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川大语言学考博真题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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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川大语言学考博真题供参考
2009年语言学理论
一名词解释。
1.配价:
“配价”是当今语法理论体系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所谓“价”(valency),是借用化学中的术语,主要考察某一成分有多少个同现成分,亦即某一成分必须有多少个强制性搭配成分。
最早把“价”理论引进语法研究领域的是法国语言学家LucienTesnuere,当初是为了研究一个动词能支配多少种不同性质的名词性词语,动词的“价”就就定于动词所支配的不同性质的名词性词语的数目。
配价理论思想认为,动词是一个句子的中心(支配词regissant),它支配着句子中别的成分,而动词本身不受其他任何成分的支配。
只接受动词支配的的有“名词词组”和“副词词组”,其中名词词组形成“行动元(actant)”,副词词组形成“状态元(circonstant)”。
从理论上说,句子中的状态元可以是无限多,但行动元不得超过三个,即主语、宾语1和宾语2。
由此可以将动词分为一价动词、二价动词和三价动词。
动词有配价的问题,后来经过研究,发现形容词和名词等也有配价问题。
我们可以说:
利用动词与不同性质的名词之间、形容词与不同性质的名词之间、名词中隐含谓词与不同性质的名词之间的配价关系来研究、解释语法现象,这种研究和分析的手段就称之为“配价分析”。
根据配价分析理论,汉语中的动词可以分为零价动词,表自然现象的词;一价动词,即一般的不及物动词;二价动词,即一般的及物动词;三价动词,即双宾动词。
在中国最早利用配价理论与方法来研究汉语的是朱德熙先生关于“动词语+的”结构的分析。
利用配价理论及方法我们可以对汉语中的一些歧义现象进行分析,也可一解释一些用其他理论不好解释或不能完善解释的语法现象。
关于配价的性质长期以来有几种不同的观点:
一是认为配价是建立在句法基础上的语法范畴。
以句法概念来说明“价”,该动词分布性质所要求的必要数量就是它的价数。
二是认为配价是语义平面的概念,提出的谓词的配价是以谓词的意义为基础的,谓词的意义决定了与之同现的必要成分。
三是认为配价是句法语义范畴。
2.构式
认知构式语法近年来在国际语言学界渐成气候,是一种较有影响力的理论。
构式语法学家力图运用构式语法来描述和解释所有类型的语言结构,而不是仅仅局限于所谓的“核心语法”中所定义的语言结构。
通过分析和研究非核心结构,人们可以对语言有更深入的了解,因为可以用来解释那些边缘的、非核心结构的理论体系也可以解释那些非边缘的、核心的语言结构。
构式语法将词汇、语法、语义、语用视为一个整体,它认为:
语言的功能使语言的形式得以形成或改变,因此对语言的形式研究离不开对意义和功能的审视;形式和意义是密不可分的结合体,任何一种语言形式,只要不能从其组成成分或结构中预测出意义就可以称为构式。
构式语法的基本观点是:
假设C是一个独立的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Fi)和意义(Si)的对应体,而无论是形式或意义的某些特征,都不能完全从C这个构式的组成成分或另外的先前已有的构式推知。
3.语素化
语言是随时发生变化的。
在语言的各个层面,包括语音、词汇、句法等,语言的变化都是无所不在的。
作为语言中最小的有意义的单位,语素不是静止不动的,一种语言的语素系统也总是处于动态变化中。
在汉语中,同样存在着“语素化”这一语素动态形式。
语素化的基本定义是:
原本没有意义的音节,或独立运用但不能参与构词的多语素词,现在构词上能以特定的语义与别的语素组合构建新词。
4.语法化
历史语言学中的语法化,主要指词汇性成分发展为语法要素。
类型学意义上的语法化就是将语义或语用的内容固定为形态范畴和句法范畴,成为语法系统的固有要素。
语法化grammaticalization指的是语法范畴和语法成分产生和形成的过程或现象,最典型的表现是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汇或结构式演变成无实在意义、仅表语法功能的语法成分,或者一个较虚的语法成分变成更虚的语法成分。
