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迁出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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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迁出操作流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迁出操作流程

(20090601版)

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出税务登记工作。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出税务登记必须向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国税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调查审批完毕。

(一般纳税人迁移工作流程基本流转程序及工作事宜比照注销工作执行)

第一节迁出税务登记申请受理

(办税厅进行,本环节为受理当日完成)

一、迁出税务登记申请资料的受理

办税厅综合办税岗负责受理一般纳税人迁出税务登记申请,具体受理资料要求如下:

(一)办税厅向纳税人发放如下申请表:

1、《迁移税务登记审核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1);

2、(对使用税控器具的):

《防伪税控企业注销发行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

(二)纳税人应具体提交以下资料:

1、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纳税人计划迁入地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发票领购簿、上月开具的最后一张专用发票记账联、本月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空白发票、未缴销及需验旧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发票管理员资格证》等证件原件;

6、(有出口退税资格的):

收缴《出口退税资格证》;

资料审核无误及相关处罚完毕后,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将原件退还纳税人。

二、对受理资料审核及后续处理

办税厅受理迁移申请后,具体操作如下:

(一)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一是计划迁入地址与场所证明是否一致;二是变更后的工商执照是否与计划迁入地一致;三是工商变更日至申请变更税务登记迁出日是否超过30日,对逾期的应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辅导纳税人填写《迁移税务登记审核审批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迁移申请审批表》),并对申请人的发票、发票领购簿、税务登记证件、各类资格证件等进行清缴,并督促纳税人抓紧完成相关期间的纳税申报。

清理完毕后,操作人和办税厅负责人应分别在《迁移申请审批表》的“发票管理环节”、“征收环节”、“登记管理环节”等栏次中签署意见。

(三)(对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

办税厅应辅导纳税人填写《防伪税控企业注销发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比照注销登记流程完成正常抄报税和注销防伪税控资格抄报税,同时应在《登记表》相应栏次填写处理意见。

三、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回执

办税厅受理人员对纳税人提交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应根据受理资料内容信息,填制并打印《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受理回执》(两份,附件3),一份交申请人并告知其在规定时间领取批复,另一份随纸质资料传递给税源管理部门。

四、纸质申请资料的传递

(一)综合办税岗应于受理申请当日将申请资料清分三份:

1、需要传递给税源管理部门:

主要包括一份《回执》;《迁移申请审批表》、《防伪税控企业注销发行登记表》各三份;全部两份复印件中的一份;

2、需要留存以备最后归档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发票领购簿;《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出口退税资格证》(由出口资格的纳税人报送)。

3、需留存传递给地税的资料:

全部两份复印件中的一份。

(二)资料清分完毕后,办税厅受理人制作项目审核审批交接单(一份,附件4),连同相关资料传递给税管员,其余资料办税厅受理人暂时留存。

第二节清理税控器具并调取帐簿工作

(税源管理部门进行,4日内完成)

税源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一般纳税人迁移申请资料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帐簿资料调取和税控器具清理等两项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参照《一般纳税人注销工作范本流程》执行。

第三节迁移检查工作

(区稽查局进行,本环节为10个工作日完成)

稽查局接收税源管理部门转来的迁移申请资料及相关帐簿资料后,应立即开展注销检查。

具体要求参照《一般纳税人注销工作范本流程》执行。

第四节税源管理部门后续工作

(税源管理部门进行,本环节为1个工作日完成)

税管员接到区稽查局传递的迁移申请资料及稽查文书,必须要确认相关稽查文书是否有分管局长意见,审核无误后应立即将相关纸质资料传递给区局审批小组(具体转给税政科)进行后续审批。

第五节区局审批小组审批工作

(区局审批小组进行,本环节为4个工作日完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出事项审批小组由分管征管科的副局长、征管科负责人、税政科负责人、办税厅审查核批岗组成。

一、税政科审核审批(1个工作日完成)

税政科接到税管员报送的纸质资料后,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稽查报告等文书上是否有稽查分管局长意见、检查资料内容准确性、是否存在应退未退税款、防伪税控抄报税及器具收缴情况等内容进行把关。

发现问题必须责成税管员补充完善。

税政科应在《迁移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税政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

税政科处理完毕后,应填写审查审批单内容,并将全部资料转征管科审核。

(一般纳税人应在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完毕税务登记后,持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到我局税政科办理税控设备迁移手续,并持区局税政科发给的《税控器具迁移单》和税控器具到迁入地税务机关税政部门,待迁入地税务机关盖章接收后3日内将《税控器具迁移单》送交莱山区国税局税政科。

