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2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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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21页
数据处理
1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
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
“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
”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被称为“老师”有案可稽。
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
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
如今体会,“教师”的含义比之“老师”一说,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
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
数据处理工作细则
要练说,先练胆。
说话胆小是幼儿语言发展的障碍。
不少幼儿当众说话时显得胆怯:
有的结巴重复,面红耳赤;有的声音极低,自讲自听;有的低头不语,扯衣服,扭身子。
总之,说话时外部表现不自然。
我抓住练胆这个关键,面向全体,偏向差生。
一是和幼儿建立和谐的语言交流关系。
每当和幼儿讲话时,我总是笑脸相迎,声音亲切,动作亲昵,消除幼儿畏惧心理,让他能主动的、无拘无束地和我交谈。
二是注重培养幼儿敢于当众说话的习惯。
或在课堂教学中,改变过去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取消了先举手后发言的约束,多采取自由讨论和谈话的形式,给每个幼儿较多的当众说话的机会,培养幼儿爱说话敢说话的兴趣,对一些说话有困难的幼儿,我总是认真地耐心地听,热情地帮助和鼓励他把话说完、说好,增强其说话的勇气和把话说好的信心。
三是要提明确的说话要求,在说话训练中不断提高,我要求每个幼儿在说话时要仪态大方,口齿清楚,声音响亮,学会用眼神。
对说得好的幼儿,即使是某一方面,我都抓住教育,提出表扬,并要其他幼儿模仿。
长期坚持,不断训练,幼儿说话胆量也在不断提高。
1.1总则
要练说,得练听。
听是说的前提,听得准确,才有条件正确模仿,才能不断地掌握高一级水平的语言。
我在教学中,注意听说结合,训练幼儿听的能力,课堂上,我特别重视教师的语言,我对幼儿说话,注意声音清楚,高低起伏,抑扬有致,富有吸引力,这样能引起幼儿的注意。
当我发现有的幼儿不专心听别人发言时,就随时表扬那些静听的幼儿,或是让他重复别人说过的内容,抓住教育时机,要求他们专心听,用心记。
平时我还通过各种趣味活动,培养幼儿边听边记,边听边想,边听边说的能力,如听词对词,听词句说意思,听句子辩正误,听故事讲述故事,听谜语猜谜底,听智力故事,动脑筋,出主意,听儿歌上句,接儿歌下句等,这样幼儿学得生动活泼,轻松愉快,既训练了听的能力,强化了记忆,又发展了思维,为说打下了基础。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县(区)、地(市)、省、国家四级数据处理的方式组织实施。
数据处理以普查基层表数据为直接处理对象。
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统一组织、分类处理"的技术路线,严格执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按统一规定的时间、数据格式和要求上报普查数据。
1.2数据处理工作要求
数据处理统一使用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的数据处理软件。
数据处理主要包括数据录入、审核、编辑、汇总、传输等工作,由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承担,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予以指导。
在普查数据处理过程中,数据处理人员要与有关专业人员密切配合,严格遵守本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安排,保证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数据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以质量为中心,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必须坚决返工重做,直至达到要求。
1.3数据处理工作任务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任务描述如下: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普查数据处理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制定数据处理工作的有关细则和规定,数据处理软件编制,数据处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和完善数据处理软硬件、网络、机房环境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完成基本单位清查的资料入库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修订等。
第二阶段为数据处理和上报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各普查机构按照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时、按质、按量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录入、编辑、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对各级普查机构的数据处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审核。
