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创正压通气临床应用专家共识正规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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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正压通气临床应用专家共识正规版
无创正压通气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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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创正压通气临床应用专家共识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会呼吸生理与重症监护学组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编辑委员会
相关术语
无创通气是指无需建立人工气道(如气管插管等)的机械通气方法,包括气道内正压通气和胸外负压通气等。
无创正压通气(non-invasivepositivepressureventilation,NPPV或NIPPV)是指无创的正压通气方法,包括双水平正压通气(bi-levelpositiveairwaypressure,BiPAP)和持续气道内正压(continuouspositiveairwaypressure,CPAP)等多种气道内正压通气模式。
BiPAP是注册的术语,其实质是压力支持(PSV)或压力控制(PCV)+呼气末正压(PEEP)。
推荐意见证据水平的说明:
[A级]:
有随机对照试验,具备足够的数据;[B级]:
有限数据的随机对照试验依据;[C级]:
非随机的试验,观察性的研究依据;[D级]:
专家组的推荐意见,尚缺乏系统研究的依据。
概述
气道内正压通气是目前治疗或抢救呼吸衰竭常用的有效方法。
有创正压通气需要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导致患者痛苦并可引起多种并发症(如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等),故只能用于严重呼吸衰竭和有生命危险的患者。
NPPV的最大优点是无需建立有创人工气道。
自1989年Meduri等报道NPPV用于治疗COPD急性加重期(AECOPD)导致的呼吸衰竭后,NPPV的临床研究可分为2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9~1995年)主要是开放式观察研究,第二阶段(1995年后)是依据循证医学原则有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RCT)。
近十年来,随着临床常用研究的不断深入,其应用范畴不断扩展,已经成为临床上常用的辅助通气技术[1-4]。
NPPV的临床应用是近十余年机械通气领域的重要进步之一,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NPPV由于“无创”的特点使机械通气的“早期应用”成为可能;
(2)NPPV减少了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的使用,从而减少人工气道的并发症;(3)NPPV在单纯氧疗与有创通气之间,提供了“过渡性”的辅助通气选择:
在决策是否应用有创通气有困难时,可尝试NPPV治疗;在撤机过程是,NPPV可以作为一种“桥梁”或“降低强度”的辅助通气方法,有助于成功撤机;(4)NPPV作为一种短时或间歇的辅助通气方法扩展了机械通气的应用领域,如辅助进行纤维支气管镜检查、长期家庭应用、康复治疗、插管前准备等,随着NPPV技术的进步和临床研究的进展,形成了有创与无创通气相互密切配合的机械通气新时代,提高了呼吸衰竭救治的成功率。
为了指导和规范NPPV的临床应用,不少国家先后推出专家共识和指南。
2001年,美国胸科学会首先发表了NPPV临床应用的专家共识[5]。
随后,英国胸科学会等也制定了临床应用指南[6]。
众多的核心杂志也分别刊登专题综述和荟萃分析。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呼吸生理与重症监护学组也在2002年草拟了我国的《无创正压通气临床应用中的几点建议》[3]。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NPPV的临床应用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为此,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经过讨论后,对原来的“建议”进行修订,在增加新内容的同时,改为“专家共识”,期望通过此专家共识的发表,为临床一线的医务工作者提供参考,促进我国NPPV临床应用的规范化,提高治疗水平。
