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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修理行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分析资料

汽车修理行业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分析

[摘要] 为了调查和分析汽车4S店(sale、sparepart、service、survey)与汽修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状进行。

将汽车修理企业按照4S店和普通汽修厂分类,分层随机抽取19家,对汽车修理作业场所烘漆、喷漆、配漆、焊接、清洗、打磨等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和评价。

结果显示,19家汽修企业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超标4家,超标率为21%。

汽修作业岗位超标率为6%,主要为喷漆作业(岗位超标率8%)、打磨作业(岗位超标率为14%)。

超标的职业危害有甲苯(点超标率3%)、二甲苯(点超标率8%)、乙酸丁酯(点超标率9%)、噪声超标(点超标率13%)。

最大超标倍数为甲苯超标17.7倍。

烘漆岗位室内外温差、油漆作业岗位苯和乙酸乙酯、清洗岗位溶剂汽油、焊接岗位电焊烟尘和打磨岗位其他粉尘均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提示,4S店职业危害状况不容忽视,应该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治理,强化汽修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主体意识,落实作业场所定期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作业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置和使用,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家庭汽车不断普及,汽车修理行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与以往传统的汽修相比,在规模、数量和质量上有了明显变化。

汽车4S店这种融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加工(Sparepart)、售后维修服务(Service)、信息服务反馈(Survey)等功能“四位一体”的汽车特许经营模式[1],成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其职业危害状况是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领域和薄弱环节,也使汽车修理行业出现了许多值得引起重视的职业卫生安全问题[2]。

本研究立足于对某一区域内汽修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整体评价分析,试图为加强汽车修理行业作业场所有毒有害作业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方法。

1 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选择上海市某郊区辖区内的汽车修理企业为调查对象,按照企业类型和规模分为4S店和普通汽修厂两类,随机抽取4S店10家、普通汽修厂9家,共19家。

2007年7月~9月进行作业场所监督监测和现场调查;采用统一的调查表对企业一般状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问卷调查。

1.2 监测岗位及监测项目

将汽车修理作业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分工划分为5种岗位,针对各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开展相应的监测项目。

油漆工(配漆、喷漆):

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清洗工(汽油清洗):

溶剂汽油;焊接工(电焊):

电焊烟尘;打磨工(修理打磨):

噪声、其他粉尘;烘漆操作工:

岗位温度、室内外温差、WBGT指数。

1.3 监测指标和评价依据

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2)、《工作场所空气中混合烃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GBZ160.40—2004)、《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T5748—1985)、《作业场所噪声测量规范》(WS/T69—1996)、《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GB/T934—1989)等卫生标准和规范进行现场监测采样。

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进行卫生学评价。

汽修作业场所监测的毒物和粉尘均采用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STEL),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卫生标准进行评价。

物理因素的参考标准值为:

噪声接触8h为85dB(A);室内外温差为小于3℃(基于上海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为32℃而确定)。

1.4 监测采样仪器

大气采样器(XQC-15E);SFC-3BT粉尘采样器(SFC-3BT);积分声级计(AWA510D);数字式温湿度计,风速仪(AVM-01),2000WBGT 指数仪,通风干湿表(DHM2)。

1.5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3.0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不同企业类型和岗位间检出率的比较采用分层卡方监验,不同企业类型和岗位间检出浓度的比较采用一般线性模型,检出结果与卫生标准限值的比较采用t监验。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该区汽车修理行业遍布于14个乡镇,共有汽车修理 89 家。

本调查发现,19家汽车修理企业主要集中在4个镇;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14家,个人独资3家,港奥台合资1家,集体1家; 19家汽修企业现有职工人数692人,其中职业病危害接触人员103人(占14.9%);年修理维护汽车79760辆。

工艺中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高温、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溶剂汽油、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噪声等。

调查发现19家汽修企业中,17家提供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占89%);5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占26%);6家组织了2006年职业健康监查(占32%);2家进行了2006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占11%);8家能够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企业(占42%);7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占37%);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企业有3家;19家企业建设项目未经过卫生部门审核。

表1                  汽修作业烘漆岗位高温指标分析

企业类别

点数

(个)

岗位温度(℃)

室内外温差(℃)

WBGT指数(℃)

范围

均值

范围

均值

范围

均值

4S 店

9

33.9~36.3

35.53± 0.9

0.5~1.1

0.94± 0.2

29.1~30.1

29.49± 0.4

普通汽修企业

6

33.6~37.8

35.22± 1.7

0.3~1.0

0.85± 0.3

29.1~30.0

29.57± 0.2

总计

15

33.6~37.8

35.41± 1.3

0.3~1.1

0.91± 0.2

29.1~30.1

29.52± 0.4

2.2 汽修作业场所各岗位职业危害监测结果

.2.1烘漆作业  烘漆作业存在的职业危害为高温。

监测4S店 9个,普通汽修企业 6个共计15个点,结果发现,作业岗位气温为33.6~37.8℃,两种类型汽修企业间无显著差异(p=0.65)。

两种类型汽修企业烘漆岗位室内外温差比较,无显著差异(p=0.44);且显著低于高温作业室内外温差阈限值(p<0.001)。

两种类型汽修企业烘漆岗位WBGT指数比较,无显著差异(p=0.70)。

见表1。

2.2.2油漆作业  选择4S店喷漆15个点、配漆8个点,普通汽修企业喷漆11个点、配漆2个点,分别监测各点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

