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ES交易系统场模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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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ES交易系统场模型
NGES交易系统
市场模型
Version:
1.12-R001
发布日期:
2007年12月11日
SHWGHAinTURKSEXCHWGF
I.修订记录、核准记录和审核记录修订记录
版本编号
修订日期
主要修订摘要
1.12-R001
2007/12/11
技术公司:
交易系统升级至V1.12。
1.08-R002
2007/11/30
技术公司:
调整章节结构;增加强平说明。
1.08-R001
2007/9/10
上海期货交易所技术部:
根据NGESV1.08交易系统修改部分内容。
1.00
2006/8/11
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NGES交易系统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制定初稿。
核准记录
核准人员
属于部门(单位)
核准日期
严少辉
技术部
2007/11/30
审核记录
审核人员
属于部门(单位)
审核日期
文件制作和维护:
上海期货交易所技术部;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介绍
1.1.
背景
5..
1.2.NGES交易系统的特性
5.
2.基本业务结构
2.1.产品结构7.
2.2.交易所管理8.
2.2.1.交易所状态8
2.2.2.交易日历9
2.3.结算组管理9.
2.3.1.结算组状态9
2.3.2.资金账户10
2.4.产品组管理1.1
2.5.产品管理1.1
2.6.合约管理1.2
2.6.1.合约生命周期12
2.6.2.合约属性和当日属性12
3.合约的属性14
3.1.价格绑定1.4
3.2.保证金率1.4
3.3.限仓15
3.4.套保规则1.6
3.5.交易阶段1.6
3.6.熔断17
3.7.日期控制1.8
3.8.合约交易状态1.8
3.9.集合竞价状态1.9
4.交易业务模型21
4.1.委托21
4.1.1.委托条件21
4.1.2.委托有关的操作24
4.1.3.委托的通用处理流程26
4.1.4.报单的状态27
4.1.5.报单状态和报单操作的关系28
4.1.6.不同合约状态下的操作28
4.2.交易权限控制29
4.2.1.交易权限分类29
4.2.2.权限设置层次29
4.3.撮合30
4.3.1.集合竞价的撮合原贝U30
4.3.2.连续交易的撮合原则33
4.3.3.特别优先规则36
~~44行情服务36
5.非委托成交37
5.1.原因37
5.2.OTC报单37
5.3.强平37
5.3.1.强平条件37
5.3.2.强平通知38
5.3.3.强平执行流程39
5.3.4.强平报单生成39
5.4.规则平仓41
6.未来业务43
1.介绍
1.1.背景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11月3日成功上线了“新一代交易所系统”(简称NGES)的第一阶段项目,其中最重要的是交易系统(简称NGES交易系统)。
NGES交易系统的市场模型基础来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03年9月聘请
国际著名的衍生品业务咨询公司进行的业务咨询。
此次咨询从业务的角度分析了欧洲、美洲和亚洲的典型交易所和清算所业务,并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上海期货交易所最佳业务模型》(简称最佳业务模型)。
NGES交易系统的市场模型来源于此最佳业务模型。
为了便于会员理解并尽早获益,特发布NGES交易系统支持的市场模型。
需要说明的是,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的交易业务只使用了NGES交易系统市场模型的一个子集,比如尚未批准上市期权交易,有关期权报价的功能暂不开放;尚未开放市价、止损和组合指令;尚未开放报单修改指令等。
为适应中国期货市场上业务和技术的快速发展,上海期货交易所将对NGES
交易系统进行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也将不断发布新的市场模型版本。
1.2.NGES交易系统的特性
集中的委托簿,支持期货、期权等产品。