在现代语言学中,研究这种语法化现象的理论通常被称为“语法化学说”或“语法化理论”。
近年来,国外功能主义的语法研究逐渐和历史语法的研究结合起来,在语法化这个问题上找到了契合点,形成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相结合的新趋向,国内也呈现出这种局面。
也就是说,无论国内、国外,语法化问题都是研究的热点之一。
在语法化方面,以下几点已逐渐达成共识:
(1)语法化的主体内容是句法化、形态化,由于汉语形态不发达,句法化(尤其是实词虚化)就成了汉语语法化研究的中心内容。
(2)语法化大多是有理据的,有动因、有机制,语言的经济性、象似性、明晰性以及说话者的目的、语用推理等,都是影响语法化的重要因素。
(3)语法化是逐渐变化的过程。
(4)语法化是单向性为主的(从实到虚,从比较虚到更虚),但也有少数情况是从更虚到比较虚的,如从“N所+名”到“N+所+名”的过程中,“所”通过重新分析从词缀变成了结构助词。
语用学是研究语言和语境(context)之间的关系,而语用学的一个最狭窄的定义就是:
语用学是研究已经语法化了的,即在语言结构中表示出来的那部分语言和语境间的关系。
按照这个定义,语用学研究的就是语用法的语法化,即语言的用法跟语法结构的关系。
从语用学的角度看,语法结构不能脱离语言的功能和用法而独立存在,语法规则要受到语用原则的制约,语用原则对语法结构或者语法现象也有极强的解释力。
从两方面看,一是从语法结构的“共时平面”看,实际同时存在的大量语法结构现象可以用语用原则作出解释。
如“差点考上了”和“差点没考上”,意义不一样,“差点摔倒了”和“差点没摔倒”意思却一样,其实是受到了“心理期待差异”的语用原则的制约,是用语用原则来解释语法结构的差异现象。
二是在语法结构的“历时平面”看,有许多语法结构现象是语句用法最终定型的结果,也就是说一些特定的用法在约定俗成之后“凝固”成了语法结构规则。
比如“在…..下”本来表示一种空间的方位关系,“在树下”、“在窗下”等,后来像“在党的领导下”、“在这种形势下”等也由于某种语用条件逐步进入这种结构框架,这种从具体空间关系到抽象空间关系的扩展演变用“心理意向投射”的语用原则来解释就十分清楚了。
这就是用语用原则来解释某些语法结构的演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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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象似性
世界上事物与事物之间往往存在着某种联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联系就是象似性,即两个事物之间,或者某部分外形,或者某种属性,或者某种特点比较相似,或者跟某些事物有某种联系,我们就把这种关系称之为象似性。
语言的象似性(iconicity)可以定义为:
语言符号在音、形或结构上与其所指之间存在映照性相似的现象。
这可以分为几个方面来看
(1)在语音方面,发音与其所指之间存在很多相似的关系,如世界各语言中的拟声词;
(2)在文字方面,书写形式与意义之间有象似性现象,如汉语中的象形、会意字;(3)在结构上,语言结构有某些方面会反映人们所经验的世界结构,直接映照人们的概念结构。
认知语言学还认为,语言的结构特别是语法结构跟人们对客观世界(包括对人自身)的认识有着相当程度的对应或者象似关系,或者说语法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的经验结构的模型。
这种象似性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成分象似”,即语言结构的单位实际上跟概念结构的单位一一对应。
第二个是“关系象似性”,即语言结构中单位之间的关系跟概念结构单位之间的关系一一对应。
在讨论句法结构中的象似性时,我们常常提到三个主要的子原则:
第一,距离象似性原则:
概念之间的距离跟句法成分之间的的成分基本一致。
如,可以解释这样的语法现象:
可以说“我爸爸”而“我椅子”就不行。
