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完善创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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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完善创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思考

浅析完善创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思考

摘要:

税收宣传是税务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税收工作的先导,是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主要手段,是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政策的渠道,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增进了解和沟通的桥梁,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何通过强化工作创新,增强税收宣传的生机和活力,已成为当前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税收宣传;税收征管;增强;创新完善

一、税收宣传工作概况

税收宣传是税务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税收工作的先导,是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主要手段,是纳税人了解、掌握税收政策的渠道,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增进了解和沟通的桥梁。

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挥着“喉舌”作用,对促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税收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我国税收事业得到飞速发展,面对国家经济的严峻形势,为了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税务部门寄予厚望,税收任务十分繁重。

人们对税收概念的认识极为模糊,纳税意识十分淡薄,税收工作面临重重困难。

在这种形势下,要完成税收任务,必须从加强税收宣传、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入手。

从1992年起,每年4月为“税收宣传月”。

每年,国家税务总局都结合当时的形势,确定不同的宣传主题、不同的指导思想、不同的宣传方法,突出不同的宣传重点。

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则围绕宣传月主题,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展开历时余月、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

经过多年的努力,此项活动作为税收宣传的主要形式,逐渐被社会各界所广泛接受,为增强全民自觉纳税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税收宣传的形式上、内容上以及取得的效果上都有新的创意和新的突破,这为做好税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不够重视

未能充分认识到税收宣传与组织收入的内在联系,从思想上对税收宣传工作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活动缺乏责任意识,不是积极主动地参与,而是消极被动地应付。

另外,由于税收宣传工作的效果不可能立竿见影,成绩不易量化,也成为思想上不重视的原因。

(二)缺乏创新意识

税收宣传月活动,已连续开展了许多年,活动类型已经翻炒过多次,主要表现在不分受众泛泛而谈,无针对性;政策宣传过分专业,枯燥乏味,难于理解;片面追求形式不问效果,大而哄;花样翻新但不能长期坚持。

而形式上,也比较单调。

(三)宣传和方法把握不准确

税收环境大幅改善,纳税人素质整体提高,而税收宣传仍停留在简单的说教上,强调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胜于强调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强调违法惩罚胜于强调尊法的鼓励。

宣传的手段落后于税收管理的手段,服务意识在税收宣传中未得到充分体现,宣传的责任未得到合理的分解落实。

税收宣传一直是税务部门在唱“独角戏”,缺乏同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没有考虑到这些单位和人员在社会各界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在宣传对象上,也只是针对有纳税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对整个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

(四)缺乏长效和激励机制

虽然全国税收宣传月已经开展了好多个年头,新《税收征管法》也增加了有关税收宣传工作的条款,但宣传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还没有一个系统的宣传目标规划,更没有一个细致周密的宣传管理制度作保障,使整个税收宣传工作还处于分散的、不系统的状态。

税收宣传搞得好没有奖励,搞得不好也没有惩罚。

大宣传要花大钱,具体实施宣传的人有宁肯少做不要出错的思想,制约了基层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收宣传的积极性。

(五)基层税务机关的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基层税务机关可用于税收宣传的费用有限,二是基于综合素质需要不断提高的税收宣传员培训不足。

三、新形势下创新完善税收宣传工作的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如何通过强化工作创新,增强税收宣传的生机和活力,已成为当前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树立宣传与服务相结合、以人为本的理念

一直以来,我们税务机关只重视“我们说什么”,而不关心“纳税人想听什么”。

纳税人需要的是能和自己产生共鸣的宣传,纳税人对于税收宣传的内容需求不尽相同,如果内容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脱节,纵使形式再新、声势再大,也是枉然。

正确的宣传应该是服务,即根据不同层次的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需求差异,提供相应的服务。

纳税人有及时充分地获取税收信息的需求;有政策咨询、办税程序、答疑解惑的需求;有知晓纳税人权利的需求等等。

这些需求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一样,也是层层递进的。

因此,税收宣传要改变“撒网式”的上街咨询、散发宣传单等传统宣传形式,从关怀的角度出发,根据纳税人个体情况和需求差异,从复杂的税法体系中梳理出适合的部分,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人性化的辅导。

如可提供按行业分类的电话咨询对不同行业进行深度辅导、将有遵从意愿但不熟悉税法的纳税人作为重点辅导对象、对新办企业和新办税员做好纳税辅导等。

(二)加强日常工作中的税收宣传,形成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日常税收宣传工作虽然是固定的程式化项目,但是我们做起来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因为税收工作的成效与平素的税收宣传是分不开的,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特别是近年来,经济形势不断更新,各类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这都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日常税收宣传的力度,深入持久地搞好日常宣传。

1、加强夯实传统税收宣传所采取的基本形式

在日常工作中,传统税收宣传所采取的基本形式有:

通过设展台、展板和彩福、招聘地税服务志愿者,在街头或深入社区、学校进行税收宣传;编印《税法宣传册》上门送发到广大企业和纳税人手中;以税务内外网、政策宣传栏为载体,力求在第一时间将社会热点、工作重点向社会发布;在新闻媒体如电台、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宣讲税收政策;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到企业、社区等宣传税收政策,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涉税咨询。

