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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运输专业各制度汇编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7

班组学习制度……………………………………………………48

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49

班组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52

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53

班组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54

安全绩效考核制度………………………………………………55

班组安全承诺制度………………………………………………57

 

唐山开滦赵各庄矿业有限公司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为加强矿井轨道运输的管理,实现安全、高效运输,特制定《唐山开滦赵各庄矿业有限公司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一、矿车、机车管理

1、矿车要建立档案,记录矿车的投入时间、修理、报废情况,人车要实行包机制管理,进行定期检修。

2、矿车完好率应保持在85%以上,不完好的矿车井运区必须及时选出并进行修理。

4、对于叉子车、平车等车辆,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完好的车辆禁止使用。

5、损坏严重需要报废的矿车必须及时报废,禁止强行运转。

6、新矿车、大修后的矿车投入前必须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7、机车出房前必须检查,保证机车灯、铃、闸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二、行车管理

1、机车司机、跟车工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机车运行前,司机必须确认轨道完好且线路上无障碍物,道岔位置正确。

3、机车通过巷道交叉点、道岔或前有行人时,必须提前鸣笛、减速。

4、矿车装载物料、铁活时,装载的宽度不许超过矿车的宽度,铁活装载高度不许超出矿车上沿400mm。

5、拉运煤车、矸石车车速不许超过4m/s,拉送人车不许超过3m/s。

6、拉运超长、超宽物件时,必须制定专门的运输措施。

7、在生产时间内,除了井运、调度室等安排的煤车和白线车、人车,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生产时间运输占用运输轨道。

特殊情况提前请示调度室。

8、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9、机车司机正常行驶时必须面向前进的方向开车。

在开车时必须精神集中,目视前方。

调车作业时必须配跟车工,跟车工必须佩带口笛,在调车时与司机进行联系。

三、停放车管理:

1、井运区等负责单位必须标定出各个道岔的警冲标位置,所有车辆的停放,必须停放在警冲标以外轨道上;严禁将车辆放在道岔及与道岔相连的曲线段位置上。

2、对于双线轨道,运输大巷的煤车(包括附挂人车)、矸石车只允许停放在重车道上;井底车场的重车放在重车道或滚笼进口;空车的存放依照生产环节予以妥善安排。

3、各石门内停放的料车、铁活车、件车必须停放在石门以内,严禁占用石门与大巷连接的道岔或占用大巷运输线路;石门内的料车、铁活车、件车等车辆必须及时卸载,以便将空车拉出,禁止车辆长时停在石门内。

4、车辆停放时,列车可能下滑方向必须打好可靠十字闸,机车必须闸好气闸,严防车辆滑动。

5、矿车、机车、件车、人车在使用过程中,原则上各井口空重车场不许车辆占用。

确实因工作需要而占用轨道线路时,必须保证运行车辆的正常的通过和行人的安全,要符合以下要求:

(1)双线轨道,矸石车、煤车、机车只允许占用重车轨道,而空车轨道要用作交通运输,不允许同时占用两股轨道。

(2)轨道维修时,双线轨道只允许占用一股轨道,并在维修区段两端前后60米处设置警戒牌;而另一股轨道作为交通运输,不许占用。

禁止双股轨道同时维修占用。

(3)轨道线路施工时,机车、车辆、人员的通过,必须听从施工人员指挥,禁止强行通过;车辆通过时,施工现场必须妥善安排,做好清理,施工人员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4)矿车、平车、叉子车等车辆装载的件车,不允许在大巷停留占用轨道及大巷连接的道岔;当在井口附近占用轨道时,只能占用井口附近边道,并且不能影响其它车辆通过和行人安全。

四、运输轨道管理

1、轨道:

(1)修道(卧道)时要注意轨道中心线不能偏移,道床厚度不小于100mm(个别底板突出处不得小于50mm)。

(2)轨枕净间距620mm,道砖下用砟末垫实,道砖上面与钢轨密贴整齐。

(3)轨距457mm(+5,-2),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接头下面要用枕木和限位垫铁垫实,并用道钉固定。

(4)打灰时灰碴要搅拌均匀,灰浆饱满,灰面要光滑平整,轨道两侧道床打灰高度的在轨顶以下30mm,轨道中间打灰的高度不超过轨道的道盘高度。

为了防止道床积水,应铺设横截水沟,将道床积水疏导到水沟中去。

(5)轨道连接构件(道夹板、螺丝、弹簧圈)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6)直线段两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7)弯道处外轨和轨距根据曲率半径及车速抬高、加宽。

