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遏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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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遏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docx

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遏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坚决落实旅游领域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措施,根据《xx镇安全生产“遏事故”攻坚战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大型游乐设施、室内封闭景点、新业态设施等,在精准识别重大风险基础上,坚持针对性和基础性举措相结合,阻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利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传导的事故风险链条,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

通过一年集中攻坚,到底,100%落实风险管控措施,100%落实风险较大景区流量管控措施,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工作举措

(一)针对性工作举措

1.聚焦游客瞬间集聚安全

严格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A级景区全面推行“限量、预约、错峰”措施的要求,督促响石山景区严格执行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有关的规定,推行分时段游览门票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在神龙谷玻璃栈道等风险较大的重点管控地段安排专门人员引导。

2.聚焦大型游乐设施安全

10月底前,完成旅游景区《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在用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无证制造、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未配置持证作业人员、持证作业人员配备不满足安全运营要求、设备运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脱岗,以及使用伪造证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可控。

3.聚焦旅游景区封闭式室内景点消防安全

深刻汲取山西太原“10·1”骀山冰雕景点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对旅游景区封闭式室内景点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查处封闭式室内景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消防验收备案以及建筑消防设施设备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

旅游景区管理单位加强用火用电管理,禁止游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闭式室内景区,杜绝游客在封闭式室内景区吸烟行为。

加大对旅游景区封闭式景点的消防监督抽查力度,督促旅游景区管理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基础性工作举措

1.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1)形成监管合力。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委〔2020〕10号)的精神,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领域的安全监管,依法指导景区建立具备开放的安全条件。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建党一百周年及“国庆”长假前期各单位同步组织开展1次专项安全检查行动。

(2)落实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谁审批、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事项责任清单”要求,落实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

6月底前,xx镇组织对已建成或在建的新业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项目,责令停止运营并进行整改。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更好保障新兴业态的运营安全。

(3)推进智慧化监管。

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不断完善、提升智慧监管手段,督促经营主体加大技术监管投入,6月底前建设风险较大旅游景区的智能风险监控系统,对接“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风险处置闭环。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健全企业安全制度。

强化旅游景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将各项要求以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予以明确。

6月底前建立健全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2)强化企业风险排查。

推动旅游景区做好自查自纠,建立企业风险隐患巡查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于6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实施闭环管控。

(3)加强企业风险提示。

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完善景区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

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流量、游览管控、安全预警等信息,引导游客遵守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提醒广大游客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或未开放的保护区、水库、峡谷等区域活动。

(4)落实项目安全管控。

高风险游览项目要按“从严从紧”的原则设置同时参与人数上限,公示不适宜人群,落实内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及时提醒游客遵守安全规则,将游客执行安全保障措施作为设施设备运行的前提条件,确保游览安全。

3.保障特种设施设备完好性

(1)强化设备来源安全管控。

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特种设施设备采购程序,采用合格设施设备,杜绝不规范采购行为,严把设施设备质量关。

并于6月完成自查。

(2)加强高风险设备运营监管。

加强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玻璃滑道、游乐园、滑雪、潜水、攀岩、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等高风险游览项目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营监管,到底前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特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日常监管,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加强内部巡查,对各类专业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无法确保安全运营的应立即停运并及时更新。

并于6月完成自查。

4.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1)加强教育培训。

把安全生产作为业务培训的必备内容,于6月底前完成本系统安全生产负责同志全员培训。

指导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于6月底前完成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完善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绩效考核,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于10月底前完成1次本系统安全应急演练。

指导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操作规范,根据实际情况细化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游客安全保护制度、分流及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专项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提升应急处置操作能力,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营。

(3)强化旅游安全告知。

指导xx镇内旅行社强化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在旅游出行前向游客进行明确的安全警示和提醒,在旅游行程中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5.防范企业内外环境风险

(1)加强极端恶劣天气应对。

督促各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动态掌握大风、暴雨、雷电、冰雪雨冻天气等灾害天气信息,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暂停或关闭项目运营,有序引导、疏散转移游客,确保项目运营安全和游客安全。

3月底前完成相关部署,落实具体工作要求。

(2)强化周边环境风险排查。

指导并督促各旅游景区经营主体梳理项目周边环境,排查项目周边存在或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风险点,整体评估项目设施承载的地质结构等因素,10月底前落实整改。

三、配套政策

推行国家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滑道通用技术条件》(202*年6月2日实施)、《悬空地板、踏步、步道及栈道玻璃》(4月1日实施),6月底前完成旅游新业态项目建设情况梳理,并督促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项目改造升级。

四、进度安排

按照安全生产“遏事故”攻坚战总体要求,本专项整治为期一年,分动员部署、集中攻坚、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推进。

具体进度安排见《旅游领域风险链关键节点管控措施和责任清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从讲政治、为人民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旅游领域监管的使命感、责任感,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将整治攻坚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整治工作统筹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依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实际加强风险研判,优化整治任务,落实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重大问题督导协调,确保旅游领域整治攻坚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检查。