爸爸是不可让予的,而椅子是可以让予的,因此跟定语“我”的关系,前者距离要小于后者,所以“的”就不一定出现。
第二,顺序象似性原则:
思维的顺序或者事件发生的顺序与语言单位排列的顺序象似。
如汉语的基本句序是以“主—谓—宾”为主,反映了一种思维上的顺序。
而且汉语的词序和时间的时间顺序之间具有广泛的象似性关系,句法成分的排列顺序映照它们所表达的实际状态或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
如,“我跳在马背上”和“我在马背上跳”,前者是我先在马背上,然后再跳;后者是我先跳,然后到达马背上。
第三,数量象似性原则:
相对来说,比较大的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以及比较难于预测的信息在句法上就可能采用比较复杂的方式。
反之则采用比较简单的形式,采用比较少的句法成分。
如,汉语中的形容词,当要表示“量”的增加时就采取重叠形式,“漂亮—漂漂亮亮,大方—大大方方”。
6.语义透明度
所谓语义透明度,指的是复合词的语义可从其所组成的各个词素的语义推知的程度,其操作性定义为整词与其词素的语义相关程度。
二试论范畴化和典型理论在汉语语法、词汇研究中的运用。
人们把世界上相同的或相似的事物从认知上归纳在一起,并赋予同一语言符号,这就形成了范畴,其过程就称为范畴化。
(认知语言学上的范畴跟传统的范畴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
在传统范畴理论看来,一个范畴中的成员必须满足某个范畴中的所有特征,如果它违反了其中一个或几个特征就被剔出这一范畴成员的地位。
此外,结构主义语义学家认为,确定语义范畴的标准是充分必要的语义特征,即判定一个词是否属于某个语义范畴就是看它是否具备了该语义场的充分必要语义特征。
)而近代家L.Wittenstein经过研究发现了传统范畴理论的不足,并提出了家族相似性理论(FamilyResembalance)。
他认为范畴的成员不必具有该范畴的所有属性,而是AB、BC、CD、DE式的家族相似关系,即一个成员与其他成员至少有一个或多个共同属性。
范畴成员的特性不完全一样,他们是靠家族相似性来归属于同一范畴。
而范畴没有固定的明确的边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认知能力的提高而不断形成和变化发展的。
而Labove和Rosch在家族相似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原型理论(Prototypetheory),成为认知语言学范畴理论的核心思想。
(根据原型理论,在同一范畴中,成员的地位是不同的,即成员代表该范畴的程度不一样,有中心的、典型的成员和边缘的、非典型的成员之分。
其中心的典型的成员即是范畴的原型(prototype),而其他成员具有不同程度的典型性(degreeoftypicality),比如麻雀就比企鹅更属于“鸟”的范畴。
此外,他们认为典型成员和边缘成员只是相似程度的不同,典型成员具备所有或大部分该范畴的特性,而边缘成员只与典型成员具有很少的一部分相似属性。
因此,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某甲认知对象可能完全成为一个范畴成员,而某乙对象可能部分划在该范畴之内;其中甲范畴成员和乙范畴成员之间可能存在某点或多点相似,因此,范畴应该是构成一个连续体。
其中,)典型(或原型)范畴理论的基本观点有以下几点:
(1)范畴的确定是凭借典型特征,而不是有充分必要条件来建立的;
(2)范畴成员有典型和非典型之分,彼此之间有典型程度差异;
(3)范畴成员之间存在相似性和共同的特征,且够成一个连续体;
(4)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
上述范畴化的概念和典型理论对汉语语法、词汇的研究产生了很多有力的作用,可以解释汉语中很多语言现象。
根据范畴理论,可以得到“语义范畴”的定义:
对语法意义进行概括形成的一些主要类型就叫做“语法范畴”或者“语义范畴”,语义范畴又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语义范畴由词的变化形式表示;广义的语义范畴由结构变化形式表示。
