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30096859 上传时间:2023-08-0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

《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docx

应急预案保障要求措施

 6.保障措施

  6.l信息通信与保障

  6.2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3应急队伍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6.6治安保障

  6.7物资保障

  6.8资金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6.12法制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7.2培训

  7.3演习

 8.附则

  8.1名词术语

  8.2预案管理

  8.3监督检查和奖惩

  8.4制订与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6.保障措施

  6.1信息与通信保障

  6.1.1由公司应急办着手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做到与市应急委的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与省应急委的网络连接,确保信息共享。

开发和建立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等的信息数据库,掌握救援抢险队伍、救援物资储备等情况,以便预警和应急决策时随时调用。

  6.1.2信息管理部应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指导、协调相关部门配备应急通信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维护,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

  6.2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2.1公司应急办负责储备与本专项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特殊设备和昂贵设备资源尽量与省、市共享。

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数据更新和报告制度。

  6.2.2公司应急办制定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并根据装备的性能特点、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6.2.3公司应急办制定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的调用程序和制度,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时到位和正常使用的责任制度。

  6.2.4公司应急办要明确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修人员队伍,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的正常使用,保障抢险效率。

  6.3应急队伍保障

  6.3.1各类专业抢险队按照公司应急委统一部署由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为主组建,逐步建立统一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专业救援队伍。

主要包括:

涟钢医院组建医疗救护队伍,公用事业部组建基础设施抢修队伍,信息管理组建通信保障队伍,保卫部组建消防、保安防暴队伍,生产部组建运输保障队伍。

  6.3.2进一步优化、强化以专业队伍为主体,社会团体、群众性志愿者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必要时由公司应急委向市应急委报告协调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和支援抢险救援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6.4.1涟钢医院要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

  6.4.2紧急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由涟钢医院所属的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5治安保障

  6.5.1保卫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保卫部牵头、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必要时可协调其他队伍协助警戒。

  6.5.2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警力不足的,可向市或省请求援助,由市或省调配警力予以援助。

  6.5.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加强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夜间巡逻,严惩趁“乱”制造事端和扰乱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6.6物资保障

  公司应急委制定基本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主要生活资料有充足的储备。

有关部门要根据公司应急委制定的计划,落实有关储备物资并加强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

  6.7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和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应急委制定计划,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财务部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6.8社会动员保障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是否需要人民群众参与及需参与的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

对需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或只有群众参与才能确保应对有效实施的,应深入发动群众,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力,是否进行动员及动员对象、范围,由公司应急委决定。

  6.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9.1公司应急委应建立所辖区域内的紧急避难场所和可成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如广场、公园、体育馆)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目前使用状况等。

特别安排部分紧急避难场所兼具指挥场所功能。

  6.9.2有关职能部门在进行公司整体规划和公用设施建设时应主动征求公司应急委的意见,充分考虑因突发公共事件安置人员的需要,使人防设施、部分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具有接纳紧急避难人员的功能。

  6.9.3公司应急委应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指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通信设施、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

  6.10技术储备与保障

  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力量,在对国内外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处置的先进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建立本公司综合减灾、紧急处置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探讨研究,加强先进救援技术、装备研究,当前尤其要加强信息传输和高层建筑火灾、化学事故、环境灾害等救援技术、装备的研制和开发,以及新型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治疗技术的研究。

  6.11法制保障

  6.11.1加强立法,规范应急工作。

要加紧制定地方法规、规章,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不适应综合应对、紧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内容,应及时修改。

  6.11.2加强执法,预防事故发生。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法律、法规,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要严厉打击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趁“乱”制造事端、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为紧急处置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要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中的紧急处置权,依法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行为,确保紧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7.宣传、培训和演习

  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工作演习,提高全民应急工作意识和基本技能,对于做好应急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7.1公众宣传教育

  7.1.1应急常识公众宣传

  公司应急委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

  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把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对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

媒体要把宣传应急知识和技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

7.1.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涟钢中学应当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知识、自救与互救知识的技能的课程,并列为必修课,向学生普及应急常识。

  7.2培训

  要认真学习应急工作知识。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调任、交流到新岗位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应急工作知识纳入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以提高领导干部的指挥和处置能力。

  7.3演习

  7.3.1单项演习

  公司应急委要组织应急演习。

演习后要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

新组建的队伍一般每半年演习一次,已有应急工作经验的队伍一般每年演习一次。

  7.3.2综合演习

  公司应急委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通过综合演习,评估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8.附则

  8.1名词术语

  本总体应急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或威胁本公司生产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8.2预案管理

  8.2.1批准与备案

  本总体应急预案报公司党政联席会备案后由公司办发布。

  8.2.2修订

  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及时对本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组织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8.3监督检查与奖惩

  8.3.1监督检查主体

  公司应急办负责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3.2奖惩

  对严格执行本总体应急预案,在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对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或滥用职权,给他人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制订与解释

  本总体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委制订与解释,具体工作由公司应急办承办。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案例设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