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铁单元考评标准新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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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铁单元考评标准

考评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铁单元等级考评。

2.炼铁单元下设考评类目,考评类目下设考评项目,考评项目赋标准分,对照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评出考评项目的实际得分。

考评类目中不存在的考评项目不参加考评。

考评类目的考评实际得分=(所有参加考评项目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考评项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加考评项目标准分之和)。

3.炼铁单元中不存在的考评类目不参加考评。

炼铁单元考评以100分为满分,炼铁单元考评实际得分=(所有参加考评类目的考评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考评类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加考评类目标准分之和)。

炼铁单元分为15个考评类目,考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1进行考评。

4.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铁单元等级分为三级。

炼铁单元考评实际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炼铁单元;炼铁单元考评实际得分在80分以上、但不足90分的为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炼铁单元;炼铁单元考评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上、但不足80分的为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炼铁单元;炼铁单元考评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不达标炼铁单元。

附表1: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铁单元自评/评审表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考评类目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办法

实得分

一、厂址选择和厂区布置

1.厂址选择

厂址选择应尽量避开海潮、洪水、泥石流、滑坡、地震影响的地段;若无法避开,则应按有关规定设防。

1

检查现场和查阅图纸、资料。

选址存在严重问题的,扣1分;设防不符合要求扣1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厂区布置

(1)高炉区应位于居民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厂区边缘距离居民区应大于1000m。

(2)厂区办公室、生活室,应设置在高炉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100m以外。

炉前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不应设在风口平台和出铁场的下部,其门窗应避开铁口、渣口。

(3)厂内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热风炉燃烧器、除尘器清灰口等可能泄漏煤气的危险区;也不应在氧气、煤气管道上方设置值班室。

2

检查现场和查阅图纸、资料。

高炉区与居民区的相对位置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厂区办公室和生活室与高炉的相对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炉前休息室、浴室和更衣室设在风口平台或出铁场下部的,或其门窗正对铁口、渣口的,扣1分;厂内各操作室和值班室的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3

二、一般规定

1.压力容器

高炉工业蒸汽集汽包、压缩空气集气包、氮气储气罐、喷煤系统的中间罐与喷吹罐、汽化冷却汽包以及软水密闭循环冷却的膨胀罐等,其设计、制造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

3

查阅资料和检查现场。

使用无资质产品的不得分,未经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的,扣1分;未定期检验的,扣0.5分;使用、维护不当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天桥、平台、栏杆等要求

(1)天桥、通道和斜梯踏板以及各层平台,应用防滑钢板或格栅板制作,钢板应有防积水措施。

(2)栏杆的安设应符合有关规定。

(3)楼梯、通道的出入口,应避开铁路和起重机运行频繁的地段;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1

查阅资料和检查现场。

天桥、通道和斜梯及平台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栏杆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通道出入口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架空管道及通廊

(1)厂区各类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应标明其种类及下部标高。

(2)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

(3)架空管道下方有高温物质运输经过的,必须有隔热措施。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横穿道路的架空管道及通廊标识不清的,扣0.5分;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地区及供电(滑)线的警示标志不全的,扣0.5分,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架空管道下方无隔热措施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4.煤气监测

(1)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应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应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应定期校核。

(2)各类带煤气作业地点,应分别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

在一类煤气作业场所及有泄漏煤气危险的平台、工作间等,均宜设置方向相对的两个出入口。

(3)通往炉顶的走梯口,应设立“煤气危险区,禁止单独工作!

”的警告标志。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的,扣1分;进入煤气区域作业的人员,未携带一氧化碳报警仪的,扣0.5分;一氧化碳报警装置未定期校核的,扣0.5分;煤气作业地点无警示标志的,扣0.5分;一类煤气作业场所及有泄漏煤气危险的平台、工作间的出入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通往炉顶的走梯口未设置警示标志的,扣0.5分。

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5.带式输送机运输

(1)带式输送机应有防打滑、防跑偏和防纵向撕裂的措施以及能随时停机的事故开关和事故警铃。

(2)带式输送机运转期间,不应进行清扫和维修作业,也不应从胶带下方通过或乘坐、跨越胶带。

(3)带式输送机的通廊,应设有足够宽度的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

(4)带式输送机通廊,应设置完整、可靠的通讯联系设备和足够照明。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带式输送机无防滑、防跑偏和防纵向撕裂措施的,扣0.5分;无事故开关和事故警铃的,扣0.5分;带式输送机运转期间进行清扫和维修作业的,或从胶带下方通过或乘坐、跨越胶带的,扣0.5分;带式输送机通廊的人行道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带式输送机通廊未设消防设施的,扣0.5分;带式输送机通廊通讯联络设施或照明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11

