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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激光光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医用激光光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

附件医用激光光纤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旨在给出系统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指南性文件,用于指导注册申请人规范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注册申报,同时也用于指导监管部门对医用激光光纤申请注册材料的技术审评。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管理类别为二类和三类的,在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连接激光设备用于传输设备发射的激光的光纤产品。

若设备外部的光纤构成设备的一部分,且不能从设备移除,则光纤可酌情参考本指导原则。

二、产品介绍光导纤维(以下简称光纤)是一种多用途的光学元件,它具有传输光的作用。

医用激光光纤是以光纤为传播介质,通过传输激光而用于治疗、检查和诊断。

按预期用途划分,一般分为两大类:

①治疗用,②检查和诊断用。

其中,治疗用激光光纤,是指将激光主机发射出的激光能量通过光纤传输至患处,利用激光能量进行治疗的产品。

检查和诊断用激光光纤通常为检查和手术中所使用的用于显示光纤的位置或传输激光用于诊断(例如:

荧光诊断、光谱诊断)的产品。

按材料分,有玻璃光纤、塑料光纤、石英光纤和液芯光纤等;

按折射率分布形式,有普通阶跃型和梯度折射率型;

按使用波段,有可见光波段、红外波段和紫外波段的光纤;

按光纤中传输的光的模式分,有单模光纤和多模光纤。

激光光纤一般包括连接器(或称连接头)、光纤传输体、应用端。

以下为常见的石英激光光纤的结构示意图:

图1-常见的石英激光光纤结构示意图1.连接器光纤连接器的类型非常多,如SMA、FC、SC等。

常见的激光光纤连接器类型如下:

表1-常见的光纤连接器类型简称全称连接方式图例SMASubMiniatureA螺丝旋紧FCFerruleConnector螺丝旋紧SCSquareConnector扣紧式其中治疗用激光光纤最常用的目前为SMA连接器,如SMA905和SMA906等。

一般为标准件,也有定制的非标连接器。

部分连接器带识别装置,用于识别光纤的重复使用次数、规格型号或连接状态。

针对医用激光光纤,应根据其特点适用清单中相应的条款,因为本指导原则包含并非单一品种的产品,建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性。

不适用的条款应注明原因。

四、注册单元划分注册单元划分应满足《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求。

基于产品特性,医用激光光纤注册单元划分还应注意:

医用激光光纤可与主机一起申报也可单独申报。

1.与主机一同申报的情形,注册单元划分应结合主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2.通用型激光光纤注册单元划分应注意:

(1)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不同导致适用范围不同时,原则上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激光光纤若预期传输单一激光波长,因传输的激光波长不同,导致产品预期用途不同时,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例如,预期仅传输1470nm激光用于良性前列腺增生治疗的光纤与预期仅传输980nm激光用于静脉曲张治疗的光纤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2)产品使用方式、作用部位不同而导致适用范围不同时,原则上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不同科室专用的激光光纤,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例如,预期仅用于眼内治疗的激光光纤应与仅用于泌尿系统结石治疗的激光光纤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3)产品结构组成或加工处理方式不同而导致产品性能指标不同时,原则上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激光光纤出光端材料或结构不同,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例如,出光端为直射平切端面的激光光纤原则上不与特殊应用端的激光光纤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

(4)一次性使用与可重复使用,导致性能指标不同时,原则上应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

产品名称应为通用名称,并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核心词为“光纤”,特征词有“激光”、适用科室或病种、一次性使用等。

例如:

眼内激光光纤。

若是一次性无菌产品,应在名称中明确。

例如:

一次性使用无菌激光光纤。

(二)

产品描述工作原理:

应描述产品的工作原理,提供图示详细说明激光在光纤中的传播光路图、激光从光纤出射后的传播光路图及激光输出光斑的图片。

全反射,是指光由光密介质射到光疏介质的界面时,全部被反射回原介质的现象。

光密介质即相对而言,光在此介质中折射率大;

光疏介质是相对折射率小的部分。

图4全反射原理图结构组成:

应详述连接器、光纤传输体、应用端的具体结构。

明确纤芯、包层、涂覆层各自的材质,纤芯和光纤的直径,及各组件的物理尺寸。

必要时,可配示意图。

提供光纤应用端的清晰图片,并说明结构和材质。

明确应用端结构形状,例如是否仅为纤芯,或含有其他结构。

若外接应用端,还应详细说明外接应用端的形状及材质。

明确激光主机连接器是否具有识别功能,例如射频识别(RFID)功能等,并说明其工作原理。

说明光纤表面是否有标记以及标记的用途,例如是否射线、超声或其他影像设备可见。

(三)

型号规格明确型号规格及划分依据。

对于有多种型号的情况,必要时,可列表和/或提供图示说明各型号之间的异同。

(四)

