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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农业资料

广西生态农业“152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桂政发[1998]49号)

根据1997年10月全区生态农业恭城现场会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1998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发[1998]9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2002年以前建设100个生态村、50个生态乡和20个生态县(以下简称“152示范工程”)。

为了抓好这个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三大战略、六大突破”的决策,以恭城瑶族自治县创造的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体系为样板,大力推广“恭城模式”的经验,围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一中心,通过实施“152示范工程”,以点带面,使我区的农村能源及生态农业建设迈向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农村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5年(1998年一2002年)的实施,各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的生态农业建设形成一定的规模,初步建立起相互协调的供能、用能体系,粮食总产、人均有粮、森林覆盖率、人均出栏生猪、人均产果、农民人均纯收入等要有大幅度的增长,农村要发生巨大变化.具体是:

  

(一)沼气池建设。

沼气池入户率,生态县要达30%,生态乡达40%,生态村达50%;建池成功率,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均要求达100%;沼气池使用率,生态县、生态乡要达95%,生态村达100%;沼气池年产气量,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均要求每户达400立方米。

  

(二)沼气综合利用。

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建池农户的90%要开展3项以上的沼气综合利用,以带动种养业的发展。

  (三)推广太阳能热水器。

太阳能热水器人户率,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均达3%。

  (四)省柴节煤灶更新改造及推广。

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对破损的省柴节煤灶进行更新改造,省柴节煤灶推广普及率和完好率达95%以上,升温段热效率达25%以上,商品率达50%以上。

  (五)经济果木林建设。

生态县、生态乡户均新增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经济果木林l亩以上,生态村人均有1亩以上。

  (六)造林绿化。

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的森林覆盖率在上年的基础上每年提高1%;林业用地绿化率达95%以上;每个生态县要发展薪炭林1万亩以上。

  (七)家禽、家畜养殖。

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农户的90%以上要推广猪饲料生喂。

生态县、生态乡建有沼气池的农户,每户年均出栏生猪3头以上,年均养殖家禽20只以上;生态村每户年均养猪5头以上。

  (八)提高人均有粮及人均纯收人。

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每年农民人均有粮420公斤以上,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2%以上。

  (九)推广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

采用厌氧技术处理医院、卫生院、公共厕所、办公楼、宿舍楼、屠宰场的有机废水,生态县要建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0座,生态乡要建2座。

经沼气净化处理后污水中cod、bod含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十)搞好农村环境卫生。

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的农村环境卫生建设要有很大改变,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善:

村前、村中、村后无人畜粪便,不乱堆放垃圾;道路平坦,有条件的地方铺设硬化水泥路;沟水畅通;房舍整洁,厨房、居室干净卫生;村庄美化、绿化;精神文明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真抓实干。

生态农业“152示范工程”不仅关系到我区农业的持续发展、农民的脱贫致富、农村的繁荣,而且关系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不仅关系到当代人的生活,而且还关系到子孙后代的生存。

各级领导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把“152示范工程”作为建设农业强省、实现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切实加强技术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加强技术队伍的培训放在“152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首位,尽快培养一支事业心强、技术过硬、吃苦耐劳的技术队伍。

同时,要注重在当地农民中培训技术骨干。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

要采取国家适当补助一点,集体、企业筹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各级财政要把“152示范工程”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各有关部门要从预算内基建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限于国定贫困县)及林业“两金一费”中统筹安排,酌情支持。

  (四)建立健全机构,配好干部。

农村能源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凡有示范工程的县要保持农村能源机构的稳定,力量薄弱的地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农村能源机构的编制,配备德才兼备的干部,尤其是配备好第一把手。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建农村能源产业公司,向广大农户提供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农村能源产业化的进程,满足生态农业建设的需要。

  (五)办好示范点。

每个生态县要办好3-5个高标准、高效益的示范点(自然村或屯,下同),每个生态乡要办好1-2个示范点,每个生态村要办好1个示范点要及时总结点上的经验,通过点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六)制定优惠、激励政策。

为了调动各有关单位、企业、农民等参与生态农业“152示范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各地、市、县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制定“152示范工程”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政策。

