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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反馈及处理制度

 

厦沙高速公路(三明段)A8合同段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编制: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批准:

年月日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厦沙高速A8项目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一、质量目标

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

隧道、桥梁、路基涵洞竣工验收达到优良等级;交工验收质量综合评分90分以上;创无质量通病工程,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二、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

1、质量管理小组

本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总工程师

组员:

项目书记、副经理、安全总监、工程部长、物机部长、工经部长、测量组长、质检工程师、试验主任、财务部长、办公室主任

2、质量管理小组职责

项目经理为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工程部长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质检工程师对总工程师负责。

其它组员在质检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并在质量方面必须服从质检工程师的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在生产管理过程中,明确本项目的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和生产施工结合在一起,并积极贯彻执行、切实落实质量管理办法。

三、质量管理措施

1、组织保证措施

1.1、切实运行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小组成员必须明确本项目的质量目标,积极宣传并对作业层工班长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

1.2、质检工程师拥有质量否决权,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施工、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及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必要时下停工令,限期整改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

1.3、对特殊工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有经国家授权的有关机构颁发的特殊工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并具有相关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

2、组织保证措施

2.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以下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⑴贯彻执行“每道工序必检”的原则;

⑵贯彻执行“谁施工,谁负责工程质量”的原则;

⑶贯彻执行“施工分队长是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的原则。

2.2、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3、技术保证措施

3.1、各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学习,充分领会设计意图,明确技术要求,对设计文件中的差错与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积极提出修改意见,避免产生技术事故或经济纠纷。

3.2、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工程部长、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讨论决定,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方案由专业工程师编制、副总工程师复核、总工程师批准。

3.3、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专业工程师根据已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并组织质检工程师、施工员、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主要作业人员等召开技术交底会,同时下发技术交底。

在施工期间施工员要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

3.4、施工中严把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关。

严格执行“三级质量检查”(即班组自检、施工员复检、质检工程师专检)制度,填写质检表格,逐级签字,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原则。

对工艺流程的每一步工作内容要认真进行检查,使施工规范化、合理化。

3.5、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

三级质量检查合格后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能隐蔽。

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报验,造成隐蔽工程返工或需破损检验所发生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

3.6、坚持测量复核制。

各测量桩点要认真保护,施工中可能损毁的重要桩点要设置保护桩,施工测量放样要反复校核。

施工人员要认真进行交接班,确保中线、标高及结构物尺寸位置正确。

3.7、严格把好原材料进场关。

不合格材料不准验收,保证使用的材料全部符合工程质量的要求。

每项材料到工地应有出厂检验单,同时在现场进行抽查。

务必做到来历不明的材料不用,过期变质的材料不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不用,消除外来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进场材料建立台帐,明确材料供应商、厂家、进场验收人员等,对进场材料必须作到可追溯性。

4、隐蔽工程报检程序

隐蔽工程结束班组自检查分队长复核质检员

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下道工序

5、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程序

5.1、质量事故的发现

质检工程师、现场质检员、专业工程师必须在岗及时发现质量事故隐患并及时制止事态扩大。

所有参建员工有权向工程部举报质量隐患。

对于造成质量严重缺陷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质量事故,现场质检工程师应提请工程部组织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

5.2、质量事故分析会参会人员

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长、质检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合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现场质检员、施工分队长、施工班长。

5.3、质量事故分析

(1)、分析会由质检工程师主持,由质检工程师叙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检测数据,初步得出事故发生原因和相关责任人。

(2)、现场质检员、施工分队长、班组长叙述施工经过和事故发生原因。

(3)、测量工程师提交测量原始记录、测量交桩单、缺陷检测数据,得出分析结论。

(4)、试验工程师提交检测数据,得出分析结论。

(5)、专业工程师提供技术交底、并对技术交底进行分析,得出分析结论。

(6)、必要时,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叙述施工方案,对施工方案进行分析。

(7)、质检工程师综合各方分析结论,阐述事故发生原因、相关责任人。

(8)、讨论确定事故原因、责任人、整改措施、预防措施,形成一致意见。

(9)、计量工程师根据形成的决议,计算事故经济损失。

(10)、根据质量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形成会议纪要。

(11)、项目内部公布处理决定。

四、质量奖罚制度

1、总则

1.1、施工中将凡属和质量有关的问题按照性质分为A级:

致命缺陷,B级:

严重缺陷;C级:

一般缺陷;D级:

轻微缺陷,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到5000元的罚款。

对现场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对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形成良性影响的班组和个人给予100到5000元的奖励,通过重奖和重罚力度加大对质量的控制,以期加强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真正把质量奉为企业的生命。

