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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实施方案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客专甘肃段项目部
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实施方案
一、编制原则和依据
1.1编制原则
⑴为统一XX铁路客运专线对路基(含过渡段)、桥梁、涵洞等线下工程的沉降变形观测的技术要求,确保观测质量;为评估预测线下工程最终沉降量和工后沉降,合理确定无砟轨道铺设时间,确保铺设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⑵本方案适用于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客专甘肃段项目部XX铁路客运专线线下工程施工期及正式验收通过前的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未包括的内容,应按相关现行铁路设计规范、规定执行或另行研究确定。
⑶沉降变形观测数据采用电子水准仪取得,是一种在客运专线铁路施工中广泛采用的先进、成熟、科学的检测手段,真实可靠,能全面反映线下工程实际变形特征。
⑷沉降变形评估方法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地质情况、工程措施确定,能够准确预测结构物工后沉降。
评估应综合考虑沿线路方向各种结构物间的沉降变形关系,以区段为单位实施。
⑸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是确定无砟轨道铺设关键时间节点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需加强“零周期”(即初始值)的过程控制。
⑹沉降变形观测过程中必须与评估紧密结合,加强动态协调,以及时发现沉降异常情况。
1.2编制依据
(1)《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铺设条件评估技术指南》(铁建设[2006]158号);
(2)《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4)《建筑沉降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
(5)《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
(6)《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施工技术指南》(TZ216-2007);
(7)《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8)《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9)《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设计指南》(铁建设函[2005]754号);
(10)《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实施细则》XX铁路客运专线甘肃段)
(11)XX铁路客运专线设计文件;
(12)铁道部有关规定。
二、工程概况
XX客运专线甘肃段BLTJ-7标段起讫里程IDK827+579~IDK852+136.35,正线长度24.268kKm,穿过郭嘉镇隧道,跨过背后沟,再穿朱家山隧道进入通渭县境内,跨过中川村牛谷河、穿中川隧道、下穿天巉公路后本标段终点。
其中桥梁:
IDK827+900郭嘉立交中桥/62.2m、IDK833+085背后沟中桥/46.0m、DK848+228中川村牛谷河特大桥/340.38,共计448.58m;
隧道:
23686.156m/3座(IDK827+931.10-IDK833+062.00郭家镇隧道5131.386m、IDK833+108.00-IDK848+057.77朱家山隧道14949.77m、IDK848+500-IDK852+105中川隧道3605m);
路基:
133.12m/2段(IDK848+398.23-DIK+500.00段长101.77m、IDK852+105-IDK852+136.35段长31.35m);
无砟道床铺设48536m。
三、组织管理
3.1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XX客专甘肃段项目部成立线下工程沉降观测与评估工作小组,由项目总工程师付志华任组长,工程部和各分部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分部成立各测量队,设专职测量队长。
线下工程沉降观测与评估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付志华
副组长:
贾宪伟、袁忠阁、田任东、徐世全、徐腾飞
组员:
杨波、彭春华、栾相宜、胡仲帅、金鹏、孙浩岩、
3.2沉降观测与评估工作小组职责
兰州铁路客运专线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沉降观测与评估工作小组各人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观测数据及评估结果的真实、可靠。
3.2.1沉降观测与评估工作小组组长职责如下:
⑴负责本标段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对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⑵负责标段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的组织工作,对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观测及评估人员的培训工作等。
⑶参与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⑷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组织的沉降变形观测评估工作。
3.2.2沉降观测与评估工作小组副组长职责如下:
