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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际结算研究

国际结算新变化及其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摘要

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的发展。

各个经济体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贸易与资金往来日益频繁。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由此获得了发展契机。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自产生以来,经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可观的成果。

但当今经济社会瞬息万变,为了满足日益增长变化的国际结算业务需求,我国商业银行也应顺应形势,不断改革完善,提高自身业务竞争力。

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现状,从宏观、微观角度分别寻找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具体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主要从电子化技术水平,产品、客户、机构结构、风险管控、业务营销、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等几方面分别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建议。

希望能够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未来的发展给予帮助。

关键词:

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电子化

 

导论

一、选题背景及选题意义

1.研究背景

商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处于中心地位,可以说所有的国际结算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才能顺利进行,没有银行的存在,国际结算业务也将难以进行。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增多,我国的进出口贸易额在不断提高,国际结算总量也随之大幅增加,国际结算新变化,为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各家商业银行为了赢得更多的国际结算客户,获取更大的利润,在各方面做了努力。

现在商业银行为了寻找新的利益增长点已经把涉外业务看做是一项很重要的中间业务,其发展状况对商业银行的整体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在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方面为商业银行发展涉外业务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平台,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风险,因此本文重点分析商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新变化背景下存在的问题、风险和相应的对策。

2.研究意义

国际结算业务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及国际间经济文化交流的开展、推动国际金融一体化、进而繁荣整个世界经济的重要媒介,同时还是为本国创收、积累外汇、巩固本国货币汇率、加强本国对外支付能力的重要途径。

随着经济开放的步伐,国内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同台竞技,无论从管理、技术,还是人员、环境等方面外资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都处于优势地位。

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虽然也初具规模,但相比而言,发展还不够迅速,特别是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省份还不能有效推动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不理想。

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研究,探讨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模式和路径,为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提高盈利水平提供参考。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

1.外文文献综述

关于国际结算业务的产生与发展,国外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

Myers(1977)提出“投资不足”观点,认为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不会直接投资于那些仅依赖储蓄存款或股权融资的投资项目,但表外业务则可允许商业银行将投资吸引到这些项目上,所以表外业务必定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的获利能力。

Pennachhi(1998)提出“规避税收效应理论”,理论认为,金融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措施相当于变相的对商业银行进行了征税,商业银行为了规避这些“税收”,同时为了应对传统存贷款业务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并基于中间业务能够降低银行资产和经营风险的目的,中间业务便成为取代传统业务的最优工具。

RobertdeYoung和TaraRice(2004)通过对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行研究,发现随着传统业务逐渐萎缩,商业银行已不仅仅满足于将中间业务作为提高利润的来源,并且将中间业务作为自身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战略规划。

ernabucci(2006)提出了由于现代物流的发展,货物运输方式不断转变,为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创新带来了新的方向,在此后的业务创新中应考虑到提供更贴近贸易企业供应链方面的相关服务产品。

RichardBarovick(2004)在《Thechangingworldoftradefinance》中提到,随着因特网的发展、电子票据的出现,新的技术手段为传统的贸易融资产品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渠道,也为产生新的贸易结算方式提供了更多可能。

2.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对于国际结算业务进行相关研究的文献也有很多:

(1)基于国际结算业务发展方向和趋势的研究,朱文忠(2009)《国际结算最新发展趋势与对策》黄珍屏(2010)《关于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与对策的分析》总结了信用证结算边缘化、附属结算方式广泛使用、电子化程度增高、汇率风险不断增大等国际结算的最新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企业及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参考。

代兴军(2004)《业务处理集中化》对业务处理集中化趋势对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国内银行业实施业务集中化处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舒力(2004)《新趋势:

国际结算业务在国内集中》评述了我国国际结算业务的集中化趋势及单证中心建立,对国际结算业务集中化进行了分析点评。

郑毅(2006)《国有银行国际业务单证中心处理模式初探》研究了国有银行国际业务单证中心处理模式。

张宏东(2005)《国际结算方式的变化与发展趋势》指出随着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运用呈下降趋势,我国进出口企业和银行要顺应这一趋势,积极运用国际保理、备用信用证等新的国际结算方式。

乔飞鸽(2007)《国际结算业务发展趋势的探讨》从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及避险类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等方向阐述了国际结算业务发展不应仅侧重于国际结算业务最基本层次的单证审核传递以及结算业务程序,而应该在此基础上再扩展融资、规避风险、对外贸客户的业务指导等国际结算衍生业务,这两个层次的齐头并进,才是国际结算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