1.2、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工程部通知执行。

未按照技术交底、工程部通知施工,则必须按照现场工程师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处理,并按情节轻重对施工分队长、现场领工员、相关管理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3、各道工序必须先经现场质检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如未经现场质检工程师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对现场施工分队长及相关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如造成返工、影响施工进度后果的对现场施工分队长处及相关责任人以500~2000元的罚款。

1.4、施工班组应对经现场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的成品或半成品进行保护,不得对前道工序造成损坏、对本道工序造成污染、损坏或返工。

否则对分队长及相关责任人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1.5、若按照以上各条要求落实到位,一个月内无返工现象、工程质量满足验收要求,给予分队长和相关人员100~1000元的奖励,作业队500~2000元的奖励。

1.6、如因技术交底不及时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对专业工程师处以100~300元罚款,如因技术交底错误造成返工或缺陷,对交底人、复核人、批准人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1.7、如因复测不及时未及时发现测量错误,造成返工,对相关测量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2、质量控制

2.1、隧道开挖

⑴、各开挖班司钻人员必须固定,特别是周边眼司钻人员要定人、定眼,以利于提高司钻工水平和本办法的操作。

⑵、隧道各级围岩均不允许出现大面积欠挖,局部不允许超过5cm,边墙基础位置严禁出现欠挖。

⑶、周边眼必须依据开挖轮廓线开眼(不得内收),并顺帮、水平打眼。

测量组放出方向线,开挖班根据线路方向线,控制好外插角度和上下角度,防止出现大超大欠和剪刀眼。

每循环开钻后,测量组根据掌子面轮廓线填写超欠挖眼数和超欠挖数量并报隧道工程师。

欠挖超过5cm必须当班处理,拖延时间不得1天,如超出1天按200元/天·处进行处罚。

⑷、Ⅳ、Ⅴ类围岩周边眼间距必须控制在40~45cm,不得超出45cm。

周边眼残眼率必须保证在70%以上,ⅡⅢ级围岩残眼率必须保证在85%以上,以免额外增加喷射砼工作量。

根据残眼数量,每少1个眼按50元处罚。

⑸、如遇围岩突变,周边眼间距必须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

如周边眼间是凸出的说明周边眼间距过大。

如出现周边眼眼底爆出,而炮孔口部位未爆出,则说明周边眼装药长度过小。

如出现周边眼爆破周围裂缝多,则说明装药量过大。

⑹、底板眼施钻时尽量保持与隧道前进方向水平略下倾,挖机底碴必须清理干净,保证底板无欠挖,超挖在允许范围内。

⑺、超欠挖详细奖罚将出台专项考核制度。

2.2、隧道衬砌部分

⑴、连续一个月砼浇筑过程中,未出现较大漏浆、爆模、无明显接缝错台、错台位置无明显色泽不一的现象、砼色泽均匀一致,砼表面蜂窝、麻面、气泡面积不超过0.5%,达到无需修饰的程度或稍作修饰后不显修饰效果的,二衬施工班组队一次性奖励3000元。

试验室和搅拌站各奖励500元。

⑶、测量组必须超前衬砌作业面50m检查初支面净空,出现欠挖及时报告隧道工程师安排欠挖处理,确保衬砌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如测量不及时、处理不及时影响衬砌进度的按300元/次进行处罚。

⑷、防水板必须在台车未定位前通知质检工程师检查,如未检查即进行台车定位则台车必须退出检查,并罚款200-500元/次。

防水板铺挂过程中未割除锚杆头或其他钢筋头、防水板钉钉导致破损,发现一次按300元/次进行处罚。

⑸、台车定位,堵头板封闭前通知质检工程师衬砌厚度检查,收集衬砌厚度资料以备雷达检测。

⑹、台车定位前必须每模打磨、擦脱模剂,如未进行以上工序按100-300元/次处罚。

边墙以下积水、虚碴、杂物未清净便灌筑砼罚款200元/次。

⑺、台车定位前必须对边墙基础进行修凿,丝杆紧固人员应固定,防止加力不均造成模板变形。

模板接缝不严密、漏浆严重者扣100-500元/次。

⑻、堵头模板必须牢固、紧密,杜绝爆模现象,否则按200-500元/次进行处罚。

止水带要求必须固定牢固、准确定位,如出现埋设偏位的将按100-300元/处进行处罚。

⑼、各预留洞室模板必须稳固,结构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如出现预留洞室偏位、外观差、管路堵塞、遗漏、结构尺寸偏差,按100-500元/次进行处罚。

