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檐窗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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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檐窗招标文件
大唐盛世一期项目塑钢门窗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章):
天津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7年9月8日
第四章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天津大唐盛世一期塑钢门窗工程
2
建设地点
天津津南区八里台镇,幸福河东侧。
东至规划恒海路,西至星湖路,南至国墅苑,北至唐津高速辅道。
3
建设规模及工程类别
建筑面积约138203.68㎡,门窗面积以招标图纸为准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品牌限定详见第三章合同中品牌限定一览表)
5
招标范围
大唐盛世一期塑钢门窗工程采购及施工。
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暂不划分标段,但招标人有权并可能在投标人最终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标段划分,投标人不能因此而改变投标报价。
7
工期要求(需要工程提供)
8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9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0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11
计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时结算(措施费包干)。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30个日历天内。
13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3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及支票形式
公司名称:
天津福信大唐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天津滨海支行
开户账号:
2102014170005399
14
招标答疑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含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应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分析,如有疑问,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疑问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招标人,邮箱:
aaliuzhiwei11@。
15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前往,联系人:
宋增勇电话:
16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含商务标和技术标)电子文档壹份。
1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递交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东六道与流霞路交口露西亚商街22号楼
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18
开标地点和时间
招标人自行组织
19
评标标准及方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
具体评标标准办法详见19条评标。
20
履约担保
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中标总价10%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做为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在承包商承包的本合同内项目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竣工备案证明后30个工作日内无利息返还给承包商。
21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王颂联系电话:
邮箱:
22
投标补偿
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具体的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述:
1.1塑钢门窗以及各种配套件采购、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安装。
1.2塑钢门窗安装框扇、校正、周边塞缝、清扫等工作。
1.3塑钢门窗三性检测。
1.4塑钢门窗的运输、防雷接地、门窗交工前清洁、成品保护等工作。
1.5移交前所有清洗工作,工程完工后至招标人验收交接前的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直至工程验收移交、资料归档、工程保修等所有工作。
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1本工程施工建设工期(中标合同工期)为不超过日历日。
本次塑钢门窗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塑钢门窗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总包单位总进度计划,配合总包单位外墙装修的施工进度,在总包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窗框及窗扇安装,在201年月日前完成所有的施工内容,并确保在201年月日前通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本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当获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单后需要踏勘现场的可自行踏勘。
踏勘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澄清修改等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文本一份,包含有:
(a)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b)合同
(c)投标文件格式
(d)图纸
(e)报价清单格式
(f)所有招标答疑纪要和补充修改通知
(2)图纸目录所列的图纸一份。
6.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计算与核实,如发现清单错项漏项,项目特征描述或工程量清单有误差,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省市和招标人所附有关条款的规定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核实和计算进行报价,招标人不承担上述的任何责任),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4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2招标文件不能做XX的改动。
若有此等改动,投标可能不获考虑。
7.3招标文件中任何错误若本应可按上述方式予以更正而没有更正的,其导致投标错误的责任,招标人不会承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遗。
8.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任何交回之标函将被视为已包括所有此等资料。
若投标人对此等资料的发出有疑问,须主动与招标人联系要求予以明确/澄清。
任何因此而产生的错漏,招标人不会承担。
8.3招标文件等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延长时间具体安排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第一部分和技术标第二部分、投标材料样板组成。
9.2为方便电子评标,所有投标人除提供书面投标文件外,还必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书面文件一致),该电子工程量清单应能全部打开。
9.3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投标函须按正规格式填妥,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印鉴及填上日期。
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的总价相符;)
(4)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
(5)
由投标人自行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须全面填上单价、合价及总价。
单价、合价及总价应填写至小数点后两位;)
(6)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9.4技术标第一部分主要包括:
9.4.1综合说明:
(1)有关人工单价、质量、工期、环保、安全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招标人的承诺;
(2)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
(3)企业概况(包括企业概况表、经过有关审计部门审核合格的有效的财务状况表、近三年承建工程一览表);
