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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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YLQ2015-第一版
温州新利宝文具有限公司
安全标准化体系
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
办公室
审核人:
王帆
批准人:
二0一五年七月六日批准二0一五年七月七日实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3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3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6
4、生产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20
5、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2
6、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6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28
8、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1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34
10、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7
1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39
12、安全投放保障制度41
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2
14、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45
1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48
1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9
17、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51
18、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度53
19、禁火禁烟管理制度55
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6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
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车间及相关部门。
第二章厂领导安全职责
第一条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
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
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
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听取安全
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坚持发生重大
事故向公司汇报制度。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
具体工作中。
第二条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1、对全厂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
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选先进党支部
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
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支部书记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条生产主管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厂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部门报告。
发生上报公司重大生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生产主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四条设备主管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机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或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机动(或设备)职能部门进行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安全和机动(或设备)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上报公司重大事故或与设备有关事故时,到公司汇报。
5、组织或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7、定期召开或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或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8、组织或设备系统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或设备主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五条销售主管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6、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销售主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六条人事主管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事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遵章守纪劳动纪律教育,强化门卫制度,严禁烟、火、危险品带入厂内,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审批职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人事主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七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证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参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4、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厂长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6、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会主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八条工程师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3、在组织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审查厂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组织制度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规划方案,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订工程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第三章职能部门
安全职责
第一条
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
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装置、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管理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向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7、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扩建装置建设时,负责组织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和审查工作。
第五条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
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3、负责组织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
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要坚决停用。
4、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5、负责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6、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等,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它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保卫部门全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厂人员的证件检查、临时入厂人员的入厂检查或检查登记,以及对上述人员禁带烟火进厂的安全检查,负责关键要害部门安全生产保卫工作。
2、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3、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规定,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2、负责车辆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维护厂区交通安全及各类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条综合服务部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职责、规章制度及各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
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多功能厅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5、负责本部门所属柴油机灶、热水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四章
车间干部和职工安全职责
第一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配合安全、技术部门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实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8、负责动火和固定动火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的安全措施。
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二条车间机长安全职责
1、对车间执行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车间人员的安全意识。
3、针对车间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4、参与本车间各项重大生产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生产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对有危及安全生产的因素,及时转告有关人员,并督促解决。
5、对车间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做好思想工作并会同车间主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对车间安全生产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和安全“五同时”。
3、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只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组织车间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7、负责落实车间大检查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负责检查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车间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生产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3、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第五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发现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笔录,落实防范措施。
4、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六条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报告。
5、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七条电工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的OHSE管理体系文件。
2、负责电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3、负责电器设备安装,调试。
4、负责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本厂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为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二条厂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集团分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原则,讲究针对性、科学性,作到多样化、经常化。
第四条凡新入厂的员工(包括外部门调入员工、合同工和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厂、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或学习。
三级安全教育中,各级的教育内容必须符合实际,不得走过场。
第五条凡临时工、外包工以及来厂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凡承担厂内施工任务的外来施工部门,由生产办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厂施工。
第七条本厂员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八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九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
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条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出差)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人员,由车间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班组日常安全教育要求:
(一)各车间必须开展以班组为部门的安全活动,活动要有针对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生产办相关人员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
(二)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活动,车间领导、安全员及班组长要认真组织,严格考勤,保证出勤率,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班组长请假批准,并作好出勤记录;
(三)安全活动日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人员要定期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检查小组要定期抽查;
(四)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讲话内容要记录在《基层班组安全建设“三标”综合记录本》;
(五)安全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活动记录,要严格保证安全活动时间,不准挪作它用。
(六)车间要指定专人对班组安全活动和班前、班后讲话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验收意见。
对达不到要求的班组要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抽查。
(七)班组安全活动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到真实、齐全、清楚、实用。
记录内容包括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车间领导阅签等。
要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和弄虚作假。
(八)安全活动情况要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评,生产办对活动有成效的班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达到要求的要给予曝光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一)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文件、通报、安全生产制度;
(二)围绕班组一周生产工作,讨论、制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三)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反事故能力;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岗位练兵,结合岗位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安全技能训练;
(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六)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安全环保科研活动;
(七)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和讨论装置、班组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实施整改等。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我厂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化工操作工、化验员、锅炉工、电工、油品装卸工、计量员。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
(一)对需要进行特种作业培训的人员,由各基层部门上报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二)各基层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全面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复证培训情况,并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管理: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定期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由复审部门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