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高边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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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高边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3

2工程概述3

2.1、工程概况3

2.2、地质地貌3

2.3、工程安全生产目标4

3安全施工方案4

3.1、施工准备4

3.2、安全施工规定5

3.3、土方开挖安全施工方案5

3.3.1.施工方法5

3.3.2.边坡开挖安全要求6

3.3.3.滑坡地段开挖要求6

3.4、石方开挖安全施工方案7

3.4.1.施工方法7

3.4.2.施工要点7

3.4.3.石方爆破作业7

4风险规划和控制8

4.1、危险源种类9

4.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9

4.3、风险控制和管理9

5预防措施9

5.1、开挖9

5.1.1.覆盖层开挖9

5.1.2.土方开挖10

5.1.3.石方开挖11

5.1.4.钻孔作业12

5.1.5.爆破作业12

5.1.6.装药13

5.1.7.爆破警戒13

5.1.8.爆后检查14

5.2、土石方挖运14

6安全监测14

6.1、监测设置15

6.2、施工期巡视检查15

6.3、边坡外部变形监测15

6.4、边坡渗流监测15

6.5、监测成果应用管理15

7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15

7.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15

7.1.1.机构与职责15

7.1.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16

7.2、紧急意外事故应急预案16

7.2.1.外力伤害应急预案16

7.2.2.触电应急预案16

7.2.3.坍塌、滑坡应急预案17

8安全管理17

8.1、成立安全生产保障管理机构17

8.2、施工安全管理措施19

8.3、工地防火安全措施19

8.4、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19

9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20

9.1、文明施工责任制20

9.2、文明施工措施20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F10-2006)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文件

2工程概述

2.1、工程概况

义乌至武义公路工程(义务段)起点位于义乌市佛堂镇田心村附近,与佛赤公路相接,起点桩号K0+000,路线向南展线,走光明村东侧,在后山村附近与金义东公路十字交叉后,往南沿赤岸镇东侧外围走,跨吴溪,走上吴村和下清溪村之间、下水碓和山盆村之间,从南杨村北侧往西沿西古山脚展线,至田沿村北往西南经朱店村南侧、穿尚阳村和前川村之间上山,经干村坑水库南爬坡进入高寿尖山系,设特长隧道穿高寿尖山岭,出洞后路线沿山谷下坡,至方坑水库上游北端右转设方坑隧道进入武义境内,项目终点位于方坑隧道内义乌、武义两县市分界处,终点桩号为K22+964.350。

本项目路线全长22.964公里。

本标段内有2座中桥,0.5座隧道,3座盖板涵,4座圆管涵,线外管涵3座,线路起止里程K16+160—K20+300,全长4.14km,其中路基1.46km,1处平交道口,桥梁166.56m(左线高寿尖中桥和右线高寿尖中桥),本合同内隧道右洞2584米,左洞2600米。

2.2、地质地貌

整个义乌市属丘陵地区,东、南、北三面环山,地势自东北向西缓降,构成一个南北长、东西短的长廊式盆地。

境内山地、丘陵、平原呈阶梯状分布,义乌江从东到西南斜贯全境,境内长39.75公里。

东部和南部为仙霞岭山脉的延伸,北部属会稽山脉。

中部为波浪起伏的黄土丘陵,岗阜与垄田相间,沿江两岸为河谷平原。

在地貌构成中,低中山占23.48%,丘陵占34.40%,岗地占18.39%,河谷平原占23.73%。

拟建项目总体沿西南方向延至武义县境内,沿线次级地貌单元有冲击平原、丘陵缓坡、波状丘岗、山体等。

线路总体趋势地势渐高,局部凸起山坡、丘陵,其北端最低点为线路起点约海拔59米。

区内地表大部分为农田,种植水稻和蔬菜,有大小溪流分布,宽度一般为10-20m,水深一般小于2m。

2.3、工程安全生产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组织安全生产,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汽车行车重大责任事故、杜绝等级火灾和爆炸事故、杜绝机械设备重大事故,并尽量减少轻伤事故。

从业人员上岗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率100%;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普及率100%;

