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97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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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97版

第一部分规划的基础

第一章行政区划及自然经济概况

一、行政区划

香河县隶属河北省廊坊市,地处京津唐廊四市腹地。

地理坐标为北纬39°36′至39°51′,东京116°52′至117°11′。

西北与北京市通县以潮白河为界,北邻河北省大厂县和三河市,东与天津市宝坻县接壤,南部与天津市武清县毗邻。

全县所辖7个建制镇,2个乡,300个行政村街。

到1996年底,全县总人数307872人。

其中农业人口248262人,占总人数的80.30%。

城镇人口59610人,占总人口的19.7%。

全县东西最长27.65公里,南北最长27公里,总面积447.3平方公里。

人口密度688.3人/平方公里。

为全省平均人口密度的二倍。

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少是我县主要特点。

二、自然条件

本县成土母质主要是第四纪河流泛滥沉积的松散物质。

北部和中部的部分地区由潮白河冲击形成的冲击扇发育为褐土,一般为重壤和中壤土。

南部受冲击作用形成的冲击平原发育成潮土,一般为轻壤或沙壤,这是本县的主要土类。

另外在河流两侧,河流泛滥沉积的泥沙经风力搬运,形成部分风沙土类。

本县植被以粮棉油菜及药材草莓等作物为主,果园和林地区逐年呈上升趋势,并生长着30科、48属、157种野生杂草。

三、经济概况

香河县是以种植业为主,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平原县。

到1996年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46亿元,比1995年的41.37亿元增长11.3%。

其中农业总产值10.33亿元,比1995年的8.88亿元增长16.2%;工业总产值35.7亿元,比1995年的32.49亿元增长9.9%,与1990年相比增加近40倍。

全县耕地面积29092.7公顷,复种面积41326.87公顷,复种指数为1.38。

粮食亩产875公斤,总产5.4亿公斤。

第二章土地资源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结构

1、耕地

全县耕地面积29092.7公顷,占总面积的65.04%。

在耕地中水浇地19188.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66%;旱地9140.1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1.42%;菜地76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62%,人均0.094公顷。

2、园地

全县园地占地面积612.8公顷,占总面积的1.37%。

其中果园591.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6.57%;其它园地21.0公顷,占园地面积的3.43%。

3、林地

全县林地面积540.3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20%。

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190.9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5.34%;疏林地面积188.3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4.86%;未成林造林地86.0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5.9%;苗圃68.5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2.70%;迹地占林地面积的1.2%,只有6.84公顷。

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全县居民点及工矿占地6953.3公顷,占总面积的15.5%。

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103.39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5.9%;农村居民点占地4960.87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71.3%;工矿占地889.04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2.8%。

5、交通用地

全县交通占地面积1382.3公顷,占总面积的3.10%。

其中公路占地302.67公顷,占交通用地的21.90%;;农村道路占地1079.63公顷,占交通用地的78.10%。

6、水域面积

全县水域占地面积4999.8公顷,占总面积的11.18%。

其中河流水面665.27公顷,占水域占地的13.3%;坑塘水面占地363.04公顷,占水域占地的7.3%;滩涂占地509.14公顷,占水域占地的10.2%;水工占地1459.94公顷,占水域占地的29.2%,沟渠占地2002.41公顷,占水域面积的40%。

7、未利用土地

全县未利用土地1148.2公顷,占总面积的2.57%。

其中荒草地120.25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10.47%。

沙地136.02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11.85%;田坎占地12.84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1.12%;其它未利用土地879.17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76.56%。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全县人民通过长期的生产实践,不断的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尊重客观规律,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在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滩地开发,发展庭院经济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走出了一条有本县特色的生产之路。

回顾过来的历史,就土地利用情况看,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缺乏长远规划,盲目占地