(8)道岔应铺设合理,构件齐全,搬道器底盘应打牢,各处连接要灵活可靠,闸坨距离地面最小高度不小于80mm,严禁托底。

道岔的尖轨与轨道必须密贴严实。

2、运输巷道的顶板要保证安全,运输的车辆与巷道碹帮(棚子)及管线的安全安全间隙不小于300mm。

3、运输巷道内不得有积泥和杂物。

运输巷道的水沟要及时清挖,保证运输巷道无积水。

4、运输巷道的主要交叉点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引起运输司机的注意。

五、斜井运输管理:

1、所有斜井运输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斜井运输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3、斜井提升运输使用的绞车、信号装置、钢丝绳、连接装置、保护装置等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查验和检修,保证完好。

4、斜井的“一坡三挡”要按照规程措施的规定设置,并正常使用。

5、进入斜井的车辆要保证完好,坏车严禁进入斜井。

6、斜井运输以及向下甩车的过程中,下部车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内,下部车场内严禁其他无关人员工作或停留。

7、上下口的信号把勾工必须等车辆到达上下口停稳后,发停车信号,再进行摘挂车工作。

8、运输前,必须对所运输的物件重量与提升能力进行验算,严禁超载运输。

六、人员乘车、行走管理:

1、乘车人员必须在规定地点侯车,严禁提前进入上车地点等车。

2、上车人员必须要等机车停稳后,再进入车场上车,下车人员要等车辆停稳后下车。

3、人员上车后必须拉好车门,经司机检查运输车辆后,再按规定鸣笛开车。

4、严禁人员乘坐矿车及其他运送物料的车辆。

5、严禁在机车运行的过程中追车、上、下车。

6、机车行驶过程中,严禁乘车人员、电机车司机肢体探出车外。

7、井下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行走。

七、大件的运输:

1、大件指超宽、超长、超高的物体,大件必须采用平车或叉子车运输。

2、采用叉子车、平车运输超宽、超长、超高的物体时,必须提前与井运区、调度室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路线运输。

3、装车物体必须与车辆连接绑扎好,绑扎要使用4分以上的钢丝绳捆绑并打镖结实。

4、运输大件的过程中,跟车人员严禁站在车辆的两侧,运输的速度不许超过1米/秒。

5、运输大件的过程中,必须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运输前,运输人员提前在相关线路做好截人工作,若行人与运输车辆交锋时,必须停止运输,让行人先行。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轨道运输工作。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唐山开滦赵各庄矿业有限公司

轨道线路验收、检查维护、运行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轨道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改善运输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现制定轨道线路检修制度,要求有关单位及维修人员严格执行。

第二条检查维护

1、跟班干部、点班队长、电机车司机和跟车工负责每天对主要运输线路巡视检查工作,一般运输线路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护。

2、维护工作的主要任务

⑴道钉全、规格对(每根枕木四个道钉打成八字型)、位置正,浮、离、歪不超过2mm,水泥枕木压板、螺丝齐全,上紧。

⑵道夹板、鱼尾板、螺丝等扣件应规格配套,数量齐全,紧固有效。

⑶轨距、水平的调整应符合规定。

⑷轨道绝缘器的安装和维护。

3、行驶人车的轨道应设专人维修,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第三条定期维修

1、维修的分工

⑴小修:

一般运输线路每月进行一次,主要线路每周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修道工为主,巡视检查人员参加。

⑵中修:

6-12个月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以修道工班为主,并组织其他人员参加。

⑶大修:

视轨道磨损情况而定,矿、区领导负责具体安排。

2、检修内容

小修:

⑴维修保养的全部内容。

⑵枕木的更换,枕轨间距的调整。

⑶道渣捣固坚实,无空板、浮空现象。

⑷方向直线目视直顺,直线用10米弦量不超过10毫米,曲线目视园顺,用2米弦量相邻正矢之差不得超过30毫米。

⑸轨面前后高低,目视平顺,用10米弦量不超过10毫米,倾斜绞车道不超过15毫米(设计变坡点不在此限)。

⑹道岔开程的调整,尖轨的修理或更换。

⑺扳道器的调整检修。

中修:

⑴小修全部内容。

⑵轨道中心线的调整。

⑶接头平整度的调整。

⑷轨道接缝的调整。

⑸道岔护轨槽的调整,间隔板、撑铁等的更换。

⑹轨道连接线的焊接。

大修:

