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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考核制度 2.docx

秘书处考核制度2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加强职教部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为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学生会各部门干事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负责,秘书处做统计工作。

考核工作受主席团监督。

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

  三、考核包括日常考核与学期考核两部分。

(1)日常考核。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的日常考核工作,每周向秘书处上交本周考核记录。

秘书处负责记录,将平时的考核结果及时记录(每月3日-7日总结、整理记录),作为学期考核的依据之一。

包括会议、值班考勤、奖励、惩罚、工作业绩(自愿性活动除外)等方面。

  

(2)学期考核。

成绩由自评与秘书处相应项目两部分组成。

学期考核分数由学习成绩、工作业绩,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四部分组成,并附个人总结。

 (3)学期考核自评部分分为干部考核和干事考核。

考核程序为:

干部考核,干事考核,上交主席团审核并备案。

 (4)干部学期考核总评120—150分者为优秀,105—119分者为良好,90—104分者为合格,低于90分为差;干事学期考核总评104—130分者为优秀,91—103分者为良好,78—90分者为合格,低于78分为差。

(5)每学期末由主席团根据干部本学期工作表现及本人述职报告进行考核,各部部长对本部成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差,被评为差的干部经主席团全体讨论通过作自动辞退处理。

被评为差的干事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报主席团,经批准做自动辞退处理。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制定

2010年12月17日

 

 

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评体系(试行)

(共总分150分,起评分70分。

考评

一级

项目

考评二级项目

项目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分/次)

检查方法

得分

负责部门

院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评体系

学习成绩(40分)

15

对学生干部的专业课成绩

专业优秀率低于50%的扣5分,不及格者无任何评选资格(直至补考通过)扣10分,

查看有关成绩记录

监察部

5

学期选修课成绩

不合格者扣5分

查看有关成绩记录

监察部

20

荣获奖学金情况

一等加10分;二等加6分;三等加4分

查看有关成绩记录

监察部

工作业绩(满分60分,起评分30)

20

工作态度(满分15分,起评分10分)

例会、活动或值班请假(值班制度中的提前正式请假)扣2分,迟到扣2分;缺勤或空岗扣5分。

查看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

秘书处、

20

工作能力(满分20分,起评分10分)

部门活动顺序完成加5分,协助其他部门活动2分,有突出成绩者由主席团评定额外加5分(单次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查看有关部门工作指标活动记录

秘书处

20

工作效果(外部评定(主席团听取学院领导意见)满分10分,起评分3分;内部评定(主席团)满分10分,起评分2分。

未定期完成工作指标扣5分未完成工作指标者扣10分,未及时上交活动计划(写明主办与协办部门)扣5分,

查看有关部门工作指标活动记录

秘书处

综合素质(满分30分,起评分10分)

15

学院竞赛、校园活动

国家级:

任何奖项8分,选拔6分,参加3分,

省级: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选拔2分,参加1分。

校级: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参加1分。

查看相关材料

秘书处

10

学术论文、发表文章

国家级正式刊物:

独撰10分,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2分,全国性刊物加5分,地区性加3分,校报加2分(必须有原件)

查看相关材料

秘书处

5

学院校园新闻工作

校报、广播台的宣传工作人员,加1分。

(据工作性质的不同酌情加分)

查看相关材料

秘书处

思想品德(满分20分,起评分10分)

10

道德品行

(1)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2)工作态度积极,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责任心强。

工作中有创新精神。

(3)个人形象良好,穿戴整洁,仪表端庄,姿态良好,精神振作。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受到好评。

(5)参加学院党课学习,顺利结业。

(此项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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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日常工作(满分30起评分10分)

15

惩处原则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5分;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10分;(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点名批评,扣20分;严重警告,扣30分;记大过,扣40分;留校察看,扣50分。

查看相关材料

秘书处

15

奖励原则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加6分;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6分;

(2)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6分;(3)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每次加3分;(4)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8分;(5)帮助他人解决困难,拾金不昧者加3分;(6)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全部成员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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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一、干部考核细则

共总分150分,起评分70分。

   一、学习成绩(由学习部负责执行,监察部监督执行)。

(40分)

   1、学习部每学期组织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校考成绩进行考核,报主席团。

   2、主席团对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进行当面确认(签字生效),即日起成绩不合格者停职直至补考合格复职。

   3、成绩由所在学院出示证明,经辅导员、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后生效。

   4、成绩不合格者以下办法同样生效。

   5、专业学习情况:

一学期一门专业课不合格减20分,一门公共课不合格减30分。

   6、荣获奖学金情况:

一等加10分;二等加6分;三等加3分。

   7同一子目录里有多项加分时取最高项。

   二、工作业绩。

(60分)

   工作业绩由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三部分组成。

   工作业绩,满分60分,起评分30。

工作态度满分15分,起评分15分;工作能力满分25分,起评分10分;工作效果满分20分,起评分5分。

1、工作态度(评分由秘书处完成)依据各次例会、活动、值班出勤和日常考核相应内容记录为依据。

例会、活动或值班请假(值班制度中的提前正式请假)一次减2分;迟到一次减2分;缺勤或空岗一次减5分。

   2、工作能力

   

(1)活动主办部门将活动举办好每次加5分。

   

(2)活动协助部门每参与一次加2分,其中外联部每支持一次活动的赞助加2分。

有突出成绩者(由主席团评定)时加5分,单次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3、工作效果。

此分数由内部评定和外部评定两部分组成。

外部评定(主席团听取学院领导意见)满分10分,起评分3分;内部评定(主席团)满分10分,起评分2分。

(1)按时上交活动计划和总结,要求写明主办和协办部门。

逾期一周以内减4分,逾期一周以上视为缺交减7分。

(2)未定期完成工作指标扣5分,未完成工作指标者扣10分

   三、综合素质。

   1、满分30分,起评分10分。

学科竞赛、校园活动:

国家级任何奖项8分,选拔6分,参加3分

省级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选拔2分,参加1分。

校级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参加1分。

   2、学术论文:

国家级正式刊物:

独撰10分,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2分

   3、文学作品:

全国性刊物加5分,地区性加3分,校报加2分(必须有原件)

   4、校报、广播台的宣传工作人员,加1分。

  四、思想品德。

   满分20分,起评分10分。

  品行:

(打分)以下各项2分,满分10分。

   

(1)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2)工作态度积极,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责任心强。

工作中有创新精神。

   (3)个人形象良好,穿戴整洁,仪表端庄,姿态良好,精神振作。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受到好评。

  五、奖惩

   1、此项加分或减分直接计入学期考核成绩。

   2、分惩罚和奖励两方面:

   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5分;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每人次扣10分;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点名批评,扣20分;严重警告,扣30分;记大过,扣40分;留校察看,扣50分。

   奖励:

(以下奖励项目由个人提请,经主席团讨论一致通过后生效)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加6分;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6分;

   

(2)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6分;

   (3)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每次加3分;

   (4)一学期例会全勤者加8分;

   (5)帮助他人解决困难,拾金不昧者加3分;

   (6)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全部成员各加5分。

  

 

二、干事考核

   一、干事考核由各部部长负责,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其中工作态度部分以秘书处统计的分数为唯一结果。

考核过程由监察部派人全程监督。

   二、干事考核,满分130,起评分65分。

   三、考核办法:

   

(1)工作态度的分数由秘书处根据会议急活动相关记录评分。

   

(2)工作能力:

由自评和打分两部分组成。

自评满分15分,起评分5分;打分满分10分,起评分3分。

自评:

每完成一项任务加1分,非本部门工作加0.5分。

   (3)除以上各项有所不同以外,取消工作效果一项,其余各项标准与干部考核相同,以本部内部和秘书处记录为依据。

 

院学生会部门干事工作考评体系(试行)

(共总分130分,起评分65分)

考评

一级

项目

考评二级项目

项目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分/次)

检查方法

得分

负责部门

院学生会部门干事工作考评体系

学习成绩(40分)

15

对学生干部的专业课成绩

专业优秀率低于50%的扣5分,不及格者无任何评选资格(直至补考通过)扣10分,

查看有关成绩记录

监察部

5

学期选修课成绩

不合格者扣5分

查看有关成绩记录

监察部

20

荣获奖学金情况

一等加10分;二等加6分;三等加4分

查看有关成绩记录

监察部

工作业绩(满分60分,起评分30)

20

工作态度(满分15分,起评分10分)

例会、活动或值班请假(值班制度中的提前正式请假)扣2分,迟到扣2分;缺勤或空岗扣5分。

参加活动次数少于5次扣3分,参加活动较多者可酌情加分。

查看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

秘书处、

20

工作能力(满分20分,起评分10分)