⑴对沉降变形监测网的建立及其保护、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管线的购置与埋设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观测准备工作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⑵派专业测量人员进行平行观测,对平行观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⑶参与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⑷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组织的沉降变形观测评估工作。
3.2.3沉降观测与评估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如下:
⑴是沉降变形观测的实施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文件及总指要求做好各项工程施工过程的沉降变形观测,对观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⑵负责沉降变形监测网的建立及其保护工作。
⑶负责各种监测设备、仪器、管线的购置与埋设,及其观测设施的保护工作。
⑷按规定监测项目和频率进行全过程观测和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和内容提交观测数据,确保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⑸参与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实施细则的制订工作。
⑹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组织的沉降变形观测评估工作。
3.3沉降观测人员和仪器设备
线下工程三个分部都配置一组沉降观测人员和一套Trimbledinil2c电子水准仪一套,在沉降观测与评估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沉降观测工作。
随着工程的进展,各分部再将购置一套Trimbledinil2c电子水准仪,增加一组沉降观测人员。
四、工作流程与工作内容
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及评估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观测阶段与评估阶段。
沉降观测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工作,各阶段成果报告内容要符合细则要求。
4.1准备阶段
4.1.1人员培训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我单位派线下工程沉降观测与评估工作小组人员参加评估单位举办的培训;
⑵我单位请中南大学、西南交大教授对测量技术人员进行测量要求技术培训。
4.1.2技术交底
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对线下工程沉降观测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
⑴观测断面和观测点设置要求;
⑵观测设备埋设要求;
⑶对线下工程变形观测频次提出明确要求;
⑷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4.1.3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
我单位编制线下工程沉降观测作业指导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人员、设备情况;
⑵观测组织机构,按单位工程落实到负责人;
⑶明确线下工程观测技术要求与实施方法;
⑷明确资料整理与提交文件的技术要求;
⑸特殊工点与特殊情况需单独制定沉降变形观测方案。
4.1.4建立变形观测网
⑴建立观测网平面布置示意图,应明确基准点、工作基点与线下工程结构物相对位置,明确路基、桥梁、过渡段等结构物观测点的里程,如图4.1.1所示。
⑵填写观测断面及观测点位置与工程属性信息,详见附表;
⑶填写基准点与工作基点信息表,详见附表;
4.1.5埋设观测设备
⑴按《细则》要求埋设观测设备;
⑵观测点标志要醒目,并由测量小组专门负责测点的保护与调整;
图4.1.1观测网平面布置示意图
4.2测量阶段
沉降观测工作内容如下:
⑴原始观测资料必须随观测进度整理,严格执行签署制度;
⑵必须确保观测质量和观测时效。
每个测段的资料测完后,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如发现测量精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应马上组织进行重测;
⑶及时对沉降结果进行分析,当发现测点观测数据异常时(如墩台隆起或沉降突然加大等),应采取措施对观测结果进行核查,排除人为因素后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
⑷对大面积水域中的水中墩观测等特殊情况单独制定沉降变形观测方案,报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审批;
⑸按《细则》要求定期对沉降检测网的工作基点进行复测;
⑹随观测进度同步整理资料,按照《细则》规定的文件格式和时间要求提供观测文件;
4.3评估阶段
我单位按区段完成《线下工程沉降变形平行观测报告》后向甘青公司提交评估申请,评估单位根据精测网复测结果对我单位沉降观测结果进行评估,形成报告给河南公司。
甘青公司邀请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领域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4.4成果报告形式
《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范围、工程类型、工程地质情况等;
(2)监测网布设及测量情况:
⑴区段观测网平面布置示意图;
⑵观测断面与观测点工程属性信息表(见附表1)