在建设用地上缺乏长远规划,盲目占地现象严重,特别是乡镇企业尤为突出。

据调查,1980—1988年8年时间增加180公顷,据调查有30—40%的企业微利或亏损,没有发展前途。

有的完全可以在老企业占地中发展改造,而由于缺乏长远规划,贪大求洋,缺乏市场调查,造成盲目占地现象。

2、农村居民点建设占地比重过大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农民走上了致富道路,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由于生活富裕,手中有钱,对住房条件和标准也有了更新的要求,一度出现建房热潮。

有的确属子女需要住房,而有的则是生活富裕后不满足原有的住房条件,不具建房条件而想方设法扩大或多占宅基。

一度出现了农村居民点扩大现象,使全县农村人口人均占地达到199.8m2,已远远超出了省里的规定。

3、城镇建设发展过快

1988年土地详查后,全县城镇建设用地面积485公顷,到1996年底已发展到1103.39公顷,不足10年时间翻了一番,纠其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点:

(1)土地观念淡薄,缺乏长远规划

城镇在本地区而言,一般属于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本地区或辖区内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

由于土地观念淡薄,搞企业上项目贪大求洋,讲排场比规模,没有长远或总体规划,占用大片土地。

特别是1992年以来,一度出现开发区热,县里搞,乡镇也搞,使城镇象“摊煎饼”一样,一圈圈往外套,使城镇占地面积逐步扩大,忽视了内部挖潜改造和存量土地开发,人均占地173m2。

(2)城镇住宅占地面积过大

特别是县城,不少农村人口进城经商办企业,另有不少外来人口常住或暂住。

手中有钱,就想在城里安居,这样为房地产业提供良好市场,连续出现建房热潮。

由于没有规划和整体布局而所建房屋大部分为一家一处的平房,吞食了大片土地。

因此,提倡城镇向高层发展,向空中要地是十分必要的。

(3)建设用地忽视内涵挖潜

对于建设用地基本是以增量供应为主,忽视了内涵挖潜,存量土地开发,也未做到占地和开发复垦并举,保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土地利用潜力

根据中央11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对于总体规划修编的要求,对本县土地资源进行清理摸底,做了认真分析,虽然资源不足,但还是有潜力可挖。

1、农用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

全县未利用土地1148.2公顷,滩涂占地509.18公顷。

本规划期内在未利用土地中可开发耕地250公顷,在滩涂中可开发耕地312公顷。

2、其它农用地潜力分析

在未利用土地中可开发园地10公顷,可开发林地87公顷,在滩涂中可开发林地6.7公顷。

3、建设用地存量潜力分析

(1)城镇内部潜力分析

全县七个建制镇(含县城),依据省、市确定的人均占地指标,进行认真分析计算。

根据计算,全县城镇人口59610人,建城区面积1103.39公顷,人均用地185.1m2,已突破省里确定的指标。

全县城镇建设用地潜力279.46公顷,可挖潜力按20%计算,为55.89公顷。

(2)农村居民点潜力分析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

我县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每处为0.2—0.25亩。

而现在农村居民点的实际占地已超出了这个指标。

我县农村居民点总数为63943户,农村居民点实际占地4960.87公顷,户均0.076公顷,公建面积按40%计算为1960.93公顷,全县农村居民点内部潜力为1876.33公顷,按50%挖潜,可挖潜力为938.17公顷。

第三章人口与土地需求量预测

一、人口预测

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类的生存及一切活动是与土地分不开的。

人口规模、人口构成及分布决定着社会需求、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结构及土地规模。

所以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就是要协调土地与人口之间的关系,生存与建设的关系,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其可持续利用。

在搞土地利用规划之前,首先要进行人口预测,这是搞好土地规划的基础。

1、总人口预测

结合我县人口自然增长情况,1996年底,全县总人口为307872人,第一阶段到200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26‰,总人口达到334494人。

第二阶段由2000年的334494人,增到2010年的404455人,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67‰。