支持多帐号的保证金风险计算和控制,支持多级限仓控制。
支持组合报单。
支持交易和行情发送的完全可重演。
使用内存撮合技术,在使用IA64处理器的系统上能够每秒撮合7000至
8000笔报单。
基本实现了系统容量(客户、报单、成交和持仓等的笔数)、处理性能
与物理内存的线性增长。
支持FTD协议,提供会员和交易员两级私有流,保证交易数据可靠和高效送达会员端。
NGES交易系统使用开放式平台,同一代码能够在Unix、Linux和
Windows下编译并执行。
2.基本业务结构
2.1.产品结构
上海期货交易所NGE咬易系统将市场分为5级层级结构:
交易所、结算组、产品组、产品和合约,形成树状图,各分支没有交叉,如下图所示:
图1NGES市场的层次结构
上图从下往上依次定义如下:
合约是某一特定的表示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标准契约。
这样一个契约
中,除了价格以外,应当没有任何尚未确定的内容。
目前NGES的合约
必须是某一特定的衍生品种(即期货、期权、期转现等),必须具有该
衍生品种所需要定义的所有属性,例如大多数合约具有特定到期月份/
日期,以及在期权情况下具有特定行权价格和期权种类(看涨/看跌)。
比如CU0805就是一个合约,类型为期货,基础商品为铜,到期月份为2008年5月。
产品是一组有相同基础产品和衍生品种(即期货、期权、期转现等)的合约。
比如铜的所有期货合约(cu0805/cu0806/cu0807…)组成铜期货产品(cu_f),在日常文件中也被称为铜期货品种。
产品组是一组基础商品相同的产品。
比如铜期货产品和铜期货期权产品可以组合成铜产品组。
结算组是一组共享资金、共同结算的产品组的集合。
目前交易所在线的系统只配置了一个结算组。
市场是产品和/或产品组的任意组合。
市场之间其产品和合约可以交叉,市场没有自己的状态,仅为操作便利而设,或作为行情发布的单位,所有针对市场的操作会最终作用在产品上。
在NGES中,只有合约可以进行交易。
产品、产品组、结算组和市场只是代表了对市场的逻辑分类。
其应用原则如下:
交易所是由系统创建的,目前系统内只有一个交易所。
合约是独一无二的。
没有规格完全相同的两个合约。
一个合约只属于一个产品。
一个产品只属于一个产品组。
一个产品组只属于一个结算组。
一个产品可以作为几个不同市场的部分。
一个产品组可以作为几个不同市场的部分。
22交易所管理
2.2.1.交易所状态
交易所具有活跃和非活跃两个状态,初始状态为非活跃状态,非活跃状态通过切换工作日进入活跃状态,并且交易所进入下一个工作日(也可以进入指定的当前工作日以后的某个工作日),此时该交易所下所有结算组自动切换到初始化状态。
切换工作日时系统会根据产品模板和产品、合约属性完成合约生成、合约
到期等处理。
活跃状态通过日终处理切换到非活跃状态,在日终处理中系统可以完成数据备份等工作。
日终处理和切换工作日都可以由系统自动定时触发,或由管理人员手动触发。
图2交易所的状态切换
222.交易日历
NGES交易系统内部建有交易日历,用于驱动和时间有关的交易规则及其业务,比如新合约的创建,假期的自动计算,保证金率的设置等。
以公历为基础确定交易日历。
2.3.结算组管理
2.3.1.结算组状态
结算组的生命周期状态包括正常、暂停、注销3个状态。
在正常状态下结算组才能依照结算组状态设置切换状态,进行交易和结算处
理。
一个结算组所有允许的状态以及允许的状态切换如图3所示。
结算组自动处于初始化状态
232.资金账户
会员的任何交易和持仓行为,所涉及到的资金、保证金等,都将从其资金账户中支取。
会员可以在交易所有多个资金账户。
确定某个交易和持仓行为使用的资金账户的方法,是根据会员、交易角色(代理、自营或做市商)和合约所属的结算组,来确定一个资金账户。
同一会员的不同交易角色,可以共享一个资金账户,但是不同的结算组下的资金账户必须不同。
一个典型的资金账户设置的例子如表1所示。
会员
结算组
交易角色"
结算组1
结算组2
结算组3
会员A
代理
账户00010101
账户00010201
账户00010301
自营
账户00010101
账户00010201
账户00010302
做市商
账户00010101
账户00010202
账户00010303
会员B
代理
账户00020101
账户00020203
账户00020304
自营
账户00020102
账户00020204
账户00020305
做市商
账户00020103
账户00020205
账户00020306
表1结算组、会员和交易角色对应账户表
如上表所示,会员A的所有角色在结算组1均使用账户0010101;在结算组
2中代理和自营使用0010201账户;在结算组3中不同角色使用不同的独立账户。
24产品组管理
产品组没有状态,也没有重要的属性控制。
设置产品组这个层次,仅仅为两个目的:
为了设置方便的目标,替下面的产品和合约总体设置属性;