  (七)加强宣传引导。

各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要通过开会、电视、广播、印发资料、组织到示范点参观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好处,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搞好农村能源和生态农业建设。

  (八)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

生态农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

财政、金融、农业、林业、扶贫、科技、水果、畜牧、水产、城建、环保、卫生、新闻等部门要在资金、技术、宣传引导上给予大力支持。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实施时间。

建设“152示范工程”项目期限为5年。

生态县、生态乡从1998年至2002年,生态村从1996年至2000年。

  

(二)管理机构。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项目由自治区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管理,具体组织实施。

有关地、市、县要明确相应的机构负责项目管理。

  (三)编制项目建设规划。

各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要根据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当地资源、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状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编制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然后将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乡、村、屯(自然村)、户。

项目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由县(市)人民政府批经地区行署、地级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审批,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四)管理办法。

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

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的项目承担单位为县(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承担项目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

自治区重点帮助如个生态县的项目建设工作。

各地区行署、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五)资金管理。

生态农业“152示范工程”以农民投资为主体。

各级财政安排的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编制规划、技术培训、试点示范、经验交流、特困户补助及奖励。

自治区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年度下拨项目建设经费。

  (六)年度检查。

每年3月至4月,由项目所在地的地区行署、地级市人民政府将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于5月至6月组织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专家,到现场抽查10个生态县、20个生态乡、30个生态村的项目实施情况。

2000年全面检查20个生态县、50个生态乡、100个生态村的项目实施情况。

  (七)项目验收。

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各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向所在地区行署、地级市人民政府提出验收项目要求,然后再由地区行署、地级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报告,自治区组织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按照签玎的责任状,到现场逐项检查验收。

凡合格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给合格证书。

对项目建设成绩显著的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及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项目验收和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20个生态县(市)、50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名单

  一、20个生态县(市)

  全州县、兴安县、灵川县、平乐县、大新县、横县、贺州市、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鹿寨县、平果县、苍梧县、岑溪市、蒙山县、桂平市、容县、北流市、阳朔县、武鸣县、邕宁县。

  二、50个生态乡(镇)

  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扶缓县渠黎镇

  资源县中峰乡崇左县新和镇

  水福县桃城乡天等县龙茗镇

  永福县广福乡上林县澄泰乡

  荔浦县荔城镇龙卅县下冻镇

  荔浦县新坪镇钟山县英家镇

  灌阳县黄关镇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

  灌阳县观音阁乡来宾县良江镇

  宾阳县露圩镇象州县象州镇

  马山县乔利乡武宣县武宣镇

  田东县祥周镇

  百色市四塘镇

  田阳县那满镇

  靖西县湖润镇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

  南丹县车河镇

  东兰县中山瑶族乡

  博白县三滩镇

  陆川县马坡镇

  兴业县太平山镇

  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

  藤县古龙镇

  南宁市郊区双定乡

  南宁市郊区那龙镇

  平南县大新镇

  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

  贵港市覃塘管理区三里镇

  柳城县龙头乡

  临桂县五通镇

  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灵

  山县三隆镇

  灵山县武利镇

  钦州市钦北区那蒙镇

  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

  东兴市东兴镇

  防城港市防城区华石镇

  上思县那琴乡

  台浦县星岛湖乡

  三、100个生态村

  宾阳县宾州镇新模村

  凭祥市上石镇上石村

  横县校椅镇粑桥村

  宁明县亭亮乡院景村

  天等县驮堪乡道念村

  崇左县雷州乡莲塘村

  兴安县溶江镇莲塘村

  资源县中峰乡枫木村

  灵川县定江镇宝路村

  灌阳县黄关镇中秀村

  平乐县同安镇仁塘村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平野村

  富川瑶族自治县白沙镇荣青村

  贺州市莲塘镇美仪村

  钟山县英家镇大同村

  龙州县响水镇平南村

  扶绥县渠黎镇联绥村

  马山县乔利乡古楼村

  大新县桃城镇桃城街

  隆安县丁当镇俭安村

  上林县白圩镇高长村

  荔浦县荔城镇南雄村

  永福县桃城镇大苏村

  灵川县九屋乡九屋村

  平乐县沙子镇安全村

  全州县绍水镇霖源村

  昭平县昭平镇江口村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马山村

  贺州市沙田镇道石村

  陆川县马坡镇新山村

  北流市隆盛镇中和村

  兴业县大平山镇陈村

  容县容厢镇平坡村

  西林县西平乡者革村

  隆林各族自治县委乐乡委乐村

  乐业县同乐镇大挽村

  田东县祥周镇百银村

  那坡县德隆乡那造村

  都安瑶族自治县八仙扶贫移民区

  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龙洪村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高安村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平原异地开发李果场