⑴中修全部内容。

⑵坡度、标高和中心线的检查调整。

⑶更换杂拌道和磨损超限轨道及道岔。

⑷接头方式的调整。

⑸路基的处理。

第四条质量验收:

1、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由巡检人员和修道队长共同验收。

2、小修、中修由检修负责人、修道队长共同验收,填写检修和验收纪录。

3、大修由有关主管人员参加,会同区轨修负责人、修道队长共同验收,并填写大修竣工报告。

第五条检修质量标准:

1.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轨道和道岔的铺设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行驶人车的轨道和道岔应达到优良品。

2.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茬都不得大于2mm;

3.两条轨道顶面高低差不得大于5mm,曲线段外轨按标准加高后,误差不得大于5mm;

4.轨距偏差:

直线段或曲线段加宽后,最宽都不得超过5mm,最窄不得超过2mm;

5.尖轨开程为80—110mm;

6.尖轨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

7.尖轨损伤长度不超过100mm;,

8.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

9.轨枕间距按设计要求布置,偏差为±50mm;

10.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

11.扣件:

鱼尾板、螺栓、弹簧垫与轨型配套,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

12、其他检修要按照《煤矿窄轨铁路维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

第六条运行和管理: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在绞车道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3、在机车运行的轨道上检修时,必须取得本区段机车司机的同意,检修时间超过半小时及以上时,必须经矿调度同意,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

4、检修地点前后应设有安全设施和红灯信号。

5、违反本规定进行检修时必须写出安全措施报告,报有关部室审批后方可进行检修

运输设备和设施验收、检查维护、大修报废、运行和使用管理办法

一、蓄电池机车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矿井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电机车安全可靠运行,明确各单位应履行职责,搞好自主保安,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改善运输作业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运输中的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职责划分 

1、井运区负责蓄电池电机车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2、井运区负责蓄电池电机车技术档案资料及日常管理工作。

 

3、井运区负责井下和地面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作。

 

4、井运区负责蓄电池电机车管理工作,每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一次电机车年审及制动距离测试。

 

二、蓄电池电机车验收

1、电机车入井前必须经防爆组进行防爆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三、蓄电池电机车使用运行 

1、电机车司机及电机车跟车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2、机车领用与回库时,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其完好状态,并做好机车出库登记检查记录。

 

3、电机车运行前,电机车司机必须检查电机车的灯、警铃、闸、撒砂装置和连接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4、所有运行的列车或单独电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5、电机车严禁超速运行,运行速度不得大于4m/s,机车行进巷道口、硐室口、道口、道岔、弯道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障碍时,都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铃声警号。

 

6、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7、电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电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和身体探出车外,司机不得无故脱离岗位,司机须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器打到零位,取下控制器手柄,拌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8、正常运行时,电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电机车司机要位于前方驾驶室内。

运行中,电机车司机必须密切注视运行前方,发现有障碍物、道心有人,有人呼叫或有紧急晃灯信号时必须立即停车,待查明原因后方可运行。

 

9、严禁长距离顶车,区域调车进行顶车时,速度不超过0.5m/s,必须有跟车工在前方负责观望和警戒。

 

10、跟车工连接车辆时,车头与车辆必须缓慢靠近,严禁猛顶、猛撞。

必须在电瓶车停稳后,才准许挂链,防止发生挤手等碰伤事故。

 

11、平板车(材料车)运送物件,超出平板车(材料车)长度时,两车之间的连接,必须用空平板车或硬连接,在两车之间进行连接,以防止在停车或紧急情况下制动时,发生车辆移动冲撞出现事故。

严禁用其它非标物件(如钢丝绳、链条)挂车,以防止撞坏蓄电池电机车和发生各类事故。

 

12、机车需要制动时,应将控制手柄回到“0”位,旋转制动手轮,不允许将控制手柄不回“0”位进行制动。

 

13、电机车在运行途中,严禁打开任何电气设备端盖,发现有不正常声音和异常现象,要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漏电或因漏电产生火花等故障时,要立即断电,由其他机车拖回车库修理,严禁在库外检修机车。

14、电机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建立交接班记录本。

 

15、电机车防爆插销内的熔断器必须按规定值使用,使用合格熔断器。

 

16、严禁电机车超载拉车,按矿车牵引数规定执行。

17、电机车运输大件车,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18、电机车或矿车掉道、翻车时严禁硬拉复位,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19、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携带便携式。

20、使用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使用机车,并切断电源。

 

21、蓄电池电机车使用操作前的日常检查,以下内容检查不合格,不能运行,必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合格。

 