为了标识一组合约的方便
2.5.产品管理
产品有生命周期,但是没有状态。
产品管理的核心是产品模板的管理。
产品模板是定义在产品级别上的规定产品对应的合约生成方法,以及合约缺省属性的一组规则。
产品模板包括合约自动创建、价格绑定、保证金率、会员限仓、客户限仓、套保规则、交易阶段和熔断模板。
其中合约自动创建模板定义了由产品自动产生出合约的一系列方法和准则,也包括产生出合约的基本属性定义。
其它模板都是定义产品下各合约的缺省属性,合约产生时将合约所属产品模板的相关内容复制到合约的属性中,合约属性产生后独立于产品模板,合约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自己的属性,而与产品模板无关。
产品拥有上述8种类型产品模板,每种类型产品模板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定义多个,为每个产品模板编制模板编号,以便根据实际情况为产品分配合适的产品模板。
鉴于产品之间的相关性,不同产品之间可能共享上述8中类型的产品模板的全部或者部分。
26合约管理
2.6.1.合约生命周期
合约生命周期状态分为合约未上市、上市、停牌、到期4个状态。
未上市状态指合约已经创建,但尚未上市交易的状态。
上市状态指合约上市交易时的状态。
停牌状态上市交易状态的合约被暂停上市时的状态。
到期状态指合约到期以后的状态。
合约在上市和停牌状态下发布行情,并且行情发布中包括了合约生命周期状态的信息。
只有合约生命周期处于上市状态,才存在合约的交易状态。
与生命周期有关的几个日期:
创建日:
合约被创建的日期。
上市日:
第一个有交易的日期。
到期日:
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
开始交割日:
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开始日期。
最后交割日:
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最后日期。
注意,某些合约是长期交易的,例如期转现合约,所以这种合约将长期处于上市状态,没有到期日、开始交割日、最后交割日等属性。
2.6.2.合约属性和当日属性
合约的属性是针对合约整个生命周期的属性。
合约的当日属性是针对单个交易日的属性。
例如,对于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在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限仓属性,这是合约属性,但是对于单个交易日,就只有明确的某个限仓的值,这是当日属性。
产品模板、合约属性和当日属性的关系可以用下列规则说明:
在合约的创建日,根据产品模板,产生合约属性
在每个交易日的切换时,根据合约属性,计算合约的当日属性
在合约创建后,改变产品模板,不会影响已经产生的合约属性
在交易日切换后,改变合约属性,不会影响已经产生的合约当日属性
合约当日属性的改变不会影响合约属性
合约属性的改变不会影响产品模板
合约属性包括基本参数、价格绑定、保证金率、会员限仓、客户限仓、套保规则、交易阶段和熔断,这些分别对应于8个产品模板。
合约当日属性包括价格绑定、保证金率、会员限仓、客户限仓、套保规则、
交易阶段和熔断,即除了基本参数不会因为日期的改变而变化,其他都需要每个交易日予以计算。
下面章节将进一步详细说明各个属性的定义。
3.合约的属性
3.1.价格绑定
为防止报单/报价以非代表性价格水平发送,报单/报价的限价必须限制在特定范围内。
通常的说法为涨跌停板。
价格绑定包含价格上限和价格下限:
价格上限=参考价格x向上变动比例,或价格上限=参考价格+向上变动价格
价格下限=参考价格X向下变动比例,或价格下限=参考价格-向下变动价格
当最好申报买价为价格上限时,就标志着涨停板,最好申报卖价为价格下限时,就标志着跌停板。
价格绑定有两种类型:
静态价格绑定:
参考价是昨日收盘价或结算价。
因为昨日收盘价或结算
价在当日内价格不变,价格上下限在当日内也会不变化。
根据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使用昨日结算价作为参考价。
动态价格绑定:
参考价是最新价,因为最新价当日内可能发生变化,价格上下限也会随之变化。
合约的价格绑定属性是由多个价格绑定区间组成的。
价格绑定区间是指某个交易日的某个交易时段(见0)的价格绑定设置。
也就是说,在不同的交易时段,可以有不同的价格绑定。
不过,目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中,一个交易日的价格绑定是固定的,不同交易日的价格绑定受首交易日、前一交易日是否停板等因素的影响,是会发生变化的。
3.2.保证金率
