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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

社会事务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

年我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群众路线,围绕**区“四区一中心”建设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现总结如下:

  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医院东部院区工

程基本完成主体结构建设,辅楼完成主体结顶。

第四轮新农合体检圆满结束。

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被评为五星级预防接种门诊。

新明街道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正式开业。

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区共配备基本药物品种446种(其中区增补64种),费用共计1221万元,让利600余万元。

7月,**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会议明确了下阶段我区医改工作的相关措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程度较好,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评定百分制得分均在90分以上。

开展了户籍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体检、待孕夫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技企业育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妇女健康体检等惠民优生优育服务。

全年计划生育符合率94.6%,通过市政府计生考核目标。

完成食品安全实验室检验109批次、药品检验27批次,牵头实施百万学生餐饮放心工程,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重大事件。

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及时转发并落实市级部门对困难群众、残疾人的救助政策。

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已向管委会上报区养老机构建设方案和计划,并出台《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初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出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核对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开展。

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全区10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

不断丰富群众文体生活,送电影进社区216场、戏剧演出15场,举办文体骨干培训班1次、钓鱼比赛1次,指导街道开展文体活动200余次,文体协会正在积极推动中。

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安全生产培训1次。

  二、各项线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卫计工作

  1.医疗卫生

  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截止11月底,门急诊共34.5万人次,出诊和家庭护理2700余人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总体上较规范,抗生素处方、静脉点滴处方基本控制在30%以内,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得当,全年未发生医疗等级事故及有社会影响的医患纠纷,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宁波市基层“平安医院”。

  积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顺利完成三批次各类卫技人员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全年共有8人评上中级职称,2人评为副主任医师,卫生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军民共建关系进一步推进,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解放军113医院确定长期合作关系,就专家坐诊、医务人员进修、双向转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公共卫生

  疾病预防控制有力。

妥善应对人感染H7N9型禽流感疫情和抗台救灾等突发事件,全年全区未发生有关疫情,同时圆满完成对余姚梨洲街道的对口支援任务。

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户籍儿童接种率达99%以上,流动儿童接种率达95%以上,完成麻疹和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未发生漏种和接种事故。

慢性病防治逐步推进,全区户籍居民电子化健康档案建档28617人,建档率达82.4%,健康档案合格率、使用率分别93.27%和87.31%。

规范开展日常传染病管理,全年共计报告法定传染病492例,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未出现瞒报、漏报现象。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公卫中心建设方案已提交管委会。

  妇幼保健工作进展良好。

积极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检测、妇女增补叶酸、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及“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婚检率和叶酸服用率与去年相比均有所上升,在开展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及“两癌”筛查时,更是首次定点在区内的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了参检妇女。

加强集居儿童管理,全区各托幼园所在园儿童和教职工体检率100%,对发现疾病的及时采取了相应干预措施,对机关一幼等4家幼儿园582余人儿童开展氟化泡沫护齿工作,举办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岗位培训班1期,79名保育员和保健医生受训且通过考试,全区13家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率为100%。

开展散居儿童管理,通过儿童营养性疾病监测、婴儿髋关节发育筛查监测、早期孤独症筛查等工作,筛查出体弱儿97例,均进行了专案管理。

技术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扎实,产前筛查率93.8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均100%,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95.63%,住院分娩率100%,3岁以下户籍儿童系管率达98.02%。

卫生监督依法依规开展。

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继续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公共场所重点检查和治理、“333”专项治理等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完成样品检测226个,合格率96.46%。

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对4家学校管网末梢水和1家学校二次供水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完成校园健康1、2、3号行动。

开展职业卫

生监督,完成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63家次,限期整改1家,处理职业卫生投诉1起,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健康体检1919人次,出具职业禁忌调离通知书18份,调离职业禁忌人员30名,组织集中式职业健康体检3场,完成《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跟踪评价。

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全年未发生放射卫生类投诉及放射射线照射事故。

实施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及医疗废物无缝化收集,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分级率100%。

完成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快速抽检30份,合格28份,对2家医疗器械消毒灭菌不合格单位进行了整改。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宣传活动4次。

  3.爱国卫生

  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我区市容秩序进一步规范,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八小行业”、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卫生素质进一步提高,建成区整体大卫生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4.计生方面