包装说明光纤的包装应该能够保护其免受不利的储存和运输条件影响所造成的损害。

对于光纤类产品,主要是从光学元器件的保护角度出发,目的是保障其光学性能和机械性能。

若为无菌包装,还应提供一次性使用无菌包装与灭菌方法相适应的最初包装的信息。

(五)

适用范围和禁忌症对于单独申报的通用型激光光纤,适用范围建议描述为:

在医疗机构中使用,与输出波长为xxxnm的激光器配合使用,用于传输激光能量。

若光纤有特定的预期用途,应在适用范围中明确,例如“用于静脉曲张的治疗”“用于结石的治疗”。

除此之外,其他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用范围。

专用光纤建议与主机一同申报。

若单独申报,适用范围中应明确激光主机的生产厂商及型号信息,建议描述为:

在医疗机构中使用,与(生产厂商)xxx型号的输出波长为xxxnm的激光器配合使用,用于传输激光能量。

(六)

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信息应提供同类或前代产品的基本信息和上市信息,同类产品应明确生产商,如是已在我国取得注册证产品,应明确注册证号。

重点明确以下差异:

工作原理、结构组成、主要技术参数、材料(特别是预期与人体接触部分的材料)、适用范围。

其中主要技术参数对比应参照产品技术要求。

(七)其他需说明的内容应说明与其他器械组合使用的方式、存在的物理电气连接方式。

说明产品的照射方式,体表、血管内还是需通过内窥镜进入人体。

专用型光纤应明确特定配合使用的设备信息,如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商信息等。

治疗用激光光纤的性能研究可参照YY/T0758—2022《治疗用激光光纤通用要求》。

若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有不采纳的条款,应说明不适用的理由。

对于外接应用端或者对裸光纤末端进行特殊加工的,应结合激光输出光路图说明结构设计的原因。

(二)生物相容性评价应按照《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22〕345号)提交生物学评价报告。

生物相容性评价应根据预期用途明确光纤预期与人体接触的部位、接触性质、接触时间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的种类。

根据接触性质、接触时间、材料的种类等信息选择合适的评价方式开展评价研究。

应注意,用于眼内,生物学评价要包含眼刺激;

若可用于妇科,预期可能会接触阴道,生物学评价还应包含阴道粘膜刺激;

泌尿系统碎石,生物学评价还建议包含溶血试验。

如需进行生物相容性试验,应按照GB/T16886系列标准的要求开展。

并注意:

1.生物相容性评价应对成品中预期与人体接触的部分而不是原材料进行评价。

(三)

灭菌/消毒工艺研究由注册申请人制定灭菌/消毒使用的方法和设备/试剂。

根据产品组成各部分的使用方式确定消毒或灭菌级别。

对于终端用户消毒:

应当明确推荐的消毒工艺(方法和参数)以及所推荐的消毒方法确定的依据。

应注意的是进入血管的光纤应为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

(一)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中的产品注意,仅出光端为直射平切端面的激光光纤才属于目录中产品。

其他特殊应用端的激光光纤并不属于列入目录产品的范畴。

与目录所述内容对比应注意产品名称和产品描述中组成以及适用范围的等同性。

与目录中获证产品对比应至少包含临床评价指导原则附表1中的对比项目。

其中性能要求可参照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要求部分进行对比。

(二)与已上市的同品种产品进行比对与已上市同品种产品的对比重点在于明确差异部分。

应注意性能参数、结构组成及光纤材质之间的差异,特别是应用端形状及激光出射光斑形状的差异。

(三)临床试验如果不适用以上两种评价方式,则需采用进行临床试验的方式。

对于需要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的产品,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5号)的要求开展。

九、产品技术要求

(一)规格信息应明确产品规格相关信息及规格型号划分的依据。

(二)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1.适用的国家、行业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本文件。

(1)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

(2)YY0505《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

(3)YY/T0758《治疗用激光光纤通用要求》

(4)GB9706.19《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

内窥镜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2.主要性能指标

(1)尺寸

(2)外观(3)光学性能(4)机械性能(5)环氧乙烷残留和无菌(如适用)

试验方法应参照YY/T0758《治疗用激光光纤通用要求》的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应给出需要考虑的主要技术指标。

若申报产品有其他功能,申请人可根据产品特性科学、合理的确定该功能的定性定量要求和试验方法。

十、检测报告注意事项如选择典型性型号进行检测,应提交典型性声明,从技术角度明确选择典型性型号的依据。

所选产品应能代表全部申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检测报告的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商等基本信息应与申报一致。

