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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与电气安全检验表

 

4.6特种设备与强制检测设备设施评价

4.6.1特种设备与强制检测设备安全检查表

4-6-1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记录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检查

结果

备注

通用规定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条)

符合要求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要求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要求

压力容器与锅炉(包括压力管道)

4.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由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百一十七条)

符合要求

5.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3条

符合要求

6.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到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8条

部分压力容器未办理登记手续

7.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 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19条

符合要求

8.

喷吹易燃易爆物料的压力容器,除应装设安全阀外,还应装设爆破片,爆破片不得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且宜用导管将介质引至安全地点。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第二十二条

9.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第十二条

10.

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第三条

未进行使用登记

11.

锅炉产品出厂时,应在明显的位置装设金属铭牌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9条

符合要求

12.

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未办理使用登记并领取使用登记证的锅炉压力容器不得擅自使用。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已检验正在办理登记注册及相关手续

起重机械与电梯

13.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5.2.2

符合要求

14.

使用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要的专用辅具建立设备档案。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5.2.2.2

符合要求

15.

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5.2.3.1

16.

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应对起重机按有关标准的要求试验合格。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5.3.1.1

17.

下述情况,应对起重机按有关标准的要求试验合格。

a.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两年进行一次;b.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c.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GB6067-85

5.3.1.1

部分未检

18.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

第32条

由厂家维护

厂内机动车辆

19.

 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符合要求

20.

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已建立档案

21.

 新增厂内机动车辆的单位,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到所在地区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第四十四条

22.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考核、发证。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本检查表共检查了22项,其中合格项18项,部分合格和不合格项有4项。

表4-6-2起重机械专项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评价依据

检查结果

备注

金属结构

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GB6067-85

1.4.1

2.

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GB6067-85

1.4.3 

3.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司机室外面没有走台时,门应向里开。

司机室外有无走台都可采用滑动式拉门。

 司机室底面与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距离超过2m时,一般应设置走台。

GB6067-85

1.4.6

4.

除流动式起重机和司机室底部无碰人危险的起重机外,与起重机一起移动的司机室,其底面距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GB6067-85

1.4.7

5.

内部工作温度高于35℃的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如冶金用的起重机司机室应设降温装置。

工作温度低于5℃的司机室,应设安全可靠的采暖设备。

GB6067-85

1.4.11

主要零部件

6.

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中,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检查、维修和报废。

GB6067-85

2.1.1

7.

起重机械用的钢丝绳,应符合GB1102-74《圆股钢丝绳》标准,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GB6067-85

2.2.1

8.

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GB6067-85

 2.2.3

9.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少于2圈。

GB6067-85

2.2.7

10.

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

GB6067-85

 2.2.8 

11.

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

对钢丝绳尾端的固定情况,应每月检查一次。

 

GB6067-85

 2.4.1

制度和检查记录

12.

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

起升机构、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必须是常闭式的。

GB6067-85

 2.6.1

13.

吊运炽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套驱动装置都应装设2套制动器。

GB6067-85

2.6.3

炼钢厂连铸跨的起重机为单制动

14.

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

GB6067-85

2.7.1

电气设备

15.

起重机应由专用馈电线供电。

对于交流380V电源,当采用软电缆供电时,宜备有一根专用芯线做接地线;当采用滑线供电时,对安全要求高的场合也应备有一根专用接地滑线,即四根滑线。

GB6067-85

 3.2.1 

16.

交流起重机上,起重电磁铁应设专用直流供电系统,必要时还应有备用电源。

GB6067-85

3.2.7

电磁吊盘专用直流供电,虽未设备用电源,因只有废钢区用电磁吊盘,作业区无人员进入可以认为合格

17.

起重机馈电裸滑线与周围设备的安全距离与偏差应符合GB6067-85表16的规定。

否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GB6067-85

3.2.8.1 

18.

供电主滑线应在非导电接触面涂红色油漆,并在适当的位置装设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

GB6067-85

3.2.8.3

红色油漆不明显

19.

室外工作的起重机,电线应敷设于金属管中,金属管应经防腐处理。

如用金属线槽或金属软管代替,必须有良好的防雨及防腐性。

GB6067-85

3.2.11.1

20.

室内工作的起重机,电线应敷设于线槽或金属管中,电缆可直接敷设,在有机械损伤、化学腐蚀或油污浸蚀的地方,应有防护措施。

GB6067-85

3.2.11.2

21.

起重机进线处宜设主隔离开关,或采取其它隔离措施。

GB6067-85

3.4.1

22.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总控制电源。

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GB6067-85

3.4.2

23.