(4)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的说明;
(5)近三年来类似工地安全文明工地证书。
9.4.2项目部人员配备、施工力量部署及其它:
(投标人对于项目部人员配备需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配置的要求详见附页
(一),招标人会综合评估投标商人所配备人员的资历、业绩等,做为评估投标人实力的一项重要指标。
)
(1)项目班子介绍,包括:
①、项目经理简介(附资历证明);②、组织管理机构及施工力量部署;③、拟参加主要管理人员分工一览表;④、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
(2)ISO质量、环境、职业体系认证,齐全有效;
(3)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且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
(出示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单原件)。
(以上证书、合同、证件等均须提供原件,且同一工程不累计得分)工作单位必须是本单位;
(4)在工程施工中对垫资费用数额的承诺;
(5)最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9.5技术标的第二部分主要包括:
(1)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施工机械设备及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情况描述;
(4)对工程的详细施工质量控制计划、技术组织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和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6)工程进度计划网络,包括加工、制作、试验、运输、安装、清洗和施工验收的工程计划及保证该计划实施的具体措施;
(7)铝合金门窗模拟测试方案、测试单位及地点;
(8)深化设计(按第四章的要求)
a.结构计算书;
b.深化设计图纸(即投标人自行设计的图纸);
其他事项,包括铝合金门窗的清洗方案及成品保护方案等。
(9)辅助资料表格
投标人按表1至表7进行技术标第一部分和技术标第二部分的编制,格式不够可自行加页。
技术标第一部分表格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表1);
(2)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简历表(表2);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3);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表4)。
技术标第二部分表格
(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5);
(2)劳动力计划表(表6);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图(表7);
9.6投标样板
9.6.1投标人需按照要求提供下列回标样板:
使用拟选用材料,制作120cm*60cm塑钢平开样窗及百叶窗各一樘。
9.6.2材料样品安装在60cm*60cm的样板上集中送样:
a、塑钢窗扇1段,长度10cm;b、与设计一致的250mm*250mm5+9A+5+9A+5Low-E(5超白+12ar+5超白+12ar+5双超白冲氩气)中空玻璃;c、拟选用品牌名称五金件各1套;d、拟选用的结构胶、密封胶各1管;e、拟选用的橡胶条、密封条、发泡剂各1个。
9.6.3材料样品板上的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指定品牌一览表的要求,并须注明品牌、型号。
如无法完全提供五金件一览表中的配件实样,则需在回标时提供施工中所需的配件彩色图册或照片。
10.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密封
10.1商务标、技术标第一部分、技术标第二部分必须分开成册装订,装订格式必须采用散页订装方式,不可采用硬皮精装方式订装,商务标及技术标均须一正一副,正本和副本内容须完全一致。
正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10.2技术标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商务标、技术标第一部分及技术标第二部分均为明标。
10.3所有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
10.4电子版之商务标及技术标分盘拷贝,并分别随商务标、技术标正本封装。
10.5回标样板和材料样品必需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在投标截止时同步送达。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投标人自行深化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投标人需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报价,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报价需由投标人依据施工图纸和投标人的深化设计图纸自行分析人、材、机、管理费、利润等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市场及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中标人的中标价,在施工过程中除招标人对方案设计变更外,其余均不再调整价格。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深化设计图纸等情况,在报价中计算一定的风险包干费。
11.2本工程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深化设计图纸、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等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并参照市场相关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规定和市场价格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成本价格。
11.3本次要求投标人按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综合单价为包干价格,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利润、包税率、包风险、包机械、包设备及工具、包工期、包质量、包检测、包总包管理配合费、包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评审及税收合格证书等所需之一切费用。
另有进口物料的,尚需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及清关等费用。
亦包括按图纸及工料规范要求按时执行及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工作所需的费用。
11.4投标人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1.5投标人须对工程量清单的每个项目逐一填上单价及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同时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任何图纸上显示的项目若未在工程量清单内反映,则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内所规定的项目。
11.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所发生的抢工费、合同工期内夜班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总和。
投标人不得以自由机械闲置、自由机械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1.7本招标工程的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相关资料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1.8投标报价编制原则:
本项目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承包方法进行报价:
(1)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均由承包方采购供应,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试验检验费。
所有材料(包括辅材等)须正式采购前须获招标人批准。
投标人应将主要乙供材料的产地、规格、品牌、质量等级、用量、市场价格进行列表汇总,供评标和结算参考。
(2)材料价格:
除甲供及实行暂定单价的材料和设备以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均按投标报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正确投标报价同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做任何调整。
暂定单价之调整将按合同内相应条款执行。
(3)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报并总价包干,不随是否有设计变更或工期长短而调整,即使日后施工中相应调整亦不作为调整之依据。
(4)税金是经过国家和省、市批准的不可竞争费用,承包人必须按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标准足额计取并上缴。
