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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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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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字〔X〕14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点

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X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和“三定规定”,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中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当注明受委托组织的基本信息和委托执法协议,经县法制办审核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示。

5.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

县法制办、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托X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并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6.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7.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

8.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X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必须主动亮明身份,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9.加强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的办事人员及工作职责,采取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10.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14号)要求,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和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及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11.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X〕32号)要求,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

县政府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并实现与市政府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互联互通。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利用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积极建立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定行政程序要求,根据《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X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流程,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内容、方式、载体等的记录要求和标准,对执法记录的管理、使用和执法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监督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X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X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参照《X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制定本部门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制定完善行政执法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保存等管理制度。

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规范制作、管理和保存行政执法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效果。

已有行政执法办案系统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统一规范后的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逐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3.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

对调查(询问)、现场检查(勘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在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同时进行音像记录。

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求,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确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标准,积极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记录设备,有条件的部门可以采用手持移动终端设备,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实时记录和监督。

4.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作用,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探索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逐步提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严格执行《X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建立法制审核责任追究机制等。

2.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

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承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应当配备1至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满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需要。

县法制办要定期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本部门所有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鼓励行政执法部门创造条件积极扩展法制审核范围,探索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审核内容,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5.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特点,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法制审核程序,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全面系统地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X年10月)。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于X年10月底前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推行三项制度,并报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X年11月)。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制定完善各项具体工作制度、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文件,并于X年11月底前,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流程、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材料,报送至县行政执法监督局。

(三)总结评估阶段(X年12月)。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对本系统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总结评估,X年12月底前形成书面工作报告报县行政执法监督局。

县法制办、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工作报告报县政府和市法制办、市行政执法监督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衔接。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法制、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制度”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我县“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成果,统筹协调推进三项制度工作。

(二)鼓励探索创新。

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侧重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督促落实。

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调度指导,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落实到位。

县法制办、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对各部门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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