第三阶段为数据处理总结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各地汇总形成各自的普查数据库,进行普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工作;总结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经验,开展有关的验收和评优工作。
1.4数据处理流程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流程按照以下七个步骤展开:
1.4.1形成污染源清查单位名录库
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机构应按照要求完成数据录入人员聘任、数据处理环境配置等数据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以统计、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单位名录库为基础,开展清查工作,完成基本单位清查的资料入库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修订,形成各地区清查单位名录库,并逐级上报国家。
1.4.2制度首次下发
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制定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电子制度并逐级下发各地区。
1.4.3数据录入、审核及第一阶段数据报送
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机构将初审通过的普查表按普查对象类别,分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分别进行数据录入、复录,并完成数据的审核、编辑、查错、改错和计算机自动校正等工作,合并生成标准的县级数据文件。
全部审核通过后,进行第一阶段数据报送,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和传输技术规定》的要求,将数据直接上报给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并同时上报上一级普查机构。
1.4.4制度二次下发
第一阶段数据报送任务完成后,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二次下发数据处理制度。
1.4.5数据分析及汇总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根据二次下发制度完成基层数据的汇总、审核、校正,形成本级汇总数据和普查数据库。
1.4.6第二阶段数据报送
各区(县)污染源普查机构对基层数据审核、汇总后,将基层数据与汇总数据上报市级普查机构。
市级普查机构将接收的各区(县)上报数据与市级录入的数据一同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级普查机构。
省级普查机构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完成全国普查数据的编辑、审核、汇总等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接收上级反馈的问题数据,按要求完成审核、校正和重新上报。
1.4.7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根据需要,对本地区普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提供必要的普查成果。
同时,对数据处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验收和评比表彰工作。
图1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流程
1.5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数据处理工作任务、人员安排与职责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下设数据处理组,负责组织指导数据处理工作。
各省、地市和县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立本级的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组。
下级数据处理组在上级数据处理组的指导下,在本级污染源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数据处理工作。
各级数据处理组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确保数据处理工作各项任务责任到人。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遵守国家下发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和有关技术规定,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1.5.1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1)数据处理任务
负责数据处理的制度设计、制度下发和通过网络或存储介质接收县/市级直报的原始数据和省级上报的数据,进行数据审核验收,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数据汇总加工,数据管理、数据发布和向省级反馈数据。
(2)人员安排与职责
●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
领导并负责数据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数据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数据编审人员。
负责数据的审核、编辑和反馈,记录编审规则存在的问题及地方上报的问题,配合技术组等进行普查制度的修订。
●数据质量监控人员。
负责数据处理质量的全程控制。
●其他组配合人员。
负责本类别调查对象数据处理中制度的解释、制度的修订。
1.5.2省级污染源普查机构
(1)数据处理任务
负责接收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下发的电子制度,并将制度下发到地市。
