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民诉司考多选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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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民诉司考多选题
78.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
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
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
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司法部答案】BC
【考点】级别管辖
【答案解析】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提出异议,也可以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法院发现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管辖权转移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个别调整。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协议管辖中,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79.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起诉与受理
【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诉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80.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
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
【司法部答案】AB
【考点】反诉
【答案解析】反诉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并且要利用本诉的诉讼程序一并进行审理。
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反诉诉讼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提出后,即使本诉的诉讼请求被放弃或撤回,也不影响反诉的存在,法院仍然要对反诉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原告提起的诉,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但反诉的成立不会直接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的法律后果。
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在反诉中,本诉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发生了转换,本诉的被告成为原告,本诉的原告则成为被告。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81.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
B.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
C.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
D.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
【司法部答案】AC
【考点】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
【答案解析】当事人能力,又称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
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
当事人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
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有抽象资格的当事人不一定在具体诉讼中适格。
故A、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82.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司法部答案】CD
【考点】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答案解析】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提起,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者案件适用范围不同,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83.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
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法院依职权调查
【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涉及非单纯个人私益事项,故A、B、C、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84.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
A.普通程序
B.二审程序
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D.小额诉讼程序
【司法部答案】AB
【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都有规定,故A、B选项正确,当选。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为非讼程序,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小额诉讼程序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时写入法律,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85.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B.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司法部答案】AB
【考点】法院与仲裁审理
【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诉意见》第73条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
《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诉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
判决书中事实和理由必须写明,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77.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
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B.本案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
C.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D.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考点】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
【解析】一个法律关系,因此是必要的共同诉讼。
必要的共同诉讼属于主体的合并,不包括客体的合并。
普通的共同诉讼既是主体的合并,也是客体的合并。
【答案】AC
78.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不应受理当事人的上诉请求?
A.宋某和卢某借款纠纷一案,卢某终审败诉,宋某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卢某提出执行管辖异议,区法院裁定驳回卢某异议。
卢某提起上诉
B.曹某向市中院诉刘某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损失1元钱,中院驳回其请求。
曹某提起上诉
C.孙某将朱某打伤,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
后朱某反悔提起上诉
D.尹某诉与林某离婚,法院审查中发现二人系禁婚的近亲属,遂判决二人婚姻无效。
尹某提起上诉
【考点】综合
【解析】A被执行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具体被称为“执行程序异议”,救济的方法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而不是上诉。
B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应当受理。
C经过司法确认后,调解协议具有了司法效力,不能提起上诉。
D婚姻效力诉讼为一审终审。
【答案】ACD
79.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C.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考点】管辖
【解析】A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情形是: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规定中的身份关系,是指与人的身份相关的各种关系,如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
B特殊地域管辖原则上都可以将被告住所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两种案件除外,一是共同海损分担,二是海难救助费用。
C该选项讲的是移送管辖,而不是管辖权的转移。
管辖权的转移与移送管辖有两点区别:
1、移送管辖既包括级别的移送,也包括地域的移送;管辖权的转移只是级别的变更。
2、移送管辖是纠错程序,以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为前提;管辖权的转移体现了民事诉讼管辖制度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受理案件的法院本身是有管辖权的。
D当事人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被称为“协议管辖”。
【答案】ABCD
80.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
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
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
【考点】反诉
【解析】A正确B正确C举证期内提出D同一法律关系只是牵连性的一种,还包括同一事实以及抵销关系。
【答案】AB
81.周某因合同纠纷起诉,甲省乙市的两级法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
周某申请再审,但被驳回。
周某又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以原审主要证据系伪造为由提出抗诉,法院裁定再审。
关于启动再审的表述,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周某只应向甲省高院申请再审
B.检察院抗诉后,应当由接受抗诉的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再审的裁定
C.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撤销原判
D.法院应当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执行
【考点】再审的启动
【解析】A本案的终审法院是中级法院,原则上申请再审应当向上一级法院,即高院申请。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是自然人,则可以向原审法院,即中级法院申请。
B检察院抗诉后,法院应当再审。
C裁定再审并不撤销原判。
只有在再审后才有可能撤销原判。
D原则上,裁定再审的同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以下案件除外:
四费一金、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很显然,本案并不属于上述范畴。
【答案】ABC
82.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5万元。
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均胜诉。
后翔鹭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万元。
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关于再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省高院可以亲自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
B.省高院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时应当适用一审程序
C.再审法院对韩某变更后的请求应当不予审查
D.对于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韩某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考点】再审程序
【解析】1、原审是什么审级、再审就应当是什么审级;上级法院提审的,一律适用二审程序。
2、法律适用有瑕疵,直接改判;事实认定有瑕疵,如二审法院可以查明事实,则直接改判,如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更有利于查明事实,则发回重审;程序有瑕疵,发回重审。
3、再审制度的目的是纠正错误的生效裁判。
因此,再审中的新诉讼请求、反诉、变更诉讼请求等问题法院不予审查。
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答案】ACD
83.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
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
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
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
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应由丙市中级法院管辖
B.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C.应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司法确认申请
D.本案的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均具有既判力
【考点】司法确认
【解析】A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应当由调解机构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同上。
C一名审判员何以组成合议庭?
