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养老模式的研究完结版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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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养老模式的研究完结版3
关于新型养老模式的研究
苘林君、马亚斌、张彦军、何姿晓、闵星文
2014.04.12
摘要
随着中国老龄化的深入,养老模式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它从宏观上解决了我国养老问题中政府、社会养老机构或团体、企业、个人等因素的关系。
养老模式的创新即建立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养老模式有利于合理处理好养老过程中各养老因素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协调、各有分工,使社会养老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从而提高我国老有所养的质量水平。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有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国外还存在互助养老、住房养老、异地养老、旅游养老等养老模式,每种养老模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这些养老模式的存在将对新型养老模式的建立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随着信息化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化手段必将在养老问题的解决方面将发挥重大作用,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将老年人信息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进行统一化管理将有利于将分散的老人集中化、网络化管理;同时借助网络媒介的作用,为老人提供各式各样的线下服务有利于社会养老资源的市场化和规范化;政府、企业通过网络与老年人建立联系,有利于政府国家养老金的建立与发放、企业和个人补充养老计划的发展、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储蓄电子账户并网上缴费,以此来解决养老资金不足的问题。
信息化建设无疑对于解决中国养老问题、建立新型养老模式起着关键的作用。
关键词:
信息化新型养老模式数据库理论模型
关于新型养老模式的研究
1.研究背景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属于未富先老。
而西方发达国家则是在经历了社会发展,经济水平达到一个很高的层次以后才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所以养老水平也比较高,社会福利制度也普遍比较完善。
同时中西方文化差异造就了中国不可能像西方那样倾向于脱离子女式的养老,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的老年人更加偏重于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模式。
1.1我国老龄化现状和特点
我国老龄化现状和特点主要表现在老年人口数量多、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老年人口区域分布差异大、抚养比高等方面。
1.1.1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增长速度快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于1999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同时也成为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
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比2011年增加了891万,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4.3%。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已经超过2.02亿,社会老龄化水平为14.8%,同比增长了0.5个百分点,增速较快。
老年抚养比较高,截止2012年年底我国老年抚养比为20.66%,2013年底为21.58%,相当于2012年每一百个劳动人口就要抚养大约21个老人,2013年每一百个劳动人口要抚养大约22个老人,平均每五个人要抚养一位老人,使社会负担加重,一定程度上减缓经济的发展。
图1.1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图—资料来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部》
1.1.2人口老龄化速度超前于经济发展速度
西方发达国家基本都是在实现经济现代化的前提下才进入老龄社会的,或者经济发展、出生率下降和人口老龄化三者大致是同步的,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
而我国是在1999年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当时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达780美元,而发达国家在进入人口老龄化时期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一般都在5000—10000美元(考虑时间、货币因素)。
因此我国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其经济发展水平远远低于人口老龄化增长速度,如此脆弱的物质基础难以应对我国当前严峻的老龄化形势。
1.1.3老龄化程度区域之间差异巨大
由于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得我国人口老龄化也呈现出区域发展不均的显著特点。
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社会人口流入量相对较大,人口总量的增加使得老年人口区域分布差异显著,并呈由东部向中西部逐步递减的特征。
东部沿海地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早已超过国际标准的7%,2000年高达11.46%,如上海市早在1979年就已进入老年型社会,2000年老年人口数量已达238万,占总人口的18.5,而西部欠发达地区老龄化程度相对较低,2000年老年人口比例仅停留在5%以下。
1.1.4农村老龄化现象比城市严重
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大量农村青壮劳动力越来越多地从乡下涌到城市,农村留守老年人逐渐增多,在降低城市老年人口比重的同时提高了农村实际老龄化程度,人口老龄化呈现城乡倒置趋势,这也是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2011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达1.78亿,截至2013年底已经超过2.02亿,其中,城市老年人口数量为0.68亿,而农村老年人口总量达1.1亿,我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0%以上,农村地区老龄化趋势严峻,这也将是我国今后解决老年社会工作的重大难题之一。