附香河县各乡镇人口预测表

香河县各乡镇人口预测表

乡镇名称

96年基数

2000年预测

2005年预测

2010年预测

淑阳镇

65736

80608

85152

113066

安平镇

20742

22262

23854

30092

五百户镇

37231

38856

41040

43877

蒋辛屯镇

28311

29666

31003

33021

安头屯镇

26715

28170

30178

32715

刘宋镇

35015

36746

39120

42148

渠口镇

48508

50871

54106

56978

钱旺乡

24177

25083

26282

27868

钳屯乡

21437

22232

23292

24690

合计

307872

334494

354027

404455

2、城镇人口预测

全县七个建制镇,所辖28个村街。

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

而且城镇在本辖区内属文化政治经济中心,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巨增,特别是县城和开发区尤为突出。

我县城镇人口预测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增长标准,其综合增长指标为:

县城、安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确定为4%;蒋辛屯镇由于京沈高速公路的建成,投资环境将有很大改善,预计经济发展会突飞猛进,其人口增长指标也确定为4%;渠口、刘宋两个镇确定为3.7%。

安头屯镇和五百户镇定为3.5%。

1996年全县城镇人口59610人,根据上述确定的指标预测,到2000年,城镇人口为75496人,到2010年为118436人,与96年相比增58826人,增长98%。

香河县城镇人口预测表

城镇

96年

基数

2000年

预测

2005年

预测

2010年

预测

淑阳镇

40681

53160

63471

84257

安平镇

3949

4861

5621

10760

蒋辛屯镇

674

988

959

1166

五百户镇

2087

2395

2845

3379

刘宋镇

3525

4075

4886

5859

安头屯镇

4129

4738

5628

6684

渠口镇

4565

5279

6331

6331

合计

59610

75496

89741

118436

3、农村人口预测

全县辖九个乡镇,300个行政村街,除七个镇区28个村街外,还有272个乡村。

全县农村总人口为248262人,预测到2000年为258998人;到2010年预测为286019人。

以上是二个阶段农村人口预测结果。

农村人口的预测结果是由全县总人口预测数与城镇人口预测数字相减后得来的。

 

香河县农村人口预测表

乡镇名称

96年

基数

2000年

预测

2005年

预测

2010年

预测

淑阳镇

25055

27448

21687

28809

安平镇

16793

17401

18233

19332

五百户镇

35144

36461

38195

40498

蒋辛屯镇

27637

28678

30044

31855

安头屯镇

22586

23432

24550

26031

刘宋镇

31490

32671

34234

36289

渠口镇

43943

45592

47775

50647

钱旺乡

24177

25083

26282

27868

钳屯乡

21437

22232

23292

24690

合计

248262

258998

264286

286019

二、土地需求量预测

土地需求量预测是在人口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而人口预测和土地需求量预测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

1、耕地需求量预测

耕地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因此土地利用规划要突出体现对耕地的保护。

1996年底,全县耕地29092.7公顷,其中粮食作物24000公顷;棉花及油料作物2000公顷;蔬菜草莓等经济作物3066.67公顷;粮食作物复种面积41333.3公顷,复种指数为1.38,亩产875公斤,总产5.4亿公斤。

预计到2010年,人口增到40.45万人,需口粮1.6亿公斤,养殖及畜牧业发展需饲料3饲料亿公斤,向国家售公粮0.4亿公斤,种子需用0.5亿公斤,粮食总量要保持5.5亿公斤以上。

随着人们经济观念的增强,经济作物面积也会不断增加,还会占用不少耕地。

预测到2010年耕地面积要保持在29092.7公顷以上,其中粮食作物22000公顷,亩产达到1000公斤。

棉花油料作物仍保持2000公顷,而蔬菜等经济作物增加到5133.3公顷。

预测到2010年,各类非农建设用地约1106.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72.5公顷,非耕地95.1公顷,内部挖潜438.9公顷。

在规划期内可开发耕地990.3公顷。

到2010年全县耕地总量仍保持在29510.5公顷以上。

2、园地预测

1996年底,全县果园面积612.89公顷。

预计到2010年,在未利用土地中可开发园地9.9公顷,园地面积可达622.70公顷。

果品产量可达24.7万公斤,比1996年增加34.5%。

3、林地预测

1996年全县林地面积540.3公顷。

预测到2010年,可开发林地93.7公顷,林地面积达到634.0公顷。

4、各类非农建设用地预测

(1)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指标和规划期内农村人口增长幅度,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全部靠内部挖潜解决。

