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知识点汇总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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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知识点汇总分析
一、概念和种类
(一)概念:
1由出票人签发的有价证券
2、是为了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3、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设权证券。
注:
创设收款的权利,无票据即无票据权利。
(证权是错的)
2票据是要式证券
注:
票据格式和填写要求非常严格,一项不符合要求,即票据无效。
3票据是文义证券
注:
票据上记载的出票日与实际出票日不一致时,以票据上记载的为准。
4票据是无因证券
注:
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不必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以及票据权利发生的原因。
这些
原因存在与否、有效与否,与票据权利原则上互不影响。
5票据是流通证券
注:
可以背书转让
6票据是缴回证券
注:
银行支付款项后,需收回票据
(二)种类
广义:
股票、债券
按范围分:
狭义:
仅指《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
r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厂汇票
1银行汇票
厂票据鸭
本票
1
J支票
工具[银行卡
{
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
即:
三票1卡和结算方式
即期票据
按付款时间:
远期票据
自付票据
按付款人分:
委付票据
(三)票据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
当事人
I非基本当事人:
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
票据的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
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
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
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1)出票人------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2)收款人------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3)付款人------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
(4)承兑人------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
(5)背书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
款人或持有人;
(6)被背书人----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
(7)保证人------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除基本当事人
夕卜,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四)持票人的权利:
:
付款请求权:
N01找付款人
持票人的权利*
追索权:
N02找前手
付款请求权:
是第一顺序的权利,是指持票人向支票的付款人,本票的出票人,汇票的承兑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追索权:
是第二顺序的权利,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拒绝后,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的权利。
(五)记载事项:
种类
效力
举例
绝对记载事项
必须记,不记,票据无效
如
金额
相对记载事项
应记,如没记,票据有效,按规定执行
如
出票地
任意记载事项
记则按记载执行,不记则无
如
“不得转让”
[非法疋记载相项
记不记都无法律效力
如
合同号
不得记载事项
不能记载,记了白记
如
支票付款日期
、支票
(一)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支票的分类:
普通支票-可转账(划线支票)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三)使用范围:
_
人:
单位、个人
地方: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异地不能用。
款项:
所有款项
金额:
无限制
「出票人:
付款单位
基本当事人J付款人:
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收款人:
收款单位或个人
结对记载事项
(四)签发支票:
-①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注意:
是委托不是承偌)
J小写:
不受理
3出票日期;1大写:
受理
(但是不规范时,自己承担责任)
4确定的金额:
大小写金额一致
(可以授权补记)
5付款人名称:
全称或标准简称
6出票人签章:
J单位(公章+私章)
[个人(签名或盖章)
<⑦收款人名称:
全称或标准简称
(可以授权补记)
相对记载事项
非法定记载事项
禁止签发的支票
付款地:
不写
出票地:
不写
空头支票
预留签章不符
支付密码错误
单位:
营业场所
:
个人:
住所
「单位:
营业场所I个人:
住所
[「银行退票,
\银行按票面金额处5%但不低于1000元
'签发禁止支票的处罚]对于屡次签发的,停止对其出售支票
.持票人可要求赔偿票面金额的2%
倒进:
到付款人处进账填“进账单”
f提示付款4
(出票日起10日)
(注意:
现金支票只能到付款人处提示付款)
「填明“委托收款”字样「背书*签章
顺进:
到收款单位的I被背书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进账'
I填“进账单”
预留银行签章
银行审核:
“
预留银行支付密码
付款:
见票即付
[■付款人:
不予付款
(五)交付收款人超过提示付款期:
KI出票人:
仍应付款
f票据无效
超过票据时效期:
(出票日6个月)I申请民事权利,请求出票人付款
「付款请求权
持票人的权利:
r
1追索权
现金支票不行
V背书转让:
j
转账支票可以
r付款单位:
支票存根联
「原始单据
(六)账务处理彳收款单位:
进账单
•会计科目银行存款
三、本票