二、征管科审核审批(1个工作日完成)

征管科重点对迁移登记申请资料种类、填写内容、纳税人欠税清理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

凡资料不合格的,一律责成税管员补充完善。

资料审核无误后,征管科将资料传递给分管局长审批。

三、分管局长审批(1个工作日完成)

分管局长对全部资料进行综合审核后,对资料不合格的,退还征管科补正;审核无误的予以审批。

审批后将资料转回征管科。

征管科于接收当日转给办税厅审查核批岗审批。

四、办税厅审查核批岗审批(1个工作日完成)

办税厅审查核批岗根据审批小组意见完成终审,在《迁移税务登记审核审批表》“批准意见”栏中注明“同意办理迁移手续”字样并签字确认,然后将资料转给综合办税岗。

第六节ctais具体迁移工作

(办税厅进行,本环节为1个工作日完成)

综合办税岗根据审核审批岗审核审批意见,对纳税人相关应申报信息和税款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完毕后,进行后续操作。

一、ctais中进行迁出操作

在ctais中通过“县局征管维护-税务登记-变更登记-跨区迁出”模块进行跨区迁移操作,并打印《跨区迁移通知书》(一式三份)。

ctais具体操作流程:

(一)进入跨区迁出操作界面,录入纳税人识别号,此时系统自动对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及发票缴销情况进行监控。

如果纳税人有未缴销的证件或发票,系统将自动弹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见图1:

图1

(二)对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或发票进行缴销处理后,重新录入税号,进行界面操作。

见图2:

图2

1、“变更原因说明”:

注明纳税人经营地址迁移。

2、“迁入地址”:

根据纳税人新的工商登记证件地址或房屋租赁合同地址录入。

3、“迁入地税务机关”:

根据实际进行选择。

录入完毕后,点击“受理”键。

(三)受理完毕后,“文书受理回执单”键将亮起,点击该键,见图3:

图3

录入“预计领取日期”(操作当天即可)后保存即可,返回跨区迁出界面。

(四)点击“核准”键,完成审批操作。

(五)点击“跨区迁移通知书”,见图4:

图4

保存后打印三份《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二、资料归档

一般纳税人迁移税务登记终审完毕后,办税厅应将资料进行如下整理:

(一)将以下资料传递给区局征管科,由其向地税进行传递。

一份《申请审批表》;一份《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全部两份复印件中的一份。

(二)将以下资料(均为一份)归入“征管档案-税务登记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税务登记”档案。

1、《迁移税务登记项目审核审批交接单》;

2、《烟台市莱山区国家税务局涉税事项受理回执》;

3、《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迁移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5、《税务稽查报告》;

6、《调取帐簿通知书》;

7、《调取帐簿清单》一份;

8、《防伪税控企业注销发行登记表》;

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还应有:

9、《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10、《税务处理决定书》;

11、《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12、税款、罚款、滞纳金等税票复印件(或从ctais打印)。

13、其余申请资料。

(包含税务登记正副本及其他证件内芯等)

(三)将以下资料交给纳税人

1、一份《迁移税务登记审核审批表》;

2、一份《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纳税人持上述资料在30日内到迁达地税务机关办理迁移事宜,对需要进行税控器具迁移的,纳税人应按照税政部门要求做好税控器具迁移手续。

 

附件1

迁移税务登记审核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经营地址

原地址

原登记

税务机关

现地址

计划迁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办税人员:

纳税人签章

年月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税政部门

意见

实际经营

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税控器具收缴情况

已享受税收优惠

该纳税人防伪税控机具及IC卡已收回,同意迁移。

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发票管理

环节缴销

发票情况

发票名称

发票代码

起止号码

已使用发票数量

结存发票数量

发票领购簿名称

全部发票及发票领购簿已清理完毕。

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稽查环节

清算情况

经稽查,该纳税人(□未发现存在偷税及少缴税款行为;□存在偷税或少缴税款行为,补缴税款元,处以罚款。

)纳税人(□有;□无)应退未退税款。

注销检查建议:

(□建议办理迁移手续;□建议暂缓办理迁移手续。

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征收环节

结算清缴

税款情况

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登记管理环节审核意见

收缴税务机关发放证件情况

税务登记证正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其他有关证件

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批准

意见

同意办理迁移手续。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一般纳税人应在迁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后,持登记副本及复印件到我局税政科办理税控设备迁移手续,并持我局出具的《税控器具迁移单》和税控器具到迁入地税务机关税政部门,待迁入地税务机关盖章接收后3日内将《税控器具迁移单》送交我局税政科。