保证金率是风险控制参数之一。
合约保证金率属性分为普通会员的缺省保证金率和个别会员的特定保证金率两类。
在自动创建合约时,系统会自动按照产品的保证金率属性,为合约创建普通会员的缺省保证金率。
NGES允许管理员可以修改缺省保证金率,也可以指定个别会员的特定保证金率从而不使用缺省保证金率的配置。
保证金率的表示方式有百分比和固定值两种方式。
按照百分比方式,是指根
据合约金额的百分比,收取保证金。
按照固定值方式,是指根据合约每手,收取固定的保证金。
可以根据合约当前所处的阶段,设置不同的保证金率,例如从合约开始交易至交割前两月设置一个保证金率,以后设置另一个保证金率。
当日交易中,原则不允许变动保证金率。
3.3.限仓
为了抑制操纵市场行为,交易所将根据需要,对合约制定持仓限额。
交易所可以为所有会员或客户设定标准的持仓限额,也允许针对会员或客户设置特定的持仓限额从而不使用标准的持仓限额。
持仓限额的表示方式有百分比、固定值。
百分比方式是指持仓限额不能超过当前合约总持仓的比例,固定值方式是指持仓不能超过一个指定的固定值。
所有
的持仓限额都可以设置一个持仓起点,即只有当合约的总持仓超过一个数量时,才使用此持仓限额规则。
NGES系统支持对合约的总持仓量分段情况下,使用不同的持仓限额规则。
合约限仓分为会员合约限仓和客户合约限仓。
会员合约限仓规则可以分日期段、按照交易角色组合(自营、代理、做市商等),多头和空头分别设置。
客户合约限仓规则可以分日期段、按照客户类型(法人、个人等),多头和
空头分别设置。
34套保规则
NGES系统支持对套保的不同管理规则。
目前包括三种:
不允许使用、允许一次性使用和允许反复使用。
可以在合约的不同阶段使用不同的套保规则。
3.5.交易阶段
交易所处于活跃状态的一段时间称为交易阶段(TradingPeriod);在一个交易阶段中,各结算组有着若干交易会话(Session,一般情况下一个,但NGES支持多个);交易会话中的交易时段可以根据具体合约分别定义合约的交易阶段
(Segmen),如下图所示:
结算组1
结算组2
合约A
合约B
交易所
Segment
Segment
Session
Session
Segment
Session
Segment
Segment
Segment
Segment
♦
图4合约交易时段与结算组、交易所之间的关系
(可能有多个),
合约交易时段属性描述对应一个交易会话中正常的交易时段合约交易时段之间是连续的,每个合约交易时段都定义起始时间和相应的合约交易状态,标志着该时刻起,进入这个合约交易时段,相关合约切换到定义的合约
文件名称:
NGES交易系统市场模型
生效日期:
2007年12月11日,V1.12-R001交易状态。
合约交易时段定义由交易时段序号、交易时段名称、交易时段起始时间、合约交易状态4个要素组成。
合约交易状态的定义见0。
36熔断
NGES交易系统支持多种形式的熔断。
熔断是指当某个合约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可选择性暂停交易,以冷静市场,同时调整涨跌停,然后恢复交易。
熔断板是指申报价格上下限定义,在连续竞价阶段(集合竞价除外),当某合约出现只有在熔断板的申报价,且保持持续该一定时期,则开始熔断。
这里申报价持续的一定时期,称为熔断检查期。
当某合约出现在熔断板的申报价申报时,开始进入熔断检查期,在熔断检查期内不允许申报价格超过熔断板,并对超过熔断板的申报给出恰当提示。
当熔断检查期间申报价一直持续保持在熔断板上,熔断检查期结束后启动熔断。
熔断板设置类似于价格绑定设置。
熔断检查期的单位为秒。
如果熔断检查期未完成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熔断检查期自动结束,当可再次进入可交易状态时,重新开始计算熔断检查期的时间。
熔断发生后一段时间内,买卖被限制在熔断板之内,允许继续成交。
这段时间称为熔断期(或冷却期),熔断期后调整扩大价格限制,称为扩板,新的价格限制为3中定义的价格绑定。
当熔断期(或冷却期)时间与非交易时间交叉,则在下一可交易开始时刻,
自动进入扩板后的交易。
熔断期自动结束。
熔断期可选择允许或不允许继续交易,以保持市场的流动性。
熔断期单位为秒。
每日闭市前一定时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市场直接打开熔断板,使用3
中定义的价格绑定。
3.7.日期控制
在上述属性的设置时,都涉及到对日期的说明。
所有的合约属性中,都需要说明在哪个日期范围,采用哪个设置,以便在各个交易日,确定各个合约的当日属性。
为了说明这个日期,NGES定义了日期表达式。
日期表达式是一个一般性的日期描述方式,可以根据具体合约的某些属性,以及日期的某些属性,最终确定某个日期。
目前的日期表达式分为两个部分:
月份的标识和日期的标识。
