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处罚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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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处罚暂行规定
三十工程处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
分项处罚(暂行)规定
二○○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机电安全管理工作处罚(暂行)规定
第三条:
项目部对机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提升绞车
第五条:
压缩机
第六条:
地面变电所
第七条:
凿井绞车
第八条:
供电系统
第九条:
提升绞车及连接装置
第十条:
搅拌机
第十一条:
机电设备安装
第十二条:
机修厂
第十三条:
井下设备
第十四条:
综掘设备
第十五条:
机电事故的追究追查
第十六条:
其它
三十工程处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
分项处罚(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特制定《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公司三十处机电安全处罚(暂行)规定》
第二条:
1、机电管理部门将遵循公正、公开原则。
根据机电安装、生产过程中违规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据(暂行)规定给予处罚。
2、单位和个人对机电安全处罚有疑义的,有权向处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项目部的机电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是机电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机电经理对全项目部机电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并参与每周一次的绞车房、提升悬挂系统、压风机和变电所的机电设备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及项目经理签字,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3、办理设备租赁、内部调拨、退库手续时,项目经理必须在手续上签字,否则罚项目经理200元。
4、项目部上报的各种报表,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否则罚项目经理200元。
5、购置更改设备必须有申请报告,报处审批后方能购置。
发现项目部自购又未经领导同意,罚项目经理500元。
6、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员。
无机电设备专(兼)职管理员罚项目经理200元。
由设备管理员建立设备台帐、卡片,办理设备调拨、退库等手续及搞好设备管理。
无台帐及设备流转无记录、无手续,罚机电经理500元。
7、项目部无权对外租借设备,未经处领导同意又无任何手续,处没收租赁费并罚项目经理1000元。
8、退库设备,应保证完好,零部件齐全。
经双方验收,如发现缺件,按缺件价值的双倍罚项目经理和机电经理。
9、项目部互相调拨设备应办理调拨手续,并通知有关部门,否则除正常收取租赁费外,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第四条:
提升绞车
一、机房
1、绞车房室内外整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油垢、无积水、无灰尘,禁止用车房做其他用途,如有违反,罚机电经理200元。
2、机房门口要挂有“要害车间,闲人免进”牌,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3、保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齐全,并做到定期试验合格,否则罚机电经理500元。
4、消防器材齐全、有效,放置整齐,数量充足,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5、带电及转动部分有保护栅栏和警示牌,室内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有测试记录,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二、司机
1、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罚项目经理500元。
2、每班必须两人上岗,否则罚项目经理200元。
如有脱岗,加罚脱岗者200元。
3、司机做到“三知”(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和“四会”(操作、保养、检查、排除一般故障),否则罚当事人200元。
三、规章制度牌板
1、车房要张挂要害车间管理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干部上岗制度,交接班制度牌板。
每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2、车房要张挂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牌板,设备完好标准。
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四、图纸和记录
1、车房要张挂制动系统和电气原理图,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2、车房要有要害车间登记簿、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日常维修记录,钢丝绳检查、检验和更换记录,定期检修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提升装置检查记录,事故记录,干部上岗、查岗登记记录,并认真填写。
每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五、设备性能及状况
1、主机(包括滚筒、减速器、主电机、制动闸、深度指示器)完好,并保持清洁。
否则罚机电经理500元。
2、设备有铭牌、状态标识牌和责任牌,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3、润滑系统和制动系统油路不得有跑、冒、滴、漏状况,发现一处罚机电经理200元。
4、八大保护(过卷、过速、欠电压、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减速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每缺一项或动作不灵敏可靠,罚机电经理200元。
5、各种仪表齐全,指示正确、灵敏。
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6、信号系统声光齐全,动作可靠。