负责对接收的地(市)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及时反馈验收结果。
在验收通过的基础上,汇总出本省污染源普查综合数据,形成本省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并将评估审定后的数据上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2)岗位与职责
●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
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数据处理软件的维护与日常管理,及时解决下级反映的问题。
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数据编审人员。
负责数据的审核、编辑、反馈工作,记录编审规则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数据质量监控人员。
负责数据处理质量的全程控制。
●数据录入指导员。
负责数据录入工作的指导、监督。
1.5.3地市级污染源普查机构
(1)数据处理任务
负责接收省级污染源普查机构下发的普查制度并将制度下发到县(区)。
负责部分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和数据录入、审核等任务,完成第一阶段数据报送。
对县(区)级污染源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及时反馈验收结果。
在验收通过的基础上,汇总生成本地区的综合数据,形成本地区的普查数据库,并将本地区的基层数据、综合数据一并上报省级污染源普查机构。
接收省级普查机构反馈的问题数据,按要求完成审核、校正并重新上报。
(2)岗位与职责
●地市级数据录入员(若地市级承担县级数据处理任务,人员可酌情多配)。
负责普查表的录入,记录录入过程表格和软件发生的问题。
●数据录入指导员。
负责数据录入工作的指导、监督。
●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
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数据处理软件的维护与日常管理,记录软件出现的问题并查明原因,及时解决下级反映的问题,难以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普查机构。
●数据编审人员。
负责数据的审核、编辑、修改,记录编审规则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上级普查机构。
●数据质量监控人员。
负责数据处理质量的全程控制。
1.5.4县级污染源普查机构
(1)数据处理任务
县(区)级普查机构是这次普查的最基本组织机构,担负着主要的数据调查、录入和审核等工作。
负责接收地(市)级下发的普查制度。
并根据所接收到的制度组织普查表的填报,对收集到的普查表进行初审、编码、整理,组织手工录入以及数据编辑、审核等数据处理工作,形成县级数据库,完成数据第一阶段报送。
在接收二次制度下发后,对数据进行审核、汇总,进行第二阶段报送。
接收地市级普查机构反馈的问题数据,按要求完成审核、校正并重新上报。
(2)岗位与职责
●县级数据录入员。
负责普查表的录入,记录录入过程表格和软件发生的问题。
●数据录入指导员。
负责数据录入工作的指导、监督。
●数据处理技术负责人。
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数据处理软件的维护与日常管理,记录软件出现的问题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解决不了的问题。
●数据编审人员。
负责数据的审核、编辑、修改,记录编审规则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上级普查机构。
●数据质量监控人员。
负责数据处理质量的全程控制。
1.6数据处理软件及培训
1.6.1数据处理软件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统一规定数据处理各类标准、软件运行环境、数据结构,以及备份和上报格式等。
数据处理软件分为单机版和网络版,原则上数据处理工作采用网络版软件,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区县、地(市)两级实际情况,选用单机版软件。
数据处理软件具有以下功能:
--普查数据处理制度管理:
可分别完成(区县、地市、省和国家)普查表式、审核公式、普查指标、汇总表式的管理工作。
省以下污染源普查机构从上一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接受制度数据,按照制度要求完成数据处理工作。
--普查数据处理:
可完成普查数据的录入、编辑和审核。
可进行普查数据的汇总处理。
支持在数据集中的条件下,分类进行数据处理。
--数据上报/接收:
可将各级的基层数据和汇总数据打包上报上一级污染源普查机构。
--普查数据管理:
可对普查基层数据和汇总数据进行管理,方便查询。
1.6.2技术培训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培训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办法。
培训要讲求实效,必须坚持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工作的原则。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直接组织开展数据处理技术骨干的技术培训。
1.7数据处理的计算机软、硬件配置
1.7.1省级
●硬件环境:
高端PC服务器、PC机、打印机
●操作系统:
Windows(2000/2019/XP)
●数据库:
SQLServer2019企业版
●中间件:
Weblogic9.2
●数据报送方式:
通过网络报送
1.7.2地(市)级
●硬件环境:
PC服务器、PC机、打印机、光盘刻录机
●操作系统:
Windows(2000/2019/XP)
●数据库:
SQLServer2019标准版或企业版
●数据报送方式:
通过网络或介质报送
1.7.3县级
●硬件环境:
PC服务器或PC机、打印机、光盘刻录机
●操作系统:
Windows(2000/2019/XP)
●数据报送方式:
通过网络或介质报送
具体的软硬件配置环境要求可参考附件。