召开纳税人参加的新政发布会,重点讲解新政的立法目的和重要变动;组织召开由党政领导、纳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税务干部等参加的税企座谈会,全面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国税、工商、公安、金融、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等。

2、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征集宣传活动创意

宣传月活动前,向社会各界征集税收宣传活动创意,如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活动形式等。

选取立意新、影响力深远的公益广告图片、标语,委托广告传媒公司制作成广告框,安放或悬挂在各大宾馆、餐厅、会所、小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或其他公共宣传区域,让各界人士在休闲娱乐中接受税收文化的熏陶。

对征集到的创新项目,举行评奖活动,并进行通报和奖励。

3、加强日常税收宣传,实行税宣工作长期化、制度化

宣传活动仅仅靠突击是不行的,而必须持之以恒,并将其作为与业务工作一样重要的内容来抓。

每年初部署整体工作时,都把它作为重要工作进行统一安排;每项重点工作,都把宣传作为重要工作环节,统一写进方案,付诸实施,并跟踪问效;每月、季、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税收宣传都应是不可缺少的内容。

这样,将税收宣传月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形成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

(三)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渗透性

1、突出科技手段,创新税收宣传的形式载体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短信、上网等多媒体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从一个方面提示我们必须抓住和运用网络的力量向社会公众施以税收的影响。

快捷便利的现代信息技术,可以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如,通过“网送税法”、热线咨询、纳税人自行搜索等方式开展网络税收宣传;同时,要继续加强税务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与维护,增加动态信息更新数量,增强互动性和及时性;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门别类地进行归纳整理,便于纳税人上网查阅学习。

通过栏目和内容及时更新,不断充实网站功能,突出宣传特色,把网站建设成为辐射面广、时效性强的税法宣传平台,加强征纳双方的即时交流;采取汇编税收宣传电子书、开通税务博客、编制税收屏保、制作税收宣传flash动漫等方式,拓展税收宣传新路子,大力提高税收宣传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宣传工作的高效开展。

2、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

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两法合并、二手房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等等,成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因此,税务部门在宣传时要分清轻重缓急,把宣传重点和资源倾向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政策的宣传上。

3、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宣传

税务部门查处的涉税大要案无疑是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

但受繁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牵绊,各地税务部门此项工作在展开对不同程度的存在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等情况。

违法必究是有法必依的基本要求,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除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外,利用媒体曝光对纳税人形成的震慑与刑罚异曲同工,尤其是其所起到的社会影响将使税务部门正面疏导纳税人依法纳税更具约束力和严肃性。

所以,税务部门要定期将案件查处情况以新闻发布会、新闻稿件、公告栏或宣传材料的形式向社会广而告知。

4、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疑点问题进行宣传

目前一些社会舆论中对一些税收问题的认识比较混乱,包括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快慢、税收负担的轻重、纳税成本的高低等等都有诸多模糊甚至负面的理解。

这就需要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各种舆论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牢牢把握正确的税收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防范和化解可能遇到的“信任危机”。

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税收政策疑难问题,税务机关也要及时进行税法宣传和培训,提高税法遵从度。

(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

当前,应不断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举全区域之力,形成各级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税收宣传工作互动、协动和联动机制,将税收宣传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纳入政府普法宣传的范畴,构建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税务机关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媒体支持配合的社会化宣传格局,提高税收宣传合力。

1、强化税企之间的互动

建立税企之间有效的互动机制,不仅使税务部门的服务更加具体实用,纳税人能够与税务部门平等交流,消除许多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利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辅导等纳税服务,也便于让纳税人说出对税收工作的真实想法,对税收管理在主动参与、大胆监督的同时,也给予税收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而且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互动过程中所展现出良好的形象和素质,会带来纳税人对整个政府机关信任度满意度的上升,进而对税务机关表现出支持肯定的回报,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过程。

国外很多国家通过与税务代理机构、工商联、企业家协会(或联谊会)、行业联合会等组织团体进行合作,定期对纳税人特别是企业主进行税法培训,召开税务研讨会,并解决税务疑问。

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应从建立规范的纳税人组织,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入手,丰富税企互动的形式和手段,如税企文化交流、税务约谈、预约服务等来融洽税企关系,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2、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动

各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每年有步骤地提请政府表彰一批诚信纳税企业,联合各级基层政府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改变税务部门“单枪匹马”搞税宣的尴尬境地,形成地方党政积极参与、共同协作的治税环境。

还要加强与当地的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在强化税收征管质量的基础上,携手搞好税收宣传工作,维护税法的权威和尊严。

3、强化内部之间的联动

应当把税收宣传置于整个税收工作通盘考量,把税收宣传贯穿于税收管理、税收执法、税收服务的全过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上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整体性大型税收宣传活动的指导与牵头组织,充分利用好上级组织分配的各类税宣资源。

同级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要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利用有限的资源形成最大的税宣合力与效应。

总之,实践证明,税收宣传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实现依法治税,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全体税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在新的历史时期,税收宣传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

要坚持不懈,有的放矢,着力增强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同时要拓宽税收宣传的广度,强化整个社会对税收的认同感,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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