①检查各电器设备联结导线是否完好,电源装置内,各蓄电池之间联线应牢固,橡胶保护套完整无损,无失爆。

 

②检查电机车各隔爆电器外壳、盖板等部位盖紧,无缺损的螺栓。

电源箱内无导电性异物。

电源箱与机车的连接销锁紧。

 

③检查司机室换向器手柄均在0位。

 

④ 检查制动系统、撒砂系统灵敏可靠。

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

 

⑤检查各润滑点,有足够的润滑油。

 

⑥检查砂箱内砂子合格,砂量足够。

 

⑦检查闸瓦与轮箍踏面的间隙在2-4mm。

四、蓄电池电机车机械设备检查与维护 

蓄电池电机车的使用维护实行包机制,必须逐台编号,建档,做到专人操作维护,实行计划性检修。

同时做好电机车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建立电机车《蓄电池机车日检及周检记录》。

井运区每个月必须对机车定期检修一次,并做好记录。

检修记录内容包括机车电源装置、控制器、行走装置、照明系统、制动系统和检修负责人。

必须确保机车达到的完好与检修质量标准。

 

1、日常检查主要内容 

①车体(车架和电池箱等)无裂纹或明显变形,无严重锈蚀; 

②连接装置、缓冲装置牢固可靠。

制动装置可靠,撒砂装置灵活、砂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

 

③换向和操作手把位置准确,闭锁装置可靠。

 

④蓄电池箱不漏电解液,橡胶套、绝缘隔板齐全完整,无烧焦、老化或破损,连接线符合要求。

电池箱盖门齐全。

 

⑤ 机车的闸、灯、警铃等齐全可靠。

 

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2、减速箱及车轮的检查与维护 

①每月向减速箱内补充一次润滑油,每六个月更换一次润滑油。

同时要清洗减速箱。

 

②机车在运转中,如减速箱内发生异常声音,应及时查找原因,(齿轮啮合间隙发生变化、齿轮磨损、接触区域发生变化、润滑不好等)及时处理。

 

3、轴承箱及轴承的检查与维护 

①每隔3个月应将轴承箱拆下清洗,更换润滑油脂,油脂应使用钙钠基润滑脂。

 

②每星期打开小盖,检查轴承箱内的润滑和轴承的使用情况,并加入适量的润滑油。

 

③日常应注意轴承箱的发热情况,如温升超过60℃时,应检查轴承的配合情况和润滑脂的脏污程度。

 

4、制动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①检查制动系统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发现有磨损超限的零件,必须及时更换,并保证闸间隙为2-4mm。

 

②如发现闸瓦厚度磨损到小于10mm时,必须更换。

 

③制动系统各部分活动销处,每5-6天要加一次润滑油。

 

④检查管路的气密性,发现泄露及时处理。

 

⑤打开风包的放水阀门,放出里面的积水。

 

5、撒砂系统检查与维护 

机构动作灵活,砂箱内须用(经过3mm2的筛网选过)干砂,不漏砂。

 

机车的机械部位要定期注润滑油。

 

7、电气设备检查与维护 

加强电机车日常检查检修,电机车的电气部分及电池装置绝缘不得低于0.5兆欧,电气部分要确保线路无破损,螺栓紧固,电池上盖全部紧固(充电时除外),杜绝漏电和电气失爆现象。

 

四、蓄电池电机车报废

1、对蓄电池机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报废

(1)机车使用达到15年使用年限;

(2) 对经维修和调整后不能满足规程要求的安全条件或性能;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能正常运行的。

2、对已报废的机车进行修旧利废,将仍能使用且满足安全条件的设备进行拆卸并备用,不能使用的部分上井交设备科。

考核管理办法 

1、井运区必须做好机车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对于不按要求及时维护的和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机车损坏的,对责任人给予500元罚款。

 

2、因蓄电池过放电、不及时返回充电造成的影响生产行为,罚使用人500元。

 

3、因蓄电池未充足电造成影响生产行为,罚充电工500元。

 

4、维护人员不按规定进行检查蓄电池电机车,发现一个问题,罚款50元。

 

5、发现电气设备有失爆现象,按矿规定处罚。

 

6、机车在使用时,造成设备损坏时,必须查明原因,如人为造成损坏时,根据物件原价值,按原价50%落实个人。

 

7、运行中发生掉道、翻车事故,掉道每辆罚100元;翻车500元。

 

8、蓄电池电机车牵引拉车数超过规定挂车数,每多挂一车罚款100元。

 

