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壁桩和格构柱拆除合同39.docx
《护壁桩和格构柱拆除合同3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护壁桩和格构柱拆除合同39.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护壁桩和格构柱拆除合同39
东北侧护壁桩及格构柱拆除工程
承
包
合
同
2015年4月
甲方:
四川万华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成都华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XXXXX国际东北侧护壁桩及格构柱拆除工程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名称:
东北侧护壁桩及格构柱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3.1乙方负责实施XXXXX国际东北侧护壁桩及格构柱拆除工程及整个开挖区域范围内的土钉拆除工程,具体包括18根格构柱、9根护壁桩(192-200号)及整个开挖区域的土钉喷护拆除,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及破碎、脚手架安拆、拆除四周建(构)筑物保护、拆除时保护四周行人和车辆所采取的措施、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破碎、拆除现场扬尘治理等,并自行解决拆除后临时道路修筑等一切工作。
乙方应保留建筑通道及其冲洗设施、设备直至拆除工作全部完成;拆除建渣外运。
3.2完成拆除工作后通过甲方、监理的验收。
3.3本工程不考虑采用爆破方式拆除,如需采用爆破方式拆除,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及甲方书面批准。
3.4各项具体工程内容均以由乙方编制并经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或甲方盖章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甲方盖章确认的施工方案或发出的书面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甲方有权对工程范围和内容作调整。
4合同工期:
4.1根据土方开挖进展,不得延期土方开挖工期。
5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5.1合同价款:
以本工程拆除材料抵扣本工程全部工程款。
5.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拆除范围;乙方已充分知晓和熟悉该拆除范围内需拆除部位及其内部结构;已清楚该项目需拆除范围的地质条件和周边情况。
5.3本拆除工程的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临时设施费(已按国家现行强制性条款全额计取)、夜间施工费及夜间/白天照明费、冬雨季/夏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二次及多次转运费、管理费、赶工费、治安管理费、为完成体科所房屋拆除所需要的办证费及政府有关各项收费等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拆除工程的混凝土拆除、破碎等费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抽(排)地表水及雨水、施工现场围挡、现场沉沙池/冲洗池及冲洗设备、道路清理冲洗、扬尘治理、地下管线/设施探测费及保护费、文物保护费、过路过桥费、施工机械停滞台班费;构成工程实体和非实体的费用、涨(跌)价风险、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国家政策变化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燃油等材料紧缺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因交通管制所引起的一切费用、政府的各项罚款、保险费、交接检查及中间检查费、利润、税金和完成本项目所发生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成本。
5.4本拆除工程的工程款已综合考虑了工程量的大小对价格的影响,本合同施工范围内乙方承诺免收停工损失费。
乙方对本工程承诺的任何优惠,均不得减轻或免除其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5.5本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施工大门处,乙方自行按规范搭接,安表计量,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向总包单位缴纳施工用水电费。
如遇停电,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用电并承担相应费用。
6付款方式:
6.1乙方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拆除、混凝土破碎、建筑物四周围护、拆除现场扬尘治理等工程内容,经甲方书面确认该施工合同内所有工作完成后,拆除材料方可归乙方所有,抵扣乙方拆除工程款。
7工程结算:
7.1工程验收程序为: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上交监理及甲方完工验收报告,由甲方现场组织监理、乙方三方验收,出据工程质量验收书(格式详见附件2)后报送甲方。
8甲方权利和义务:
8.1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实施甲方权利,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监督及管理。
8.2甲方应及时组织工程的验收。
8.3甲方应及时确认与房屋拆除有关的施工方案。
9乙方权利和义务:
9.1乙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实施乙方权利及义务,就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自行组织施工及管理。
9.2施工前,乙方应充分知晓和熟悉拆除内部结构及其四周车辆和行人通行情况及地下管网等等情况。
9.3拆除前,乙方自行搭设围栏,按拆除要求探明地下管网及地上地下设施,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范围,搭设防护措施,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和拆除现场扬尘治理(如洒水)等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因安全措施不合规范或措施不当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及由此产生的工期损失及第三方损失等一切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拆除施工过程中所损坏/破坏的给排水、燃气、供电等市政设施和其一切临时/永久设施,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9.4乙方负责办理房屋拆除等为使本工程能得以顺利实施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手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防尘、安监等),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协调混凝土破碎、场内运输所涉及的各方关系,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以便在车辆出场时进行冲洗,自行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自行承担拆除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检查费用及罚款等。
9.5乙方应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护栏,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或不服从甲方给出的施工范围强行拆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7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做好防尘工作,配置车辆冲洗设备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对于未满足政府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若导致甲方因此而承担任何经济损失,甲方将在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保护好甲方现场和拆除范围四周已成形设施、道路,如有损坏,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8本合同签定后2个日历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和甲方审批后实施。
乙方在本项目中的现场负责人为,电话,乙方不得随意变更现场负责人,必须变更时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未经同意擅自变更现场负责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人.次;因乙方现场负责人工作不力,甲方有权要求及时更换,且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须更换到位,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9.9拆除验收合格后5个日历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工程移交书面报告。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及国家现行的安全规范、标准、条例,必须遵守总包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因违反上述规定及要求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人员自身的原因以及因第三方对乙方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标准化文明施工,服从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并承担与文明施工相关的所有费用。