(2)城镇建设用地预测

到1996年底,全县城镇面积1103.39公顷。

预测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1451.79公顷,新增面积348.4公顷。

(3)交通用地预测

全县交通用地1382.3公顷,在规划期内,预计新建省级夏安公路的扩建和国家级京沈高速公路的修建,预测交通用地需增加182.3公顷。

(4)水利占地

全县水工占地1461.2公顷。

在规划期内,计划2000年内在县城西建水场一座,用地2.3公顷。

2010年前,在五百户镇仉村建扬水站一座,用地0.3公顷。

 

第二部分规划方案

一、规划期限

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年为1996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分两个阶段进行,近期由1997年至2000年,远期由2001年至2010年。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这次规划修编是以中央和国务院1997年4月下达的11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香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指导,以1992年至2000年《香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坚持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基本国策,对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以保护耕地为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使土地资源得到节约利用、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护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规划目标与任务

此次规划修编是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总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利用分区管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四、规划指标

1、耕地

截止1996年底,全县耕地为29092.7公顷,近期1997—2000年,规划占用257.47公顷,规划期内开发整理增加耕地129.7公顷,至2000年全县耕地数量为28962.7公顷。

远期2001—2010年,规划期内占用耕地330.67公顷,规划期内开发整理增加耕地862.9公顷,至2010年全县耕地数量为29510.5公顷,与1996年相比,增加耕地417.8公顷。

展望2030年,全县耕地可望达到30000公顷。

2、林地

到1996年底,全县林地面积540.3公顷,在规划期内,全县未利用土地中可开发林地93.7公顷,近期到2000年可开发24.7公顷,林地面积为565.0公顷;远期至2010年还可开发69.0公顷,林地面积为634.0公顷。

3、园地

到1996年底,全县园地面积612.8公顷,在规划期内增加9.9公顷。

近期到2000年增加6.4公顷,此类占地为619.2公顷;远期到2010年增加3.5公顷,此类占地为622.7公顷。

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到1996年底,全县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6953.3公顷。

规划期内增加480.2公顷。

近期到2000年增加169.4公顷,此类占地面积为7122.7公顷;远期至2010年,增加310.8公顷,此类占地面积为7433.5公顷。

其中在安平镇夏安公路南侧建设科研试验示范基地,在蒋辛屯镇高速路出口北侧建设花卉交易市场,近期规划共占用耕地57.4公顷,其中含非农建设用地28.6公顷。

5、交通用地

到1996年底,全县交通用地面积1382.3公顷,规划期内增加182.3公顷,近期到2000年增加165.0公顷,此类占地面积为1547.3公顷。

其中含国家级重点工程京沈高速路扩建工程;远期至2010年增加17.3公顷,此类占地面积为1564.6公顷。

6、水域

到1996年底,全县水域占地4999.8公顷,规划期内减少748.9公顷,其中近期2000年减少72.4公顷,此类占地面积为4927.4公顷;远期到2010年减少676.5公顷,此类占地面积为4250.9公顷。

7、未利用土地

到1996年底,全县未利用土地面积1148.2公顷。

规划期内减少435公顷。

近期到2000年减少163.1公顷,此类占地面积985.1公顷;远期到2010年减少271.9公顷,此类占地面积为713.2公顷。

五、规划重点

1、非农建设用地指标

全县在规划期内用地总量指标为1106.5公顷,其中耕地572.5公顷,非耕地95.1公顷。

近期到2000年用地指标为608.7公顷,其中耕地268公顷,非耕地81.8公顷;远期到2010年,用地指标为497.8公顷,其中耕地304.5公顷,非耕地13.3公顷。