三、供上料系统

1.通风防尘

原、燃料装备及运输的扬尘点,应设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

1

检查现场和查阅设计图纸。

原、燃料装备及运输的扬尘点,未设置通风除尘设施的,扣1分;通风除尘设施未正常运行的,扣0.5分。

直至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矿槽作业

在槽上及槽内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与槽上及槽下有关工序取得联系,并索取其操作牌;

(2)进入槽内工作,应佩带安全带,设置警示标志;现场有人监护,并配备低压安全强光灯照明;维修槽底应将槽内松动物料清理干净,并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3)矿槽、焦槽发生棚料时,不应进入槽内捅料。

2

检查现场。

作业前槽上、槽下有关工序未互相联系或未索取其操作牌的,不得分;槽内工作未佩带安全带或未设置警告标志的,扣0.5分;现场无人监护,或未配备低压安全强光灯照明的,扣0.5分;维修槽底未将槽内松动物料清理干净的,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扣0.5分;进入槽内捅料处理棚料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上料系统

(1)料坑上面应有装料指示灯。

料坑应有两个出入口,良好的照明及躲避危害的安全区域。

敞开的料坑应设围栏。

(2)在有供电滑线的料车上卸料,应有防止触电的措施。

(3)卷扬机室应设与中控室(高炉值班室)和上料操作室联系的电话和警报电铃。

(4)不应用料车运送氧气、乙炔或其他易燃易爆品。

(5)料车应用两条钢丝绳牵引。

(6)料车应有行程极限、超极限双重保护装置和高速区、低速区的限速保护装置。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无装料指示灯的,扣0.5分;料坑出入口或照明不符合要求的,或无躲避危害的安全区域的,扣0.5分;敞开的料坑未设围栏的,扣0.5分;在有供电滑线的料车上卸料未采取防触电措施的,扣0.5分;卷扬机室与中控室(高炉值班室)或上料操作室的联络方式不满足要求的,扣0.5分;用料车运送氧气、乙炔或其他易燃易爆品的,扣0.5分;料车未用两条钢丝绳牵引的,扣0.5分;料车保护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6

四、炉顶设备

1.一般规定

(1)炉顶应至少设置两个直径不小于0.6m、位置相对的人孔。

(2)应保证装料设备的加工、安装精度,不应泄漏煤气。

(3)炉顶放散阀,应能在中控室或卷扬机室操作。

(4)处理炉顶设备故障或清灰,应有专人监护。

4

查阅资料和检查现场。

炉顶未设人孔的,或人孔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装料设备不符合气密要求的,扣1分;炉顶放散阀不能在中控室或卷扬机室操作的,扣1分;处理炉顶设备故障或清灰无专人监护的,扣1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炉顶

(1)钟式炉顶的炉顶设备应实行电气联锁,并应保证大、小钟不能同时开启;均压及探料尺不能满足要求时,大、小钟不能自由开启;大、小钟联锁保护失灵时,不应强行开启大、小钟。

(2)无料钟炉顶温度应低于350℃,水冷齿轮箱温度应不高于70℃。

料罐、齿轮箱等,不应有漏气和喷料现象。

炉顶系统主要设备安全联锁,并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设计图纸。

钟式炉顶设备未实行电气联锁的,或大、小钟能同时开启的,扣0.5分;均压及探料尺不能满足要求时,大、小钟仍能自由开启的,扣0.5分;大、小钟联锁保护失灵时强行开启大、小钟的,扣0.5分;无料钟炉顶温度超标运行的,扣0.5分;料罐、齿轮箱等有漏气和喷料现象的,扣0.5分;系统主要设备安全联锁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视情况扣1~2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8

五、高炉主体构造和操作

1.高炉本体安全要求

(1)高炉内衬耐火材料、填料、泥浆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风口平台宽度应满足生产和检修的需要,上面应铺设耐火材料。

(3)高炉应有事故供水设施。

(4)高炉应安装环绕炉身的检修平台,平台间的走梯不应设在渣口、铁口上方。

(5)应对整个炉底进行自动连续测温,结果应显示在中控室(值班室)。

(6)汽包的设计、制作及使用,应做到:

每个汽包至少有两个安全阀和两个放散管,放散管出口应指向安全区;汽包的液位、压力等参数准确显示在值班室。

8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高炉内衬耐火材料、填料、泥浆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1分;风口平台宽度不能满足要求的,扣1分;平台未铺设耐火材料的,扣0.5分;高炉没有事故供水设施的,扣0.5分;高炉检修平台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平台走梯的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炉底测温不符合要求的,或测温结果不能正确显示的,扣0.5分;汽包安全阀和放散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汽包参数显示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操作安全要求

(1)炉顶压力不断增高又无法控制时,应及时减风,并打开炉顶放散阀,找出原因,排除故障,方可恢复工作。

(2)开、停炉及计划检修期间,应有煤气专业防护人员监护。

(3)应组成以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为首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开、停炉,并负责制定开停炉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高炉突然断风,应按紧急休风程序休风,同时出净炉内的渣和铁。

(5)人员进入高炉炉缸作业前,应拆除所有直吹管,有效切断煤气、氧气、氮气等危险气源,并认真做好监护、检测和通风措施。

(6)炉皮开裂的护炉方案,应制定有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安全措施。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记录。

无炉顶压力异常处置程序的,扣0.5分;不按处置程序处理炉顶压力异常情况的,扣0.5分;开、停炉及计划检修期间,无煤气专业防护人员监护的,扣0.5分;未成立指挥开、停炉的领导小组的,扣0.5分;无开停炉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的,扣1分;高炉断风,未按程序休风并出净炉内渣、铁的,扣0.5分;进入高炉炉缸作业,未拆除所有直吹管和危险气源的,扣1分;没有监护、检测和通风措施的,扣0.5分;炉皮开裂的护炉方案,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12

六、喷吹煤粉

1.一般规定

(1)喷吹无烟煤时,煤粉制备系统、喷吹系统及制粉间、喷吹间内的设备、容器、管道和厂房,均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喷吹烟煤(混合煤)时,氧气含量、温度、储存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

(2)煤粉仓、储煤罐、喷吹罐、仓式泵等设备的泄爆孔,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泄爆孔的朝向应不致危害人员及设备。

(3)操作值班室应与用氮设备及管路严格分开。

(4)在喷吹过程中,控制喷吹煤粉的阀门(包括调节型阀门和切断阀门)一旦失灵,应能自动停止向高炉喷吹煤粉,并及时报警。

(5)检修制粉和喷吹系统时,应将系统中的残煤吹扫干净,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

6

检查现场和查阅图纸、资料。

喷吹无烟煤,系统监测和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喷吹烟煤(混合煤),氧气含量、温度或储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煤粉仓、储煤罐、喷吹罐和仓式泵等未设计泄爆孔的,扣0.5分;设计的泄爆孔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操作值班室与用氮设备及管路未严格分开的,扣0.5分;控制喷吹煤粉的阀门失灵,不能自动停止向高炉喷吹煤粉或报警的,扣0.5分;检修制粉和喷吹系统,未将残煤吹扫干净的,扣0.5分;所用照明灯具为非防爆型的,扣0.5分;无检修作业动火管理制度的,扣1分;检修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的,扣0.5分;未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就进行检修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烟煤及混合煤喷吹

(1)烟煤制粉系统应采用惰化气体做干燥介质,且应设氧含量和一氧化碳浓度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超限报警和自动惰化。

(2)输粉和喷吹系统的供气管道,均应设置逆止阀;输粉和喷吹管道,应有供应压缩空气的旁通设施,并能与氮气管路互换。

(3)烟煤喷吹系统,应设置气控装置和超温、超压、含氧超标等事故报警,还应设置防止和消除事故的装置。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烟煤制粉系统不采用惰化气体做干燥介质的,扣0.5分;未设O2和CO浓度在线监测装置的,扣0.5分;不能实现超限报警和自动惰化的,扣0.5分;输粉和喷吹系统的供气管道,未设逆止阀的,扣0.5分;输粉和喷吹管道无供应压缩空气的旁通设施的,扣0.5分;旁通设施与氮气管路不能互换的,扣0.5分;烟煤喷吹系统无气控装置的,扣0.5分;无超温、超压或含氧超标等事故报警的,扣0.5分;无防止和消除事故的装置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氧煤喷吹