(5)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在清单内所报的综合包干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7)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不平衡报价为由,有一项或多项综合单价中,低于成本进行投标报价。
(8)特别补充说明。
(a)主要材料应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表中选择:
(品牌表另附)各投标人按招标人推荐的主材品牌选择其中之一报价。
投标单位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同时,要保证材料的供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供应材料监督、调整和招标人供应的权利。
(b)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费用(包含弃土费)计入投标报价中,要求运出工地,进入政府部门指定位置,其报价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c)垃圾外运时向政府部门缴纳的渣土费、道路清洁费、各种罚款费用等所有费用(不限于以上所列)由投标人缴纳,招标人概不负责。
(d)本项目施工现场较狭小,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施工现场对临时设施和材料加工场地等的影响,招标人不承担开工后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e)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价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f)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需由发包方(签证工程量须有现场工程师和成本部有关人员双人签字)、监理单位、咨询公司等共同签证,按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调整。
11.9施工(生活)用水、用电:
11.9.2施工(生活)用水、用电挂表计量,投标人承担线损费摊销。
11.9.3总平面图中已指定现场施工(生活)用水、电接入位置,自指定位置接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材料、安装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不付任何费用。
11.10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场地与市政道路和施工场地内的道路畅通,并自行解决好与四邻的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等问题。
夜间施工证等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发包人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1本工程主体工程正在施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进场后因为在现场同时进行交叉施工产生的影响,并将上述影响产生的费用考虑到措施费用中,结算时不予以调整。
具体的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1.12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按常规施工方法考虑机械的选用以及措施并按此计入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机械的选用和其他措施,中标后包干使用,不因机械选用不一致以及措施不一致等而调整工程造价。
11.13本工程的总包配合管理费由招标人按总承包合同内约定向总承包人支付,本工程投标报价中无需考虑。
总包配合管理费的内容包括:
11.14.1总承包人提供用水、用电的接入点,水电费用由铝合金专业(门窗专业)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垂直梯、室外升降机、塔吊、外脚手架等的使用费。
材料设备存放仓库费用、现场看护、竣工资料整理等费用。
11.14.4总承包人负责门窗边的塞缝及门窗边的收边收口,但塑钢门窗工程的承包人应给予积极配合,服从总承包人的管理。
11.14.5除招标文件要求土建配合的工作内容外,其他需要配合的工作及事务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一旦中标将不再调整。
11.15投标人负责工程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必需通过的所有检测及试验工作(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在投标措施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包括但不限于塑钢窗的“三性”试验、淋水试验、中空玻璃的节能试验、玻璃露点、传导系数、主受力材料(包括塑料型材)的物理性能试验、锚栓的现场抗拔试验、达到天津市四步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取得相关合格证标识以及其他按照验收程序或政府主管部门等要求的检测及试验工作。
各种检测及试验必须严格按照见证取样要求执行,检测或试验结果应当满足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11.16本招标工程是由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投标人需按要求进行深化设计(施工详图),中标人的深化设计须通过业主设计研发部及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审核,并按要求修改直至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在投标报价中要考虑因修改深化设计而可能导致材料用料含量的变化这一因素,不得以此理由要求调整工程量及单价;本次深化设计费用及深化后图纸审核及审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予调整,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要求获得任何补偿。
11.17凡是为确保建筑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性能、使用功能所必须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即使没有详述,均属承包范围,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包括所有承包范围的项目的报价。
11.18由于本工程为铝合金工程(塑钢门窗)专项施工,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施工范围及完成时间,积极配合主体施工进度工作,及时进场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任务,且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进行造价的调整;同时,在现场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包括安全、文明质量等方面,在保证专业施工安全的同时,支持配合总包的工作。
11.19成品保护:
11.19.1门窗半成品或成品在工厂制作完成后,应用薄膜等(边框三面包,中挺缠包)严密包裹,并缠绕不会污染型材的自粘胶带纸固定。
11.19.2塑钢门窗安装完成后,保护包装不能马上拆除,应在所有土建收口打胶(打胶删除)工作全部完成直至分项工程验收前方可全部拆除。
安装完成至分项验收前,如发现保护包装松脱的,投标人应负责及时恢复,否则承担损坏责任。
11.19.3投标人负责清除塑钢门窗表面污染物,但禁止使用刀具铲刮以免损伤面层。
11.19.4投标人分项验收合格在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前,投标人有义务继续承担成品保护责任和费用,包括看管责任和成品被刮、蹭或损坏的维修责任。
11.19.5投标人应积极对自身产品进行必要和足够的保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寻求配合和协助监督。
如因其他单位损坏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负责提供准确的证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介入裁决,估算合理的实际损失费用赔偿给投标人,并由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在批准责任方当期进度款时要求等额扣除;如因总承包单位损坏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负责提供准确的证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介入裁决,估算合理的实际损失费赔偿给投标人,总投标人不予支付的,招标人不批准下一期进度款。
11.19.6投标人如对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决定有异议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程进度及后期的配合,可保留必要的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后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
12.投标货币
本工程的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3.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担保
14.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次性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