月份标识支持两种,即合约的创建月和到期月。
日期的标识是多个基本日期标识迭置的结果。
每个基本日期标识是指根据某个当前日期,向前或向后,数到第几个具
有某个属性的日期。
然后重复这个过程,直到找到我们需要的日期。
这个属性可以包括公历日、工作日、交易日、星期几、月初日、月末日等。
通过日期表达式,NGES系统确定了各个合约的各个日期的定义,例如交割前1月、交割月的15
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等。
这样,我们就可以确定从何时起,按照某个新的规则计算各个当日属性了。
上述属性的大多数都使用日期表达式进行控制,只有一个例外,就是价格绑定。
价格绑定是根据首交易日、普通交易日和末交易日分别进行控制的。
其中,最主要的特殊点在于首交易日。
因为在上市日没有成交的情况下,下一个交易日仍然是首交易日,以此类推。
3.8.合约交易状态
合约具有五种交易状态:
开盘前状态,PO(PreOpen)
非交易状态,NT(NoTrading)
连续交易,CT(ContinuousTrading)
集合竞价,A(Auction)
收盘状态,C(Closed)
五种交易状态之间的切换关系如下图:
收盘状态
C
图5合约交易状态切换关系
其中,集合竞价状态又分为3个小状态,具体见0
各状态可以通过交易时段设置自动切换,也可以手动切换。
合约交易状态自动切换开关打开时,各状态根据交易时段的设置进行自动切换,合约交易状态自动切换开关关闭时,则需要通过交易管理员来手工切换合约交易状态。
合约状态只有所属结算组处在交易状态才有意义,所属结算组切换到交易状态,所辖所有合约自动处于开盘前状态。
各状态下合约允许的与交易相关的业务如下表所示:
合约状态
报单插入
报单操作
成交
行情
开盘前状态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可以配置是否发布日初行情
非交易状态
不允许
交易管理员允许,会员不允许
不允许
可以配置发布行情与否
连续交易状态
允许
允许
交易管理员可以录入成交单,其他成交由交易正常产生
可以配置发布行情与否
收盘状态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可以配置是否发布日终行情
表2合约各状态允许的与交易相关的业务
3.9.集合竞价状态
如图6所示,集合竞价又包括3个子状态:
集合竞价报单
集合竞价撮
合
图6集合竞价的子状态切换关系
合约进入集合竞价状态则自动进入集合竞价报单子状态;合约离开集合竞价撮合状态则自动离开集合竞价状态。
各子状态下合约允许的与交易相关的业务如下表所示:
集合竞价子状态
报单插入
报单操作
成交
行情
集合竞价报单
允许限价报单
允许
不产生
可以配置发布
插入
行情与否
集合竞价价格
允许限价报单
不允许
不产生
可以配置发布
平衡
插入
行情与否
集合竞价撮合
不允许
不允许
根据集合竞价
可以配置是否
的规则,产生成
发布集合竞价
交
行情
表3集合竞价各子状态允许的与交易相关的业务
4.交易业务模型
4.1.委托
NGES交易系统支持报单和报价两种委托类型:
报单:
即普通委托,代表了买卖合约的“确定”意向。
报价:
报价使得做市商可以在一个信息通道中同时送出买入和卖出委托。
因此报价实际上是同一合约的一对独立的买入和卖出普通委托。
4.1.1.委托条件
委托条件指可以应用于参与者提交的委托或报价的任何执行条件。
4.1.1.1.价格条件
价格条件指的是应用于委托成交价格的任何限制条件。
目前支持的价格条件有三种:
任意价格:
委托能够以市场上任何可得到的价格成交,即市价委托。
限定价格:
成交价格必须同等于或好于委托中指定的限价,即限价委托。
对于买入委托,成交价格应当小于等于限价,对于卖出委托,成交价格应当大于等于限价。
最优价格:
委托能够以市场上所有对手方中最优的价格成交,即最优价委托。
对于买入委托,成交价格应当等于最低的卖出价,对于卖出委托,成交价格应当等于最高的买入价。
4.1.1.2.时间条件
时间条件说明委托在委托簿保留的时间。
目前支持的时间条件有六种:
立即执行否则取消/IOC:
在一次尝试的撮合后,委托不能再保留在委托簿内。
委托必须立即执行否则将被取消。
当前时段内有效/GFS:
委托只在当前交易时段内有效,而不可延续到下时段;在一次尝试的撮合后,委托中的未撮合部分保留在委托簿内直到以下情况发生:
委托全部成交完毕;
委托被取消,或者数量被修改至相当于取消;
当前交易时段结束。
当天有效/GFD:
委托只在当天交易日有效,而不可延续到下一交易日;在一次尝试的撮合后,委托中的未撮合部分保留在委托簿内直到以下情况发生:
委托全部成交完毕;
委托被取消,或者数量被修改至相当于取消;当前交易日结束。
指定日期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