⑶使用仪器的标称精度、仪器年检情况,沉降观测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⑷测量精度标准与测量组织机构、测量实施情况等;
⑸观测基桩和观测点的保护情况,标示设置情况
⑹电子水准测量记录手簿(见附表2)
⑺测点的沉降记录表;(见附表)
⑻测点的时间-荷载-沉降曲线与时间-荷载-沉降速率曲线
⑼特殊情况说明:
如是否根据隧道开挖后的地质变化及开挖围岩分级记录修正了沉降观测断面的布置等。
对沉降观测过程中沉降观测的数据是否出现异常点,说明如何加强技术管理,及时分析发生异常的原因,如何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观测数据真实可靠。
五、沉降变形测量
我单位负责施工的石武铁路客运专线,线下工程沉降变形观测工作以桥梁、路基等结构物的垂直位移观测为主,水平位移监测根据路基(含过渡段)、桥涵工点具体要求确定。
XX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测量的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建立独立的变形监测网,覆盖范围一般不宜小于4公里,基准点选择应优先考虑利用CPI、CPII和水准基点。
结构物的变形监测应充分利用CPI、CPII和水准基点作为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的工作基点。
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时,应符合铁道部现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铁路工程测量技术的有关规定。
5.1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本线沉降变形测量按三等规定执行,对于技术特别复杂工点,可根据需要按二等的规定执行。
表5.1.1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
沉降变形
测量等级
垂直位移测量
水平位移观测
沉降变形点的高程中误差(mm)
相邻沉降变形点的高差中误差(mm)
沉降变形点点位中误差(mm)
二等
±0.5
±0.3
±3.0
三等
±1.0
±0.5
±6.0
5.2变形监测网技术要求
5.2.1垂直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一般按沉降变形等级三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要求施测,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以及标志的作用和要求不同,垂直位移监测网用分级布网等精度观测逐级控制的方法布设。
对于技术特别复杂、垂直位移监测沉降变形测量等级要求二等及以上的重要桥隧工点,应独立建网,并按照沉降变形等级二等(国家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或进行特殊测量设计。
5.2.2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
垂直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按下表执行:
表5.2.2垂直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高差中误差(mm)
每站高差中误差(mm)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检测已测高差较差(mm)
使用仪器、观测方法及要求
二等
0.5
0.13
2
3
DS05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一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三等
1.0
0.3
4
6
DS05型仪器,按《客运专线铁路无砟轨道测量技术暂行规定》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
注:
F–附合线路或环线长度,km
R-检测已测测段长度,km
5.2.3水平位移监测网建网方式
一般按独立建网考虑,根据沉降变形测量等级及精度要求进行施测,并与施工平面控制网进行联测,引入施工测量坐标系统,实现水平位移监测网坐标与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的相互转换。
5.2.4水平位移监测网主要技术要求
本线水平位移监测按三等规定执行,对于软土地基等设计有特别技术要求的复杂工点,可根据需要按二等的规定执行。
表5.2.4水平位移监测网技术要求
等级
相邻基准点的点位中误差(mm)
平均边长(m)
测角中误差(")
最弱边相对中误差
作业要求
一等
±1.5
<300
±0.7
≤1/250000
按国家一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150
±1.0
≤1/120000
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二等
±3.0
<300
±1.0
≤1/120000
按国家二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150
±1.8
≤1/70000
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三等
±6.0
<350
±1.8
≤1/70000
按国家三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200
±2.5
≤1/40000
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四等
±12.0
<400
±2.5
≤1/40000
按国家四等平面控制测量要求观测
5.3沉降变形测量点的布置要求
5.3.1沉降变形测量点分类
沉降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观测点三类,其布设按下列要求:
a、基准点。
要求建立在沉降变形区以外的稳定地区,基准点使用全线的基岩点、深埋水准点、CPI、CPII和二等水准点,增设时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相关要求执行。