上述这些文献在新的业务拓展趋势方面进行了研究。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化网络化也成为国际结算业务近年来的重要发展变化。

王春和、姬娴(2007)在《电子单据的应用与流通对国际结算业务的影响》中对纸质单据及电子单据的优劣进行比较,系统阐述了电子单据应用与流通对传统国际结算业务的影响,提出了电子单据应用模式下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沈萍(2008)《我国商业银行应对国际结算业务新趋势的策略》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应当电子化网络化,开拓新的业务品种,建立起信贷部门和结算部门联动的营销机制,把贸易融资和国际结算业务结合起来,实现高层次的本外币业务的协调发展,并培养一支优秀的国际结算业务队伍。

唐涛(2009)《我国银行业如何应对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多元化》这篇文章对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多元化趋势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银行业在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的问题,并提出了应对策略。

(2)对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问题进行相关的定性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刘明康(1999)《三位一体统一授信建立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管理架构》提出了以“三位一体,统一授信”为指导思想建立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管理框架。

黄庆安(2003)《商业银行提升国际结算业务竞争力的策略研究》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现状分析,总结出了我国商业银行提升国际结算业务竞争力的策略。

周劲(2006)《我国出口企业信用低下的原因及对策》认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主要商业银行都加入SWIFT网络,结算效率、自动化程度有了较大的提高,但随着电子商务和网上贸易的迅猛发展,结算自动化程度已远远不适应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

我国银行应审时度势,加大技术投入,开发研究并应用新一代贸易、结算合二为一的多功能网络平台。

蒋勇(2008)《国际结算基本方式的适用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对国际结算基本方式的适用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指出国际结算的影响因素有:

市场行情、客户信用、交易规模、国别风险、贸易术语、运输单据等。

张艳君、邓湘莲(2008)《增强国际结算业务竞争力》强调了国际结算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性,提出了一些发展建议,其中包括拓展中小企业国际结算业务市场。

管理学中的SWOT分析法也被应用于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状况的判定。

李敏(2006)《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SWOT分析》通过对我国加入WTO后国际结算业务采取SWOT分析,评价我国商业银行自身的优缺点和预测面临的机会和挑战,并建议商业银行结合自身情况,依此选择合理的策略方向,以达到正确选择市场角色定位、客户定位、经营目标和经营策略的目的。

王益君、孙林霞(2010)《西安市中外资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竞争力研究》对陕西外贸发展情况及国际结算市场份额分布进行了分析,并通过SWOT分析法对西安当地的中外资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竞争力进行分析比较。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首先为导论,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综述、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一章介绍国际结算新变化及其动因。

第二章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其面临的经济政治环境。

第三章分别从结算业务流程、结算业务体制等方面分析国际结算新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挑战及存在问题。

第四章针对第三章所提出的问题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希望能够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未来的发展给予帮助。

2、本文拟采用以下研究方法为主要研究方法:

(1)对比分析法,本文将通过对现有的国际结算业务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并将国有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与外资银行进行对比,从中寻找国有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存在的不足,并发掘其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潜力。

(2)调查分析法,通过对代表性的银行的实地调研,获取研究数据,为分析论证打下基础。

(3)趋势分析法,分析目前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结构和动因,预测和判断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第一章国际结算新变化及其动因

第一节国际结算新变化的描述性分析

一、结算技术电子化

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国际结算代入了新的服务领域。

EDI为结算单据标准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EDI英文原意是:

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是商业伙伴之间以标准规范的电子格式传递往来文件,采用防伪手段无纸化作业,以Iternet为传输中介。

电子计算技术出现于上世纪60年代,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改变了世界。

随后,国际结算领域也引入了电子技术,并逐渐推广普及,国际之间贸易往来产生的货币收付实现了安全、高效。

国际清算系统在1970年面世,它利用电脑联网办理美元收付。

1977年出现了对国际结算技术电子化影响最大的SW1FT系统,24小时不停息地运行,规定了标准化的统一格式,收发之间只需2分钟,具有自动收发储存信息、以密码处理电文等功能。

商业银行和企业也逐渐意识到电子化带来的好便捷,纷纷踏入电子化创新浪潮。

商业银行推出的企业网银,TSU、BPO、BOLERO等,这些国际结算电子化产品,提高了国际结算效率。

(1)网银。

是银行借助信息技术,客户利用互联网办理信用证、托收、汇款等业务。

(2)BOLERO(电子提单注册组织),BOLERO的用户联系了国际贸易各类参与方:

迸出口商-银行-承运人-保险公司-商检机构等。

依照BOLERO规定,经过审核和签署协议的用户,通过电子单据在互联网上传输、核查,完成贸易。

(3)TSU(贸易服务设施系统),企业用该平台接受贸易金融服务,并且贸易单据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自动匹配。

(4)BPO银行付款责任),是一种买方银行的付款责任承诺,在符合卖方银行的订单信息相匹配的条件时,买方承担付款责任,六十年代出现的电子化易,20年后才扩展到国际贸易领域。

其中,商务链最为成熟,从最初的EDI形式逐渐发展向更高层次,使电子数据流动全球。

本文从商务、政务、物流、金融链四条链分析如下:

1.商务链

表1-1电子商务的发展四阶段:

概括了这四个阶段的特点:

表1-1电子商务的发展四阶段:

电子商务伊始,网站没有复杂功能,只是供企业发布产品信息,第二阶段,企业有了网上交易系统、物流系统;第三阶段,将ERP、CRM、SCM、OA、门户网站等集成到一起,;第四阶段,进一步集成了应用系统,对业务流程做了优化。

2.政务链

海关连接了运输、银行等行业,对外经贸委等国家进出口管制部门,发达国家海关的信息技术,始于20世纪60年代,期间经历30年间的发展,从基础的海关统计电子化、货物通关电子化,到现在的自动化的无纸通关。

到2006年,美国海关的电子化货物报关单据已经达到了96%,无纸通关和自动缴款都在50%。

3.金融链

金融链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国际结算电子化在线服务,安全、即时,快捷,包括:

支付系统、企业征信系统、柜面业务系统、资金清算系统、国际电子汇兑系统等,银行、企业之间电子化操作。

主要服务种类有:

进出口业务、汇入汇款业务、贸易全流程的融资服务等,帮助企业有效管理资金,实现融资。

其中,金融链中的国际结算无纸化是重要环节。

例如:

BOLER062,1999年,完全电子化的BOLERO小范围试验成功,BOLERO的主要成员银行都是电子在线操作。

电子化国际结算引起的进步:

①减少了贸易结算时间。

国际结算时间减短到12小时。

②单据处理简单化,减少操作差错。

③风险控制强;④降低成本。

缩减30%的管理费。

⑤数据与货币的同向流动。

二、结算单据标准化

单据种类国际贸易的发展,使贸易结算单据增多。

见表1-1

表1-1出口单据汇总

这么多的单据种类,加上不同国家、地区,即便是同一国家的不同出单人,他们所提供的单据既没有统一的式样、规格,则其处理过程麻烦,耗费时间,和精力,而且出错率高。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报告、国际商会调查: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中,业务流程长达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一笔迸出口业务要处理相关交易机构的单据约350份;平均每票货物需60多种单证,内容相同的部分有80%。

纸张等开销占了总货值的8%;货物在跨境时等待单证处理的时间,占据总运输时间的20%。

1971年美国的国际贸易制单工作委员会调查,1971年单证成本占全部运输成本的7.5%,总值65亿美元,这个评估后又修正为占比10%-15%,价值130亿美元。

表1-1电子化贸易指标

另外,在公司间共享的信息中,70%来自采购订单或者合同。

鉴于此,早在70年代,欧洲的单据标准化组织建议包括:

银行、运输行、保险商、商号等一切机构,制作单据都要标准化,基于此,一些国家如英国试行推广简化的单据。

它们综合了常用的发票、单证、等格式,通过结构化和规范化处理,拟定一种固定的空白格式。

这种方法可避免制作时的重复劳动,也可以保证制作的单据准确无误,提高了工效。

电子单据是电子计算机和通讯技术发展的产物,是相对于纸制单据来定义的,电子单据是相对纸制单据而言,以电子方式制作数据、网上发送、传输、具有特定的输出格式,可呈现在各种终端上。

电子单据的制作有通用电子单据标准,国际结算中借助安全认证机制、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应用电子单据,"买卖单据"。

荷兰伊拉兹马斯大学曾开发了EDl分析决策系统,以衡量在国际结算中,引进EDI单证处理成本的降低程度,该系统表明,EDI降低了三方面费用:

(1)劳动力成本。

EDI的应用,将劳动力成本缩减近乎90%,劳动力成本有:

人工归类、配料、归档,发送邮件。

(2)原材料成本。

应用EDI,可以减少成本。

而不使用EDI,所用的物理介质如:

纸,多层次、多副本的订单表,都会产生费用。

同时,取消传输中的包装材料,如信封等,都能够降低费用。

(3)通讯成本。

据美国有关部门估计:

EDI将原来每个订单50$的处理成本减少至4$,其中包含l$的通讯成本。

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减少甚至消除了各种纸面单据成本,简化了数据处理程序,应用子签名等一系列电子保护技术,通过检验防篡改手段,保障安全,它能够加快信息速度、提高信息正确率,提高效益,可以抓住贸易时机,增强企业竞争力。

三、结算方式非信用证化

在80年代以前,最主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一直是信用证。

主要是因为较之其它两种传统方式:

汇款、托收,信用证方式的优点有:

其一,汇款、托收中双方都依靠商业信用,它们一般只适用于彼此了解、信任的买卖双方。

信用证则是一种银行信用,银行作为媒介,解决了进出口商由于国家地域隔阂,而不了解、不信任的问题,推动国际贸易发展。

其二,汇款和托收中,分别在托收方式中的托收方、汇款方式中预付和货到付款的进口商,被集中了占压资金、结算风险,而在信用证方式下,分散了资金风险,然而,70年代以来,国际贸易结算倾向于非信用证化趋势,信用证方式在国际结算中占比重下降。

随着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科技发展,在80年代这一趋势越演愈烈,据估计,目前欧盟成员国之间,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达8成以上。

随着国际贸易促进了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结算方式,银行的壮大,提供了非信用证化结算的条件。

赊销、跟单托收是其主要方式。

此时,赊销、跟单托收和信用证方式一样,也是出口商先发货,但进口商须接受资信调查,或者寻求银行担保,这就是本世纪60年代以来的国际保理服务、包买票据业务。

国际保理是指在货物发出后,保理机构承购有商品信用的出口商提供的货权单据,从而出口商提前取货款的一种业务。

在保理服务中,保理机构买断债权后,向进口商催款,为此,保理机构事先详细调查进口商的资信,待出口商发货后,买断债权。

出口商即可获得<80%发票金额的贸易融资。

一是资金收笼快。

二是可转移出口商风险。

信用、汇价风险由保理商承担。

三是出口商可节省帐务管理费用四是出口商可扩展市场。

保理商包揽了服务,出口商可腾出时间发展市场。

包买票据业务,音译为福费廷,指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经进口方银行担保后的远期汇票/本票,售予出口商所在地银行,以提前取得货款。

和保理机构买断债权相同,所不同的只是期限长、金额大银行保函是银行作为保证人出具的书面担保,当被担保人失信时,书面担保将作为索偿的凭证,担保银行承担对担保受益人的责任。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密切、贸易结算的频繁,大银行完成一宗国际经济交易,只须用资信作担保,另外,70年代以来发布了银行保函的国际规则,使之业务规范化,银行保函逐渐成为广受欢迎的结算方式。

在国际上,许多商业银行将国际结算业务拓展为多种类:

国际租赁、国际投资、国际贸易融资与结算、理财咨询等。

第二节国际结算新变化的动因分析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当今国际商品市场已经演变为买方市场,出口商品的竞争使得买方的有利处境,信用证这种方式相对有利于卖方、不利于买方,进口商们已经不再过多采用,出口商若坚持采用信用证结算,只会丧失交易时机。

其次,信用证方式有优点,但是缺点有如下:

一、信用证本身的局限

1、费用

(1)信用证费用高且占用企业资金和信用额度:

在企业方面,信用证收费高、种类杂,占用了高信用额,为此,不少企业摈弃了信用证。

(2)出口商相关费用,在出口商方面,采用信用证结算,需支付的费用有:

手续费、邮费、利息、其他相关费用等。

这加重了出口商,特别是中小出口商的资金运转压力,甚至会削弱国际市场竞争力。

(3)进口商相关费用:

在进口商方面,要支付的费用:

开证、通知、议付等。

开证行还要求开证申请人交付开证保证金、提供其他抵押担保手段,以降低开证风险,另外,如果出口商担忧开证银行的资信,往往会提出保兑,由此,产生了额外的费用。

保兑的费用将进口商的资金占用了较长时间,不利于资金流转。

2、银行方面的问题

(1)从银行信用证业务流程看,一个信用证交易,要经过12个程序,花费6个工作日,特别是特殊信用证:

更为繁琐。

信用证的信用证繁琐的手续,阻碍了它的进一步推广。

(2)跟单信用证单据处理:

跟单信用证单据处理复杂、周期长。

银行付款的前提条件是:

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提交单据,但是单据传递路径为:

在银行进行审核、在收益人->指定银行->开证行,开证行->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通知行->收益人之间传递,经过漫长的周转。