无职业病发生;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3安全施工方案

3.1、施工准备

施工前详细复查深挖路堑地段的工程地质资料,包括土石界限、岩层风化厚度及破碎程度,岩层的构造特征等。

根据施工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制定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爆破施工专项方案,制定可行的安全救援预案、消防预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配置安全防护器具、消防设施、安全警戒标志、标识。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施工生产安全基础知识、施工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要每个人都可以当做安全员、消防员。

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的设置,安排专人对正施工路段两端路口进行警戒,防止行人、行车进入工作面造成伤亡事故。

根据设计横断面的边坡坡率、台阶宽度,精确计算路堑堑顶的开挖线。

采用全站仪放样,根据现场坡口标高放出路堑坡口桩。

根据坡口桩放出路堑开挖线,进行清表、清杂等。

开挖中如发现有较大地质变化时,停止施工,重新进行工程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并根据新的地质资料修正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因深挖路堑工程量大、施工环境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是控制工程进度的关键工程,必须精心组织,科学施工。

3.2、安全施工规定

施工生产区域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

施工中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施工区。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之外的工作。

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

3.3、土方开挖安全施工方案

3.3.1.施工方法

3.3.1.1.路基填筑前进行清理工作,包括原地面以下30cm以内及原地面以上的所有植被、垃圾、软土、淤泥、有机物残渣、草皮和表土的铲除。

3.3.1.2.土方开挖以机械为主,基本机械配备组合方式为:

挖掘机开挖、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运输。

在施工之前先进行实地放线,把路堑的开口线全部用灰线打出来,复核准确无误时,才进行施工。

3.3.1.3.土方开挖根据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挖除,挖到标高后进行压实处理。

在挖路槽段每间隔10-20m,人工配合挖掘机挖出外边坡标准坡面,选择技术精湛的挖掘机操作手按设计自上而下地进行土方挖掘。

以减少铲挖及人工铲挖边坡的工作量。

3.3.1.4.开挖时自上而下分层进行。

低挖地段采用横挖法开挖,以路堑整个横断面的宽度和深度从两端逐渐向中间开挖;高挖地段采用混合式开挖法进行开挖,先沿路堑纵向挖通道,然后沿横向坡面挖掘,以增加开挖坡面。

3.3.1.5.开挖土方地段有含水层时,在开挖该层土方前先采取排水措施,再进行开挖。

3.3.2.边坡开挖安全要求

3.3.2.1.在斜坡上方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

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以防山坡的水流入挖方场地。

但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区,禁止在挖方上侧弃土。

在挖方下侧弃土时,要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表面要低于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表面的水流入挖方场地。

3.3.2.2.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3.3.2.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土坡坡度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3.3.3.滑坡地段开挖要求

3.3.3.1.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3.3.2.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3.3.3.3.边坡开挖施工不宜雨季施工,应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防止因泥土水饱和而发生山体滑坡。

3.3.3.4.施工前先了解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

3.3.3.5.抗滑挡土墙要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段跳槽进行,并加设支撑;每开挖一段就要将挡土墙做好一段。

3.4、石方开挖安全施工方案

3.4.1.施工方法

石方开挖根据岩石类别、风化程度和节理发育程度,确定开挖方法。

对于软石和强风化岩石能用机械开挖的采用机械开挖,不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石方,采用爆破法开挖。

石方开挖中,先利用挖掘机从上而下清除覆盖层土,采用光面爆破方法施工。

边坡路床面采用光面爆破,机械和人工配合清理。

3.4.2.施工要点

石方开挖作业松动爆破为主,石质边坡采用光面爆破。

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作。

石方开挖应时刻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

开挖风化严重、节理发育或岩层产状对边坡稳定不利的石方,宜采用小型排炮爆破。

石方路堑开挖接近路床标高时,宜采用小型排炮爆破,由测量人员现场抄平控制炮眼深度。

石方路堑的路床顶面标高过高时应辅以人工凿平,过低则以路床以上相应的路面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稳固。

挖方边坡应从开挖面往下分层清刷边坡,清刷边坡造成超挖影响上部边坡岩体稳定时,用浆砌片石补砌超挖的坑槽。

3.4.3.石方爆破作业

3.4.3.1.石方爆破施工特点

  本合同段路基石方主要为砂岩和强风化麻岩。

对表层强风化的软质石方尽可能采用大功率推土机或挖掘机直接挖掘,对无法采用挖掘机和大功率推土机开挖的石质路堑,采用光面爆破,再用人工修凿,开挖后边坡防护要及时跟上,避免岩体长期暴露而塌方。

