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中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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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中学职称评聘实施方案改
XXX学校教师职称竞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教师的德、能、勤、绩为依据,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出发点,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定原则
以教师任职期间工作业绩为主,兼顾德、能、勤等方面,经课堂评估,量化考核,职评小组综合评议,推荐上报。
三、职评领导小组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2、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
(1)、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2)、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二)、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1、正高级教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以申报。
2、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3、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4)、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5)、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4、二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3)、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5、三级教师
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合格。
(三)、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达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四)、身心健康条件
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五、专业条件
(一)、育人工作
1、正高级教师
(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教师同行评价高。
(2)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或担任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12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能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成功案例。
(3)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称号。
2、高级教师
(1)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根据高(初)中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
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教师同行评价高。
(2)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比较突出。
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3)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3、一级教师
(1)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人文教育和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优秀。
教师同行评价较高。
(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能准确把握高(初)中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自主学习能力。
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明显,有质量较高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3)所带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4、二级教师
(1)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并胜任班主任工作。
具有一定的班级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较好地完成班级管理任务。
(2)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能独立撰写经验总结材料或德育案例。
(3)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得到同行的认同。
5、三级教师
(1)任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工作,能够较好地完成班级管理任务。
(2)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做到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注意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撰写德育案例。
(3)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得到同行的认同。
(二)、课程教学
1、正高级教师
(1)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对学科课程体系建设有贡献。
具有课程与教学领导力,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并取得显著效果。
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和精湛的教学艺术;教学经验在本学科领域得到推广并有较大影响;教学业绩显著,教学效果在同级同类教学中处于领先等次。
(2)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
胜任并至少进行过高(初)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高(初)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
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3)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4)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5)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或市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
.被聘为高校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并承担过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
.参加过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编写。
2、高级教师
(1)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
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业绩显著。
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2)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
胜任高(初)中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高(初)三把关教师3年以上。
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公开课1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或观摩课1次,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奖。
(3)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4)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3、一级教师
(1)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的基本功。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实践能力。
正确评价学生发展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成绩明显。
(2)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
进行过高(初
)中循环教学或担任毕业班把关教师1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曾承担校级公开课,获得好评。
(3)按照课程改革要求,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或开设知识讲座,组织指导科技、体艺等课外活动,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效果明显。
(4)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4、二级教师
(1)、对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好的理解,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技能,教学方法较灵活,教学效果较好。
(2)、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
在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能较好地指导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
(3)、任现职期间,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等教研工作,每年能在学科内承担教学研讨观摩课1次,获得好评。
(4)、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5、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能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2)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
能指导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
(3)任现职期间积极参与集体备课等教研工作,能在同行指导下承担学科内的教学研讨课,获得好评。
(4)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较高(特殊教育以家长意见为主)。
(三)、教研科研
1、正高级教师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2)、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近5年内主持一项市级以上本专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排名前3)的教学、教研科研成果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行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篇,其中1篇为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2篇为近3年发表。
2、高级教师
(1)、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2)、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6名)本学科的县级以上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3)、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
、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2篇(独立完成),其中1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1篇专业论文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3、一级教师
(1)、积极参与并完成本学科的常规教研任务,参与各级课程资源开发整合、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的研讨,取得一定的成果。
(2)、任现职以来主持或参与(排名前3)并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3)、任现职以来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具有良好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4、二级教师
(1)、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同行指导下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能结合教学实际经常进行教学反思与总结。
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或专业论文1篇。
5、三级教师
(1)、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同行指导下完成一项本学科的校本教研项目,并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2)、能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反思,并在同行指导下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教学案例。
(四)、示范引领
1、正高级教师
(1)、在本区域学科教学领域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是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团体主要成员,经常参与组织学术活动。
(2)、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曾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3)、任现职以来在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方面取得成效,其中至少2人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参加市级以上的教学比赛或班主任技能大赛取得突出成绩。
(4)、对推动区域学科课程建设、教学工作或学校改革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2、高级教师
(1)、积极承担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2)、任现职以来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3)、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3、一级教师
(1)、积极承担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2)、能发挥教育教学骨干作用,在培养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六、量化标准(分值)
(一)、常规工作60分
1、常规教学40分:
参评教师需提供近三年来任意一个学期的备、教、批、辅,教学资料(含一个学年的教学计划、总结、足数完整的教案、作业批改记录、学生辅导记录、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听评课笔记、集体备课本。
)根据实际进行考核。
如以上资料缺一样扣4分,以此类推,累计扣分。
如缺4样资料(包括4样)此项记0分。
此资料由本人和各学校签字盖章认定提供,由考核小组量化评分。
2、教学成绩30分:
以上一学期的期末统考教学成绩为依据(教务处提供依据),教学成绩合格率90﹪计满分,合格率80﹪以上计25分,合格率70﹪-80﹪计20分,70﹪以下计15分。
(二)、政治思想(10分)
一学年无违纪事件、无师德师风问题计满分。
(三)、出勤情况(20分)
以上一学期的考勤为依据,请事假一天扣0.5分、请病假一天扣0.2分、旷职一天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升旗旷会一次扣1分。
(五)、加分(所加分项目应是任现职以来所获得各项荣誉和奖励,有另外说明强调的除外)
1.综合荣誉:
指被市政府(市教育局)、县政府、县教育局、镇政府以上部门表彰的。
镇级2分、县级4分、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2分。
同一种荣誉在一年中就高不就低,部门荣誉按以上标准降低一半进行计算。
2、教师参加教学比武获奖,镇级1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8分、国家级15分。
3、教龄:
每年1分,任职年限:
每年1分,校龄每年1.5分
4、学历:
专科0.5分、本科1分,研究生1.5分。
5、论文(必须在ISSN和CN刊物上或者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4分(合著论文按人数平分)。
每人每年加分论文全年不得超过6篇(任现职以来)。
6、课题研究成果:
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
7、近五年来,科组长、级长每年1.5分、班主任每年1分、中层干部副职每年2分、正职每年3分,校领导每年4分。
任职期间取最高职务并以任实职为准进行计分。
8、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5分。
9、指导学生获奖:
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多人指导得奖按平均分加分),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不同项目就高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就高不就低)。
10、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见原证书):
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11、教学成绩:
在近一年教育局组织的统考科目中获得全县学校排名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5、3、2分。
七、有下列情形的本年度不能参评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师德师风败坏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不讲政治、不讲团结,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严重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
5、工作责任感不强、学生及家长意见较大,反应较强烈、满意率不高的。
6、有违法乱纪被查处的。
7、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由于个人原因(如材料或证书未通过),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