NPPV的应用指征和禁忌证
目前有关NPPV的应用指征尚无统一标准,与呼吸衰竭的严重程度、基础疾病、意识状态、感染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多器官功能损害等多种因素相关,也与应用者的经验和治疗单位人力设备条件有关。
NPPV的应用指征可以从3个层面来考虑:
(1)总体应用指征;
(2)在不同疾病中的应用;(3)在临床实践中动态决策NPPV的使用。
一、NPPV的总体应用指征和临床切入点
NPPV主要适合于轻中度呼吸衰竭的患者。
在急性呼吸衰竭中,其参考的应用指征如下[1,5-6]。
1.疾病的诊断和病情的可逆性评价适合使用NPPV。
2.有需要辅助通气的指标:
(1)中至重度的呼吸困难,表现为呼吸急促(COPD患者的呼吸频率>24次/min,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呼吸频率>30次/min);动用辅助呼吸肌或胸腹矛盾运动;
(2)血气异常[pH值<7.35,PaCO2>45mmHg(1mmHg=0.133kPa),或氧合指数<200mmHg(氧合指数:
动脉血氧分压/吸入氧浓度]。
3.排除有应用NPPV的禁忌证。
NPPV的临床切入点见图1[7]。
NPPV主要应用于呼吸衰竭的早期干预,避免发展为危及生命的呼吸衰竭;也可以用于辅助早期撤机。
但对于有明确有创通气指征者,除非是拒绝插管。
否则不宜常规应用NPVV替代气管插管[1-3,5-7]。
图1无创正压通气的临床切入点(粗箭头代表应用指征与有创通气有一定的重叠)
推荐意见:
NPPV主要适合于轻中度呼吸衰竭,没有紧急插管指征、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和没有NPPV禁忌证的患者,用于呼吸衰竭早期干预和辅助撤机。
二、NPPV在不同疾病中的应用
呼吸衰竭的病因众多,其病理生理学变化也有较大的差异,因此,NPPV在不同基础疾病的患者中应用的价值和依据也有较大的差异。
下面针对临床上比较常见的基础疾病进行论述。
(一)AECOPDF
NPPV在AECOPD中的应用已经有近20年的历史,文献报道较多。
多项RCT及荟萃分析[8-12]结果均显示,与常规治疗相比,NPPV用于AECOPD的成功率可达80%~85%。
有效的NPPV治疗可在短时间内(通常为1~2h)使PaCO2降低、pH值增高,呼吸困难减轻和生命体征稳定(即时效应);长时间(数天~数周)应用可降低气管插管率,缩短住院时间和降低住院病死率(总体治疗效应)。
临床上对如何选择合适的AECOPD患者接受NPPV治疗仍然缺乏统一的标准[12-13]。
由于对AECOPD所致呼吸衰竭的严重程度分级困难,目前多采用动脉血pH值对患者进行分层,分为轻度呼吸性酸中毒(pH值≥7.35)、中度呼吸性酸中毒(pH值为7.25~7.35)和重度呼吸性酸中毒(pH值<7.25)。
对中度呼吸性酸中毒的AECOPD患者临床应用NPPV的研究依据最为充分,可以改善呼吸困难,改善通气和气体交换,降低气管插管率,降低病死率并缩短住院时间。
轻度呼吸性酸中毒的AECOPD患者是否使用NPPV还存在争论。
而严重呼吸性酸中毒者NPPV治疗的失败率和病死率较高[14-15]。
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患者进行NPPV治疗时需要对患者的总体状况进行评估,权衡利弊,并应在具有良好监护条件的ICU内“一对一”进行,一旦无效应及时改为有创通气。
目前的研究结果不支持有意识障碍的AECOPD患者使用NPPV治疗[16]。
然而,如果患者的意识改变与CO2潴留有关,NPPV治疗后意识显著改善,可以继续NPPV。
当没有有创通气条件或患者/家属拒绝有创通气时,NPPV可作为替代治疗,文献报道其成功率约为60%~70%[17-18]。
但此种情况必须在患者及家属同意和理解的前提下,以及在一对一密切监护下进行。
推荐意见:
NPPV是AECOPD的常规治疗手段[A级]。
对存在NPPV应用指征、而没有NPPV禁忌证的AECOPD患者,早期应用NPPV治疗可改善症状和动脉血气,降低气管插管的使用率和病死率,缩短住院或住ICU的时间[A级]。
对于病情较轻(动脉血pH值>7.35,PaCO2>45mmHg)的AECOPD患者是否应用NPPV存在争议,需要综合考虑人力资源和患者对治疗的耐受性。
对于出现严重呼吸性酸中毒的AECOPD患者,NPPV治疗的成功率相对较低,可以在严密观察的前提下短时间(1~2h)试用,有改善者继续应用,无改善及时改为有创通气。