1.1.5老年人口失能比例高且抚养比大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发表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报告,2010年末,我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
到2015年,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增至40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5%,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240万人左右,占总体老年人口的6.05%。
较高的老年人口失能比致使我国老年抚养比不断上升,我国目前的老年抚养比为19%,即大约每5个劳动者需供养1个老年人。
据最新预测,到2030年我国老年抚养比将提高一倍,约2.5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1个老人,到2050年将达到4.8%,这一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是非常高的。
在我国特定的国情条件下,上述老年人口状况引起了人们对老年人自身的特点和对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养老需要及社会服务等问题的关心和讨论,养老问题呈现出复杂化态势,而且根据目前经济发展水平来看解决养老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形成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养老体制。
1.2我国养老模式的现实问题
目前我国养老的主要模式是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但是因为受到资源的限制和养老主体的简单化,现行主流养老机制存在着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上基础薄弱、养老资源分布不均、养老主体不足、存在城乡差异上。
1.2.1经济上的老有所养还很薄弱
我国长期实行高就业低工资政策,中国城市老年人口当初工资水平不高,退休金更低。
而在绝大多数老年人口生活的农村普遍没有实行养老金制度或养老金的发放难以长久维持,有相当数量的老年人在满足其基本生活的经济需求方面仍存难。
图1.2《世界各国养老金体系可持续性得分图》
《2013年墨尔本美世全球养老金指数》(图1.2)的报告指出,中国养老金体系评分为47.1分,在20个国家中排第16,2012年15名。
该指数由充足性、可持续性和全面性三项子指数综合得到。
一方面由于中国老龄化日渐加剧,人口红利消失,中国养老金在可持续性方面得分极低。
另一方面养老保险亏空严重过度依赖财政暴露制度痼疾和城乡之间的养老金不公平现象突出。
而我国老年人口就业动机主要表现为经济需要、精神寄托、发挥特长和工作需要,其中经济需要是最主要而直接的动机,实际上凸显出老年人经济上老有所养的问题。
1.2.2生活照料资源不足
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主要依靠家庭,社会服务的缺乏。
社会上已有的老年服务设施数量严重不能满足需要,老年服务工作多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大中城市开展。
老年人真正需要的社区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商业化的服务机构比较少,而且也跟老年人的支付能力不相匹配。
1.2.3养老公共资源差别大
养老公共资源是城乡居民都应该享有的一种基本公共产品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双轨制,占全国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居民被排除在养老公共资源以外。
另外,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国家资源等原因,造成了养老公共资源在不同地区和群体中的差别很大。
1.2.4养老主体的不足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家庭小型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集体养老已面临挑战,代际的孝道、赡养、照料老人的观念日益淡薄,家庭对老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的传统不断被削弱,获得子女经济支持的老人比例下降。
根据公国老龄科研中心调查,城市老人经济支持率为30%,农村为60%左右。
精神慰藉方面更为缺乏。
虐待老人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很大冲击。
1.3十八大关于养老问题的阐述和建议
十八大报告提出:
“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十八大报告认为我国目前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养老机构不足,养老服务设施滞后等一系列问题,使我国的养老问题更加困难。
为了让超过两亿的老人能够享受到社会的各种福利及服务,让老人进得起养老机构,安享晚年,中共十八大报告就中国目前的养老现状,提出一系列解决中国养老问题的方针。
第一、养老模式多元化。
在我国人口结构快速变迁、传统家庭养老保障功能萎缩、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仅靠中国政府来承担基数庞大的老龄人口,无疑是一个重担。
因此增强多元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推进社会化养老共建保障模式已成当务之急。
第二、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中国以前的养老政策大多是在计划经济框架内制定的。
现在已经不再适应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发展,要实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老有所养”、“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
第三、建立和完善养老的相关政策法规。
应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顺利实施。
第四,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农村的社会服务网络。
要求各地要以政府为主导,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初具规模的以非赢利性为目的托老所,大的村居可根据实际,单独建立或者联合建立托老所解决农村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
总之,目前我国的养老问题已经非常紧迫,但是现实的养老模式运行中又存在着多种问题与不足,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高效集聚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科学健康养老的新型模式。
2.文献综述
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带来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其中养老就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因此,关于养老问题的研究也引起了学者们的极大关注,学者们分别从“养老模式的概念及其分类”、“现阶段我国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我国养老模式具体发展建议”进行了大量且卓有成效的研究。