⑽、衬砌浇筑砼时对称浇筑,必须连续并及时捣固(每半车料,两侧各捣固一次;砼灌注间断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亦需振捣),以消除砼工作缝,否则按每条缝给予砼施工班100-500元处罚。

⑾、未按设计配合比拌制砼者扣200元/次,在浇筑过程中未经试验室同意私自加水改变配合比的给予班组、相关责任人200-500元处罚。

⑿、有衬砌钢筋地段必须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如出现漏筋或保护层过薄引起的钢筋印迹的给予班组200-500元处罚。

⒀、所有砼工程缺陷拆模后,没及时修整(脱模后超过8小时)或修补后效果很差者罚100-500元/次。

⒁、脱模或行走台车损坏已衬砌砼者扣200元/次。

⒂、未按规定时间拆模导致重大砼质量事故给予责任人1000元/人处罚。

⒃、多出的二衬砼不得随处乱倒,必须由接收方、值班领工员指定倾倒地点,否则自行清除并按浪费砼数量承担费用,并按200元/次进行处罚。

2.3、仰拱填充、找平层

⑴、仰拱必须开挖至设计深度,并且严格控制填充面标高。

否则,返工处理。

⑵、两侧排水沟顶面铺填碎石必须夯实不得松铺,必须浇筑基座砼,并且确保排水系统通畅无堵塞,否则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⑶、排水沟必须通畅,如发现堵塞排水不畅的,必须返工处理并按200-500元/处罚款。

⑷、中央检查井必须立模浇筑,否则检查井不予验工并按100元/个进行处罚。

⑸、二衬边墙整体浇筑,两侧边摸必须加固牢固,杜绝跑模偏位,在浇筑砼前必须对边摸下方进行堵塞支挡,不允许出现严重漏浆现象发生。

如因支挡不到位而引起的漏浆将按100-200元/处进行处罚。

⑹、模板安装必须按测量组放样交底执行,并经工程师检查无误后方可浇筑砼。

⑺、找平层两侧必须采用槽钢定位、滚筒施工,严格控制平整度及强度。

如出现平整度差、外观保护不到位造成损坏的对相关责任人按100-1000元进行处罚。

2.4、防排水工程

⑴、施工缝、沉降缝按技术交底安装止水带或涂刷止水胶,位置应准确、牢固。

安装过程中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严禁使用断裂的止水带,安装后应作好保护不得人为损坏。

否则,对施工班长和相关责任人处以50~300元的罚款。

⑵、防水板铺设施工,防水板接头必须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工,严禁有褶皱、漏焊、破损现象,班组应加强自检,经现场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浇筑砼。

未经检验、或未按现场工程师要求整改即浇筑砼,则对现场施工班长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⑶、砼浇筑过程中,发现破损防水板,现场施工人员应立即进行修补;如发现后,现场施工人员无动于衷,则对现场施工班长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⑷、铺挂防水板前检查喷射砼面,如有明显渗漏水点、尖锐突出物未处理或处理后没有效果即铺挂防水板的对现场施工员、分队长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2.5、隧道初期支护

⑴、喷射砼表面平整度差、凹凸不平部位,防水板铺挂前必须补喷平顺。

如拒绝补喷或行动缓慢影响施工进度的,对现场施工班长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喷射混凝土结构,不得出现脱落、露筋、空鼓、平整度差现象,否则对施工分队长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⑵、现场喷射砼施工中不得夹入土块、虚碴、杂物等,严禁喷射砼中存有夹层。

否则,对施工班长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⑶、喷射砼严格按照配合比拌制,否则对施工班组长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⑷、钢拱架报验前班组必须严格自检和施工员复检,如发现连接件连接不牢固、超出允许偏差、拱架锁脚锚杆不到位、拱脚未落实的对施工分队长、班组长、施工员、相关责任人按每处50-500元罚款。

⑸、如钢拱架侵入净空,质检工程师根据事故原因,根据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如因施工班组未按测量交底施工,造成剥皮返工,施工还应按返工材料的100%赔偿。

如因侵入衬砌净空,需对衬砌加设补强钢筋,对分队按材料价格的100%赔偿。

⑹、未按设计或质检工程师要求施工锚杆的对作业班组、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2.6、路基填筑

⑴、各施工队要严格按技术规范、标准化指南和设计图纸的要求组织施工。

填前处理应满足填方路堤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否则,每违反一条,将处以施工单位1000元的处罚。