汉语中已经有一些成果的重要语义范畴就包括“时间范畴、空间范畴、数量范畴、领属范畴、自主范畴、顺序范畴、动态范畴、趋向范畴、指示范畴、程度范畴”等等。
一般认为,汉语中最重要的几个语义范畴是“时间范畴”、“空间范畴”、“数量范畴”、和“领属范畴”。
时间范畴:
关于时间范畴可以分别考虑跟名词有关的时间范畴和跟动词有关的时间范畴。
通过分析研究,可以得出时间词连用构成主谓结构和同位结构的规则是:
如果有相对时间词和绝对时间词,则需要把相对时间词放在前面,绝对时间词放在后面;如果都是绝对时间词,则周期连续的时间词在前,周期不连续的时间词在后;如果都是周期连续的时间词,则差不多可以互为先后,但更常见的是元素连续的时间词在前,元素不连续的时间词在后。
关于时间词连用构成偏正结构和联合结构的规则则相对简单。
偏正结构总是时间范围大的在前,时间范围小的在后。
联合结构则要求两个时间词必须属于同一个系列,并且遵循时间发展的顺序,因此两个时间词中间还可以加上“和、还是、或”等。
跟动词有关的时间范畴意义可以分析出这样的规则:
汉语动词性结构中如果涉及两个以上的动作行为,则结构的语序就需要根据“时间顺序原则”来安排,即时间上先发生的动作行为在前,后发生的动作行为在后。
跟动词相关的另一个意义是谓语动词的“时体”,也就是关于动作开始、动作进行、动作完成等时间体貌的意义。
根据动词的性质,可以将动词分为表示状态、变化和动作的动词。
由于动词的时间过程特征不同,因此排列顺序从前往后分别是表状态意义的动词、表变化意义的动词和表动作意义的动词,这根动词时间过程特征的连续性城正比,也都表现为一种连续统现象。
空间范畴:
如何确定处所词的所指是一个挺麻烦的问题,比如“他在房顶上发现了敌人”这一类句子到底是那个名词在这个处所,不同的语境中会有不同的解释。
根据范畴理论研究得出,汉语中处所词所表示的空间处所可以从“形状”和“方向”两个角度来看。
这种方法通过将方位词做为“确认值”或者“参考点”来确定名词NP所具有和表示的空间性质,就可以较好地解决这类问题了。
通过分析跟动词有关的空间范畴意义,还可以根据动词类别或结构形式的差异来解释不同的结构中动词和处所词组合时具有的不同处所义特征。
数量范畴:
汉语中的数量词一般可为为名量词、动量词、时量词。
这三类数量词优势看起来可以出现在相同的位置,但实际上因为表示数量的作用不同,在句法分析上就需要加以区别。
一般情况下,名量词在名词前面做定语,动量词和时量词则通常在动词后面做宾语。
当着三种量词同时出现时,名量词一般不单独做宾语;但动量词和时量词出现在动词的后面,通常都是单独做宾语,而不是动词的修饰语。
根据范畴化和典型理论分析出的跟数量词和数量意义的语法现象不少,比如暗含的数量意义、虚指的数量意义、主观的数量意义等。
数量词对句法结构和语义表达还具有制约作用。
有些句法结构如果没有数量词就不成立。
比如汉语里“泼了他一身水”、“搁碗里三粒黄豆”这样带结果宾语的双宾语结构,如去掉数量词就不成立。
但有些语法组合如果有数量词就不成立,即结构中排斥数量词。
比如“山上架着炮”这个歧义句,可以指静态的存在,也可以指一种动态的行为。
但是如果“炮”前加上数量词,“山上架着两门炮”就只表示静态存在的意思了,也就没有歧义了。
领属范畴:
一般说汉语中领属范畴意义的表现形式就是有一个表“领”和一个表“属”的名词组合构成定中名词词组,而且可以套叠组合。
典型的领属词组的“领属”关系一般应该是必然和惟一的。
领属词组对句法结构的构成和变化具有影响和制约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1领属词组造成句法结构的性质变化,主要指汉语中一些由单个动词构成的基本动词结构形式,如有几个主语、宾语,哪些是主语哪些是宾语,可能需要根据结构中的领属词的性质来决定。
2领属词组造成句法结构的复杂变化,主要指汉语中一些由多个动词构成的复杂动词结构可能是由“领”名词和“属”名词分别占据不同动词的不同位置构成的。
3领属词组造成句法结构的特殊变化,主要是指领属词组在一些动词结构中出现时,虽然不能看做是构成一种新的结构类型,但却可能使原来的结构形式发生变化。
三谈谈第二语言习得中的“过分法则化”和“矫枉过正”
对第二语言习得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进行分析,叫做错误分析或者偏误分析。
错误分析主要有两种方式,对比分析和非对比分析。