根据整治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检验安全整治效果,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

附件:

1.旅游领域风险链关键节点管制措施和责任清单

附件1

旅游领域风险链关键节点管控措施和责任清单

序号

关键节点

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科室

配合科室

1

未形成监管合力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新出台的安委〔2020〕10号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形成监管合力。

建党一百周年及“国庆”长假前各单位同步组织开展1次专项安全检查行动。

10月

社会事务办

xx市场监管所

2

新业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和“谁审批、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和“属地四项清单”要求,落实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

6月底前,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项目,责令停止运营并进行整改。

6月

社会事务办、镇属各单位

3

建设技术标准滞后

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GB/T18879-2020《滑道通用技术条件》(202*年6月2日实施)、GB/T38784-2020《悬空地板、踏步、步道及栈道玻璃》(4月1日实施),6月底前完成玻璃滑道、玻璃栈道等项目建设情况梳理,指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项目改造升级。

6月

镇安委办

xx市场监管所、村镇办、社会事务办

4

动态监控不到位

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不断完善、提升智慧监管手段,6月底前建设风险较大旅游景区的智能风险监控系统,实现风险处置闭环。

底前,风险较大景区流量管控措施落实率达到100%。

12月

社会事务办

县大数据局、xx自然资源分局

5

应急处理不到位

制定完善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专项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0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仙居国家公园管委会、县旅游集团

6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强化旅游景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并将各项要求以签订安全责任书等形式予以明确。

6月底前建立健全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6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7

企业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

督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安全预案、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专项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6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8

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

推动旅游景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企业风险隐患巡查制度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于6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实施闭环管控。

6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9

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

指导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手册和重要岗位人员操作手册学习,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6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10

景区流量管控不严格

督促强化日常监管,责成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预约、错峰、限流”措施,根据核定的最大承载量严格控制游客人数,做好游客的管控和有序引导工作。

3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11

临水临崖等地形因素

指导并督促各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加强临水临崖的安全风险提示警示,查找并消除风险隐患,落实有效防控措施。

6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12

地质灾害因素

指导并督促各旅游景区经营主体于完成项目周边存在或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风险排查,评估项目设施承载的地质结构等因素,及时落实整改,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安全运营。

10月

xx自然资源分局

13

恶劣天气因素

指导并督促各旅游景区动态掌握大风、暴雨、雷电、冰雪雨冻天气等灾害天气信息,及时发布安全预警,视情暂停或关闭项目运营,有序引导、疏散转移游客,确保项目运营安全和游客安全。

12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14

周边状况复杂

指导并督促各旅游景区经营主体梳理项目周边环境,6月完成项目周边存在的风险排查,10月落实整改,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安全运营。

10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15

应急救援配套不足

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机制。

12月

镇消防救援中队

社会事务办、xx自然资源分局

16

特种设备来源安全管控不到位

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采购程序,采用合格设施设备,杜绝不规范采购行为,严把设施设备质量关。

6月完成自查,xx市场监管所组织随机抽查。

10月

xx市场监管所

17

特种设备维修、更新不及时

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加强日常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无法确保安全运营的应立即停运并及时更新。

6月完成自查,监管部门随机抽查。

10月

xx市场监管所

村镇办、社会事务办

18

特种设备操作不规范

督促企业于6月前制定完善设施设备操作流程,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操作技术培训,强化内部绩效考核。

5月

xx市场监管所

村镇办、社会事务办

19

参与游客超核定人数

督促企业员工认真安全履行生产岗位责任,严格按照设施设备核定的人数组织游客有序参与。

3月份落实工作任务。

3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20

安全警示缺失

督促企业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

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流量、游览管控、安全预警等信息,引导游客遵守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

建党一百周年及“国庆”长假前期各单位各组织开展1次专项安全检查行动。

10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21

从业人员素质较低

指导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做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培训,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6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22

应急处置操作不规范

指导督促旅游景区经营主体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操作规范,细化完善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游客安全保护制度、分流及安全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专项应急处置操作演练不少1次,提升应急处置操作能力,确保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营。

6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23

游客安全意识薄弱

指导市内旅行社强化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在旅游出行前向游客进行明确的安全警示和提醒,在旅游行程中履行安全告知义务。

3月份落实工作任务。

3月

社会事务办

24

不适宜游客参与高风险项目

高风险游览项目要按“从严从紧”的原则设置同时参与人数上限,及时劝阻老年团队等不适宜人群,规范设施设备安全操作流程,落实内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及时提醒游客遵守安全规则,将游客执行安全保障措施作为设施设备运行的前提条件,确保游览安全。

3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

25

擅自前往景区未开发区域探险

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6月前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醒游客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或未开放的保护区、水库、峡谷等区域活动。

3月份落实工作任务。

3月

社会事务办

xx自然资源分局、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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