(1)用以喷吹的氧气管道阀门及测氧仪器仪表,应灵敏可靠,并制定专门的氧煤喷吹安全措施。

(2)氧煤枪供氧系统应具有自动转换或充氮保护功能。

(3)煤粉制备系统,应设有氧气和一氧化碳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发现氧气管道阀门及测氧仪器仪表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未制定专门的氧煤喷吹安全措施的,扣0.5分;氧煤枪供氧系统无自动转换或充氮保护功能的,扣0.5分;煤粉制备系统无O2和CO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的,扣0.5分;检测、报警装置不能正常工作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12

七、富氧鼓风

1.富氧鼓风

(1)连接富氧鼓风处,应有逆止阀和快速自动切断阀。

吹氧系统及吹氧量应能远距离控制。

(2)富氧房应设有通风设施。

(3)富氧房及院墙内不应堆放油脂和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吹氧设备周围不应动火。

(4)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应事先制定动火方案,办理动火手续,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严格按方案实施。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连接富氧鼓风处,未安装逆止阀或快速自动切断阀的,扣0.5分;吹氧系统或吹氧量不能远距离控制的,扣0.5分;富氧房无通风设施的,扣0.5分;富氧房或其院墙内堆放油脂或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的,扣0.5分;在吹氧设备周围动火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扣0.5分;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手续的,扣1分,动火时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3

八、热风炉和荒煤气系统

1.热风炉

(1)热风炉应有技术档案,检查情况、检修计划及执行情况均应归档。

(2)主要操作平台应设两条通道。

(3)热风炉煤气总管应有可靠的隔断装置;煤气支管应有煤气自动切断阀。

(4)热风炉管道及各种阀门应严密。

热风炉与鼓风机站之间、热风炉各部位之间,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热风炉无技术档案或技术档案不全的,扣0.5分;检查情况、检修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未归档或档案资料不全的,扣0.5分;热风炉主要操作平台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热风炉煤气总管无隔断装置的,扣0.5分;隔断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煤气支管无自动切断阀的,扣0.5分;热风炉管道和阀门严密性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热风炉自身及与鼓风机站之间的安全联锁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荒煤气系统

(1)煤气管道应维持正压,煤气闸板不应泄漏煤气。

(2)高炉煤气管道的最高处,应设煤气放散管及能在地面或操作室里控制的阀门。

(3)除尘器应设带旋塞的蒸汽或氮气管头,其蒸汽或氮气管道应与炉台蒸汽包连接,且不应堵塞或冻结。

(4)高炉重力除尘器,其荒煤气入口的切断装置,应采用远距离操作。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煤气管道未维持正压的,扣1分,煤气闸板泄漏煤气的,扣0.5分;高炉煤气管道的未设放散管及阀门的,扣0.5分;阀门不能在地面或操作室里控制的,扣0.5分;除尘器无带旋塞的蒸汽或氮气管头的,扣0.5分;蒸汽或氮气管道未与炉台蒸汽包相连的,扣0.5分;蒸汽或氮气管道堵塞或冻结的,扣0.5分;高炉重力除尘器的荒煤气入口无切断装置的,扣0.5分;切断装置不能远距离操作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6

九、炉前出铁场和炉台构筑物

1.炉前出铁场

(1)炉前出铁场,应设防雨天棚。

(2)300m3以上的高炉,炉前出铁场应采用钢结构支柱;小于300m3的高炉,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但应有防热措施。

如果炉前铸铁,则所有房架均应采用钢结构件。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炉前出铁场未设置防雨天棚的,扣1分;300m3以上高炉出铁场未采用钢结构支柱的,扣0.5分;300m3以下高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无防热措施的,扣0.5分;炉前铸铁的房架未采用钢结构件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炉台构筑物

(1)应制定铁口维护制度。

(2)渣、铁沟应有供横跨用的活动小桥。

撇渣器上应设防护罩,渣口正前方应设挡渣墙。

(3)炉前辅助材料及铁块,应实行机械化运输。

(4)泥炮和开口机操作室,应能清楚地观察到泥炮的工作情况和铁口的状况,并应保证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能安全撤离。

(5)配电室应配备消防器材。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无铁口维护制度的,扣0.5分;渣、铁沟无横跨用的活动小桥的,或撇渣器上无防护罩的,或渣口正前方无挡渣墙的,扣0.5分;炉前辅助材料及铁块未实行机械化运输的,扣0.5分;泥炮和开口机操作室,不能看清泥炮和铁口状况的,扣0.5分;不能保证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不得分;配电室未配备消防器材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5