非讼程序没有开庭审理的程序。
D这个问题比较学理化。
学界公认,生效判决书是具有既判力的。
法院的调解书和裁定书有没有既判力这个问题则有争议。
但是,肯定的是,调解协议是没有既判力的。
既判力是国家公权力的表现,协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自然没有既判力。
【答案】ABC
84.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
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
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B.终结督促程序
C.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彗星公司不同意的除外
D.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胡某不同意的除外
【考点】支付令异议
【解析】1、民法上对债权的抗辩理由均可构成有效的异议。
2、只要债务人提出有效的异议,作为非讼程序的督促程序应当终结,审理本案的法院无权继续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
3、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之间存在转换。
在诉讼中发现双方没有争议,符合条件的可以转为督促程序;在督促程序中债务人提出异议的自动转为诉讼程序,债权人不同意诉讼的除外。
【答案】BD
85.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
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
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
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再审质证应当由高某、张某和检察院共同进行
B.该录音带属于电子数据,高某应当提交证据原件进行质证
C.虽然该录音带系高某偷录,但仍可作为质证对象
D.如再审法院认定该录音带涉及商业秘密,应当依职权决定不公开质证
【考点】再审程序中的证据
【解析】A质证是当事人之间的诉讼行为,检察院并不参与。
B录音属于视听资料。
C偷录、偷拍所获得的证据是否属于非法证据,关键在于获取证据的过程中有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隐私权。
本案中的偷录并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合法证据,具有证据能力,可以作为质证的对象。
D《证据规定》第四十八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
庭时公开质证。
”
【答案】CD
77.甲县的佳华公司与乙县的亿龙公司订立的烟叶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提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
佳华公司交货后,亿龙公司认为烟叶质量与约定不符,且正在霉变,遂准备提起仲裁,并对烟叶进行证据保全。
关于本案的证据保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
A.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B.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既可直接向甲县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也可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证据保全
C.法院根据亿龙公司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时,可要求其提供担保
D.A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给烟叶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答案】AC
【考点】证据保全
【解析】选项A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据此可知,在仲裁程序启动前,亿龙公司可以直接向甲县(被申请人佳华公司的住所地)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选项B错误。
《仲裁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据此可知,在仲裁程序启动后,亿龙公司欲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向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选项C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该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据此可知,亿龙公司在仲裁程序启动后提出保证申请的,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
选项D错误。
《仲裁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涉外仲裁的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不属于涉外仲裁案件,因此,仲裁委员会收到保全申请后,应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而非中级人民法院。
【提示】本题中选项C设置存在瑕疵,如果亿龙公司是在仲裁程序启动前申请的证据保全,法院应当责令其提供担保,而非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
78.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的?
( )
A.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A区。
A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河搬到甲市D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D区法院
B.王丹在乙市B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市B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乙市B区法院受理后,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C区,遂将案件移送乙市C区法院
C.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财产案件。
丙省E市中院受理一起标的额为5,005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
D.居住地为丁市H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G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K区履行合同。
后因赵山下落不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H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ABC
【考点】管辖恒定、移送管辖
【解析】选项A中法院的做法违法。
《民诉意见》第三十五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
这一规定,体现了管辖恒定的要求。
管辖恒定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
其中,地域管辖恒定,是指地域管辖按起诉时的标准确定后,不因为诉讼过程中确定管辖的因素的变动而变动,如管辖依被告住所地确定后,被告住所地发生了变更,受诉法院的管辖权不因此受到影响。
选项A中,A区法院的做法违反了管辖恒定的要求。
选项B中法院的做法违法。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据此可知,法院移送案件的前提是自己没有管辖权,而在选项B中,乙市B区是该案件的侵权行为地,该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因此,乙市B区法院不能将案件移送给乙市C区法院。
选项C中法院的做法违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根据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案件影响的大小来确定级别管辖的。
在审判实务中,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也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
但各地人民法院确定级别管辖争议标的数额的标准应依据最高院颁布的司法解释,省高院无权对此进行规定。
选项C中,丙省E市中院根据丙省高院的规定来确定级别管辖争议标的数额的做法违法。
另外,根据2008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标的额为5,005万元但不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案件应属于中院管辖的范围。
因此,丙省E市中院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的做法违法。
选项D中法院的做法合法。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
(二)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D中,孙溪与赵山之间的诉讼属于违约之诉,与身份关系无关。
因此,丁市H区法院(原告住所地法院)无管辖权。
另外,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备的条件之一是“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据此可知,丁市H区法院应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79.当事人可对某些诉讼事项进行约定,法院应尊重合法有效的约定。
关于当事人的约定及其效力,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
A.当事人约定“合同是否履行无法证明时,应以甲方主张的事实为准”,法院应根据该约定分配证明责任
B.当事人在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