3.4.3.2.施工工艺

①测量布孔:

根据钻爆设计及试爆结果确定的参数,用灰点或油漆定出炮眼位置,并参照爆破方案进行复核。

②凿岩钻孔:

炮孔布点完成后,安排机械进场,按爆破设计的角度和深度钻孔。

钻孔中随时检测孔径、角度和钻孔深度,达到要求即停钻,用石块覆盖孔口,并做标记。

③装药堵塞:

装药前将炮孔内的石粉、泥浆清除干净,然后用炮棍将药卷送入炮孔,并轻轻压紧,起爆药卷在孔内的位置要适中。

装好药后,选取一定湿度的粘土和砂土,分次堵塞炮孔,并用炮棍捣实。

④网络联接、安全警戒:

装好药后,专业人员进行起爆网路敷设及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起爆前,人员、机械撤离到安全地带,设置安全警戒线。

⑤起爆清碴:

起爆后及时压尘,清除瞎炮,然后机械清碴。

清碴时,随时观察坡面的稳定情况,严禁坡面掏挖。

清碴后,检查爆破效果,必要时补爆或调整爆破参数。

⑥边坡整修,基床顶面处理:

爆破后根据测量基准点,拉线检查平整度,对个别凸起部位,采用小炮补炮开挖,凹部采用浆砌片石补平。

3.4.3.3.现场调查

首先对我管区的大土石方需要爆破的地段,进行全面调查,查清爆破所处的位置、地形,有无障碍物等。

如空中有缆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还应调查地下有无管线,如果有管线,应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设深度;同时应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界距离,然后再制定爆破方案,确保空中缆线、地下管线和施工区边界处建筑物的安全。

3.4.3.4.爆破作业

爆破之前清理山体表层植被和履盖层。

覆盖层较厚时,利用推土机清除后进行钻眼;覆盖层较薄及岩溶发育地段,用人工清理植被及岩溶中积土后进行钻眼。

布孔前对爆区进行详细调查(如层理、裂隙、临空面、爆体、台阶平整度、岩石类别及物理力学特征等是否有变化),并对清理后的地表标高进行测量,根据设计孔网参数和挖深进行布孔和确定各钻孔深度,如有需要,对参数进行调整。

钻孔时选择技术熟练的凿岩工人施工,先由爆破技术人员按参数准确定位布孔,用红油漆标注,便于凿岩人员施工,并把孔深、倾角向凿岩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边坡孔的钻孔质量要严加控制。

起爆前对起爆系统各联接点认真检查,确认各联接点连接牢固,无遗漏孔后进行警戒起爆,爆破时进行震动安全监测。

爆破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

4风险规划和控制

工程开工前,对边坡工程施工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并采取控制措施。

4.1、危险源种类

在高边坡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

机械伤害、爆破伤害、触电伤害、坠落伤害、外物打击伤害、坍塌和滑坡。

4.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活动的不安全因素、设备设施和周围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等方面,高边坡施工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识别一般危险源。

预防措施不能防止事故发生的,很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

其它伤害的判断为一般危险源。

4.3、风险控制和管理

对评价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应予以公告,并在其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项目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面准确的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5预防措施

5.1、开挖

5.1.1.覆盖层开挖

5.1.1.1.在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风化岩块、堆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树木及杂草,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

5.1.1.2.在开挖前按设计要求完成截水、排水沟的施工,验证排水效果,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

5.1.1.3.覆盖层开挖应按设计边坡坡比自上而下分级进行,坡面按设计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5.1.1.4.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保证施工安全。

5.1.1.5.作好汛期防水、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5.1.1.6.对于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支护时,应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支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

5.1.1.7.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除。

5.1.1.8.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5.1.2.土方开挖

5.1.2.1.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组织设计(方案),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盲目施工。

5.1.2.2.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

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

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

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5.1.2.3.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备等,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

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1.2.4.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筑(构)物、管线,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相邻基坑深浅不等时,一般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否则应分析后施工的深坑对先施工的浅坑可能产生的危害,并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1.2.5.复杂地段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妥善处理后,才能施工。