部门活动顺序完成加5分,协助其他部门活动2分,有突出成绩者由主席团评定额外加5分(单次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查看有关部门工作指标活动记录

秘书处

20

工作效果(满分20分,起评分10分)

未定期完成工作指标扣5分未完成工作指标者扣10分,未及时上交活动计划(写明主办与协办部门)扣5分,

查看有关部门工作指标活动记录

秘书处

综合素质(满分30分,起评分10分)

15

学院竞赛、校园活动

国家级:

任何奖项8分,选拔6分,参加3分,

省级: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选拔2分,参加1分。

校级: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参加1分。

查看相关材料

秘书处

10

学术论文

国家级正式刊物:

独撰10分,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2分,全国性刊物加5分,地区性加3分,校报加2分(必须有原件)

查看相关材料

秘书处

5

学院校园新闻工作

校报、广播台的宣传工作人员,加1分。

(据工作性质的不同酌情加分)

查看相关材料

秘书处

 

 三、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考核制度

1、院学生会公开推荐“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以成员的学习成绩是否全部合格、考核成绩是否合格及成员之间互评为依据。

院学生会成员对学习成绩全部合格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开展互评。

2、互评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协调度、工作效果五个方面,互评采取打分制,每项满分为10分,总分50分。

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再按考核成绩和互评成绩的综合排名推荐。

3、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学生干部以学习成绩全部合格为前提,依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内部考核制度在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内开展评价工作,后经院学生会对相应的分学生会成员的到会情况进行筛选,确定推荐“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

4、院学生会综合上述两部分成绩根据《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优秀部”、“优秀分学生会”的评选办法(试行)》严格确定推荐。

 

四、学生会优秀部门的评选考核制度

1、依据各部的常规工作和特色活动情况做出量化考核,按量化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其中院学生会各部部内人员有半数以上学习成绩不合格或考核成绩不合格,则该部取消评优资格。

2、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对院学生会的评价作为“学生会优秀部”的评价依据。

采取打分制,总分100分。

评价内容包括依据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协调度、工作效果四个方面。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依据实际认真评价。

3、院学生会综合上述两部分成绩,根据《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优秀部”、“优秀分学生会”的评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严格确定推荐。

院学生会部门活动考评体系(试行)

(共总分130分,起评分65分)

考评

一级

项目

考评二级项目

项目分值

检查内容

评分标准(分/次)

检查方法

得分

负责部门

院学生会部门活动考评体系

工作业绩(满分100,起评分60分)

20

工作态度

例会、活动或值班请假(值班制度中的提前正式请假)扣2分,迟到扣2分;缺勤或空岗扣5分。

查看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

秘书处、

30

工作效率

部门活动顺序完成加5分,协助其他部门活动2分,有突出成绩者由主席团评定额外加5分(单次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查看有关部门工作指标活动记录

秘书处

20

工作协调度

现场组织观众人数未达到标准扣5分,未协调好各二级学院协助活动扣5分,现场秩序不协调扣5分。

查看有关部门工作指标活动记录

秘书处

30

工作效果

未定期完成工作指标扣5分未完成工作指标者扣10分,未及时上交活动计划(写明主办与协办部门)扣5分,逾期一周以内减4分,逾期一周以上视为缺交减7分。

查看有关部门工作指标活动记录

秘书处

优秀院学生会的评选考核制度

1、院学生会依照各部的考核制度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递交的活动资料、活动开展情况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与主席团和相应各部的联系,院学生会各部给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相应部门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

2、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材料为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在各部进行评价前的工作期间递交的活动材料,根据其材料是否完备及存底是否完备来进行评价。

在工作期间院学生会不定期向各系各班随即抽查各系的工作效果,并对此做好详细记录,作为评价依据。

3、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在学期初上交学期工作计划,期末上交学期工作总结;在工作期间以分学生会名义举办承办的活动要做好材料整理,包括活动申请、活动计划、活动总结及相应的评价。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指导团委对本学生会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作为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评价依据。

4、院学生会综合上述两部分成绩,根据《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优秀部”、“优秀分学生会”的评选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严格确定推荐。

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考核制度

1、院学生会公开推荐“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以成员的学习成绩是否全部合格、考核成绩是否合格及成员之间互评为依据。

院学生会成员对学习成绩全部合格且考核成绩合格者开展互评。

2、互评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协调度、工作效果五个方面,互评采取打分制,每项满分为10分,总分50分。