应明确检测依据和结论。

性能部分应与技术要求中性能部分的要求表述一致,安全部分应全面引用相关强制性标准,依据产品的适用性出具完整报告。

若激光光纤本身含有电磁敏感元件,例如射频识别头,则应提供EMC报告。

说明书应包含所有规格型号的信息。

(2)产品的适用范围。

(3)产品的禁忌症。

(4)产品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

(5)接口类型、总长度、纤芯直径、光纤适用的波长、对应波长的最低传输效率、预期使用时最大可传输的激光功率/能量、清洗消毒或灭菌方法、抗拉强度、光纤最小弯曲工作半径或直径、光纤的数值孔径等信息。

(7)生产日期,货架有效期、可重复使用次数等;

运输、储存条件。

(8)警告、注意事项等内容。

十二、编写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医用激光光纤的设计应能够保证,当单个元件、部分发生故障时,不会引起不能接受的危害。

应对由单个故障条件引起的,并与产品各功能有关的危害加以识别。

对于每种危害,其产生伤害的可能性都应进行评估,要考虑各种危害控制,以及对各故障条件引起的伤害可能性进行评估。

一、医用激光光纤可能存在的危害以下列出了医用激光光纤可能存在的潜在危害,但并不受以下危害的限制:

1.能量危害如:

热能,由于激光能量大导致光纤输出端温度过高,对人体组织产生热损伤,并且,能量过大或输出端面粗糙时可能导致光纤输出端的燃烧;

激光辐射,对人眼、皮肤造成的光热、光化学效应,或非预期激光发射的损伤。

2.生化危害生物相容性问题或微生物污染导致患者的伤害,如:

光纤组成部分的原材料有毒;

产品有细菌污染,如产品消毒、灭菌不彻底,产品消毒、灭菌的包装方式和过程不符合要求等;

产品有热源。

4.使用危害和功能失效光纤无法正常使用、功能失效或损伤配套设备,如:

使用不当或放置位置方式不当;

取光纤不慎造成的光纤断裂;

重复使用损坏光纤;

激光输出功率与光纤设计不匹配;

光纤传输体断裂或光纤头断裂;

光纤头污染;

光纤连接不到位。

5.环境危害如:

使用说明书未提供关于光纤的废弃处置;

未能按照规定的方式处置废弃光纤。

二、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包括医疗器械适用范围与安全性有关特征的判定、危害的判定、估计每个危险情况的风险。

风险分析过程中要考虑正常使用条件下和非正常使用条件下合理的可预见的情况。

表2医用激光光纤部分危害、可预见的事件序列、危害处境和可发生的损害之间的关系危害可预见的事件及事件危害处境产生的后果或损害能量危害使用超过光纤传输能力的激光或者光纤端面粗糙导致光纤寿命降低,并且可能导致光纤头的燃烧①激光辐射的非预期性;

②光纤寿命降低;

③光纤头燃烧。

运行危害未按配套医疗器械适应症和禁忌症要求使用。

使患者受到错误治疗。

治疗不当、损伤患者。

①光纤被污染或输出口损伤导致影响传输效率;

②使用过程中光纤传输体断裂、耦合头断裂和治疗头断裂等。

传输功率过低,影响治疗效果。

延误治疗、损伤患者。

①售后服务工程师人员不正确的安装、调试;

②光纤错误连接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③未经过培训的无资格的医生使用器械,违反操作规则造成危害。

①错误操作;

②无安全使用意识;

③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损害设备、使用电击危险、伤害患者。

①超过光纤允许的使用次数使用;

②重复使用损坏光纤;

③操作人员重新消毒灭菌或处理设备不当①光纤的传输效率降低;

②增加了非预期辐射可能性;

③光纤断裂或烧坏光学器件。

延误治疗、损害设备、灼伤患者。

①降低光纤使用寿命;

②引起光纤燃烧。

损害设备、灼伤患者。

①光纤使用、处理时过度弯曲导致光纤体断裂;

②光纤在使用、处理时发生急转弯造成光纤体、光纤头断裂。

①光纤头断裂可能会遗落在患者体内;

②光纤提断裂增加了非预期辐射发射的风险。

患者感染、灼伤患者。

①使用光纤时,光纤头被污染;

②未严格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

光纤头污染。

患者交叉感染。

机械危害①头端断裂残留人体无法取出;

②光纤输入端损坏,导致配套医用激光治疗仪损坏。

①光纤断裂;

②治疗设备无法正常工作。

患者感染、延误治疗。

信息危害①光纤的消毒灭菌方法不明确;

②消毒剂选择不当。

③缺少光纤应用前对应用部分进行消毒清洁处理的规定。

光纤污染。

患者感染、延误治疗。

信息危害缺少光纤适用性说明,光纤未与激光医疗设备配套使用。

光纤无法正常工作。

延误治疗。

①标记、使用说明书、注意事项、光纤特性指标等安全信息提供不全;