在这些用地指标中,城乡居民点及工矿用地480.2公顷;交通用地182.3公顷;水工用地2.6公顷。

1996年底,全县农村居民点占地4960.87公顷,规划期内不分配给占用耕地指标。

近期到2000年,内部挖潜250.2公顷,远期到2010年,内部挖潜177.3公顷。

独立工矿近期到2000年达75.5公顷,其中耕地64.5公顷,非耕地11.0公顷远期到2010年占用38.4公顷,其中耕地37.1公顷,非耕地1.3公顷。

在城镇建设规模中,用地指标重点保县城和安平开发区用地。

近期到2000年,县城增加51.3公顷;安平镇区增加6.1公顷。

到2010年,县城增加173.4公顷;安平镇区增加76.4公顷。

其它建制镇增加:

五百户镇近期1.3公顷,远期2.5公顷;刘宋镇近期2.0公顷,远期2.0公顷;安头屯镇近期3.0公顷,远期3.6公顷;蒋辛屯镇近期13.9公顷,远期4.0公顷;渠口镇近期3.3公顷,远期4.6公顷。

2、开发整理

全县未利用土地面积1148.2公顷,水域中的河滩地509.2公顷。

在规划期内可开发成耕地553.9公顷;开发成园地9.9公顷;开发成林地93.7公顷。

通过对农田的开发整理,实施节水工程,可增加耕地600公顷。

在规划期内,全县九个乡镇的三分之一的村庄将首先达到整理标准。

3、基本农田保护

全县现有耕地29092.7公顷,为达到86%以上的保护率,到规划目标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5577.8公顷,保护率88%。

其中:

一级保护面积20345.6公顷,二级保护面积2624.0公顷,一、二级保护率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89.80%,占耕地总面积的79.0%,三级保护面积2608.2公顷。

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8.97%。

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汇总表

香河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汇总表

单位:

公顷

乡镇

耕地

面积

保护面积

保护率

一二级

保护率

合计

一级

保护

二级

保护

三级

保护

淑阳镇

2949.9

2228.8

1830.3

100.9

294.6

75%

65%

安平镇

1838.7

1438.0

967.0

151.3

319.7

78%

61%

五百户镇

4255.5

3786.1

3449.3

12.6

324.2

89%

81%

刘宋镇

4224.6

3832.0

3182.7

436.1

213.2

91%

86%

安头屯镇

3151.7

2927.1

2841.8

26.9

58.4

93%

91%

渠口镇

4339.7

3940.3

2704.9

643.2

592.2

91%

77%

蒋辛屯镇

3667.3

3167.5

2331.5

443.7

392.3

86%

76%

钳屯乡

2378.0

2159.6

1754.4

183.5

221.7

91%

81%

钱旺乡

2291.1

2101.4

1283.7

625.8

191.9

91%

83%

合计

29092.7

25577.8

20345.6

2624.0

2608.2

88%

79%

六、规划分区

为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11号文件精神,加强土地管理。

在修编规划的同时体现土地用途区管制,根据市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我县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结合我县土地利用到2010年的规划数据,也进行了分区。

这次土地利用分区主要分农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乡村建设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园地用地区。

在乡村分区中水利用地区未计算在内,只是在县级分区中体现了水利用地区。

在分区工作中,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对13.3公顷以下的用地面积划在了农业用地区里,13.3公顷以上的单独划出了用途区(村镇建设用地除外)。

分区结果是:

1.农业用地区9个,面积3713.0公顷,占总面积的83%。

2.园地区1个,面积26.9公顷。

3.林地区1个,面积132.0公顷。

4.城镇建设区7个,面积1450.8公顷,占总面积的3.2%。

5.乡村建设区272个,面积4960.9公顷,占总面积的11.2%。

6.独立工矿用地区3个,面积1021.8公顷,占总面积的2.2%。

各利用分区的管制规则为:

1、农业用地区

(1)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

(2)农业用地区内的其它土地可转为农业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

按规划保留现状用途的其它用地,不得擅自扩大面积。

(3)加强土地管理,改善耕作条件,增加耕地面积。

(4)严禁破坏耕地和掠夺性生产,防止地力退化和耕地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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