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再按考核成绩和互评成绩的综合排名推荐。

3、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学生干部以学习成绩全部合格为前提,依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内部考核制度在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内开展评价工作,后经院学生会对相应的分学生会成员的到会情况进行筛选,确定推荐“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

4、院学生会综合上述两部分成绩根据《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优秀部”、“优秀分学生会”的评选办法(试行)》严格确定推荐。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优秀部门”、“优秀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评选办法(试行)》

一、学生会优秀学生的评选:

1、评选比列:

院学生会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按照《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推荐候选人,(院学生会推荐比例为在岗学生干部人数的50%,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比例占其在岗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

2、评选条件:

(1)必须是担任各级学生会干部(校、系)的在校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评选年度无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学生组织机构作出的规定与规章,服从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管理等;热心服务,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对学生会工作贡献突出,在师生中有一定影响。

(4)工作态度端正,能够做到公正,公平,顾全大局,遵守社会公德,能与他人合作共事。

(5)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合格。

(6)能按时参加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秘书处考勤纪录为主要依据)

二、学生会优秀部的评选:

1、评选方式:

学生会优秀部的评选采取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在整体考察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评选出学生会优秀部,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委审核,确定学生会优秀部。

(优秀比例占总体的50%)

2、评选条件:

(1)按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学期初制定并上交学生会工作计划,能完成工作计划和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并上交。

(3)各部在校系两级的工作中能体现出配合及协作的结合。

三、优秀二级学院学生会的评选:

1、评选方式: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将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活动基础材料报院学生会,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各二级学院主席组成“联合评议团”,在整体考察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初步确定“优秀二级学院学生会”。

院学生会将初步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会秘书处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报校团委审核。

(优秀比例占总体的50%)

2、评选条件

(1)院学生会各部门对各系学生会相应部门常规工作的考察。

(2)系部学生会干部出席院学生会所组织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

(3)按质按量完成院学生会安排的各项活动,积极承办院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及完成情况和活动效果。

(4)二级学院学生受到通报及通报以上处分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总人数的3%,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中无任何违纪行为。

附件2:

《学生会人员应知细则》

一、学生干部的任免

1、学生干部通过公开招聘、班系推荐、自然增补及学代会选举等方式产生,并报送所在班、团组织审查后,统一填写《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干部鉴定表》。

2、学生干部的任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一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学生毕业自然卸任。

3、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由副主席提名,报主席团备案审查后方可正式公布。

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实行聘任制。

经一定程序确定各部门负责人的统一由学生会主席任命。

任期为一个学期,依照学期末干部考核结果,由主席根据主席团会议决定解聘或续聘。

5、学生会干部在任期内有重大过失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由主席团会议决定免除其职务,送系团委备案并通知所在班、团组织。

6、学生干部若在一学期内无故有四次以上不参加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者,免去其所任职务。

7、学生会干部在一学期内出现一科以上主干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免去其职务。

二、学生会干事任免

1、无故旷例会超过三次者,视为自动退部。

2、不服从部长主席管理的干事,由部门负责人商议然后汇报给主席团,由主席团作出明确处理。

三、干部责任

(一)主席职责

1、积极做好学生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正确的工作方向。

2、统一负责管理、协调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支持和保证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

3、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决定学生会发展规则,学期工作要点、重大改革及其它重大事项。

4、根据主席团会议的决定聘任或解聘学生干部。

5、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及部长会议。

6、代表学生会,执行主席团奖惩决定,处理重大对外事务。

(二)副主席职责

1、协调主席分管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主动做好分管部门重大问题的指导工作,做好检查、督促和协调部门间的工作。

2、积极向主席团提出有关工作及分管干部考核的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

3、完成主席委托的其它工作。

 

(三)秘书处职责

1、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完成学生会日常事务。

包括办公室、档案,所有的财产、文件打印、派发、通知等管理工作,落实学生会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

起草有关文件,草拟有关条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3、发挥秘书处的功能。

包括协调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干部之间的工作关系,并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学生会的整体凝聚力,使之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4、做好院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工作。

包括组织干部培训,为学生会培养后备力量,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调整;做好干部的档案管理和评定工作。

5、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基层信息,增进系学生会和各系学生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使之更好地改进工作,服务同学。

6、定期公布系学生会工作进程,收集干部和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四)部长(副部长)职责

1、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团结、带领干事完成工作任务。

2、积极探索部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开创部门工作新局面。

3、做好新干事的帮、带、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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