2.2.2.1苯的监测结果

结果表明,汽修企业喷漆、配漆作业各岗位苯的检出值均低于卫生标志限值。

对不同汽修企业类型和岗位间苯的检出率进行分层卡方监验,结果表明,4S店与普通汽修企业间苯的检出率无明显差别,喷漆与配漆岗位苯的检出率显著不同,喷漆岗位苯的检出率为15%,配漆岗位苯的检出率为30%,配漆岗位苯的检出率高于喷漆岗位。

见表2。

表2                油漆作业岗位苯的检出结果

企业类别

喷漆

 

 

配漆

点数

(个)

范围

(mg/m3)

检出点数(个)

点数

(个)

范围

(mg/m3)

检出点数(个)

4S店

15

0.3~2.7

3

 

8

0.3~1.6

1

普通汽修企业

11

0.3~1.5

1

2

1.9~2.2

2

总计

26

   0.3± 2.7

4

10

0.3~2.2

3

 

2.2.2.2甲苯、二甲苯的监测结果

应用分层卡方监验比较喷漆、配漆两种岗位及两种汽修企业类型对作业场所甲苯、二甲苯的检出率的影响,结果表明,甲苯、二甲苯在喷漆与配漆岗位之间的检出率均无明显差异(p>0.05), 甲苯、二甲苯在4S店与普通汽修企业间的检出率均无明显差别(p>0.05),总体上汽修行业油漆岗位甲苯的检出率为39%,二甲苯的检出率为78%。

表3            两种汽修企业不同油漆岗位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

岗位

甲苯

 

二甲苯

4S店

普通汽修企业

4S店

普通汽修企业

范围

(mg/m3)

中位数

(mg/m3)

范围

(mg/m3)

中位数(mg/m3)

 

范围(mg/m3)

中位数(mg/m3)

范围

(mg/m3)

中位数(mg/m3)

喷漆

0.6~1869

0.6

0.6~19.7

0.6

 

1.6~1086

19.0

1.6~77.6

39.0

配漆

0.6~56.9

0.6

0.6~0.6

0.6

1.6~98.9

18.3

19.0~19.2

19.1

对不同岗位、不同类型汽修企业之间作业场所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进行一般线性模型分析发现,喷漆与配漆岗位之间,以及4S店与普通汽修企业之间,甲苯、二甲苯的浓度均无显著差异(p>0.05)。

总体上,汽修行业油漆作业甲苯浓度范围为0.60~1869mg/m3,中位数为0.60mg/m3, 甲苯的点合格率为97%,但有1个点异常高于卫生标准。

二甲苯浓度范围为1.60~1086mg/m3,中位数为19.30mg/m3,但有3个点高于卫生标准,超标率为8%,其中一个点异常高于卫生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9.9倍。

同时发现,甲苯、二甲苯的危害水平具有较大的关联性,甲苯有1个点超标(为4S店喷漆岗位,超标17.7倍,)该点同时存在二甲苯超标。

见表3。

 

2.2.2.4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监测4s店9个点,普通汽修企业2个点。

结果表明,乙酸乙酯范围0.13~65.5mg/m3,检出率为18%;乙酸丁酯范围0.13~326mg/m3,检出率为45%。

乙酸丁酯存在1个点超标(超标0.3倍)。

2.2.3 焊接岗位

焊接岗位的职业危害为主要为电焊烟尘,结果均未见电焊烟尘超标,监测汽修企业电焊烟尘范围为0.3~2.3mg/m3,均数为1.18±0.51mg/m3,显著低于电焊烟尘卫生标准限值,4S店与普通汽修企业焊接岗位作业场所电焊烟尘浓度无显著差异(p>0.05)。

2.2.4 打磨岗位

2.2.4.1 其他粉尘

打磨岗位上其他粉尘共监测6个点,4S店5个,普通汽修企业1个。

其他粉尘结果为为0.3~1.3mg/m3,均数为(0.95±0.33)mg/m3,显著低于其他粉尘卫生标准(p<0.001)。

2.2.4.2 噪声

打磨岗位上噪声共监测15个点。

结果发现,4s店与普通企业汽修之间打磨岗位上噪声强度无显著差异(p>0.05),本次监测噪声范围为67~101dB(A),均数为82.29±7.99dB(A),打磨岗位噪声超标率为13%。