②安装、售后服务人员对使用者信息传递不够。

③无眼镜防护标志,无类别标志。

④说明书中缺少必要的激光辐射防护信息①错误安装与操作;

②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③无佩戴防护眼镜意识、无安全使用意识。

生化危害①环氧乙烷解析不彻底;

②有细菌污染;

③有致热源,生产过程中初始污染菌超标。

光纤污染。

患者感染,局部组织坏死。

光纤原材料有毒性。

生物相容性危害。

患者过敏、发热、局部组织坏死。

环境破坏、增加了重复使用废弃光纤的可能性、患者感染。

③洁净区尘埃粒子超标、温度、适度不符合要求或仓库环境不符合要求;

④丢弃任何有裂缝、破损或不符合最低传输效率标准的光纤组件。

三、风险评价对每个已判定的危害处境,注册申请人应依据风险管理计划中制定的风险可接受准则进行风险评价,决定是否需要降低风险。

风险评价的结果记入风险管理文件中。

四、风险控制注册申请人应对经风险评价后不可接受的或考虑可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的风险制定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一个或多个),把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在制定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有关降低风险的措施。

应确保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在研制初期得到有效的输入,对每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予以验证,并应对措施的有效性实施验证。

注册申请人应对采取降低风险的控制措施后的剩余风险以及是否会引发新的风险进行评价。

3.消毒与灭菌重复使用的光纤应按照说明书中的方法进行消毒与灭菌实验。

对于风险控制措施的验证,可引用检测或/和评价性报告,如,医用电气安全、生物学评价等。

五、综合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价注册申请人应对综合剩余风险是否可接受给出结论性意见,并对运用恰当的方法获得与本产品相关的生产信息与临床应用的信息进行阐述并做出承诺。

附2产品技术要求范例本部分内容给出需要考虑的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如有其他附加功能,注册申请人应根据产品性能结构特点,参考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增加相关要求。

通用型光纤应明确配合使用主机的性能要求信息。

1.2划分说明2.性能指标2.1光纤性能2.1.1光纤长度2.1.2纤芯直径2.2光学性能2.2.1光纤传输效率光纤平直放置时对xxxnm波长的激光传输效率应不小于xx。

若光纤可以传输多个波长,则应明确每个波长对应的传输效率。

2.2.2光纤传输效率不稳定度2.2.3光纤传输效率复现性2.3机械性能2.3.1光纤抗拉强度光纤传输体与连接器接合处、光纤传输体与外接治疗头(外接应用端、特殊处理的头端)接合处的抗拉强度均应不小于xxN。

抗拉试验后,光纤传输效率应不小于试验前的90%。

2.3.2光纤最小弯曲工作半径光纤最小弯曲工作半径为xxmm,当被弯曲至该值后,光纤传输效率应不小于试验前的90%。

2.3.3光纤弯曲抗疲劳性光纤在最小弯曲工作半径条件下应能反复弯曲100次。

弯曲抗疲劳试验后,光纤传输效率应不小于试验前的90%。

2.4外观:

光纤表面应光滑,无锋棱、毛刺和裂痕。

各部件连接紧凑,不易剥落。

2.5环氧乙烷残留量使用环氧乙烷灭菌的光纤,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0.1mg/根。

2.6无菌采用无菌包装的光纤应无菌。

2.7发散角对应波长的发散角:

xxmrad,误差:

±20%。

光纤为平切直射,应明确发散角。

若应用端有特殊结构,应根据产品自身特点做出相应要求。

例如,用于光动力治疗,还应符合YY0845中5.5的要求。

若球形端对激光束有聚焦作用,则应在技术要求中明确焦距及焦点处光斑大小。

2.8安全性能电气安全要求:

电气安全性能符合GB9706.1-2022的相关要求。

电磁兼容要求:

电磁兼容全面执行《YY0505-202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

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标准(若适用)。

附录A(示例)

1.产品特征a)按防电击类型分类:

不适用b)按防电击的程度分类:

无应用部分/B型应用部分/BF型应用部分/CF型应用部分c)按对进液的防护程度分类:

不适用(若适用,则应明确)

d)按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分类:

不适用e)按运行模式分类:

不适用f)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频率:

不适用g)设备的输入功率:

不适用h)设备具有对除颤放电效应防护的应用部分:

不适用i)设备具有信号输出和输入部分:

不适用j)非永久性安装设备:

不适用k)电气绝缘图(以BF型为例)

注:

不适用项可不写,注明适用项即可。

2.提供图示说明光纤发光部位和发光方式例如:

发光部位:

光纤末端发光方式:

直射3.材质:

明确纤芯、包层、涂覆层的材质。

若产品还有其他部件,也应明确各部件的材质,尤其是接触患者部分的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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