⑵、路基填筑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

为控制填方的松铺厚度及平整度,要求网格法控制布料,未按要求施工,处以施工单位500元/处的处罚;路基填料粒径违规,每段处以1000元/次处罚。

⑶、路基填筑要按照横断面全宽后每边加0.5m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向上填筑,每填筑一层,经过压实和检验合格后,再填筑上一层。

不按横断面全宽后每边加0.5m层填筑者,将以500元/次的处罚;未经检验就填筑上一层者,按第2条给予处罚,同时要求返工。

⑷、填挖结合部要按有关规范要求挖台阶处理,且每一施工段内在未全部填筑完毕之前,要预挖三级台阶露于填层之上。

不挖台阶或不符合要求者,要求作业班组进行返工整改,并处以班组2000元/处的处罚。

⑸、凡不能使用机械或人工直接开挖的石方,需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

根据确定的爆破方案,进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设计,其设计图纸和资料应报送审批,严禁采用洞室爆破。

边坡部分要求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禁止损坏边破,保持边破平顺美观。

若爆破设计未经批准,擅自爆破,造成对边坡损害,引起边坡滑坡或留下边坡不稳定的后患,则除要求作业班组自费采取工程措施稳定边坡外,同时处以班组5000元的处罚。

⑹、对于路堑开挖每3m必须放一次线、刷一次坡,并严禁超挖。

若施工班组不按该要求施工,除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处以5000元/处次的处罚。

⑺、严禁挖“神仙土”,若被发现违规操作不按要求执行的除责令其整改外,同时处以每处每次2000元的处罚。

⑻、路基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指令,否则将根据情节处以500-5000元/次的处罚。

2.7、桥梁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凡不戴安全帽者,施工作业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现场管理人员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对施工作业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的同时,现场管理人员追加连带罚款,连带罚款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2、高空作业未栓安全绳/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未挂安全网作业的,每处每次罚款200元;严禁班前喝酒及穿拖鞋、打赤膊上岗,凡有违规者,施工作业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现场管理人员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对施工作业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的同时,现场管理人员追加连带罚款,连带罚款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乱接乱拉,临时用电线路未架空(指安规要求架空的)或未按标准埋入地下者,每处每次罚款100元,连带现场管理人员每处每次罚款100元;配电箱未按规范接线,无漏电保护装置,无盖无锁或未盖未锁者,每处每次罚款50元、连带现场管理人员每处每次罚款50元。

4、出现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者,每处每次罚款200~1000元;各种起吊设备起吊时无人指挥者,起重机起吊作业支撑脚未用枕木垫实的,吊装设备(含钢丝绳等)未进行检查鉴定的每处每次罚款200元。

5、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未按安全规范使用的,其摆放未达到规定安全距离(5米)的,乙炔气瓶未直立使用且未做防倾倒措施的每处每次罚款50元,连带现场管理人员每处每次罚款50元。

6、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或持证不全、持无效证件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7、未经批准随意拆改防护设施者,对管理人员处罚100元,对相应班组处罚50~100元。

8、泥浆池、承台基坑、脚手架防护拼装完后,无检查验收记录的,违者每处每次给予相应班组100~500元。

9、钢筋笼不按规范存放(下垫上盖,严禁重叠堆放,每节钢筋笼须有标示牌),每处每次给予相应班组和现场负责人罚款50-200元。

10、孔桩施工泥浆池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孔每次相应班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按500-1000元处罚。

11、基础开挖未按设计放坡、支护不到位的,每处每次给予相应班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12、承台基坑、准备废弃的积水井、完成混凝土灌注的桩基孔口、已清除泥浆即将废弃的泥浆池必须及时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回填,违者每处每次罚款200元,连带现场管理人员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13、钢筋加工场和各个工点等相关部位无安全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到期未进行更换,每处每次给予相应班组罚款100元。

14、墩身、承台有泡水现象,未对其进行排抽水措施的,每处每次给予相应班组关负责人罚款200元。

15、停钻后孔口未及时进行防护的,每处每次给予相应班组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16、在承台开挖坡上边一米以内堆土或停机具、材料的,对相应班组处罚200~500元。

17、承台、墩身施工夜间无照明或不设警示灯的,对相应班组处罚100元。

18、浇筑完砼后,未养护或养护不到位的,每处每次给予相应班组罚款100-500元,同时,给予现场领工员罚款200元。

19、钢筋笼砼垫块不合格的,每处每次给予相应班组罚款100元;钢筋笼加工出现搭接不规范、间距不均匀、焊接质量不合要求或未按设计进行加工的,每处每次给予协作队伍和相关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20、桩基钻孔施工,无钻孔记录或钻孔记录不及时的,每处每次给予相应班组负责人罚款100元,现场领工员追加连带责任100元。