2.1养老模式的概念及其分类
养老问题作为社会的突出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学者对他的关注与研究,社会关于养老模式的概念及分类学者们的观点不一。
主要有以下几种:
谢琼(2008)认为,养老模式是指人们进入老年阶段后如何安度晚年生活的制度安排与机制保障,它包括老年人的经济保障、服务保障与精神保障二个层次,但核心是满足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
[1]
融燕(2008)指明养老模式有敬老院养老、社区托养养老、以房养老、认亲养老四种方式。
[2]
孟艳春(2010)认为,养老可以划分为家庭养老、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基本模式。
[3]
根据学者们的分析和总结,我国养老主要包括对老年人的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保障,而养老模式主要有家庭养老、居家养老、社会机构养老,根据养老主体不同,养老模式可分为自我养老、子女养老、政府和社会养老等。
2.2现阶段我国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融燕、任振魁(2008)认为,现行养老模式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资金来源;二是服务人员流动性大;三是对传统养老观念的冲击。
[2]
何雨(2011)认为,社会化养老严重滞后于人口老龄化进程,传统家庭养老与现代家庭结构失衡,社会养老与现代社会需求存在着矛盾。
[4】
王欢、张雪(2012)认为,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存在着制度因素的问题,即政府的扶助政策不到位;现有养老模式的弊端明显,居家养老举步维艰,养老院养老困难重重,家庭成员思想顽固等问题。
[5]
孟艳春(2011)认为中国的家庭养老已陷入困境:
在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少子化以及城市化、现代化等多重矛盾夹击下,由于养老问题造成家庭矛盾激化的情况比比皆是。
[3]
谢琼(2008)认为,家庭内部的老年供养需求持续增加而供养来源持续减少,造成家庭养老供需日益严重脱节,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日益难以为继。
同时,她认为,基于传统文化的根深蒂固、中国社会与老年人的选择偏好、现行法制的强势主张,以及养老机构发展不顺利,使得机构养老很难在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度发展的背景下发展起来。
[1]
杨仔荷(2007)认为,院舍照顾成本较高;统一化服务难以满足老人的个人需求;老人与家庭及社区的接触较少,老人的家庭情感需要得不到很好的满足。
[6]
卫小将(2007)认为现在家庭养老的集体意识淡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成员不堪重负以及养老机构少、入住率低等问题,使家庭养老和院舍养老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7]
何雨(2011)认为,政府还没有意识到社区居家养老对城市养老的重大意义,未能明确自身在居家养老中的职责。
)由于社区自身资源有限,或者是社区缺乏对养老资源的有意识整合,使得居家养老服务的资源参差不齐。
[4]
根据学者的分析,我国养老模式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社会流动性增加了家庭养老的难度、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社会机构养老发展缓慢且成本较高、社区养老资源参差不齐等。
2.3我国养老模式具体发展建议
我国学者在剖析现存养老模式问题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国外养老模式的经验,为我国养老模式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具体的发展建议,其发展建议主要表现为“模式创新”“社会力量支持”这两个层次。
张丽(2006)认为,应借鉴国外“倒按揭”养老模式中的成功经脸,从而制定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倒按揭”养老模式。
[8]
傅玳(2011)认为:
“老年城”是老年人实际需要的家庭与社会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能够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五个目标
”。
[9]
融燕、任振魁(2008)认为,要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使老年人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
[2]
何雨(2011)认为,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把养老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具体养老模式提供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同时应搭建社区居家养老的组织化体系,建立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网络与监督体系。
[4]
首先养老模式是一种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服务需要和精神慰藉的保障机制,目前存在家庭养老、居家养老、社会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
其次解决中国养老问题需要倚靠养老模式的创新以及多元化社会力量的支持。
而模式的创新有利于这些力量集中的体现在养老过程中,有利于力量的整合,同时这些力量又不断完善新的养老模式,二者相辅相成。
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们本次课题研究提供了借鉴思路,有利于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3.国外养老模式分析
无论从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实践还是从建立起现代意义上养老保障来说,中国都比欧美发达国家晚一些。
法国、英国、德国、美国以及日本等,已经经历了一个相当长时期的老龄化社会,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然也给我们留下了一些教训。
具体到养老模式方面,因为受到各个国家社会制度及文化方面的影响,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
3.1国外主要养老模式分析
国外主要的养老模式有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模式,他们也是最普遍最常见的养老模式。
3.1.1家庭养老
即老年人居住在家庭中,主要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对老人提供赡养服务的养老模式。
优点:
该种模式适合不愿意脱离熟悉环境且子女有经济能力、闲暇时间、照顾精力和照顾意愿的老年人。
缺点:
养老无法摆脱家庭的制约,对于经济能力弱的子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压力