9、运行中造成事故,认真追查事故责任,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罚。

 

10、防爆插销内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熔断丝,否则罚司机200元

11、电机车严禁超速运行,机车行进巷道口、硐室口、道口、道岔、弯道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否则罚司机50元。

 

15、所有运行的列车或单独电机车有尾灯,否则罚跟车工50元。

电机车各工种管理制度

一、电机车修理工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保证蓄电池式电机车检修质量,强化机车检修杜绝电机车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机车检修,落实包机制度,对包机人所发生的质量事故,当天组织分析事故原因,找出责任者。

因机车检修工作不细影响生产和造成30分钟以上事故的,包括因检查工作不细被公司机电检查组或安监处查出失爆的,都进行责任处罚。

2、在生产过程中机车修理工要持证上岗,熟悉本工作范围的设备使用性能,加强机车查验维修,保证机车日检、周检质量,落实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度,因以上原因不能正常出车的给予经济处罚。

3、落实各种汇报制度,机车修理工要填写工作日志,当班不填写的扣责任人。

4、爱护电机车,因检修不细造成机车配件损坏,根据零部件的成本,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5、机车修理过程中,使用起重机械,使用前对起重机械进行完好检查,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使用,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使用“十不准”,如有违规要进行责任处罚。

6、机车修理过程,应在机车修理硐室进行,严禁在大巷内进行修理工作,机车检修工作如发现违规要进行经济处罚。

7、以上由机电区长考核,从当月生产结构工资中扣除。

如与矿业公司文件有抵触,按公司文件执行。

二、充电工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保证蓄电池式电机车电源装置充电容量,强化充电管理,杜绝充电容量不足,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电源装置充电质量,对包机人发现充电容量不足,当天组织分析充电不足的原因,找出责任者,因充电工作不细影响正常出车或备用电源装置不够,包括因充电工作不细被公司机电检查组或安监处查出失爆的,都进行责任处罚。

2、在生产过程中充电工要持证上岗,熟悉本工作范围的设备使用性能,加强电源装置维修,保证电源装置日常维修,落实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度,因以上原因不能备用好电源装置的给予经济处罚。

3、落实各种汇报制度,充电工要填写工作日志,当班不填写的扣责任人。

4、爱护电源装置,因查验不细造成电源装置起不到备用或损坏电源装置,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5、充电工开始充电前,一定要清楚车房内氢气的浓度,开工前通风区瓦斯工要对车房进行氢气的测定工作,充电过程中还要进行测定,如果车房氢气浓度超过0.5%应立即汇报区、矿调度,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氢气的处理,如果出现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责任者进行责任处罚。

6、充电工开始充电一定按要求操作,检查充电机仪表、电源装置插销联结器、保险是否完好,电流表指示是否在零位,防止送电烧怀充电机保险,如有违规造成事故的进行经济处罚。

7、以上由机电区长考核,从当月生产结构工资中扣除。

如与矿业公司文件有抵触,按公司文件执行。

三、电解液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蓄电池电解液安全可靠的使用,增强环保意识,防止其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电解液是酸性溶液,对人身具有伤害作用,并能烧毁衣物,必须严格管理集中下运,在车房内要集中存放,车房值班人员必须看管好防止损失,如有管理不善追查责任者。

2、充电工往电瓶内注液或补充电解液防止外撒,如不规范操作电解液严重外泻,要给予经济处罚。

3、蓄电池车房要对电解液建帐管理,防止丢失伤害他人,出现事故追究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

4、对于废电瓶中电解液,禁止井下乱倒,如有发现给予处罚。

5、以上由经营区长考核,从当月生产结构工资中扣除。

如与矿业公司文件有抵触,按公司文件执行。

二、平巷人车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矿井人车运输下井工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职责划分 

1、井运区负责人车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2、井运区负责人车技术档案资料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人车验收管理规定

1、对新入井的平巷人车由矿安监部、生产技术部、井运区共同验收,不合格的人车不许入井。

三、人车检查检修管理规定

1.修车在修车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对损坏人车做定期检查维修,对人车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2.对运行中的人车应做到完好率保证100%,如果人车失修而造成事故的应追究包车人的责任。

3.各种记录应认真填写,不得漏报,记录薄要保持字体整洁清晰,不得有意撕掉。

4.修车队长应掌握对矿车、人车的安全运行情况及完好标准,及时安排各项任务,对当班矿车、人车检修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5.修车人员就做到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保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果修车人员严重失职而造成事故影响生产,就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6、人车完好标准:

(1)人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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