1.8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
1.8.1总体要求
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贯穿于数据处理全过程。
各级普查机构通过质量抽(检)查等方式对数据质量进行控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有关数据处理的统一规定,保证各级数据处理工作的一致性,减少技术性差错。
凡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未经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许可,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改变,只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以细化。
(二)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通过单位清查建立完好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是防止漏报、重报、错报的重要措施,是正确录入和汇总普查数据的基础。
因此,各级普查办公室必须在普查数据录入前,认真做好基本单位清查和名录库的建库工作,普查人员与数据处理人员要密切配合,下大力气搞准调查单位数,保证做到单位不重不漏,各项属性准确无误。
(三)加强基层表数据的人工审核。
计算机数据录入之前,必须对基层表数据先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合格方可交付录入人员,人工审核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完成。
审核人员与录入人员之间应建立交接验收制度。
(四)强化对普查基层表的计算机审核功能。
数据录入后,一定要按要求进行计算机审核操作。
根据制定的数据审核规则,进行各类审核关系操作,并打印审核结果报告单,经普查办数据审核人员确认后,对确实需要修改的问题,可由软件或人工进行编辑校正。
(五)加强汇总表的人工审核,把住综合审核关。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分析综合汇总表的信息,及时发现基层数据中的问题,并在数据上报前,对主要综合数据和主要的统计分组数据进行合理性检验和质量评估。
一个县(区)的所有数据全部审核完成后,组织有关质量控制人员对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并写出质量评估报告;最后对数据进行整理合并。
(六)坚持"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质量控制原则。
未经审核通过和质量评估的数据不得上报。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验收上报的数据要严格把关,保证上报的基层表数据和综合表数据的一致性。
发现异常情况和错误信息及时反馈给下级单位检查核实,对不合格数据退回报送单位重新加工修改,限时重报。
(七)做好定期检查工作。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在数据处理、上报阶段要组成检查组,对下级污染源普查机构执行统一的数据质量控制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重大问题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1.8.2质量抽查
数据处理质量抽查的内容主要为普查表各项指标的录入、复录、审核情况,重点关注填报说明中必填指标项的录入准确情况。
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好下级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的质量抽查工作。
第二阶段数据上报完成后,各级普查机构根据上报数据核查所辖地区的复录率和审核无误率。
录入准确率通过随机抽取抽查地区调查对象的录入情况来确定录入准确率。
录入准确率、复录率和审核无误率应满足国家要求。
抽查完成后,各级普查机构应编写抽查工作报告,同时将将抽查报告和相关材料报上级普查机构备案。
●录入准确率:
录入准确率=
●复录率
为减少录入过程中产生的再生性错误,所有的录入调查对象必须进行复录,复录率是指复录调查对象数与录入调查对象数的比率。
复录率=
●审核无误率
为了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合理性,录入数据必须通过计算机审核,审核无误率是指审核无错误的调查对象数与录入调查对象数的比率。
审核无误率=
2.数据录入与传输技术规定
为保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技术规定。
2.1范围
本技术规定对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过程中数据录入与传输等方面做出规定。
2.2工作内容
2.2.1数据录入
各级普查机构使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录入人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按时完成录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增强录入人员的责任意识,并通过复录和数据初审保证数据录入质量。
数据录入
1.员向普查表管理人员领取经过人工审核的普查表格,做好交接与保管工作。
2.及数据处理制度版本确认。
确认使用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数据处理软件和录入制度是最新的版本。
3.员在录入过程中要保证录入资料安全,每录入完成一个单位应在该单位普查资料封面做好初、复录标记并填写日期和录入人姓名等信息。
4.束后,录入员应尽快归还普查表格。
普查表管理员在回收资料时,除检查资料完整性外,还必须逐一检查各单位录入完成情况:
(1)全部资料是否已注明“录入日期”、“录入人员姓名”等信息;
(2)资料领取数量与数据处理软件统计的录入单位数量是否相符。
数据复录
1.数据录入的普查机构要保证达到100%的复录率,并使用普查软件提供的批量复录功能进行复录。
2.数据的录入和复录不能为同一人。