对于伴有严重意识障碍或有气管插管指征的AECOPD患者,不推荐常规使用NPPV。
只有在患者及其家属明确拒绝气管插管时,在一对一密切监护的条件下,将NPPV作为一种替代治疗的措施[C级]。
(二)稳定期COPD
COPD的基本病理生理改变是气道阻力增大、气流受限和过度充气,导致呼吸做功增加和呼吸动力的下降,呼吸肌易疲劳。
另外,当存在慢性CO2潴留时,呼吸中枢对CO2刺激反应下降。
基于以上理论,NPPV可以使严重COPD患者慢性疲劳的呼吸肌得到休息,改善肺功能和气体交换。
而且夜间NPPV可改善夜间低通气,改善睡眠质量,使呼吸中枢CO2调定点下调,最终改善白天气体交换和生活质量。
多项对照研究探索了NPPV对稳定期COPD的作用[19-22],但其结果存在差异。
Kolodziej等[23]对15个研究进行了系统性综述,其中9项非RCT和6项RCT均提示NPPV可改善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和呼吸困难,对肺功能损害严重的患者尤为明显。
非RCT结果提示NPPV可改善气体交换、肺过度充气和减少膈肌做功,而RCT并未发现相似的结果。
目前,稳定期COPD患者长期使用NPPV的病例不断增加,但支持其临床应用的严格的随机对照研究依据不足。
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多数所谓较大样本的随机对照试验均是采用随访的方法,缺乏NPPV应用的质控措施。
在美国的指南中[5],稳定期COPD患者应用NPPV的指征如下:
(1)伴有乏力、呼吸困难、嗜睡等症状;
(2)气体交换异常:
PaCO2≥55mmHg或在低流量给氧情况下PaCO2为50~55mmHg,伴有夜间SaO2<88%的累计时间占监测时间的10%以上;(3)对支气管舒张剂、糖皮质激素、氧疗等内科治疗无效。
通常治疗2个月后重新评价,如果依从性好(>4h/d)且治疗有效继续应用。
推荐意见:
由于现有的研究结果不一致,目前尚未统一认识。
对于有应用指征的患者,可以尝试应用NPPV,如果有效且依从性好(>4h/d),则继续应用[C级]。
(三)心源性肺水肿
心源性肺水肿可以导致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NPPV有可能在改善氧合和呼吸困难的同时,通过下列机制改善心功能:
(1)胸内正压作用于心室壁,降低心室跨壁压,抵消了左室收缩时需要对抗的胸内负压,并能反射性抑制交感神经的兴奋性,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减轻心脏后负荷[24];
(2)胸腔内压升高,体循环的回心血量减少,减轻了左心的前负荷。
多项随机对照试验和荟萃分析[25-27]结果均证实了NPPV对心源性肺水肿的疗效,或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及心功能,降低气管插管率和病死率。
在心源性肺水肿治疗中如何选择CPAP与BiPAP的问题,理论上,CPAP的优点是无需人机同步,漏气时不干扰呼吸机的工作,不会导致人机不同步,耐受性好;缺点是辅助通气的效果较差。
而BiPAP的优点是辅助通气的效果好,但缺点是一旦出现漏气对人机同步干扰较大,患者的耐受性降低。
多项对比研究和荟萃分析[28-31]探讨了CPAP与BiPAP的疗效和安全性的差异,除了早期的1项研究提示BiPAP有可能增加心肌梗死的风险外,多数研究的疗效和安全性相似。
部分研究结果显示,对高碳酸血症患者BiPAP改善气促的疗效优于CPAP[26]。
NPPV在心源性肺水肿中应用的指征是:
经综合治疗后仍存在低氧血症的患者。
推荐意见:
NPPV可改善心源性肺水肿患者的气促症状,改善心功能,降低气管插管率和病死率[A级]。
首选CPAP,而BiPAP可应用于CPAP治疗失败和PaCO2>45mmHg的患者。
目前多数研究结果认为BiPAP不增加心肌梗死的风险,但对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合并心力衰竭患者仍应慎用BiPAP。
(四)免疫功能受损合并呼吸衰竭
免疫功能受损患者,如:
恶性血液病、艾滋病、实质性器官或骨髓移植术后等,一旦气管插管,容易继发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和气道损伤。
其感染病原体复杂,治疗难度大,病死率高。
如果NPPV能够减少气管插管的使用,对防治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和降低病死率有重要意义。
此外,此类疾病合并呼吸衰竭时,肺病理改变以肺泡毛细血管膜通透性增高和肺水肿为主,多数患者气道内分泌不多或没有脓性分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