对比分析是通过对比不同语言(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来确定潜在错误的方法。
然而并非所有的错误都可以由对比分析进行解释,于是很多研究选择使用错误分析。
错误分析的主张是,第二语言学习者所犯的许多错误,除了第一语言的影响外,还有其他因素的影响,
过分法则化OVERGENERALIZATION和矫枉过正HYPERCORRECTION都是第二语言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发生的错误的类型。
从错误来源看,二者都属于语内错误。
所谓语内错误,是在目的语内部所犯的错误(也称为发展性错误)。
过分规则化即将某一规则扩展到超出其适用范围而造成的过度概括。
学习者常把一条语法规则或一个语言项目的用法延伸到不应有的范围。
也就是说学习者把他们所习得的、有限的目的语知识广泛地、不恰当地类推于其他场合,以致造成一定偏误的现象,产生目标语系统的过分法则化,也称“过度泛化”。
比如初级英语学习者会常写出“HespeakedEnglish”或“Icuteedmyself”这样的句子,就是将动词过去式加ed这一基本规则延伸到特殊变化形式的那些词上了,即过度概括了动词形式变化的规则。
再比如汉语学习者常会出现泛用量词的语法规则泛化使用的现象。
所谓泛用量词主要是指学习者把已习得的量词广泛地、不恰当地类推于其他场合造成的偏误。
其中以泛用量词“个”最为突出。
汉语量词中“个”虽然是一个使用非常广泛的量词,但并不是万能量词。
而许多外国留学生往往把“个”当作一个万能量词来使用,当他们碰到自己不熟悉或不知道的量词时就喜欢用“个”来代替,造成了泛用量词“个”的偏误。
如:
“我的房间里有一个床、一个桌子和一个椅子。
”,“这个学期我们有四个课:
口语、综合、听力和写作。
”
矫枉过正即在使用语言时不适当地扩大了规则的覆盖面。
第二语言学习者在习得某一语法规则时出现错误的使用,在被就纠正之后,却又过度地扩大了这一规则的使用范围,导致新的错误的产生,这种情况被称之为矫枉过正。
比如英语学习者经常丢掉英语中的冠词,但当他们纠正了这样的错误后,他们又会过度地使用冠词。
错误被改正以后,这种改正又被错误地用在别的地方。
在第二语言的习得和教学中,要避免过分法则化和矫枉过这两种错误(偏误)形式的出现,就要对这些偏误进行系统科学的分析。
一般来说错误分析的步骤主要包括三项:
1识别错误2描述错误3解释错误。
研究者首先要充分了解和研究目的语的语言系统和语法、语用规则,给学习者提供一个科学的语言使用标准和依据。
同时也要结合学习者的母语,分析母语对二语习得产生的影响(迁移),还要从心理的角度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然后要评估错误的严重性和普遍性,为教学和纠正提供依据。
四什么是“移位”?
举例说明移位理论在汉语研究中的作用。
说语法成分发生了移位(movement),是相对于某个“原型结构”中的某些成分的“原始位置”而言的。
所谓原型结构是语言中的基本结构形式。
像汉语中的各类动词都可以建立起一种基本的结构形式,比如根据“建立汉语动词抽象结构的三个原则”,就可以得到汉语动词的三种“基本结构”。
这些基本结构形式就可以看做是汉语动词的“原型结构”。
所以“移位”即是,只要当本来应该出现在原型结构中某个位置的成分离开原来位置跑到结构中其他位置上去了就是“移位”。
理解移位这个概念要特别与常说的“易位”和“倒装”相区别。
“移位”跟“易位”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易位”后的成分不能分析为这个结构的句法成分,因此只是话语平面上的成分移动;而“移位”后的成分却一定可以充当这个结构的句法成分,因此是句法平面上的移位。
“移位”跟“倒装”的区别主要是:
“倒装”的成分必须能够回到原来的位置,因此是一种表层结构语表层结构之间的成分位置变化;而“移位”得成分却不一定都可以移回到原来的位置,因此是一种深层结构之间的成分位置变化。
从整体上看,“移位“跟这二者的主要区别是需要有“原型结构”和“论元位置”这两个前提条件,因而在句法和语义性质上都有自己严格的定义,而“易位”和“倒装”却没有这样的要求,随意性要大一些。
“移位”是当代生成语法理论的“语法模型”的“转换规则”的一种。
运用“转换规则”的目的就是在“基础部分”生成“深层结构”的基础上形成各种“表层结构”,即各种具体使用的句式。