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7、盘形闸闸板、制动盘不得有油污,发现一次罚机电经理200元。
第五条:
压风机
1、机房设计合理。
房内整洁,窗明机净,无杂物、油垢、油污、积水和灰尘。
禁止用车房作其它用途,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2、机房门口要张挂“要害车间、闲人免进”牌,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3、带电及转动部分有栅栏和警示牌,室内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有测试记录,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4、水冷式压风机有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声光具备),动作可靠,出水温度不超过40度,断水保护不可靠罚机电经理200元。
5、螺杆式空压机出口排气温度不超过规定(风冷机型不超过环境温度10.5℃,水冷机型不超过环境温度40℃,主机排气温度不大于109℃)。
排气温度一处超规定罚机电经理500元。
6、安全阀动作压力不超过额定压力10%,定期检查安全阀动作可靠性,并有记录,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7、压缩机三滤(空气滤芯、油过滤器、冷却器)均按生产厂家规定要求及时清理及更换,不按要求清理及更换发现一台罚机电经理1000元
8、各种规章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操作规范、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完好标准等,缺一种制度罚机电经理200元。
9、各种记录,要害场所登记簿、运转日志、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干部上岗记录等,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第六条:
地面变电所
一、机房
1、变电所室内外整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油垢、无积水、无灰尘,禁止用做其他用途,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2、变电所门口要挂有“要害车间,闲人免进”牌,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3、室内电缆沟电缆排列整齐、无腐蚀、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完整,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4、安全操作防护用具(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令克棒、接地棒、接地线等)齐全,并做到定期试验合格,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5、灭火器材齐全、有效,放置整齐,数量充足,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6、变电所周围必须有围墙或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在周围悬挂安全警示牌。
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7、室内面积、高度布局合理,通风良好,设备距离墙、顶在规定范围内。
否则罚项目经理200元。
8、电缆终端盒不锈蚀,不渗油、漏油;金属构架和设备应定期防腐处理,不脱漆不生锈。
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二、规章制度牌板
1、变电所要张挂要害车间管理制度,事故处理规定,干部上岗制度,交接班制度牌板。
每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2、变电所要张挂岗位责任制,设备完好标准,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牌板。
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三、图纸和记录
1、变电所要张挂变电所平面图,紧急拉闸顺序图,供电系统和二次保护、控制系统图,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2、变电所要有要害车间登记簿、运行日志,交接班记录,日常维修记录,定期检修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事故记录,干部上岗、查岗登记记录,并认真填写。
每缺一项罚机电经理200元。
3、变电所要有完整、详细、有效的电气试验报告。
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四、设备性能及状况
1、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95%,每低1%罚机电经理200元。
2、主变必须完好,总柜和主要出线柜(风机、绞车、井下)必须完好。
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3、设备有铭牌、状态标识牌、用户标识牌和责任牌。
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4、各种仪表齐全,指示正确、灵敏。
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5、防雷设施、接地系统合格。
否则罚机电经理200元。
第七条:
凿井绞车
1、工作制动器缺件、失灵或磨损超过规定,发现一处罚机电经理200元。
2、安全制动器缺油泵、电机、坠砣,发现一处罚机电经理200元。
3、减速箱齿轮每个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无记录罚机电经理500元。
4、减速箱润滑油缺少、漏油,发现一处罚机电经理200元。
5、棘轮装置安装合理、灵活,未安、不灵活、未使用一处罚机电经理200元。
6、要求棚内整洁卫生,无杂物,滚筒下方无积水、油垢,每违反一条机电经理200元。
7、零部件齐全,电缆悬挂整齐,按规定安装保险丝,按规定进行接地,按规定调整过流保护。
发现一处不按规定运行罚机电经理200元。
8、电气设备要有防雨措施,无防雨措施的罚机电经理200元。
9、生根绳卡数量齐全,紧固可靠,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机电经理500元。
10、缠绳必须使用铁皮,缠绳时要张紧,钢丝绳不得松动,否则罚机电经理500元。
第八条:
1、电气设备没有设置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装置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
2、井架及变电所未设避雷装置、接地不可靠及不符合《规程》规定的,罚机电经理500元。
3、闸刀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发现一处罚机电经理200元。
