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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欣赏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音乐欣赏论文
如何保护和传承我们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姓名:
李姗姗
学号:
201005040109
专业班级:
10级环境艺术设计1班
时间:
2010年10月8号
中文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结晶。
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
我们应该努力探索出一条保护和传承这种鲜活的文化的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
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许多文化记忆渐趋淡化,一些文化艺术种类在人们的漠视中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一方面,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面出发,提出在当今物质社会里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以及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的现实意义。
文中首先讨论了非物质文化的概念及其现状和发展历史,有助于我们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
在谈到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所遇到的种种困境和挑战的同时,对于根源性进行探讨。
举例说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与传承保护。
文中通过分析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设计了各个方面,从而宣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
对于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的个人见解以及重要性意义。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方法;创新;意义
目录
内容摘要…………………………………………………………………………………I
绪论…………………………………………………………………………………II
第1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述和发展现状以及当今发展趋势…………………1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1
第二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现状…………………………………………2
第三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趋势…………………………………………3
第2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方法与政策……………………………4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遇到的问题………………………………4
第二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政策……………………………………5
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意义…………………………………………6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意义………………………………6
参考文献……………………………………………………………………7
绪论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国际社会的一个项目(project)进入中国,中国政府履行《公约》的义务,开展了一系列的行政工作。
中国政府先是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陆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全国总计获得87万项的普查资料;各省以此为基础申报,文化部组织专家评审,报国务院批准,先后在2006年、2008年和2011年分三批公布,各地已有1219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已有1488人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也建立了各自的名录,共计纳入855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已有9564人。
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动员各地积极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截止到2011年已有36项(约占总数的1/10)成为教科文组织认可的世界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括的项目,无论是昆曲、古琴艺术、十二木卡姆、蒙古长调,还是尧舜传说、妈祖信仰、风筝或各民族的传统节庆,都归属我们原来习惯的分类,如民族艺术、民俗、民间文化,等等。
曾几何时,除了偶然发生的个别现象,这些原来归属民族民间文化的事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主流媒体、正式体制如此高看过。
恰恰相反,民间文化所包含的各种文化活动在过去一个世纪经历的通常都是被主流意识形态否定、被国家体制排斥的遭遇,许多项目实际上都失传了。
那些幸存的,遇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带来的历史机遇,才有了“咸鱼翻身”的奇迹发生。
民间文化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文化,它们不依靠现代工业,与都市主流生活衔接不上,不能在现代教育体制中传承,与主流意识形态固有的观念格格不入,所以社会评价很低,甚至很负面。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中国后,民间文化的众多项目被重新命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它们有了完全不一样的社会能见度,一下子成为媒体聚焦的中心,由废品转化为宝;
它们原来给它们的实践者、拥有者带来危险,是他们遭鄙视、受羞辱的原因,现在却转为带给他们荣誉、福利和谋生之道。
国家级传承人仅从国家财政就能够每年得到万元的生活津贴,截止2012年底,国家财政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已经达到21.24亿元。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通过社会运动来进行的项目。
整个中国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如此热爱,从国家领导人到穷乡僻壤的农民都少有地一致在谈论它,以致多年成为媒体热点话题。
中国在2005年设立“文化遗产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一个专门的关注时间,在全国众多的博物馆和高校校园都能够看到这是一个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节日。
中国在2007年宣布把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列为法定假日,改变了近百年来在国家正式时间制度里排斥传统节日的政策。
中国的基础教育体系从来是拒绝民间文化的,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现在既是中央政府的教育政策,也在各地逐步得到落实。
中国各地的庙会因为包含着对各种神灵的供奉、祭拜活动,历来都是政府打压的对象,但是现在众多的庙会成为了国家级或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成为被保护的对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中国确实正在造成社会变化的奇迹。
分析奇迹发生的原因,当然首先要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应该是它所代表的新的文化话语包含着化腐朽为神奇的思想力量。
不仅如此,中国社会的进步在2000年后正迈入一个历史的临界点,大变革的社会积累已经足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火苗一点就着。
