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意见与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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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意见与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汇编
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意见与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汇编
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意见
一、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努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扎实开展执法行动。
一要以春耕、夏播、秋种为重要时节,以种子、肥料、农药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地区,认真组织“春季打假百日行动”和“肥料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各地全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二要强化市场巡查,要依据农资市场巡查规范要求,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努力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巡查频率应做到农忙季节每月巡查两次、平时每月巡查一次;三要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努力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各地对案值达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要上报市局备案。
(二)全面清查农资经营主体资格。
一要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坚决纠正虚假的连锁经营、加盟经营、许可经营等违规行为;二要强化监管,依法规范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三要建立和完善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动态“经济户口”档案,及时对网格化监管系统中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调整,确保网格化监管系统中农资经营主体数据完整准确。
(三)积极稳妥地做好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一要按照分级管理、自行抽检、统一上报、统一公示的原则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各地全年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不少于2次;二要依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监测,各地组织定向监测要有针对性地选择监测品种,要精心选择检验机构,要依照法定程序和工作规范开展监测,同时,要依规处理检验不合格的农资产品,确保监测工作公平、公正、合法。
(四)做好农资经营者自律工作。
一要严格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等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二要严格依法规范,对检查发现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经督促指导仍未整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做到“查处一起,规范一片”,力求使经营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
二、认真履行集贸市场规范职责,努力营造良好集贸市场购物环境。
一要规范集贸市场证照管理。
要求符合办照条件的经营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并做到统一规范悬挂营业执照,实现持照经营、悬照经营;二要规范集贸市场经营行为。
要加强集贸市场行为监管,市场内应做到无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骗买骗卖、克斤扣两等欺诈宰客现象,无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现象,无假冒伪劣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严格执行“限塑令”;三要强化集贸市场安全监管。
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所有上市销售食品必须符合法定要求,肉禽经营户必须每天公示检疫票据、建立肉禽经营台账,要指导市场物业单位做好安全防火,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四要履行集贸市场指导职责。
要依据法定要求和政府交办的文明市场创建任务,指导市场物业单位做好划行规市、卫生保洁、安全防火、秩序维护等工作,要督促集贸市场在出口处设置公平秤,并公布市场商品价格信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要开展文明诚信集贸市场创建。
要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创建诚信市场工作要求和市文明委的部署,指导集贸市场开展文明诚信集贸市场争创活动,要督促市场物业单位与经营者签订文明诚信经营责任书,组织开展好“文明经营户”评比活动。
三、扎实推进信息化监管手段运用,努力提升监管效能。
(一)规范运用农资“票证通”监管系统。
一要规范运用。
各地要以全市工商系统农资“票证通”系统推进会为契机,全面指导已用农资“票证通”系统的批发户按操作规程规范运用,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作用;二要强力推进。
各地要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农资经营户索票索证情况,利用“倒逼”方式促批发户规范运用农资“票证通”监管系统;三要努力实现四个100%目标。
即农资“票证通”系统100%覆盖农资批发户,农资批发户100%开具“票证通”单据,零售户100%索取“票证通”单据,批发户上传的证件信息准确率达100%。
(二)充分运用信用分类监管系统。
一要规范采集信息。
各地要按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规定的市场22项基本指标,采集好信息并规范录入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二要规范认定等级。
各地要按照商品交易市场信息等级认定规则,认真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信用等级认定,各地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等级认定应占辖区市场数的80%以上。
(三)用好用活网格化监管系统。
一要全面使用。
各地要按照省局和市局相应文件部署,合理划分监管网格,及时调整系统中网格责任人,力求使网格责任人全面、规范、准确地运用网格化监管系统;二要严格“痕迹”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系统记录规范要求,规范网格责任人记录行为,力求实现通过记录“痕迹”,再现网格责任人实际履职情况,力求解决巡而不查、查而不纠、纠而不记等问题,切实提高市场巡查效能。
四、积极探索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方法,努力拓展市场监管新领域。
(一)加强网络经营主体监管。
一要全面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
各地对已备案的经营主体,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其营业执照信息的电子链接标识;二要强化网上巡查。
各地要安排专业执法人员开展网上巡查,要将本地的各大经营性网站纳入日常巡查范围,并实行定期网络巡查。
(二)积极探索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方法。
一要加强学习。
各地要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监管作为年度学习重要内容,着力培养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人才;二要拓宽监管领域。
各地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探索适应本地特点的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方法,努力拓展市场监管领域;三要积极受理网络交易投诉。
各地要大力推进12315进网络,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让消费者在遇到网络消费纠纷时“投诉有门、追偿有主”。
(三)努力查办网上违法案件。
一要准确掌握网络案件查处方法。
各地要组织专门执法人员,研究网络案件证据的提取和固定、法律法规的正确运用等网络案件查处规范,探索网络案件查处的方式方法;二要明确网络案件目标。
根据省局要求,今年全市查处网络案件目标任务至少10件,具体目标任务分解为:
市局市场规范管理局、至少各2件,石至少各1件。
五、依法开展品牌汽车市场治理,努力规范汽车市场经营秩序。
一要建立品牌汽车销售主体资格核查制度。
要认真执行《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品牌汽车销售主体资格核查制度,对XX和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的,不得核准经营品牌汽车。
要结合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汽车销售及服务市场主体数据库,严格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努力规范市场经营主体;二要建立汽车销售格式条款合同检查制度。
要依据《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汽车销售格式条款合同有关内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规定的格式条款,应当书面通知经营者予以修改,并对修改后的格式条款进行备案,彻底戒除霸王条款;三要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岗位责任。