起重机必须设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

GB6067-85

 3.4.4

24.

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和变压器低压侧,均应有可靠的接地。

检修时应保持接地良好。

GB6067-85

3.4.8.1 

25.

起重机所有的管口,应加装护口套。

GB50256-96

3.0.2.3

部分天车上的出线管无护口套

26.

配电屏、柜的安装,不应焊接固定,紧固螺栓应有防松措施

GB50256-96

4.0.2.2

×

天车配电柜焊在天车支架上

27.

电阻器的盖板或保护罩,应安装正确,固定可靠。

GB50256-96

4.0.3.2

×

天车上的电阻器箱无盖板切无防护

28.

起重机应设正常照明及可携式照明。

GB6067-85

3.5.1 

无可携式照明

29.

照明应设专用电路。

电源应由起重机主断路器进线端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

各种照明均应设短路保护。

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

单一蓄电池供电,而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

GB6067-85

3.5.2

安全防护装置

30.

超载限制器:

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GB6067-85

4.2.1

部分起重机无超重限制器

31.

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

GB6067-85

4.2.3

32.

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在吊具可能低于下极限位置的工作条件下,应保证吊具下降到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

GB6067-85

4.2.4

33.

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应保证机构在其运动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运动。

GB6067-85

4.2.5

两车之间的限制器不全。

34.

联锁保护装置:

 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设联锁保护装置。

当门打开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不能开动、司机室设在运动部分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应设联锁保护装置。

当通道口的门打开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不能开动。

GB6067-85

4.2.8 

35.

扫轨板和支承架,扫轨板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支承架距轨面不应大于20mm两者合为一体时,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

 

GB6067-85

4.2.20

部分起重机扫轨板距轨面大于10mm

36.

轨道端部止挡,应具有防止起重机脱轨的良好性能。

GB6067-85

4.2.21 

37.

导电滑线防护板a. 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线间应设置防护板;b. 桥式起重机大车滑线端的端梁下,应设置防护板,以防止吊具或钢丝绳与滑线的意外接触;c. 桥式起重机作多层布置时,下层起重机的滑线应沿全长设置防护板;d. 其它使用滑线的起重机,对易发生触电的部位应设防护装置 。

GB6067-85

4.2.22

38.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

GB6067-85

4.2.25

安全管理

39.

铁水罐、钢水罐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吊钩本体应作超声波探伤检查。

AQ2001-2004

8.4.3

每年一次

40.

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铸造起重机额定能力应符合YB9058的规定;

AQ2001-2004

8.4.4

41.

废钢装卸作业时,电磁盘或液压抓斗下不应有人,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启动、移动时,应发出蜂鸣或灯光警示讯号,以警告地面人员与相邻起重机避让;起重机司机室应视野良好,能清楚观察废钢装卸作业点与相邻起重机作业情况。

AQ2001-2004

7.2.7

42.

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遵守GB5082的规定。

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应确认挂钩挂牢,方可通知起重机司机起吊;起吊时,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

AQ2001-2004

8.4.6

43.

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头顶和重要设备上方越过;不应用吊物撞击其他物体或设备(脱模操作除外);吊物上不应有人。

AQ2001-2004

8.4.7

本检查表共检查43项,合格项33项,不合格项和部分不合格项10项。

表4-6-3强制检测设备设施情况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检查

结果

备注

安全阀

1.

安全阀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百五十条)

未见产品质量证明书

2.

新安全阀根据使用情况调试并且铅封后,才准安装使用。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第二十五条

符合要求

压力表

3.

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

刻度盘上未见压力最高限制红线

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及变送器

1.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

防爆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

SH3063-1999

3.0.5

2.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每年由山东计量研究院定期检测

本单元检查表共检查了5项,其中合格项3项,部分合格和不合格项有2项。

4.7电气安全评价

电气单元安全检查表见表4-7-1。

表4-7-1电气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依据

检验

结果

备注

变电所

1.

总降压变电所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靠近厂区边缘地势较高地段;

  二、便于高压线的进线和出线;

  三、避免设在有强烈振动的设施附近;

  四、避免布置在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和有水雾的场所,并应位于多尘、有腐蚀性气体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和有水雾场所冬季盛行风向的上风侧。

GB50187-93

第4.3.2条

2.

110kV变电所内为满足消防要求的主要道路宽度,应为3.5m。

主要设备运输道路的宽度可根据运输要求确定,并应具备回车条件。

GB50059-92

第2.0.4条

符合要求

3.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低压配电室和低压电容器室的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

GB50053-94

第6.1.1条

符合要求

4.

通往变配电所的道路应畅通,周围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消防通道。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第66条

符合要求

5.