21、对桩基、墩身、系梁、盖梁、梁片等外观质量不满足要求或未按设计、技术交底要求施工的,将处以100~2000元罚款。

2.8、砌筑工程

⑴、砂浆的配制要求采用重量比,用秤计量,以保证配合比的准确性。

砂浆拌和必须采用砂浆拌和机,每一分段圬工每500m3必须配备一台砂浆拌和机。

若施工队不用秤计量,不用砂浆拌和机搅拌或因施工组织不当,使用超过初凝时间的砂浆,处以施工队1000元/处次的处罚。

⑵、石料加工不符合规格要求,不准用于砌体中。

镶面石表面按料石精加工。

施工队若将不符合规格和强度要求的石料用于砌体中,除要求及时返工外,每次每处并处1000元的处罚。

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继续施工者,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处以施工单位2000元/处的处罚。

⑶、浆砌要求采用挤浆座浆法施工,砂浆要饱满,无空洞现象并严禁用小石块塞垫,发现违反以上规定处以施工队500元/次.处的处罚。

⑷、为了确保砌体几何尺寸,要求采用靠坡度架前后挂线施工。

违反此条规定者,应处以施工单位500元/次的处罚。

⑸、砌体沉降缝要求铅垂,缝宽一致,不得有相互咬合或挤紧的现象。

违反此条规定者,除要求及时返工外,并处以施工队500元/处的处罚。

⑹、泄水孔在立面布置上要求彼此间错,泄水孔外露部分要统一尺寸,泄水孔的流水面要求做到光滑流畅的外倾斜坡,泄水孔不准有堵塞现象。

违反此条者,处以施工单位500元/处的处罚,同时要求返工处理。

⑺、不准在已砌圬工体上加工石料,否则,每发现一处,处以施工队500元/处的处罚。

2.9、混凝土工程

⑴、混凝土的配制要求采用重量比,用秤计量,以保证配合比的准确性。

混凝土拌合要求采用混凝土搅拌机。

若施工队不按要求施工,处以施工队1000元/次的处罚。

⑵、构成混凝土的各种材料必须满足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必须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来做。

若施工队不按要求施工,处以施工队500元/次的处罚。

⑶、混凝土运到浇筑地点后,要直接放到浇筑部位,不再移动。

混凝土由高处落下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超过2米时,应采用导管和溜槽;超过10米时应采用减速装置。

导管或溜槽,应保持干净,使用过程要避免发生离析。

若施工队没有按要求施工,处以施工单位1000元/次的处罚。

⑷、支架及立模,在使用前要进行自检,须保证坚固稳定,其位置和结构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若施工队不按要求施工,处以施工单位1000元/次的处罚。

⑸、钢筋骨架要按规定对加工质量、焊接质量、各项机械性能、搭接长度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外,并应检查其焊接和安装的正确性,若不满足要求,处以施工单位1500元/次的处罚,并限期清除。

分层分段浇筑时,要保证层(段)间结合紧密,并保证清洁,否则处以2000元/处次的处罚。

⑹、混凝土拌合料的运输,要尽可能使运距缩短、转载少,以缩短运输时间,满足浇筑速度要求,并使混凝土保持应有的塑性。

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使混凝土发生离析现象。

若施工队没有按要求行事,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

⑺、混凝土结构最小尺寸大于0.6m,特别是水泥用量大于400kg/m3的大体积混凝土,应考虑采用一次性浇筑或后一次浇筑在前一次烧筑的混凝土初凝以前完成,并要考虑采取其他降温散热措施。

若施工队没有按要求施工,处以施工单位2000元/次的处罚。

2.10、涵洞及其它构造物的回填

⑴、涵洞及其它构造物处的回填土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后方可进行,否则予以处罚。

⑵、涵洞及其它构造物处的填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填料粒径不大于6cm,分层松铺厚度不大于15cm,否则予以处罚。

⑶、涵台背的填土范围要满足规范要求,否则,处以施工队1000元/处的处罚,并要求返工处理。

⑷、涵洞如基底未处理到位或不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出现不均匀沉降的责任后果由班组自行承担,同时将处以1000-10000元处罚。

⑸涵洞砼外观质量必须满足色泽一致、无蜂窝麻面、无冷缝等要求,否则将给予作业班组和责任人200-1000元处罚。

五、其它

以上办法未完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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