第一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述和发展现状以及当今发展趋势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工作中,认定的非遗的标准是由父子(家庭)、或师徒、或学堂等形式传承三代以上,传承时间超过100年,且要求谱系清楚、明确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a.口头传统和表述; b.表演艺术; 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昆曲、古琴艺术等26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因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
这个项目的申报有三个基本条件,一个是艺术价值,一个是处于濒危的状况,还有一个是
有完整的保护计划。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
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前,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社会的现代化,我国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渐趋恶化,保护现状堪忧。
为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第二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现状
非遗的“物质化”功利倾向严重。
近年来,各地“申遗”普遍呈现出哄抢态势:
“牛郎织女”的故事有个省去争“梁祝故里”的传说引得十几个城市抢夺。
一方面,要奋力挤进国家级“遗产名录”;另一方面,对一些文化遗产过度开发。
某些地区特定时期的生活习俗,如“裸体拉纤”、“走婚”、“裸浴”等在一些地方被滥用。
其中很多表演是为了迎合游客口味的“大胆创新”,完全改变了原生态内涵。
很多地方把文化遗产变成了一种卖点,迫不及待地挂出去展览,或贴上醒目的商标变成商品卖个好价。
掠夺性开发、破坏性建设、企业式经营等现象,已成为当前非遗保护工作的新难点。
当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另一问题不是无人参与而是在参与过程中,弄乱了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之间的关系,从而使一些地方政府认为只有自己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救世主,急于求政绩,导致以政府取代民间,以官俗取代民俗,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造成“保护性破坏”曾经争夺“牛郎织女故乡”的十堰市郧西县耗资数亿元的“七夕工程”至今仍被当地百姓质疑为形象工程。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非遗保护工作只表面文章,发掘、认定非遗传承人的过程不科学、不客观;重申报、重数量、重开发;轻保护、轻质量、轻管理,从而导致部分非遗传承人权益得不到保障,传承非遗文化的热情不高;一与此同时,各地非遗保护工作还缺乏严格的制度要求、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缺乏考核、监督机制;传统的征集、收藏手段难以实现规范、安全、快速的信息交流;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养等工作相当薄弱。
自2001年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逐渐上升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进入全面的、整体性的发展阶段。
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
产概念界定及特征的研究,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工作之前,必须首先弄清楚的问题。
在该概念的历史渊源问题上,国内学术界仍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以向云驹为代表,他认为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可以上溯至两个起点:
一个是1950年日本政府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中从“有形文化财”的概念延伸出的“无形文化财”的概念;另一个就是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另一种以杨怡为代表,他提出该概念起源于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该文件中关于文化遗产遴选标准的条款中有几条完全能涵盖“非遗”的特点,如“为一种传统或目前尚存活或业已消失的文明提供独一无二或至少是非凡的证明”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
但连冕认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本身具有不明确性,要做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
第三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趋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比较短,我们对其特征进行深入的分析,会有助于对这一概念的理解。
这一方面的专著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它概括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些基本特点:
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流变性、综合性、民族性、地域性,对于各种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同时呈现上述特点,大都各有侧重。
向云驹在《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中也对此作了分析,除上述特点外提出了集体性、传播性、模式化与类型化、象征性等特点。
这一分析具有独到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其他特点都是由此衍生而来的。
王巨山另辟奚径,他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传承人或一定的共同体、时代及周围环境的关系,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可接受性、目的性和非孤立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发展,随着实践和认识的深化,也在不断的修改与完善。
但目前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方面的认识多偏重于理论的层面,在对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界定时,操作性不是很强。
今后,在非
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及其物质载体应该归入概念范围还是保护范围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的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许多优秀文化的母体,但它又是脆弱的、易于流失的。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经济和社会的急剧变迁,
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远离了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
如果不给予特别关注,不通过有意识的教育进行传承,无疑只会面临失传的危险。
近年来,这一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关注和讨论。
第二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方法与政策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遇到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定了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的民间艺术工作给予扶持的方针。