SF6断路器安装室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系统,通风量应保证在15min内换气一次。

抽风口应设在室内下部。

DL/T639-1997

第4.3.2条

通风量不能保证在15min内换气一次

6.

SF6断路器安装室底部应安装六氟化硫浓度报警仪和氧量仪,当六氟化硫浓度超过1000μL/L,氧量低于18%时,仪器应报警。

DL/T639-1997

第4.3.3条

×

SF6断路器室无六氟化硫浓度报警仪和氧量仪

7.

变压器安装位置正确,附件齐全,油浸变压器油位正常,无渗油现象。

GB50303-2002

第5.1.1条

符合要求

8.

稀释器完好,吸附剂干燥。

DL/T572-95

第5.1.4条

110kV总降1#主变压器硅胶变色,2#主变压器硅胶变色,2#主变压器母线避雷器硅胶变色

9.

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与变压器的低压侧中性点直接连接;变压器的支架或外壳应接地。

所有连接应可靠,紧固件及放松动零件齐全。

GB50303-2002

第5.1.2条

符合要求

10.

绝缘件应无裂纹、缺损和瓷件瓷釉损害等缺陷,外表清洁,测温仪表指示准确。

(温度低于85℃)

GB50303-2002

第5.2.2条

符合要求

11.

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应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变压器温度过高。

DL/T572-95

第3.2.5条

符合要求

12.

变压器室的门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应上锁。

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和运行编号,门外应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DL/T572-95

第3.2.6条

喷煤变压器室无“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

13.

屋内单台电气设备总油量在100kg以上应设置贮油设施或挡油设施。

挡油设施宜按容纳20%油量设计,并应有将事故油排至安全处的设施。

GB50060-92

第5.4.3条

符合要求

14.

长度大于7m的配电装置室,应有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装置室的两端。

GB50060-92

第6.0.1条

符合要求

15.

3kV以上的配电装置室应设防火门,并应向外开启,防火门应装弹簧锁,严禁用门闩。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

GB50060-92

第6.1.6条

符合要求

16.

成套电容器柜单列布置时,柜正面与墙面距离不应小于1.5m;当双列布置时,柜面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0m。

GB50053-94

第5.3.5条

符合要求

17.

每台变压器应有下述内容的技术档案:

a.变压器履历卡片;

b.安装竣工后所移交的全部文件;

c.检修后移交的文件;

d.预防性试验纪录;

e.变压器保护和测量装置的校验纪录;

f.油处理及加油纪录;

g.其他试验记录及检验记录;

h.变压器室估计异常运行(如超温、气体继电器动作、出口短路、严重过电流等)记录。

DL/T572-95

第3.3.2条

符合要求

18.

变电所值班室应具备下列资料和工器具:

  1.供配电设备运行模拟图和主接线图;

  2.与实际相符合的图纸;

  3.合格的常用测量表计;

  4.临时携带的照明工具;

  5.常用的电工、钳工工具及维护材料;

  6.合格的安全用具;

  7.电气消防器具。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第十六条

10kV总开关室绝缘手套、绝缘靴无合格证

配电系统

19.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GBJ16-87

第10.1.3条

符合要求

44.

变电所(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防护设施。

GB50194-93

第8.0.10条

10kV总开关室屏后无绝缘垫

20.]

控制室和配电室内的采暖装置,宜采用钢管焊接,且不应有法兰、螺纹接头和阀门等。

GB50053—94

第6.3.5条

转炉炉前操作室有暖气阀门

21.

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

GB50053—94

第6.4.1条

符合要求

22.

高压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应符合《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中表5.3.2的规定。

GB50060-92

第5.3.2条

符合要求

23.

低压配电室内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应符合《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表4.2.9的规定。

GB50053-94

第4.2.9条

符合要求

24.

盘、柜、台、箱的接地应牢固良好。

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地连接。

成套柜应装有供检修用的接地装置。

GB50171-92

第2.0.6条

符合要求

25.

盘、柜的漆层应完整,无损伤。

固定电器的支架等应刷漆。

安装于同一室内经常监视的盘、柜,其盘面颜色应一致。

GB50171-92

第2.0.10条

符合要求

26.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线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且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镀锌桥架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地线,但连接板不少于2处有防松动固定螺栓。

GB50303-2002

第12.1.1条

符合要求

27.

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出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GB50168-92

第5.1.22条

炼钢二次除尘室防爆排风机管口未密封

28.

在下列地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或加装保护罩:

  一、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及墙壁处。

  二、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

  三、其它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GB50168—92

第5.3.1条

符合要求

29.

配电线路的敷设,应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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