基准点标石埋设规格应符合图5.3.1的规定。
注:
1-盖;2-砖;3-素土;4-贫混凝土;5-冻土线
图5.3.1基准点标石埋设图
b、工作基点。
要求埋设在稳定区域,在观测期间稳定不变,测定沉降变形点时作为高程和坐标的传递点。
工作基点除使用普通水准点外,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密水准基点或设置工作基点至满足工点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加密后的水准基点(含工作基点)间距200m左右时,可基本保证线下工程垂直位移监测需要。
c、沉降变形点。
直接埋设在要测定的沉降变形体上。
点位应设立在能反映沉降变形体沉降变形的特征部位,不但要求设置牢固,便于观测,还要求形式美观,结构合理,且不破坏沉降变形体的外观和使用。
沉降变形点按路基、桥涵、隧道等各专业布点要求进行。
5.3.2基准点的设置
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
基准点应选设在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置。
5.3.3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检测
工作基点应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但由于自然条件的变化,人为破坏等原因,不可避免的有个别点位会发生变化。
为了验证监测网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应对其进行定期检测。
本次技术方案设计垂直位移监测网的观测分为首次观测和施工过程中的定期复测,定期复测按每6个月进行1次,尽可能结合精测网复测进行。
在区域沉降地区应每3个月进行1次复测。
5.3.4工作基点的沉降量监测
在区域沉降地区内,应对工作基点的沉降量进行监测,如果在两次复测期间,发现工作基点变形超出2倍中误差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并提交观测资料。
经核实后应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的各期实测高程进行修正。
5.4测量工作基本要求
5.4.1水准基点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验,并以稳定或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沉降变形的参考点,并应有一定数量稳固可靠的点以资校核。
5.4.2每次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
5.4.3每次沉降变形观测时应符合:
⑴严格按水准测量规范的要求施测。
首次(即零周期)观测应进行往返观测,并取观测结果的中数,经严密平差处理后的高程值,作为变形测量初始值。
⑵参与观测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并固定观测人员。
⑶为了将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减到最小,达到提高精度的目的,各次观测应使用同一台仪器和设备,前后视观测最好用同一水准尺,必须按照固定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进行,观测路线必须形成附合或闭合路线,使用固定的工作基点对应沉降变形观测点进行观测。
实行“五固定”即“固定水准基点、工作基点、固定人、固定测量仪器、固定监测环境条件、固定测量路线和方法”,以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⑷观测时要避免阳光直射,且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观测条件下工作。
⑸成像清晰、稳定时再读数。
⑹随时观测,随时检核计算,观测时要一次完成,中途不中断。
5.4.4特殊情况下处理方法:
⑴针对低矮桥墩、异型桥墩,空间小,尺子不能直立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在测量厂家定制短尺进行测量;也可采用倒尺的方法进行,但需要注明,避免数据处理错误。
⑵对基坑太深引起的尺长不够,高涵洞路基未填筑时高程不好传递等类的特殊问题,由施工单位向评估单位提出实施方案,由评估单位确认。
5.4.5沉降观测均采用精密电子水准仪,不得采用光学水准仪。
5.4.6测段观测完成后,必须及时整理观测数据。
5.4.7当发现沉降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时必须首先自查,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并提交自查分析报告。
5.4.8在观测过程中,应做好一些重点信息的记录,如对架梁、运梁车通过、天气情况、地下水影响情况等的记录,利于对结构变形特性的分析和异常数据的分析。
5.5测量工作具体要求
5.5.1水准网的观测按照国家二等水准施测,对线下工程变形点的观测必须采用闭合或附合水准路线,严禁采用支水准路线或中视法,水准路线经过的工作基点或基准点数量不得少于两个。
5.5.2应使用DS05级及以上的电子水准仪,仪器及配套水准尺均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水准仪与水准尺在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经常规检校合格,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均不超过15″。
仪器各种设置正确,其中有限差要求的项目按规范要求在仪器中进行设置,并在数据采集时自动控制,不满足要求的应根据仪器的提示进行重测。
5.5.3外业测量一条路线的往返测使用同一类型仪器和转点尺垫,沿同一路线进行。
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按《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二等水准有关要求执行。
观测时,视线长度≤50m,前后视距差≤1.5m,前后视距累积差≤6.0m,视线高度≥0.5m,测站限差:
两次读数差≤0.4mm,两次所测高差之差≤0.6mm,检测间歇点高差之差≤1.0mm,观测读数和记录的数字取位:
使用数字水准仪读记至0.01mm。
5.5.4观测时,一般按后-前-前-后的顺序进行,对于有变换奇偶站功能的电子水准仪,按以下顺序进行:
(1)往测:
奇数站为后—前—前—后
偶数站为前—后—后—前
(2)返测:
奇数站为前—后—后—前
偶数站为后—前—前—后
5.5.5每一测段必须为偶数测站结束。
5.5.6观测前30min,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处,使仪器与外界气温趋于一致,并进行仪器预热。
测量中避免望远镜直接对着太阳;尽量避免视线被遮挡,要求遮挡不超过标尺在望远镜中截长的20%;观测时用测伞遮蔽阳光,仪器需装遮光罩。
5.5.7自动安平水准仪的圆水准器,严格置平。
在连续各测站上安置水准仪时,使其中两脚螺旋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第三脚螺旋轮换置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仪器与前后视标尺的三个位置,一般为接近一条直线。
5.5.8观测过程中为保证水准尺的稳定性,选用2.5kg以上的尺垫,水准观测路线必须路面硬实,观测过程中尺垫踩实以避免尺垫下沉。
同时观测过程中避免仪器安置在容易震动的地方,如果临时有震动,确认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再激发测量键。
水准尺均借助尺撑整平扶直,使标尺上的气泡居中,确保水准尺垂直。
5.5.9当相邻观测周期的沉降量超过限差或出现反弹时,应重测并分析工作基点的稳定性,必要时联测基准点进行检测。
5.5.10数据处理时,闭合差、中误差等均满足要求后进行平差计算,水准路线要进行严密平差,选用经鉴定合格的软件进行。
5.5.11按照《细则》规定的格式整理数据,并按要求提交。
5.5.12元件保护要求
⑴各工程项目部应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元器件的埋设、测量和保护工作,小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⑵元件埋设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编号,有导线的元件应将导线引出至路基坡脚观测箱内。
⑶凡沉降板附近一米范围内土方应采用人工摊平及小型机具碾压,不得采用大型机械推土及碾压,并配备专人负责指导,以确保元器件不受损坏。
⑷各施工队应制定稳妥的保护措施并认真执行,确保元器件不因人为、自然等因素而破坏,元器件埋设后,制作相应的标识旗或保护架插在上方。
路堤填筑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监督观测断面的填筑。
六、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技术要求
6.1观测断面及观测点的设置原则
6.1.1路基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以路基面沉降观测和地基沉降观测为主,应根据不同的结构部位、填方高度、地基条件、堆载预压等具体情况来设置沉降变形观测断面。
同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掌握的地形、地质变化情况调整或增设观测断面。
6.1.2观测断面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⑴沿线路方向的间距一般不大于50m;对地势平坦且地基条件均匀良好的路堑、填方高度小于5m且地基条件均匀良好的路堤可放宽到100m。
对于地形、地质条件变化大的地段应适当加密。
⑵路堤与不同结构物的连接处应设置沉降观测断面,每个路桥过渡段在距离桥头5m、15m、35m处分别设置一个沉降变形观测断面,每个横向结构物两侧各设置一个检测断面。
⑶一个沉降观测单元(连续路基沉降观测区段为一单元)应不少于2个观测断面。
⑷对地形横向坡度大于1:
5或地层横向厚度变化的地段应布设不少于1个横向观测断面。
6.1.3观测点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⑴为有利于测点看护,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合分析,各部位观测点须设在同一横断面上。
⑵路堤地段采用Ⅰ、Ⅱ、Ⅲ型监测断面。
其中,Ⅱ型断面仅在桥头布置,一般路基地段布置Ⅰ、Ⅱ型检测断面,一般每间隔3个Ⅰ型监测断面设置一个Ⅲ型监测断面。
1)Ⅰ型监测断面包括沉降监测桩和沉降板。
沉降监测桩每断面设置5个,施工完基床底层后,预压土填筑前,距左、右线中心4.7m处于基床底层顶面埋设2个沉降监测桩,其余3个于基床表层施工完成后布置于双线路基中心及距两侧路肩1m处的基床表层顶面上;沉降板位于路堤中心,基底铺设碎石垫层的地段埋设于垫层顶面,基底设混凝土板地段置于板顶面,随填土增高而逐渐接高测杆及保护套管。
2)Ⅱ型监测断面包括沉降监测桩和定点式剖面沉降测试压力计。
沉降监测桩每断面设置5个,埋设方法同Ⅰ型监测断面;定点式剖面沉降测试压力计位于路堤中心,基底铺设碎石垫层的地段埋设于垫层顶面,基底设混凝土板地段置于板顶面。
3)Ⅲ型监测断面包括沉降监测桩、沉降板和剖面管。
沉降监测桩每断面设置3个,布置于双线路基中心及距两侧路肩1m处的基床表层顶面上;沉降板位于路堤中心,底板埋设于基床底层顶面上,随填土增高而逐渐接高测杆及保护套管,横剖面管埋设于路堤基底碎石垫层顶面处。
⑶路堤与横向结构物过渡段,于横向结构物顶部沿横向结构物的对角线方向铺设剖面沉降管。
横向结构物两侧外边缘各2m处设置一个I型观测断面,平面布置见Ⅳ型。
⑷路堑地段采用Ⅴ型监测断面(见下图)。
分别于路基中心,距两侧路肩1m处各设1根沉降监测桩,路基中心设沉降板,底板至于基床底层顶面,观测路基面的沉降。
⑸软土、松软土路堤地段除设置沉降观测设施外,还应设置位移观测桩。
外移观测桩设置与两侧坡脚外2m、10m处,并与沉降观测桩、观测板等位于同一断面上。
6.1.4路基水准路线观测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形成附合水准路线,沉降观测点位布设及水准路线观测示意图如图5.1.4所示:
图6.1.4沉降观测点位布设及水准路线观测示意图
6.2观测元件与埋设技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