3.结束后,分别以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为单位与原录数据进行比对和错误修改,不要求修改复录数据。
4.录完成的普查表格做好标记,注明复录时间和复录人姓名。
数据集中
1.网络版软件进行数据录入,不需要数据集中操作。
对于使用单机版软件进行录入的数据,采用以下步骤进行数据集中:
2.软件提供的数据导出功能,从每台机器中导出录入的资料;
3.软件提供的数据导入功能,将导出的数据集中导入到指定的一台机器上。
2.2.2数据上报与接收
数据准备
数据上报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数据上报的组织工作。
根据上报要求对上报资料审核无误后,通过网络或介质将普查数据资料上报上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同时报送经本级普查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函》(见附件四)
上报的数据文件包必须通过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的数据导出功能生成:
1.第一阶段上报的数据包括:
全部基层表数据及全部复录数据。
2.第二阶段上报的数据包括:
全部基层表、复录、汇总表数据。
数据文件包命名规则:
XXXXXX-YYYYMMDD-n.ZIP
其中:
XXXXXX为上报数据所在地的中文名称,包括省、市和区县名称。
YYYYMMDD为上报数据的时间,YYYY表示年,MM表示月份,DD表示日期。
n为两个阶段数据的区分码,n=1表示第一阶段;n=2表示第二阶段。
-为各段信息的分割符,用英文“-”表示。
.ZIP为数据文件包的文件后缀,由软件自动生成。
例如: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2019年7月20日上报的第一阶段数据文件包命名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东区-20190720-1.ZIP
数据上报
数据文件上报的方式分为两种:
网络传输方式和介质传输方式。
●网络传输方式:
以普查软件提供的网络传输功能为主,将普查数据报送到上级普查部门。
●介质传输方式:
将存储普查数据信息的介质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报送到上级普查部门。
有网络条件的地区尽量使用网络传输方式。
采用介质传输方式的地区要充分考虑到数据的保密及安全性。
省级与国家级之间的数据传输一律使用“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外网”。
数据接收
各级普查机构按照污染源普查的组织机构建立所属下级的签收对象花名册。
并根据签收对象花名册接收数据,在接收数据文件时须填写《普查数据文件签收册》(见附件五),并做好签收记录的归档和管理。
对于以网络传输方式上报的数据,“上报的形式”填写实际上报的方式,“上报的时间”填写接收的时间;对于以介质传输方式上报的数据,“上报的形式”填写“邮寄”,“上报的时间”填写邮戳的时间,并保留信封等相关资料。
各级普查机构负责接收下一级上报的普查数据,检查其上报的普查数据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有否审批上报手续。
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报,并说明理由。
对符合要求的上报普查数据资料加载入数据库,并进行上报数据资料审核,对于审核出错的数据可根据情况要求下级部门重新上报。
逾期催报
各级普查机构超过规定期限没有报送数据的,上级普查机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制发《普查数据文件催报通知书》(附件六)并载明以下内容:
1.被催报单位的名称;
2.催报的数据范围;
3.补报的期限、方式;
4.其它事项。
各级普查机构催报后,下级普查机构必须在规定期限之内上报普查数据文件,并上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函》,上级普查机构应当填写《普查数据文件签收册》,在“报送时间”一栏应当填写催报后实际上报时间。
2.2.3数据安全
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一)数据日备份。
在数据录入和审核修改期间,每日都要利用移动硬盘或其他介质对处理机上的普查基层表数据进行备份。
(二)建立污染源普查制度环境参数备份,在制度变更时,应同时进行备份更新。
(三)定期用防病毒软件进行查毒杀毒。
(四)不在数据处理微机进行与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无关的操作。
附件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要求
一、国家级数据处理硬件环境要求
(一)小型机、磁盘阵列配置及性能指标要求
小型机
指标
指标项
技术规格要求
CPU
字长
64位
*实配
≥8个双核CPU(共16个核)
*主频
≥1.6GHZ(本机型应提供当前可配置最高主频)
L3CACHE
≥9MB/核
内存
*内存实配
≥32GB
磁盘
*内置磁盘容量
≥4块146GB
光驱
*DVD-ROM
≥1个内置
网络接口
*网卡
≥2个10/100/1000M以太网口(双绞线)
*接口类型
≥2FC接口
存储接口
*接口速率
≥4Gbps
操作系统
类型
HP-UX11i
存储磁盘阵列
项目
要求
1
*CPU/控制器
采用双控制器,RISC(主频>=900MHz)或INTEL(主频>=1.5GHz)芯片
2
硬件RAID校验
采用ASIC芯片实现RAID校验
3
*内核操作系统
专用的存储系统内核
4
支持SAN
支持SAN光纤通道交换机和点对点连接方式
5
*主机接口
>=4个4GB的FC-SW接口
11
冗余电源
配置双电源
12
硬盘类型
300GBFC硬盘,需支持72GB、146GB、300GBFC硬盘,500GB7200rpmSATA硬盘混插
13
*存储容量
14块300GB10000转光纤硬盘,磁盘裸容量4TB
19
支持的操作系统
MicrosoftWindowsNT,MicrosoftWindows2000,MicrosoftWindows2019,SunSolaris,HP-UX,IBMAIX,,主流LINUX操作系统
(二)高端PC服务器配置及性能指标要求
指标
指标项
技术规格
*处理器
处理器类型
64bitIntel双核Xeon7120及以上
处理器2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