  完善计生工作相关制度,出台《**区加强违法生育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和《**区计生落实政策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奖励办法》。

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开展区级联合检查4次、联合执法1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多次,实施生育全过程管理制度。

加强计生宣传,实行电视台、户外广告、报纸媒体、入户宣传品等阵地网络多方位宣传,年底前启动了新一轮社区计生宣传栏建设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再生育审批、利益导向政策兑现、日常统计等工作,推行实数计生。

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一盘棋”工作,着重宣传孕前优生检测。

新成立计生协会4个。

出台《**区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启动特殊家庭帮扶项目。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食品监督

  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查处违法行为3起,开展“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05批次。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卫生城市复检和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对主要路段的200余家餐饮单位进行了500家次的监督检查,同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高价位海产品安全、清查病死甲鱼等多项专项行动,并重点加强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牵头实施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目前,全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100%,大宗品种可追溯率100%,食堂食品和食品原料可追溯率82.35%,量化分级率100%,“五常法”实施率100%。

  扎实推进食品监管其他相关工作,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继续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立案9起。

  2.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

  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经营单位72家,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并对全部26家药店和16家批发企业实施备案制。

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及打“四非”专项行动,检查保化经营单位8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抽检9家共15批次保健食品,均合格。

  3.药品、药械监督

  在功能区中率先独自开展药械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共独立完成药械类审批事项37项,并配合市局完成对**区内新增的4家药械生产企业和11家药械经营公司的现场许可检查。

截至目前我区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26家,医疗器械经营公司27家。

  在监管中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策略,对重点企业特别是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领导及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到该企业调研、座谈,增强企业责任心,同时我局对其开展全面监管,努力查找、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对其他企业则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监管。

开展专项行动7次,出动监管人员429人次,检查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181家次,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抽检27批次,并在各功能区中率先独立稽办药械类案件,共立案7起。

  同时,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开展了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共制作相关横幅2条、版面15块,各类宣传册5000册。

成立了一支由药师、医师、监管人员、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的**区药师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宣传药品安全知识。

统一设计制作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20个,并逐一送至各社区、零售药店及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民政工作

  1.社区规范化发展

  完成首届社区换届选举,其中2个社区采取直选模式。

深入贯彻落实甬党办〔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社会创新化管理草拟了社区建设若干意见。

创新社区信息服务手段,启用电子一本帐系统,目前社区共输入台账内容717篇。

强化网格化管理,全区统一规范包片联户台账和民情走访制度。

推动市级和谐社区创建,广贤社区正在创建中。

  2.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

  发放各类区级救助209.3万元,受助超过1300人次。

发放慈善救助51.63万元,受助349人次,开展了“关爱近视儿童”和“阳光午餐”活动,组织了慈善一日捐等各类捐款活动。

组织了节日期间扶贫帮困走访慰问活动和第二十三个助残日主题助残系列活动。

  3.其他民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

  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全国减灾日系列活动,在菲特台风期间加强避灾指导和巡查工作。

落实惠民殡葬、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和医疗保障、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奖励等政策。

规范做好婚姻登记、“平安边界”创建等工作。

  4.民族宗教领域安全

  抓好政治安全、场所安全、活动安全和人员安全工作,确保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

全年共对宗教场所安全检查15次,督促完成静宗寺消防管道铺设,梅墟基督教堂和法王寺原大雄宝殿危房鉴定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化解梅墟基督教堂内部矛盾,确保堂委会顺利换届。

积极推进法王寺扩(改)建工程,5月初寺院开工奠基,10月份大殿上梁。

  (四)文化体育

  1.夯实群艺基础

  指导企业、街道(社区)组建业余文体队伍70多支,培养文体骨干200余名。

以“一卡通”图书馆创建、流动图书馆设立等文化共享工程为载体,积极与市图书馆协调在我区设立流动图书点事宜,先后为机关第一幼儿园、皇冠花园设立了流动图书阅览室。

加大对社区文体工作的支持力度,除已有的正常活动经费外,划拨20万用于增补社区文体活动设施。

  2.加强文物保护

  完成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单位72家。

对园区内原有的21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现场查看,经统计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6处,并向管委会递交了《**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建议》。

龙山古墓葬群和求精学堂两处文保点被列为“宁波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规范文体市场运行

  规范审批,审批文化经营单位11家,与区国土联合审批地块15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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