各地政府对保护、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积极行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近些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开展起来,但也存在问题:
一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普查力度不大。
由于民间文化历史悠久、种类繁多,加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长期不被重视,政府部门的普查工作力度不大,至今对于我们民间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缺乏深入和广泛的了解。
二是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滞后,资金技术贫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缺乏正确的开发利用。
如由于得不到政府的支持,资金不足,一些小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的文化产业,在艰难的环境中自生自灭。
旅游市场对民间艺术遗产庸俗化的廉价开发,对社会造成文化误导和原生态破坏。
三是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法律保护依据。
我国对传统技艺、音乐、舞蹈、音像资料、民族文物、民俗文物,既没有科学的界定和权威的说明,也未能列入《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之下。
四是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及人才的培养,传承渠道不畅。
教育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重视和价值认知,教育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脱节。
大学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学科极度缺乏,不能培养提供保护文化遗产所需的社会人才。
公民尤其是年轻一代越来越远离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如果我们的下一代生活在充斥着网络、选秀、圣诞节的环境中,而丧失了对民族文化的关注的热爱,中华民族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民族民间文化将面临断层的危险。
第二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法政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归根到底是对传承人和传承环境的保护。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得到广泛重视与倾力保护的今天,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对策与方案,使之能够得以源远流长,永不消逝。
政策保护: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保护、评价机制。
对民间艺术家的保护,政府除了在宏观的、整体的规划上需要科学性、多元化的原则外,更需要对相关政策的实施加以评价与考核,既可以保障民间艺术家保护机制的良性发展与良性循环,又可以保障民间艺术家的保护政策与措施得到有效的实施。
其次要建立长效的经济保障制度。
长期、有效且稳定的经济支持与财政投入是民间艺术家得以传承的物质保障。
三是要建立多元化的传承机制。
传承与展示的方法、途径可以多式多样。
四是要建立系统的社会支持机制。
来自社会的、系统的支持机制是民间艺术家的生存之本,亦是保护与传承的基本前提。
市场机制:
加强民间艺术家的对外交流,是促进民间艺术家不断发展的有利途径;民间艺术家要不断丰富和延伸艺术创作内容、形式、理念的内涵。
教育传承:
传承对象是民间艺术传承的第一要素。
在民间艺术家如凤毛麟角般稀有的今天,欲使民间艺术重获生机且能发扬光大,建立对象更为广泛、形式更为多样的传承模式,学校的广大学生无疑是最为重要的生源。
除学校外,城乡各类文化活动中心,也不失为民间艺术家传授技艺和交流的绝佳场所,既可使民间艺术得到充分的展示和保护,抑或进行专业的交流与指导,使有心学习技艺的爱好者可以明确、方便地找到专业学习之所,亦为身怀绝技、一心想将其技艺传授下去的民间艺术家们有一个固定的收授、传承与交流、指导之所。
生活渗透:
建立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
通过还原民间艺术的本真面貌和固有工艺,在形式上或流程上完全再现传统民间艺术的原有形态;或在一个特定的空间内使民间艺术得到原生态的保护,体现和展示出原汁原味的民间艺术风情与风貌;或将原生态的表演和技艺以最原始的方式搬上舞台向观众作最真实的演示等等。
保护传统的节庆与习俗。
民间传统节假日、节庆活动与民俗活动的保护,是使民间艺术重新回归生活本身、重新渗透至民众生活的极为重要、极为有效的途径。
也只有在民间最真实的生活天地与最自觉的生活情趣中,民间艺术才能自由培育出最广阔的市场与生存空间
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意义
第一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意义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整理和保护行动落后它的消亡速度,呈现出岌岌可危的现状,如民间戏曲、戏剧在衰落,年画、剪纸、皮影正在逐渐消失。
而与此同时,中华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正吸引着世界目光。
无论是“中国京剧欧洲行”的顺利开展,昆曲和古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口头文化遗产”名录,都说明了中华民族文化的魅力所在。
但是就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得到越来越多世界认同的同时,许多的国家将许多本属于我国的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意义促进文化多样性,维护文化生态平衡。
、有利于促进世界的合作与交流、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有利于人类应对各种现代性危机以及严重的社会问题。
有利于人类文化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延续的重要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软实力的核心构成部分。
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必经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议促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和利用。
国家应该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健康有益的传统文化活动,支持他们合理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创作、改编、出版、表演、展示、产品开发、旅游等活动,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发挥其已有的或者潜在的价值。
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和资助。
通过传承、教育手段使之在人、群体、区域或社会中得以延续和发展,要注重对创造、享有和传承的保护,要关注和尊重相关社区和个体的现实需求,尊重民众自身合理的选择,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扶持和培养作为工作重点。
加强文化生态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广泛地存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当中,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以鲜活的生产方式和流动的传承方式为基本特征,与周围的环境密不可分,形成了生态的整体。
加强对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长久的、浩繁的工程,需要统筹考虑。
首先,在普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保护。
其次,及时进行抢救记录和传承。
再次,要注意统筹协调各种主体。
加强对相关权益的保护。
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应该从我们身边的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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