  大化瑶族自治县城郊移民开发区

  来宾县良江镇草凌村

  鹿寨县雒容镇南庆村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同挟村

  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乡古鼎村

  融水苗族自治县四荣乡江潭村

  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大环村

  灵山县三隆镇下埠村

  临桂县五通镇杨梅村

  梧州市郊区龙湖镇平浪村

  岑溪市糯垌镇新塘村

  藤县古龙镇忠龙村

  东兴市东兴镇楠木山村

  上思县思阳乡高加村

  桂平市思宜乡桂塘村

  平南县大新镇大平村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

1998年08月11日 实施日期:

1998年08月11日 (地方法规)

广西将对生态旅游景区实施减免税等系列优惠政策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1年07月30日  来源:

广西日报  近日,《广西农业生态旅游产业优先发展规划大纲(2011—2015年)》出台,广西农业生态旅游景区可获得减免部分企业所得税及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根据《大纲》内容,广西将加大对农业生态旅游的扶持力度,力争到2015年实现农业生态旅游产业总产值达100亿元,比2010年45亿元的产值增长122%。

    广西区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把农业生态旅游景区视作农业企业,其按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土地所得税。

    金融部门对农业生态旅游景点建设予以重点支持,发放扶贫贷款、小额贷款时,对参与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开发的农户倾斜支持。

    整合农业、扶贫、旅游、建设、民政等部门对农业农村的扶持项目,把农业生态旅游景区景点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特色农业示范工程、乡村风貌改造工程、科技扶贫工程、名村名镇建设工程、农业旅游景点创建等项目结合起来,多方联动,协同推进。

    农业生态旅游景区将被视作农业企业,可以享受税收、用地优惠:

景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而景区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则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据介绍,广西特色生态农业快速发展,到2010年底广西已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1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34个,为生态农业旅游提供了资源保障。

(记者/廖庆凌) 

优惠措施推动广西休闲农业

2011-09-0722:

16 

  休闲农业游富了农民,乐了市民。

今年8月下旬,全区农业系统上百个休闲农业景区(点)被精编为风格各异的14条精品线路,打包向区内外游客推介。

而由自治区农业厅、区旅游局等单位共同编制的《广西农业生态旅游产业优先发展规划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也于日前正式出台,提出了多项支持休闲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按照《大纲》要求,广西农业生态旅游将建设三大项目:

即种植业旅游重大项目,包括每个地市一条农业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森林旅游重大项目,建设4个森林旅游示范市和5个森林旅游示范县;水产畜牧业旅游重大项目,包括建设渔港、海岛、红树林、野生动物保护区旅游等22个重点旅游景点项目。

通过这些项目实施,广西将力争到2015年实现农业生态旅游产业总产值达100亿元,比2010年增长122%。

    《大纲》还提出了多项支持休闲农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是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二是把农业生态旅游景区视作农业企业,其按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土地所得税;三是金融部门对农业生态旅游景点建设予以重点支持,发放扶贫贷款、小额贷款时,对参与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开发的农户倾斜支持;四是整合农业、扶贫、旅游、建设、民政等部门对农业农村的扶持项目,把农业生态旅游景区景点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结合起来,多方联动,协同推进。

    据相关统计显示,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已经在广西逐步形成,特色生态农业的快速发展,为生态农业旅游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保障。

到2010年底,全区共有农业生态旅游园453个,农家乐旅游点1000多家,森林公园50个。

2010年,农业生态旅游景点景区共接待游客1350万人次,产业总收入45亿元。

    据自治区农业厅市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农业生态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许多现实挑战:

一是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生态旅游景点主要分布在农业生产现场,交通、通信、水、电、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二是旅游产品开发不多,开发项目大多为单一的采摘、垂钓或餐饮,精深加工、高档次的旅游商品很少;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农业生态旅游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广西还没有统一的对外宣传,不少景区从来没有作过宣传。

来源:

新华网责编:

顾飞

北流市民乐镇罗政村 村名

   2006年04月17日20:

51  

  北流市民乐镇罗政村

  

  总户数

  

  586

  

  总人口

  

  2580

  

  党员人数

  

  81

  

  各民族人口比例

  

  汉族

  

  自然地理特征

  

  丘陵

  

  主要产业及其

  

  规模、产值、纯利润

  

  优质水果1500亩,年产量450多吨;优质果苗苗圃800亩,年出苗木350万株;蘑菇6.5万平方米、潮菜300亩、米粉加工12家,年产米粉1750多吨

  

  2005年人均纯收入

  

  3490.7元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情况简介

  

  近年来,罗政村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先后获得自治区、玉林市、北流市"文明村"、"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村党组织"、玉林市"小康示范百村工程先进村"、自治区"五村、两规范"建设示范村、"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等称号。

  

  一、生产发展

  

  发展庭园经济、生态农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走农业企业化之路。

建成优质龙眼水果基地1500多亩,年产量450多吨;优质苗圃基地800多亩,年出圃苗木350万株;蘑菇基地6万平方米,产量630吨;潮菜基地300亩,年产量1200吨;养猪215户,年出栏生猪1758头;建起了家庭米粉加工厂12家,酿酒作坊2家,大米加工流程5家,烧鸭加工2家。

2005年,全村人均纯收入3490.7元。

  

  二、生活宽裕

  

  罗政村通过实施“五改十化”和创建美好家园的富民计划,农民在自家庭院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将生产场所和生活场所有机结合,建成沼气池、卫生厨房、卫生厕所、农家书屋、农家旅馆、标准畜禽舍,引自来水,种果种树种花种草,小果园、小鱼塘、小猪场、小菜园实行一体化。

全村实现了住宅楼房化、村组道路硬化、燃料沼气化、厕所无害化、用水自来化、通讯网络化等现代化农村生活。

  

  三、乡风文明

  

  罗政村广大村民在村党总支、村委会的带领下,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家生活质量为出发点,自筹资金,统一规划,对住宅、厨房、猪栏乃到庭院、道路等生活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脏、乱、差现象,使“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生活”成为农家人的现实。

同时投资2000多万元,先后建设和完善了农村文化广场、灯光球场、荔枝公园、诗画长廊、青年科技图书室、接力楼等文化设施,组建了村级龙狮队、秧歌队、田尺队、粤剧队、男女篮球队等文艺团体,经常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罗政村人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005年罗政村荣获“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称号。

同时还建成了野荔园、古荔园、瓦埌塘垂钓区、蒋萍石故居等28项景点,去年,罗政村被评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四、村容整洁。

  

  罗政村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使人居环境协调发展,罗政村以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为切入点,从提高农家生活质量出发,打造了一个区内外有名的生态文明新村。

到目前为止,全村已建成沼气池490座,占户数83%;改水586户,占户数100%;改厕490户,占入户率83%;生态家园130户;村组道路全长18公里全部硬化。

“生态家园”已成为罗政村的代名词。

去年8月,全国著名艺术家、画家、书法家考察团到罗政村参观时,称此为“岭南古珍”。

今年1月份自治区政府主席陆兵视察罗政村的村容村貌时,看到绿树成荫、庭院楼阁、环境幽雅的美景,深有感触地说:

“不愧有生态家园之美称”。

  

  五、管理民主

  

  2000年3月,罗政村成立了公益事业协会,从此,罗政村的建设形成了支部引导、公益事业协会倡导的公益事业发展模式。

村中凡重大事情,都能充分发扬民主,经村民代表、村中老干部或村民会议通过,从不搞一言堂,实行一事一议方式解决问题,如集体山场、鱼塘、铺面对外承包等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解决,12个生产小组道路铺设均是由生产小组召开会议讨论通过,自愿集资,义务投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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