十、渣、铁处理

1.一般规定

(1)出铁、出渣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并发出出铁、出渣或停止的声响信号;水冲渣的高炉,应先开动冲渣水泵(或打开冲渣水阀门)。

(2)水冲渣的高炉,应有单独的水冲渣沟。

(3)维护铁口和渣口作业,应点燃煤气,防止中毒。

2

检查现场。

出铁(渣)时,不事先做好准备工作的,扣0.5分;未发出出铁(渣)或停止的声响信号的,扣0.5分;水冲渣的高炉,冲渣水泵(冲渣水阀门)的开动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水冲渣的高炉无单独水冲渣沟的,扣0.5分;维护铁口和渣口作业未点燃煤气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2.摆动溜嘴操作安全要求

(1)接班时应认真检查开关、机械传动部分、电机、减速机、溜嘴工作层等,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停电时,应断开操作电源,合上手插头进行手动操作摆动溜嘴。

(3)摆动溜嘴往两边受铁罐受铁时,摆动角度应保证铁水流入铁水罐口的中心。

1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接班时未认真进行检查的,扣0.5分;发现异常不及时处理的,扣0.5分;停电时不按规定操作摆动溜嘴的,扣0.5分;摆动溜嘴往两边受铁罐受铁时,摆动角度不能保证铁水流入铁水罐口的中心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3.渣、铁罐使用安全要求

(1)使用的铁水罐应烘干,非电气信号倒罐的,应建立渣、铁罐使用牌制度;无渣、铁罐使用牌,不应倒罐,高炉不应出铁、出渣。

(2)铁罐耳轴应锻制而成,耳轴磨损超过10%的,即应报废;每年应对耳轴作一次无损探伤检查,并记录存档。

(3)重罐车的行驶速度,不应大于10km/h;在高炉下行驶或倒罐时,不应大于5km/h。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使用未烘干的铁水罐的,扣0.5分;非电气信号倒罐无渣、铁罐使用牌制度的,或无渣、铁罐使用牌进行倒罐或出铁、出渣的,扣0.5分;铁罐耳轴为非锻制的,或耳轴磨损超过10%未报废的,或未按规定进行耳轴无损探伤检查的,扣1分;重罐车行驶速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4.水冲渣安全要求

(1)水冲渣应有备用的电源、水泵。

(2)水冲渣,应有改向渣罐放渣或向干渣坑放渣的备用设施。

1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水冲渣无备用电源和备用水泵的,扣0.5分;无放渣备用设施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5.转鼓渣过滤系统安全要求

(1)系统运转前的检查应做到:

设备无异常,粒化头无堵塞,接受槽格栅无渣块,高低沟、渣闸正常,热水槽无积渣,地坑无积水,管道阀门无泄漏,胶带运行平稳、无偏离,事故水位正常。

(2)正常生产时,系统设备的运转应实行自动控制。

(3)系统各种联锁、保护装置的调整,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主管厂长批准;调整应记录存档。

1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系统运行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扣0.5分;正常生产时,系统设备的运转未实行自动控制的,扣0.5分;调整系统联锁、保护装置的手续不全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6.倾翻渣罐安全要求

(1)渣罐倾翻装置应能自锁。

(2)应远距离操作翻罐。

(3)罐口结壳及翻渣后罐内结壳,应使用打渣壳机和撞罐机处理。

1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渣罐倾翻装置不能自锁的,扣0.5分;非远距离操作翻罐的,扣0.5分;不使用打渣壳机和撞罐机处理结壳的,扣0.5分。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小计

8

十一、铸铁机

1.铸铁机

(1)铸铁车间的铁罐道两侧,应设带栏杆的人行道。

(2)操作室应采取隔热措施,室内应有通讯及信号装置。

操作室窗户应采用耐热玻璃,并设有两个方向相对、通往安全地点的出入口。

(3)铁水溜槽的移动、安装,铸铁机下的污物清理,均应实行机械化。

(4)检修铸铁机,应事先取得“铸铁机操作牌”;检修完毕,铸铁机司机应收回操作牌,确认人员全部撤离、杂物已清完,并发出开车信号,方可重新开车。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

铁罐道两侧未设带栏杆的人行道的,扣0.5分;操作室无隔热措施的,扣0.5分;室内无通讯及信号装置的,扣0.5分;操作室窗户采用非耐热玻璃的,扣0.5分;操作室出口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铁水溜槽的移动、安装和铸铁机下的污物清理未实行机械化的,扣0.5分;检修铸铁机未事先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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