2.2.5 清洗岗位  清洗岗位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是清洗剂溶剂汽油,分析表明4s店与普通企业汽修之间清洗岗位溶剂汽油浓度无显著差异(p>0.05),总体上本次监测汽修企业溶剂汽油浓度为0.35~26.4mg/m3,平均为8.75± 9.10mg/m3,显著低于作业场所溶剂汽油卫生标准(p<0.01)。

见表4。

表4            汽修企业清洗岗位溶剂汽油监测结果

企业类别

监测点数(个)

范围(mg/m3)

均数(mg/m3)

4S店

3

0.35~12.8

4.6± 7.1

普通汽修企业

5

2.0~26.4

11.2± 9.9

.3 汽修企业各监测岗位超标情况

19家汽修企业中超标企业4家,均为4S店,4S店超标率为40%。

按照岗位分析,超标岗位数为5个,岗位超标率6%;其中油漆作业超标3个点(岗位超标率为8%),均为喷漆作业超标(占喷漆作业的12%);打磨作业噪声超标2个点(岗位超标率为13%)。

按监测项目分,甲苯超标1个点(点超标率为3%);二甲苯超标3个点(点超标率为8%);乙酸丁酯超标1个点(点超标率为9%);噪声超标2个点(点超标率为13%)。

有一家4S店同时存在甲苯超标1个点、二甲苯超标2个点、乙酸丁酯1个点。

3  讨论

近十年来,汽车4S店在我国逐步兴起并得到了蓬勃发展[1],其汽车售后维修服务的烘漆、喷漆、焊接、清洗、打磨等诸多工艺流程中均存在有毒有害作业。

汽车4S店是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领域和薄弱环节。

与此同时,大量的传统汽车修理企业规模小、工艺落后、卫生防护条件差的状况依然存在,汽车修理工艺中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多年来尚未得到根本上的改造和治理。

截至目前,有关汽车修理企业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文献报道较少,且主要是针对汽车装配、修理过程存在的汽油、铅烟、噪声的监测[3,4],汽修作业对职业健康影响的研究局限于汽油、铅中毒的调查[5,6]。

国内目前尚无针对整体汽修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卫生学监测和岗位评价治理方面的文献报道。

本次调查发现,汽车修理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尚未得到规范管理,大部分汽修企业未能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评价、有毒有害警示标识设置、吸风排毒装置设置等工作,提示我们今后要尽快将汽修行业纳入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中,积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汽修行业的职业危害得到有效的管理。

本次现场调查发现,汽修行业存在的有毒有害作业岗位主要是烘漆作业、喷漆、配漆、焊接、清洗和打磨作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高温、混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电焊烟尘、溶剂汽油、噪声和打磨粉尘。

汽修作业场所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喷漆作业岗位的甲苯、二甲苯和乙酸丁酯,以及打磨作业的噪声均存在超标现象,而烘漆作业的高温、油漆作业的苯、乙酸乙酯、焊接岗位的电焊烟尘、清洗作业岗位的溶剂汽油、打磨岗位的其他粉尘均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上述结果提示我们,汽修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重点应该关注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噪声的职业危害风险。

按照作业岗位分析,喷漆作业和打磨作业两个岗位存在职业危害超标现象,其中喷漆作业岗位超标率为12%,

打磨岗位超标率为13%。

因此,应当加强汽修作业岗位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喷漆、打磨两种岗位的治理,改进工艺,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通过对4S店与普通汽修企业间各岗位职业危害水平的比较也发现,尽管4S店的服务管理水平较高,但4S店整体职业危害状况未见明显好于普通汽修企业。

因此,应该加强4S店汽修作业岗位的职业危害防范和治理力度,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要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有效使用,要降低职业危害的潜在风险,确保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符合卫生标准。

综上所述,汽车修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不容忽视,作业场所中存在着多种挥发性有机化物[7],在汽车修理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工作场所内,包含了挥发性化学溶剂、毒物、粉尘、噪声等多种多样的职业危害,其可能的联合、协同效应对于作业工人健康的潜在危害风险值得引起重视,尤其是有导致汽修工人造血系统癌症的可能[8]。

因此,我们应当改进和加强对汽修行业的职业危害的规范管理和治理力度,立足于作业岗位治理,降低职业危害水平,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有效使用,同时,开展暴露剂量监测和定期职业健康监护和筛检,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卫生安全风险评价,提高汽修行业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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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5.

[3]安圣臣,夏猛,许桂英,等.汽车修理作业铅危害的调查[J].中国工业医学杂志[J],1995,8(4):

208.

[4]刘祥铨,江碧云,张淑新,等.某汽配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分析[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7,13

(2):

64-65.

[5]李明.某汽修厂汽油接触人员神经衰弱症状的调查[J].内蒙古预防医学,2000,25(3):

113-114.

[6]周宝芹,刘俊义.汽车修理作业工人20例心电图观察[J].职业与健康,1996,12(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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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WilsonMP, HammondSK, NicasM,et al. Workerexposuretovolatileorganiccompoundsinthevehiclerepairindustry[J]. JOccupEnvironHyg,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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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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