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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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工作方案
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促进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X〕19号)要求,认真排查各县区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安排部署的情况,着力消除经济运行风险,确保经济稳定增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落实十九大精神,统筹推动,相互促进,着力检查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认真解决路子走不对、方法不对头的问题,排查破解改革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和制约改革发展的障碍难点,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务求实效、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三查三保”活动,推动深化作风建设与做好各项工作互促共进,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推诿塞责、庸政懒政、渎职懈怠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增强稳增长、保态势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
分领域、分系统深入查找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障碍,集中解决一批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瓶颈难题,集中推动一批重大基础性工程,集中落实一批条件成熟、近期能见效的产业项目和关键措施,做到既稳增长、保当前,又打基础、保态势。
落实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日常自查相结合,建立长期管用、执行有效的制度机制,确保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解决经济发展方面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围绕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期工作重点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X年工作要点明确的改革任务,查结合实际提出的具体措施按时间节点推进情况,努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动力、为稳定增长创造环境条件。
(牵头单位: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
市编办)
2.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3.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
市工商局)
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6.完善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编办、科技局)
7.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深化农村改革。
(责任单位:
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
(责任单位:
市农业局)
10.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11.优化资源配置。
(责任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环保局、水利局)
12.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13.加快金融改革。
(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
14.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
15.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二)排查化解经济持续下行风险。
围绕全市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其他有关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切实稳定经济运行,防范化解下行风险。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节。
落实经济运行定期汇报沟通协商机制,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做好对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预警,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应对,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人行X市中心支行,市农业局、国税局、地税局、房产管理中心,X供电公司)
2.壮大优势产业集群。
抓好产业集聚区建设年度专项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发展壮大“百千”亿级产业集群。
加快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支撑能力。
完成产业集聚区晋星升位目标。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食品产业办)
3.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积极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专业市场转型升级。
巩固“互联网+”业态成果,促进“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精准农业、物流、旅游、交通等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
落实省有关财政支持稳增长若干政策。
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促进合理配置、高效使用。
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扩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
探索通过投资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
(三)排查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存在的突出问题。
围绕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50个重点项目以及去年以来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排查,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扩大有效投资。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
1.重点项目建设方面。
围绕我市列入省35个重点项目和150个市重点项目,查找进展缓慢、无实质性动工、不能按时投产和达产等突出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市政府重点办,市发改委)
2.增强招商引资实效。
对去年以来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排查,重点检查签约项目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设、建设项目早投产。
(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四)排查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市场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
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保障性住房方面的问题和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排查,加强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
市房产管理中心)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
加快X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
针对部分急需回迁安置、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部分项目手续不完善、部分项目“商业运作”、分配率较低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严格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
市房产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重点检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落实情况。
加强行业管理和舆论引导,切实规范项目开发及销售行为,有效稳定住房消费预期。
(责任单位:
市房产管理中心)
(五)排查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极端事件的基本底线。
(牵头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
1.认真排查融资担保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对已获得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企业加大监督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取缔。
对未获得许可证的非融资性担保企业进行清理规范。
(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局、发改委)
2.继续紧盯非法集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案件,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公安局)
3.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逐步化解,对早期发现、尚有还款能力、通过积极处置能够挽回群众损失的,采取自查自纠、防止新增、清退集资等措施逐步化解风险;对涉嫌集资诈骗、肆意挥霍的非法集资活动,依法采取紧急措施保全资产、稳控人员,抓紧立案侦查,严厉打击。
(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4.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认清非法集资真相,自觉抵制非法高息诱惑。
(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排查化解困难行业和企业经营风险。
开展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分行业、分企业排查问题,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一批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1.加强产销、银企、用工、产学研“四个对接”。
组织产销对接活动。
搞好资金融通等服务,组织多层次、多领域银企对接会,防止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大规模裁员现象。
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
(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金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发改委)
2.清理整顿涉企收费。
积极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
制定发布市级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涉企收费项目清单。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3.加大对困难行业帮扶力度。
深化企业帮扶,支持煤炭等行业转型脱困。
适时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精深加工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
4.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增强竞争力。
(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七)排查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违法违规经营风险。
各职能部门要对自己批准成立的经营服务主体进行执法检查,防止经营服务主体违法违规经营,着力纠正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或审批不严问题,是否存在伪造虚假资质从事违法经营问题,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以及其他涉嫌欺诈问题。
(牵头单位:
市发改委、编办、工商局,市直各有关部门落实)
(八)排查化解企业信用风险。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强化监测预警,增强银企互信,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
(牵头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
1.加强对部分重点行业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的监测预警、协调处置,防止因银行抽贷、断贷引发企业停产、破产,防止因企业大面积违约还款而出现传导性、群发性、区域性风险,造成金融机构集中收贷的连锁反应。
(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约束作用,提升银企互信水平。
(责任单位:
市银监局、发改委,人行X市中心支行)
3.对非正常抽贷、压贷、断贷的银行,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严肃追责。
(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人行X市中心支行)
4.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依法惩处打击,最大限度维护金融债权。
(责任单位:
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公安局)
三、实施步骤
根据全市“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统一部署,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先期排查,制定方案(7月)。
各县区各单位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进行先期排查、摸底调研,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
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8月—9月)。
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就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自查。
市有关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专项检查。
8月底前,各县区各单位要分别形成自查报告和专项检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梳理汇总,拉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
各县区自查报告与整改台账要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改委;市有关部门专项检查报告与整改台账要报主管市领导审阅,同时抄送市发改委。
市发改委负责汇总整理形成全市查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实情况整改台账。
9月份,各县区各单位要对照整改台账,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边整改边自查,确保整改问题不缺不漏,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10月—12月)。
各县区各单位要对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对照整改台账,对照自查和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逐条细化措施,逐条跟踪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用整改实效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要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
年底前,市发改委要会同各牵头部门,总结此次活动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具体对策建议,报市委、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严格贯彻落实全市“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史全新常务副市长牵头、市发改委综合协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参加的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