10.3乙方承揽的拆除范围必须是根据甲方指定的范围内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基础等一切设施,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10.4拆除开始前,乙方必须编制拆除工程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因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10.5乙方在拆除时必须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10.6拆除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
必须采用钢管脚手架和闭目式安全网封闭拟拆除房屋,必要时设置防护隔离棚。
10.7乙方从事拆除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单送管理单位效验备案。
无保险者一律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10.8乙方必须首先对各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10.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
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10.10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
10.11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周围道路沟管畅通,不准乱占马路和人行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瓦砾杂物不准散置马路,每日必须清铲干净。
10.12从承接拆除施工任务至拆除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
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0.13拆除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行凶斗殴,不准聚众赌博,不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11工程质量:
11.1本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合格,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的要求进行验收。
11.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好基坑四周及基坑内的排水,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拆除,禁止野蛮拆除。
因乙方施工,造成塌方、四周地面塌陷、房屋开裂、垮塌等质量、行人和车辆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1.3所有施工用的施工方案均需甲方签字确认后方能实施,如违反本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整(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因此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4本合同工程经检查、验收不合格,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按规定处理的。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整(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因此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其他约定事项:
12.1凡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2.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2.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2.5本合同及其附件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陆份合同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工程质量验收书
附件2:
工程竣工结算的有关手续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无正文。
)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盖章):
四川万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及电话:
签订日期:
2015年4月日
签订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30号
附件1:
工程质量验收书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
分包/供货单位:
工程承包/供货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开始供货日期:
结束供货日期:
验收情况
年月日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专业造价工程师;,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等人员,共同参加了对本工程(或供货产品)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结下:
1、质量:
2、工期:
3、安全:
验收结论(选中打√):
□合格;
□不合格,需整改(内容过多可另附面)的问题如下:
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分包/供货单位
(盖章)
总包单位
(盖章)
监理单位
(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审批意见:
审批人:
(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本表是甲方分包(供货)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的竣工验收程序,也是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的依据之一,是办理结算的必备资料;
2、本表必须经各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填写,并参加人员签字;如验收不合格总包、监理及建设单位不得盖章,整改后重新验收;
3、本表一式五份,施工方贰份(其中一份用于报结算时使用),其余各方各执一份。
4、本表及其附件密级:
B级,保存期限为:
永久。
附件2:
工程竣工结算的有关手续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总包单位:
分包/供货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供货范围: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手续资料明细
情况说明
负责人签字
备注
经监理、甲方确认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部填写
水、电费结算说明
如发生由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部填写
配合费支付情况
如发生由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部填写
工程质量情况
现场工程师和
甲方代表填写
工程开/竣工时间
现场工程师和
甲方代表填写
累计工程违约金金额
工程/项目部总内业填写
最终以财务部复核为准
现场建渣清运
数量、费用
如甲方组织清运时由工程部、成本部填写
承包单位编制的结算资料
现场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填写是否基本齐全
有无甲供材料及设备
(品种过多单列附件)
现场工程师和
甲方代表填写
民工工资承诺保证书
现场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填写是否基本齐全
其他情况
其他费用扣除
是否具备办理
结算的条件
建设单位(盖项目专用章)
工程部/项目部经理签署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项目专用章)
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注:
本表在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移交后,由工程部/项目部组织填写,连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验收书)、工程移交记录(若须移交)一起作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必备手续。
承包单位编制的结算资料由工程部初步检查,最终是否齐全、完整、有效并完全满足结算的办理,以成本控制部的审核的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