4、地面与井下供电不分开,井下供电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每处罚项目经理和机电经理各2000元。
5、电器漏电保护、接地保护及其性能没有按《规程》要求进行测试,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罚机电经理200元。
6、地面、井下变电所未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栅栏,配置灭火器材,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罚机电经理500元。
第九条:
1、绞车提升连接装置及制动系统、钢丝绳不符合《规程》规定,绞车没有调试合格就投入使用的罚项目经理1000元。
2、提升钩头无闭锁装置,泄力装置失效,无试验探伤报告罚机电经理500元。
3、提升钢丝绳、提升容器、天轮和连接装置未按《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修,每处罚机电经理500元。
第十条:
搅拌站
井口搅拌机无防护棚、料斗两侧无安全警示、使用完不清理、注油孔不起作用。
发现一处罚机电和生产经理各200元。
第十一条:
机电安装
1、安装工程(如绞车、改绞、井架、井筒装备、稳车、综掘机、空压机等)必须填写安装日志(附样表),一次不填罚机电经理200元。
2、机电安装工程无措施,设备基础未进行复测、未操平找正就进行安装,主轴、减速机、电机、制动闸、井架等重要部位垫铁布置不符合规定的,发现一处罚机电经理500元。
3、安装工程必须由处统一组织验收,未验收投入使用的罚项目经理1000元。
第十二条:
一、机修厂
1、机修、加工设备要保持机械清洁,使用后不清扫、不注油,发现一处不合格,罚经理200元。
2、机修、加工设备必须有接地,一处不合格,罚经理200元。
2、各车间应悬挂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缺一项罚经理200元。
3、加工车间闸刀发现一处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的,罚经理200元。
4、车间、场地的材料、加工件(成品)应摆放整齐并有相应标识,缺一项罚经理200元。
5、设备完好率不到95%,每降低1%罚经理200元。
二、机电设备公司租赁站
1、库房设备排放整齐,注明设备状况(完好、备用、待修、报废),缺一项罚经理200元。
2、维修设备要有记录(时间、更换配件、试运转、验收人签字),到现场不能使用,经双方确定认可。
缺一项罚经理200元。
3、主要设备(电气设备)要做到上盖下垫,缺一项罚经理200元。
4、库房要有防火措施,否则罚经理200元。
第十三条:
一、井下设备:
1、井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罚机电经理1000元。
2、井下开关必须上架,一台不上架罚机电经理200元。
3、井下设备的短路、漏电、接地、过负荷保护必须正常使用,一台不使用罚机电经理1000元。
4、井下风水管路悬挂整齐并不得跑风跑水,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机电经理200元。
5、井下扒矸机无卡轨器,卸料槽无支撑、不悬吊、无照明、无护栏,罚生产经理500元。
6、井下扒矸机滚筒及减速箱连接螺栓松动,罚机电经理500元。
7、井下扒矸机、调度绞车、喷浆机必须有定期润滑记录,无记录或缺记录,罚机电经理200元。
8、井下喷浆机用后必须清理,一台次不清理,罚生产经理500元。
9、井下电缆必须悬挂整齐,标明编号、电压、截面、长度、用途。
一处合格或无标识,罚机电经理200元。
10、井下开关必须有标识牌,注明规格型号、电压、电流、整定值、包机人。
缺一处罚机电经理200元。
11、井下水泵运转记录、上下山调度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井下设备定期检查记录必须齐全。
不检查或漏检罚机电经理200元。
12、井下电机车必须专人持证操作,制动可靠,灯、闸、铃齐全。
发现无证操作或灯、闸、铃不正常使用罚生产经理500元。
13、工程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专人持证驾驶,声、光信号、制动闸必须齐全。
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项目经理500元。
14、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移动电器、电缆、电线的,一次罚机电经理500元。
15、井下对旋风机必须上架,注明规格型号,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16、井下通风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电源自动切换可靠、灵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机电经理500元。
三、井下烧焊
1、井下烧焊必须有措施,经项目经理及安检人员、操作人签字,并备好灭火器材,一次不遵守罚安全、生产和机电经理各500元。
2、乙炔瓶必须使用回火器,不使用或使用失效的回火器一次罚机电经理200元。
3、电焊机电缆裸露或接线盒烧坏的一次罚机电经理200元。
4、电焊把子线禁止使用电缆,发现一次罚机电经理200元。
第十四条:
综掘设施
1、综掘机、皮带机、刮板机电缆必须吊挂并有一定的松弛度,不得有损伤、漏电现象。
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机电经理200元。
2、所有机械、电气裸露部分必须有护罩,安全可靠。
发现一处不合要求罚机电经理200元。
3、作业前必须先鸣响警铃,确认安全方准开车,一次不执行罚生产经理200元。
4、切割作业时必须洒水,发现一次不洒水,罚生产经理200元。
5、紧急停止开关必须灵敏可靠,现场试验无效的罚机电经理500元。
6、油温及冷却水温不得超过规定值,发现一次罚机电经理200元。
7、对机器上有泥土及煤泥沉积的部位及时清理,一次不清理罚生产经理200元。
8、日常维修,检修必须有检修记录,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的罚生产经理200元。
9、井下固定伸缩式皮带机安装时必须垫平找正,皮带不得与地面摩擦,机头、机尾清理干净,机架不准放锚杆及杂物,发现一处罚生产和机电经理各200元。
10、皮带跑偏应及时调整,发现一次不及时调整罚机电经理200元。
11、刮板机减速机不得缺油,发现缺油或漏油严重,罚机电经理200元。
12、多台刮板机联合工作时必须保证相互连锁的可靠性,发现不使用或连锁失效的罚机电经理200元。
第十五条:
机电事故的追究、追查
1、凡固定设备检修不到位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机电事故,对项目经理和机电经理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5%给予经济处罚。
2、对发生的机电事故必须进行事故分析,判定事故的责任及损失。
不追查、无记录、对事故隐瞒不报的,罚项目经理1000~10000元。
第十六条:
其他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或在复查后仍没有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加倍处罚。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