灯、停止道灯;
立式滑行道边灯
目视进近坡度指示器;
标记牌和标志物;
民航机场助航灯光系统
进近灯光系统的组成及安装位置
进近灯光系统是指辅助飞机进近和着陆过程的灯具。
进近灯光系统分:
简易进近灯光系统(适用于非仪表跑道和非精密进近跑道);Ⅰ类、Ⅱ类和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适用于相对应的精密进近跑道)。
一、简易进近灯光系统
由中线灯、横排灯组成,分A型和B型两种。
A型用于夜间使用的非仪表跑道;B型用于夜间使用的非精密进近跑道。
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全长420m。
距跑道入口300m处设一个长30m或18m的横排灯。
构成中线灯的间距60m。
A型每一中线灯为一个单灯采用低光强发红色光的全向发光灯具,并联方式供电,无须调节光强。
B型每一中线灯为至少3m长的短排灯,采用发白光的单向发光灯具,串联方式供电,光强分五级调节。
简易进近灯光系统由一个电路供电。
该系统设有应急电源,B型应急电源投入速度满足灯光转换时间不大于15s。
在灯具光中心形成的平面,距跑道入口480m及距跑道中线延长线两侧各60m范围内,不应有突出于其上的物体。
在距跑道入口900m以及距跑道中心线延长线两侧各60m范围内,不得存在遮挡驾驶员观察进近灯光的视线的物体。
二、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Ⅰ类精密进近跑道设置Ⅰ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采用发白光的单向发光灯具。
Ⅰ类组成:
由位于跑道中线延长线上的中线灯和一个横排灯组成。
全长900m,因场地因素可为720m。
灯具及其立柱为易折式。
如跑道入口内移,则跑道上的灯具为嵌入式。
在距跑道入口300m处设长30m的横排灯,此横排灯垂直于中线灯并被平分。
中线灯灯具纵向间距30m。
每个中线灯为短排灯,长度最少4m。
如进近灯光容易被混淆,在中线短排灯上,各附加一个顺序闪光灯;顺序闪光灯每秒闪2次,由最外端灯向跑道入口逐个顺序闪光。
灯具光中心与跑道入口灯光中心尽量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距跑道入口150m范围内的灯具尽可能安装的靠近地面。
由于地形变化,在距入口300m以内,光中心可以有不大于1:
66的升坡或降坡;在距入口300m以外,光中心可以有不大于1:
66的升破或不大于1:
40的降坡。
光中心每一个水平段或升坡、降坡段应包含最少3各短排灯。
横排灯或短排灯分别成一条直线与中线垂直并被平分。
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全长尽量减少变坡,且每次变化尽可能小。
在灯具光中心形成的平面距跑道入口960m及跑道中心线延长线两侧各60m范围以为,除导航需要无法移除的设备和装置外,不得有突出其上的物体。
设备、装置易折的。
突出于其上的高度不大于其至跑道入口距离的%且作为障碍物加以照明和标记;在距跑道入口1350m以及距跑道中心线延长线两侧各60m范围内,不得存在遮挡驾驶员观察进近灯光的视线的物体。
该系统设有应急电源,应急电源投入速度满足灯光转换时间不大于15s。
系统中顺序闪光灯有一个分三级调光的并联电路供电,其余均由两个分五级调光的串联电路供电。
三、Ⅱ、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Ⅱ、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设置Ⅱ、Ⅲ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全长900m,因场地因素可为720m。
中线灯灯具纵向间距30m。
采用发白光的单向发光灯具。
必须有两行延伸到跑道入口270m处的侧边灯以及两排横排灯,一排距跑道入口150m处,另一排距跑道入口300m处,灯具及其立柱易折,如跑道入口内移,则道面上灯具为嵌入式。
如进近灯光容易被混淆,则在距跑道入口300m处的横排灯及300m以外的中线短排灯上,各附加一个顺序闪光灯;顺序闪光灯每秒闪2次,由最外端灯向跑道入口逐个顺序闪光,直到距跑道入口300m处的横排灯。
设在跑道入口150m处的横排灯必须填满中线灯和侧边灯之间的空隙。
设在距跑道入口300m处的横排灯必须由中线向两侧各伸出15m。
侧边灯有发红的短排灯组成。
灯具光中心与跑道入口灯光中心尽量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距跑道入口150m范围内的灯具尽可能安装的靠近地面。
由于地形变化,在距入口450m以内,光中心可以有不大于1:
66的升坡或降坡;在距入口450m以外,光中心可以有不大于1:
66的升破或不大于1:
40的降坡。
光中心每一个水平段或升坡、降坡段应包含最少3各短排灯。
除侧边短排灯以外,系统中横排灯和短排灯均应垂直于中线并被其平分,侧边灯应与相邻的中线短排灯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在灯具光中心形成的平面距跑道入口960m及跑道中心线延长线两侧各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