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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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案
《经济法》教案
课题一:
有关法、经济法与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
教学目的要求:
1.使生理解掌握有关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事实、代理和我国的法人制度等内容。
课时安排:
4节
授课班级:
教学过程:
一.法的有关概念
1.什么是法
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的本质
3.法的渊源与体系
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如法律、法令、条例、章程、决议、命令、习惯、判例等,都是法的渊源
4.法的效力
时间、空间和对人的效力
5.社会主义法制及其基本要求
法制:
法律与制度的总称
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及其调整对象
经济法:
国家为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也就是:
经济法是国家在组织\协调、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其表现形式
调整对象
1)企业组织内部管理关系
2)市场管理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4)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表现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和地方政府规章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各种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
2)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
3)宏观调控原则
4)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三.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经济法主体在经济调控与干预中依据经济法律规范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与多样性
2)内容的经济性
3)客体的广泛性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主体、客体和内容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条件:
一是具有一定的财产,能够独立承担财产责任
二是取得法律认可
主体的类型:
P17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利与义务
A.经济权利
a.财产所有权
b.经济职权
c.经营管理权
d.请求权
e.承包经营权
f.租赁经营权
B.经济义务
a.进行或接受国家宏观调控的义务
b.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任务
c.依法缴纳税、费和利润的义务
d.不得滥用经济权利的义务
e.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A.客体的概念
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B.客体的类型
a.
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如税务
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勘察、设计、运输等
b.财物
货币、有价证券、物
c.技术成果
d.信息
四.经济法律关系事实
1.法律事实的概念
是指依照经济法的规定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情况。
2.经济法律事实的分类
行为与事件
3.经济法律行为的概念
是指以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产生、变更或终止一定的经济法律关系而进行的合法行为。
4.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行为人要有合法资格
2)行为内容必须合法
3)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
4)行为必须具有法定形式
①明示:
行不为运用言语和文字来表达意志的形式
②默示:
行为人用默认或推定的方式进行意思表示的形式
登记、鉴证、公证
5.无效和可撤销的经济行为
1)无效经济行为
1经济行为的主体不合格
2经济行为的内容不合法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4意思表示不真实
2)可撤销的经济行为
1显失公平的经济行为
2因重大误解面产生的经济行为
五.代理
1.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
2.代理的有效要件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活动+必须是代理人独立实施的
3.无效代理
1无权代理
2越权代理
3代理关系终止后的代理
4自己代理
5滥用代理权
4.经济活动中的代理
1委托代理的形式
2转委托代理
3表现代理
六.我国的法人制度
1.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种类
1)企业法人
2)机关法人
3)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作业:
1.经济权利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2.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3.什么是法人?
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课题二:
财产所有权和债
教学目的要求:
1.使生理解掌握有关财产所有权的概念、财产所有权取得和消灭、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及其法律保护方法。
2.理解掌握债的概念与特征、债的法律关系、债的发生、履行、变更及消灭等。
课时安排:
4节
授课班级:
教学过程:
一.财产所有权概述
一)财产所有权概念和特征
1.概念: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2.特征:
排他性、绝对性与完全的物权
二)财产所有权取得和消灭
1.财产所有权取得
1)原始取得-----------生产、收益、没收、无主
2)继受取得-------------依法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的
2.财产所有权的消灭
1)客体消灭
2)所有权转让
3)所有权的抛弃
4)所有权因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而消失
5)所有权主体消灭
二.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
一)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1.主体的概念
2.主体的分类---单一与共有
3.共有的两种形式
1)按份共有
2)共同共有
二)财产所有权内容
四项权能的概念及其地位
三)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一)国家对财产保护的方法种类
二)经济方面的保护方法
1.请求确认所有权
2.请求恢复原状
3.请求返还原物
4.请求排除妨碍
5.请求赔偿损失
6.返还不当得利
四.债
一)债的概念与特征
1.债的概念
2.债的特征:
三大特征
二)债的法律关系
注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的区别.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
三)债的发生、履行、变更及消灭
1.债的发生
债的发生的五种情形:
行政命令、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2.债的履行
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
3.债的变更
分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的变更
较为常见的三种变更原因:
因法律与行政法规、因当事人双方协议、因发生自然灾害
4.债的消灭
引起债的消灭的六种情形:
1)因履行
2)因行政命令
3)因债权人和债务人合并
4)因抵消
5)因双方协议
6)因提存
作业:
1.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它的四项权能是什么?
2.经济方面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法哪些?
3.哪些情形会引起债的消灭?
课题三:
企业法
教学目的要求:
1.了解企业法,理解掌握私营企业的概念和种类、私营企业设立与终止
2.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种类,掌握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设立、组织机构等,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3.了解破产法的概念和作用,掌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的主要内容。
课时安排:
4节
授课班级:
教学过程:
一.企业法概述
4.什么是企业,掌握其四个特征
5.企业法的概念
6.全民所有企业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征
二.私营企业法
一)私营企业概念和种类
3.独资企业
4.合伙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
二)私营企业设立与终止
1.申请设立私营企业人员的资格
2.私营企业设立的条件
3.私营企业登记
三)私营企业权利与义务
1.私营企业的权利
2.私营企业义务
四)私营企业管理
1.私营企业的劳动管理
2.对私营企业的财务、税收管理
3.法律责任
三.公司法
一)公司法概述
1.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2.公司的种类
3.公司法的概念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
1)责任有限性
2)股东人数有限性
3)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
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比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
3)股东的出资
3.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1)股东会
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
3)经理
4)监事会或监事
三)股份有限公司(简述)
1.股份有限公司概念和特征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3.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与转让
四)公司债券
五)公司财务会计
六)公司合并与分立
七)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八)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九)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四.企业破产法概述
一)破产法的概念和作用
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的主要内容
1.破产界限
2.破产申请
3.破产案件的管辖和诉讼
4.债权人会议
5.和解和整顿
6.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7.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
思考与作业:
1.什么是企业?
私营企业有哪几个种类?
2.简述私营企业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3.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其设立条件与程序如何?
课题四:
合同法总论
教学目的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特征与分类,理解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2.理解掌握合同的内容、形式、效力、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主体内容。
课时安排:
6节
教学过程:
一.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五大特征
二)合同法的概念
三)合同的分类------七个不同标准的分类
二.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
1.要约
1)要约的概念
要约应符合的规定:
①内容具体确定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的效力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撤回的情形
3)要约的失效
①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②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③承诺期限届满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承诺
1)承诺的概念
2)承诺的效力
承诺在下列情况下,不发生法律效力
①承诺被撤回
②承诺迟到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三)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四)合同的形式
五)合同的内容
即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法律效力的确定
1.合同生效时间
2.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
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五种情形
三)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三种情形
四)无效的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的处理
1.无效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的效力
2.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财产处理
四.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履行规则
1.合同规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2.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行规则
四)合同的中止履行
中止履行的四种情形
五)合同的担保
1.定金
2.保证
3.抵押
4.质押
5.留置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
2.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除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