要将辖区内的汽车销售纳入责任区监管,明确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巡查重点突出“五查”,即查主体资格、查公示内容、查销售合同、查广告宣传、查制度落实情况。
六、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活农作用,努力促进经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示范大户。
要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活农作用,培养发展农村经纪人示范大户,帮助其完善经纪网络、营销模式,组建自我服务合作组织,引导经纪人示范户以大带小、以点带面;二要积极引导经纪人树立品牌意识。
要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提高品牌意识,鼓励经纪人注册服务商标,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拓展农产品市场,充分发挥其在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作用;三要认真组织开展经纪人专项整治工作。
要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经纪人基本情况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并掌握经纪人现状,建立经纪人管理制度,加强经纪行业自律,规范经纪人经营行为。
要坚决查处无照及超范围经营、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采取欺诈手段损害当事人利益、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经纪行为,努力规范经纪市场。
七、扎实开展肉类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要规范经营主体资格。
各地应要求猪肉经营者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必须持照经营;二要建立经营制度。
各地要督促经营猪肉的市场和超市实行市场业主责任制,要指导肉食品经营户建立肉食品准入制度、猪肉经营挂牌公示制度、不合格猪肉退市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等四项监督制度;三要加大执法力度。
各地要严厉查处猪肉经营户销售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含“瘦肉精”猪肉等不合格猪肉的违法行为,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
8月份,市局还将组织督查,对猪肉经营户持照经营、四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和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进行全市通报。
八、全面加大重要商品市场监管力度,努力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一要认真抓好二手车交易市场规范工作。
要继续规范二手车市场,对已成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不符合场地、布局条件的,要加强行政指导,逐步规范,为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要加强汽车拆解市场监管。
严厉查处违法销售汽车“五大总成”的违法行为,严防非法拼装和走私、盗抢的车辆上市销售;三要加强粮食、棉花、蚕茧等重要商品的监管。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把关,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大要案件;四要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
要坚持规范经营、把住源头、跟踪流向、强化监管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成品油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成品油市场;五要加强旅游和节日市场监管。
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搞好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加大重点旅游风景区和景点的检查力度,着重加强对商场、超市、商业街及个体零售商促销行为的整顿和清理;六要加强对禽类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管。
加强与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防疫、农业、畜牧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做好集贸市场、集中禽畜类交易市场的检疫、消毒等预防工作,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和严厉打击未经检疫上市交易禽类、畜类及其制品行为。
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工作要点
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健全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1.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根据市局XX年红盾护农工作方案要求,对重要农资商品销售集散地、农资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乡镇农资经营门店进行集中整治。
2.规范农资抽检程序。
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处理要及时、查办要到位,对制售假劣农资大要案件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3.加强农资经营自律体系建设。
指导农资经营者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农资经营示范店”培育工作,发展壮大农资连锁经营,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4.继续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
根据省局要求加强信息录入、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提升农资市场规范管理效能。
二、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监管,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
1.继续强化农贸市场监管工作。
根据市政府和省局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农贸市场专项巡查和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深化落实市场巡查、属地监管责任,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商品交易市场日常性监管工作,同时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
二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统筹兼顾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及其他相关市场监管工作,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严厉打击出售、收购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2.深化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创建活动。
开展好XX—XX年度省级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加大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力度,完善诚信市场、文明集市的公示和撤销机制,提升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同时,对获评XX-XX年度市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主动强化联系和监管,维护良好的诚信市场形象,并充分发挥典型作用,在全市形成崇尚诚信、守信光荣的良好氛围。
3.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认真贯彻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切实规范商品交易市场交易行为。
三、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维护汽车市场秩序
深入贯彻工商总局《关于加强汽车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依法落实好品牌汽车销售备案工作停止后对汽车市场的监管职责,并组织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汽车销售及服务企业主体资格检查、合同格式条款检查、信用评价、日常巡查、违法行为查处等五项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维护稳定的汽车市场秩序。
四、继续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
继续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掺杂使假、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并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市场巡查,坚持规范经营,把住源头,跟踪流向的原则,监督企业加强成品油内部质量监测。
同时,做好车用柴油升级相关后续工作。
市局市场规范管理局按照要求继续开展市区成品油抽检,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开展本地成品油抽检,严把油品质量关,并对抽检结果积极公示,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旅游、粮食、棉花、烟花爆竹等重要市场监管工作
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粮食、棉花、交通、烟花爆竹等重要市场的监管及动物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