(一)概念:
是出票人签发的,承偌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
票据。
「1000元
「定额本票J5000元
(二)本票的分类』1万元
I5万元I不定额本票
「人:
单位、个人
(三)使用范围:
"地方: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异地不能用。
款项:
所有款项
•金额:
无限制f申请人[
卜个人现金银行本票
收款人」
(四)申请本票:
«
申请人j
”单位转账银行本票
I收款人」
「出票人(付款人):
签发本票的银行
广基本当事人T
I收款人:
收款单位或个人
/①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偌(注意:
是承偌不是委托)
3出票日期
(五)签发本票<绝对记载事项<④确定的金额
5出票人签章
6收款人名称
注意:
没有付款人名称
相对记载事项J付款地:
不写(出票人营业场所)
I出票地:
不写(出票人营业场所提示付款)
广提示付款:
出票日起2个月
超过提示付款期:
丁出票人:
仍应付款
1出票人以外的前手不管
(六)交付收款人'付款:
见票即付
超过票据时效期:
出票日起2年票据无效,另行追索。
持票人的权利:
J付款请求权
I追索权
<背书转让:
J现金银行本票不行
L转账银行本票可以
申请单位:
申请书存根联
「原始单据“
(七)交付收款人扌I收款单位:
进账单
I会计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一银行本票存款
四、银行汇票
(一)概念:
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
(二)银行汇票的分类现金银行汇票L转账银行汇票
「人:
单位、个人
(三)使用范围:
」地方:
同城、异地、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都可以用」款项:
所有款项
金额:
无限制
(四)申请银行汇票
广申请人
收款人
申请人
「大写金额前填“现金”字样
》个人现金银行汇票[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
r不填写任何字
”单位转账银行汇票(不得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
签发汇票的银行
(收款人:
收款单位或个人
f①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偌
(注意:
是承偌不是委托)
J③出票日期
(五)签发银行汇票
绝对记载事项]④确定的金额
5付款人名称
6出票人签章
7收款人名称
<相对记载事项]付款地:
不写(出票人营业场所)
I出票地:
不写(出票人营业场所提示付款)
「银行汇票②联
(六)返还申请人-
I解讫通知③联
(七)交付收款人
(八)账务处理
「①填写“实际结算金额”三出票金额
②填写“多余金额”
/提示付款前]「不填:
不予受理
I③处罚彳大于出票金额:
票据无效
I更改实际结算金额:
票据无效
期限:
出票日起1个月提示付款"
j超过J付款人:
照付
-代理付款人:
不予受理
付款:
见票即付
「现金银行汇票
「不能背书扌未填“实际结算金额”背书--大于出票金额
I能背书转账银行汇票
“多余金额”
票据时效期:
出票日2年I「付款请求权
持票人的权利:
I追索权
「申请单位:
申请书存根联原始单据T收款单位:
进账单会计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一银行汇票存款
五、商业汇票
(一)概念: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二)商业汇票的分类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
银行)
(承兑人:
单位)
(三)使用范围:
人:
只能是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个人不行。
地方:
全国都可以用。
"款项:
所有款项
金额:
无限制
「银行承兑汇票:
开立账户的存款人
「出票人t商业承兑汇票:
J付款人:
付款单位[基本当事人JI收款人:
收款单位
1『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
I收款人:
收款单位1(要收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
付款人,即付款单位非基本当事人背书人
“被背书人
k保证人
(四)签发商业汇票
绝对记载事项
r①表明“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注意:
是委托不是承偌)
3出票日期
4确定的金额
5付款人名称
6出票人签章
<⑦收款人名称
「不记载:
见票即付
(付款日期V
[记
相对记载事项
『①定日付款:
(2015年6月8日)
载:
:
②出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后4个月付款)
③见票后定期付款:
I(承兑后2个月付款)
付款地:
不写付款人营业场所
出票地:
不写出票人营业场所
(五)承兑
(六)
.交付前承兑:
承兑人在汇票交付他人前就办理好了承兑
「见票即付:
无需承兑
1.r提示承兑J定日付款:
汇票到期日前
1出票后定期付款:
汇票到期日前
I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
3
交付后承兑:
2.
「票据正面写“承兑”字样
「日内正常办理」签章
[填写承兑日期(不填:
算第三天)承兑成立v
(签发回单3天内)不做表示:
I视同拒绝承兑
I附加条件:
j拿拒绝证明,向前手行使追索权
3.承兑发生效力:
承兑人办理承兑手续后退还持票人才产生效力
I承兑人的绝对责任:
收款人提示付款
厂到期日无条件付款
对汇票上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付款请求权、追索权)不得以与出票人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拒绝付款
I不因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而解除责任
/1.提示付款
「见票即付:
出票日起1个月定日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
L见票后定期付款:
到期日10天内
银行承兑汇票
账上有钱:
账上无钱:
处罚:
2.支付票款弋
(最长不超过6个月)
照付
照付
出票人每天按票面金
的万分之五罚款照付退回
账上有钱:
账上无钱:
对付款人按票面金额5%不低于50元罚款。
对付款人按票面金额5%不低于50元罚款。
商业承兑汇票
「对记载事项/背书人签章:
公+私
L被背书人名称:
必填(两人谁填都行)
厂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
背书日期。
未填,视同到期日已背书。
[不得记载事项:
J①有条件背书:
条件无效,背书有效I②部分背书:
背书无效
背书粘单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