一般最少需要一星期。

此外,又有邮寄单据过程,单据往往迟于货物到达,增加了风险。

(3)据计算,每一笔信用证结算,约有20份纸面贸易单据。

相关的处理工作,消耗了大量的人力成本。

3、信用证法律关系复杂

以上对信用证介绍中,可见到信用证结算程序涉及面广,当事人不一,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也难以掌控,出此,使一些不熟悉的企业畏惧信用证。

信用证涉及合同关系多信用证就是合同,一个信用证至少有3个合同:

基础合同、客户与开证行的资金补偿合同、开证行与收益人间的合同。

如果加上信用证下的票据关系,其合同还要多。

如算上信用证交易牵连的基础交易合同,合同关系有时有十几个以上。

(1)信用证涉及主体多,信用证涉及的法律主体多于一般合同。

一张信用证至少涉及三个主体:

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保兑、议付信用证、加上其他交易,有时会涉及十几方之多。

(2)信用证当事人法律关系复杂,信用证涉及的关系:

基础合同关系,信用证关系,信用证关系下的票据关系,它们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关系链网。

复杂的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受益人、与议付行、议付行与开证行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较大争议。

例如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学界有至少5种不同观点。

总之,信用证结算方式牵扯的关系,致使在实践中纠纷屡见不鲜。

4、信用证结算制单复杂严格

信用证业务只管处理单据。

信用证严格地规定了汇票、发票等各类单据的措辞、时间、格式等。

在UCP600规则之下,虽对银行审单的标准有所放宽,但银行对审单标准的认知不一,国际贸易商品、服务方式错综复杂、单据描述差异,要正确使用信用证并不容易,交单时,因不符点而拒付比例为60-70%,按照银行的惯例,扣除出口商的不符点的费用,这样,给出口商增加了交易成本。

另外,对于单据与信用证的表面一致性付款的关系,国际并无统一或通行的定义,用以区分实质性不符与非实质性不符,在实务中,会演绎出客户也银行的分歧,产生冲突,即便申请人对银行的认定提出异议,但申请人与开证行的协议规定由银行最终认定不符点时,因而,银行靠不符点费增收,银行为了牟利,使非实质性不符点时时存在。

如此,使企业难免风险。

5、信用证风险

结算主要面向的是进出口双方,所以本文将风险如下归类:

(1)进出口双方风险:

①申请人欺诈。

主要指信用证的申请人,也就是买方的各种欺骗行为。

一般的表现形式有:

其一,申请人要求在信用证中增加的条款,要由其控制才能生效,或者给单据结算的附加一些苛刻条件,故意导致受益人的单据不满足条件,变相剥夺其权益;其二,伪造信用证进行欺诈,伪造信用证,骗取其货物,常见的以虚构银行、或者是冒充银行伪造信用证。

随着科技发达,诈骗手段也飞速进步,各种伪造手段交织,及具隐蔽性、多样复杂性,足可以假乱真,不容易分辨。

常见的是采用涂改、抠图等方法改造原信用证。

②受益人欺诈。

受益人指卖方。

欺诈表现形式主要有:

第一,伪造部分单据。

受益人伪造部分单据,取得开证行、申请人信赖,单据文件伪造难度小,伪造提单则更为容易,成功率极大。

所以,有人形容伪造提单比伪造名画容易得多、人为制造"单证相符"表象,容易获利。

目前,常见:

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印章、签名、开证行负责人员印鉴等。

第二,伪造全套单据。

这种主要是受益人伪造信用证单据,杜撰货物,骗取银行信赖,诈取付款。

第三,伪造信用证。

变造虚假用证、伪造较大银行名义开出的假信用证,骗取买方和银行的货款支付或代支付。

第四,受益人虚假陈述,有些货物实际存在,单据也符合要求,但货物可能不符信用证要求,因为,出口商自行装箱、封箱,因而编造虚假货物信息、作欺诈性陈述也容易,或者以次充好,买方依此付款造成损失。

③受益人与第三方共同造假。

这里主要指以受益人和承运方互相勾结,造假,伪造假提货单据,或者推迟货物。

6、信用证业务中不同银行面临的凤险

因此银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附加了过备足保证金、或采取担保抵押等手段。

但是如果开证申请人失约,只能由银行垫付。

此外开证行在处理单据时也有风险,如,开证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议付行提示单据中的不符点,UCP600规定:

如果在五个工作日内没有提示,那就是开证行接受了不符点,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如果是SWIFT信用证,则由系统自动核对密押,而其他信用证,通知行如果没有确认其真实性,那么会给客户带来损失,并引发银行和客户纠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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