5.1.2.6.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应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基坑邻近建筑物等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

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载、地表积水和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

在基坑开挖期问应加强监测。

5.1.2.7.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5.1.2.8.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5.1.2.9.基坑开挖深度超过9m,或深度虽未超过9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施工方案必须由单位总工程师审定,报监理工程师备查。

5.1.2.10.上下坑沟应先挖好阶梯或设木梯,应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5.1.2.11.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5.1.2.12.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l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阶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5.1.2.13.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

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5.1.2.14.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5.1.2.15.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5.1.2.16.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5.1.3.石方开挖 

5.1.3.1.边坡石方开挖采取自上而下的开挖方式,同时应作好边坡开口线上、下一定范围内的锁口和锚固工作。

对于需要支护的边坡,采用边开挖、边支护的方法,永久支护中的系统锚杆和喷混凝土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一个梯段高度。

5.1.3.2.边坡开挖时,不得采用对坡面产生破坏的爆破方法,可在坡面3-5米以内预留保护层;也可先进行坡面预裂爆破再进行主体石方开挖爆破,一般采用梯段加预裂爆破一次开挖。

严格控制一次最大单药量,质点振动速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5.1.3.3.对于边坡易风化破碎或不稳定的岩体,应先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边开挖边支护。

在有断层和裂隙发育等地质缺陷的部位,应在支护作业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层的开挖。

5.1.3.4.在开挖面靠近平台设计高程时,各级平台预留1.5~2m的保护层,保护层开挖严格按照保护层开挖技术要求进行,并在平台外侧,分别设置护栏及其它挡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

5.1.3.5.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技术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5.1.3.6.边坡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钻孔设备和装载机械的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

5.1.4.钻孔作业

5.1.4.1.钻机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5.1.4.2.钻机的工作地面应平整,在倾斜地面作业时,踏板下方应用楔形木块塞紧。

不得在斜坡上横向钻孔作业。

5.1.4.3.应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

作业人员宜佩戴口罩、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5.1.4.4.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有无盲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作业。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残孔中钻孔。

5.1.4.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5.1.4.6.钻孔质量应符合爆破设计要求,不得因钻孔误差影响爆破效果或发生安全事故。

5.1.5.爆破作业

5.1.5.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级别的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5.1.5.2.爆破方案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按审批后的爆破方案作业。

5.1.5.3.应提前进行爆破试验,选定合理的爆破参数,施工中不断优化爆破设计方案,防止爆破对边坡岩体和周边建筑物的破坏。

如有杂散电流存在,不得使用电爆网络起爆。

5.1.5.4.爆破器材的管理、运输、使用应符合《爆破安全技术规程》(GB6722)的规定。

5.1.6.装药

5.1.6.1.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作业人员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孔应采取补孔、补钻、清孔等处理措施。

5.1.6.2.应从炸药运入施工现场开始,划定装药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

5.1.6.3.夜间装药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不得用明火照明。

5.1.6.4.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5.1.6.5.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5.1.6.6.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

5.1.6.7.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

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得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5.1.6.8.在装药过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5.1.7.爆破警戒

5.1.7.1.爆破时间:

参见爆破安全警戒里设定的爆破时间;

5.1.7.2.警戒半径:

直线大于300米,90°拐弯时大于100米,装药时大于100米;

5.1.7.3.警戒岗哨布置:

所有能进入爆破工作面的路口均应设警戒岗哨,每个警戒岗哨应设2名警戒人员。

警戒岗哨的布设由爆破总指挥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决定。

爆破点火前30分钟警戒人员应到位,警戒人员每人手持一面红旗。

5.1.7.4.警戒信号:

由爆破总指挥与警戒人员商定,信号应清晰明了:

第一次信号---预告15分钟内所有人员立即撤出警戒区,机械设备撤至指定安全地点,警戒人员立即全部到位(警戒岗哨)实施警戒;

第二次信号---起爆起爆前1分钟爆破总指挥与所有警戒人员联系确认爆区已具备安全起爆条件后,下达起爆命令,发出起爆信号,爆破员立即实施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起爆后,按规定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之后警戒人员方可撤离警戒岗哨。

5.1.8.爆后检查

5.1.8.1.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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