作为转换规则的一种,移位规则也经历了理论认识和具体操作上的一些转变,大体上是从转换规则到移位规则,从移位规则到移位限制规则。
最后形成的移位限制规则可以表述为:
在结构式[…X…[a…[ß…Y…]…]]中,当a和ß=NP(名词词组)或SP(从句结构)时,Y不能移至X处。
这个条件称作“邻接条件”或者“界限原则”,这也是生成语法理论中最概括的关于“WH移位”的“移位限制规则”。
在此基础上,后来的形式语法学又形成了一种主要意见,即任何成分的a都可以移位,条件是结构构造需要而且不违反移位限制规则。
汉语研究在移位分析的具体操作上,一般采用“名词移位分析”,特别承认“名词后移”,不采用“动词移位”分析,这种处理方法对基于“三个原则”建立动词原型结构的汉语句法分析的系统性非常重要。
在移位理论基础上进行的“名词移位分析”从大体上讲主要有两点作用:
1是可以从语言共性的角度探讨某些汉语的语法结构现象;2是可以从有别于传统分析的角度观察汉语的某些语法结构现象。
下面举个例子来讨论移位分析在研究汉语某些特殊句式时的作用。
关于句法成分的“多重移位”及“把字句”的的构造形式和语义解释。
“把字句”是汉语中一种重要句式,之前对于“把”后名词(记作NPb)的性质和特点主要有两种意见,“主语说”和“宾语说”。
但这两种说法推广起来都会碰到一些问题,不能完全解释NPb的句法性质。
通过分析集中类型的把字句:
“简单动词主语把字句”如,把老伴死了。
“动结式主语把字句”,如,把好多人都病倒了。
“得字式主语把字句”,如,把我愁得大病了一场。
这些例句中,分析上面的句子可以发现,所有跟“主语”有关的NPb都一定具有一种可以“多重移位(即前后回移)”的形式特征。
即主语向动词后的宾语位置后移,并当它重新回到动词前边时,才能加“把”,形成把字句。
“把”的作用是把一个向后移位的名词重新拉回到动词前。
再分析一个跟“宾语”有关的结构,“动结式把字句”,如小姑娘哭红了眼睛—小姑娘把眼睛哭红了,这孩子吃坏了牙—这孩子把牙吃坏了。
通过移位分析,可以给NPb下一个更概括的定义:
NPb=简单句、动结式和得字句中由动词或结构决定可以自由后移并再次前移的谓语的主语NP以及补语的主语NP。
建立“名词多重移位”的作用是1.用来对把字句的构造过程作出解释。
2.用来对把字句的语义性质做出解释。
2008年语言学理论
一名词解释。
1经济原则:
语言学中的“经济原则”这个术语是法国语言学家马丁内在其《普通语言学纲要》中提出来的,在此之前,语言学家用省力原则这个术语来解释语音中的同化现象(如浊音清化)、词尾的浊音清化、词尾的脱落等共时和历时现象。
马丁内在最初是把语言的经济原则看做语言演变的规律来看待,可以说这是“经济原则“的本质。
“经济原则”即是:
在表意明晰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语言的交际效率,尽量采用简洁的语言符号形式,这一原则对语言的发展演变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
在语言的构词、句法、修辞等方面都可以观察到经济原则的作用。
如:
缩略词的广泛采用,“中国政协”是“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
复合词代替词组,如“蚕食”比喻“像蚕一样进食”,“冬眠”指“在冬天休眠”。
句子成分的省略,如“我的眉毛像姑姑(的眉毛)”。
借代的广泛使用,如“国手”中“手”代指“国家级优秀排球运动员”。
这些例子都是在语言的使用中采取经济、省略的方式达到高效率的交际而产生的语言形式的演变。
2构式(09年)
3配价(09年)
4家族相似
近代家在传统范畴理论的基础上,完善并提出了家族相似性理论(FamilyResembalance)。
他认为范畴的成员不必具有该范畴的所有属性,而是AB、BC、CD、DE式的家族相似关系,即一个成员与其他成员至少有一个或多个共同属性。
范畴成员的特性不完全一样,他们是靠家族相似性来归属于同一范畴。
而范畴没有固定的明确的边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认知能力的提高而不断形成和变化发展的。
家族相似性在语言研究的词类、句法、、修辞、语音等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