附件2

纳税人名称

纳税识别号

法人代表

财务负责人

增值税企业类型

□工业□小型商贸□商贸零售□大中型商贸□商贸出口

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原因

办理事项

办理情况

责任人

办理时间

注销报税

专用发票收缴

注销发行信息

专用设备收缴

收缴专用设备移交情况

金税卡号

IC卡号

移交人员

接收人员

移交时间

防伪税控企业注销发行登记表

 

附件3

烟台市莱山区国家税务局涉税事项受理回执

纳税人识别号

名称

受理文书类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出税务登记

受理部门

莱山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受理人

联系电话

6710703

规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受理日期

领取日期

申请人

固定联系电话

手机

序号

附件名称

份数

备注

1

《迁移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

2

《防伪税控企业注销发行登记表》

3

3

变更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

4、

纳税人计划迁入地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

5

发票领购簿

1

6

未缴销及需验旧的发票

7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1

8

税务登记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正本

1

9

税务登记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1

10

《出口退税资格证》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随纸质资料流转;另一份交纳税人,其日后持本表来领取批复。

批复领取地点:

办税厅批复送达窗口(号窗口)

实际领取时填写:

证件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年月日

业务办理情况查询电话:

67107036719469服务承诺投诉电话:

6710697

莱山区国家税务局涉税项目审核审批交接单

(国税机关内部传递使用)

纳税人税号

纳税人名称

项目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税务登记

办税厅受理岗位意见:

1、纳税人迁移申请资料齐全,已辅导纳税人填制《迁移申请审批表》和《防伪税控企业注销发行登记表》,打印了《回执》,并完成注销资格抄报税。

2、已在相关审批表的相应栏次填写了具体事项处理清缴情况。

3、现将相关迁移申请资料转税源管理部门。

受理人签字:

年月日

最迟转出日期

当日完成

实际转出日期

年月日

接受人

税源监控岗位意见:

1、帐簿调取情况:

□于年月日调取了该纳税人相关帐簿资料,并于月日转稽查局。

□纳税人在十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相关帐簿资料,我们于月日将申请资料退还办税厅。

2、税控设备清缴情况:

□纳税人有税控设备,已于月日完成注销税控资格;□纳税人无税控。

税管员签字(两人以上):

年月日负责人:

年月日

最迟转出日期

4个工作日完成

实际转出日期

年月日

接受人

稽查岗位意见:

1、于年月日至月日完成了检查。

具体稽查情况:

□未发现问题;□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或少缴税款行为,补缴税款元,税票号码;罚款元,税票号码。

2、在《申请审批表》“稽查环节清算情况”栏中签署了意见。

于年月日将帐簿资料退还纳税人。

稽查人员签字(两人以上):

年月日负责人:

年月日

最迟转出日期

10个工作日完成

实际转出日期

年月日

接受人

税源监控岗位意见:

接到稽查转来资料后,经核实全部应征及查补税款已全部清理完毕,因此于年月日将资料转税政部门。

(前期注销防伪税控资格抄报税及防伪税控器具已全部处理完毕)

调查人签字;年月日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最迟转出日期

当日完成

实际转出日期

年月日

接受人

税政科审核意见:

1、经审核认为检查情况及资料(□符合;□不符合)要求,(□建议准予注销;□建议暂不予注销);

2、经核实确认纳税人(□存在;□不存在)应退未退税款(包括出口退税等)。

3、年月日完成税控器具收缴,并已告知纳税人税控器具迁移事项。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征管科审核意见:

经审核,纳税人无欠税,资料齐全,(□符合;□不符合)迁移条件。

签字:

年月日

分管局长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办税厅审查核批岗意见:

(□同意;□不同意)办理迁移手续。

签字:

年月日

最迟转出日期

4个工作日内

实际转出日期

年月日

大厅接收人

办税厅办理情况:

1、于年月日在ctais2.0中进行迁移登记操作,并于年月日将相关批复(包括《迁移税务登记审核审批表》和《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各一份)送达纳税人。

2、国税机关全部资料存入“征管档案-税务登记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登记”。

经办人:

年月日

需转地税资料传递情况:

资料齐全,现予以接收。

并将按规定向区地税进行信息传递。

征管科办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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