3.1.2居家养老
即老人居住在家中,由社会来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优点:
居家养老模式将居家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使老年人既能继续留在熟悉的环境中,又能得到适当的生活和精神照顾,免除后顾之忧。
该种模式适合子女无暇照顾,有一定自理能力且不愿意离开原有熟悉环境的老年人。
缺点:
不适合生活不能自理的部分老人,而且需要有一定的经济支持,以及一些服务依赖一些养老基础设施。
3.1.3机构养老
即将老人集中在专门的养老机构中养老的模式。
优点:
通过集中管理,能够使老年人得到专业化的照顾和医疗护理服务,无障碍的居住环境设计也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利。
缺点:
容易造成老人与子女、亲朋好友间情感的缺失,而且成本较高。
3.2国外其它养老模式分析
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主要养老模式。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模式:
3.2.1互助养老
是指老人与家庭外的其他人或同龄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的模式。
优点:
有利于老人之间生活的相互照顾和精神上的相互慰藉,解放了社会年轻劳动力。
缺点:
由于缺乏亲情联系,彼此的联系纽带不深,相互之间没有明显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自由而松散。
3.2.2以房养老
是指将自己的产权房出售、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获取一定数额养老金或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
优点;它通过一定的金融机制或非金融机制,将房产蕴含的价值提前变现,从而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资金来源。
缺点:
只能解决养老资金问题,保障物质生活的同时却无法满足精神需要,对于一些无住房老人不适用。
3.2.3旅游养老
国外很多老人退休后,喜欢到各地去欣赏秀美景色,体会不同的风土民情,从而在旅游过程中实现了养老。
优点:
极大的满足了部分老人的精神需求。
缺点:
需要通过旅游机构的服务来免除老人的后顾之忧,而且花费较高,不适用于那些对家的归属感强烈的老人。
3.2.4候鸟式养老
是指老年人像候鸟一样随着季节和时令的变化而变换生活地点的养老方式。
优点:
这种养老方式总能使老年人享受到最好的气候条件和最优美的生活环境。
缺点:
需要老人每年来回奔波,不适合路途较远的地方,需要依赖便捷的交通,不适合身体条件较差的老人。
3.2.5异地养老
是遵循比较优势原理,利用移入地和移出地不同地域的房价、生活费用标准等的差异或利用环境、气候等条件的差别,以移居并适度集中方式养老。
优点:
可以根据不同的因素考虑,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养老地来养老,降低养老成本。
缺点:
需要国家政府提供支持,老人可能对陌生的环境感到不适应。
3.2.6乡村田园养老
国外一些喜欢大自然的老年人退休后会选择在乡村的田园、牧场、小镇等地养老,每日养花弄草、游山嬉水,颐养天年。
优点:
乡村的空气新鲜、生态环境优越、生活成本低廉。
缺点:
离开了原来家庭生活中缺乏照料,还有可能对新环境感到不适应。
3.3国外养老模式体系对我国建立新型养老模式的启示
(1)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全方位需求
综合来看,老年人的需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经济提供,二是生活照顾,三是医疗护理,四是精神慰藉。
由于西方发达国家收入较高,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体系较健全,经济提供和医疗护理不再是老年人养老的主要问题,而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却受到了重点关注,特别是精神慰藉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
为了使老年人生活更加充实和情感需求得到满足,西方发达国家采取了让老年人回归社会的各种措施,比如鼓励老年人重新就业、参加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等,也包括让老年人重新回归家庭。
(2)建立分阶段、分层次、分级别的养老模式体系
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承受能力、个人喜好等有所不同,采取的养老模式就有所不同。
首先,从年龄阶段来看,刚退休的老人,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好,更多地是选择家庭养老或居家养老。
随着年龄增长、身体机能下降和疾病困扰,老人才有可能寻求机构的帮助。
其次,从经济承受力来讲,有的老年人经济条件较好,希望选择高档的养老服务形式或机构,以提升生活品质,而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一般,希望选择普通的经济型养老服务形式或机构,低收入老人则需要政府提供保障。
再次,从自理级别来看,老人分为自理型、半自理型和完全不能自理型,半自理到完全不能自理又分成若干级别。
每个类型和级别的老人需要养老服务的内容都会有所不同。
最后,从个性差异来看,有的老人喜欢休闲聊天,有的老人喜欢旅游、收藏,有的老人希望继续工作体现价值,有的喜欢集体生活,有的喜欢清静独居。
因此,应根据老年人的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健康级别,建立不同的养老模式。
(3)实行养老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
在入住养老机构之前,西方发达国家就对老年人分级。
采用的通常是日常生活活动(ADL)指标。
该指标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I-ADL指标,测量的是维护日常生活环境、独立获取生活必需品的能力,包括购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打扫室内卫生、做饭四个方面;另一部分是P-ADL指标,测量的是穿衣、吃饭、洗澡、上厕所等方面的生活自理能力。
不同级别的老人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如对不能自理者主要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对自理者提供基本日常照料服务等。
服务的项目和标准都有明确规定,老人一旦入住即可无所顾虑。
西方发达国家还对居家日间照料服务出台了标准。
如美国的康复设施鉴定委员会和全美日间照料协会就于1999年联合颁布了日间照料服务标准,对服务的内容和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
养老服务是一项高风险行业,老人很容易出现意外,导致很多投资者或机构因畏惧风险而不敢从事此项服务。
通过出台明确的标准,一方面保障了养老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也规避了养老机构和人员的风险,解除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后顾之忧。
(4)国际上普遍是以居家养老为主
起初,欧美国家在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特别是老年人的照料问题时,大多采取对老年人集中供养的方式,即建立敬老院、护理院等。
虽然这种方式设施完善、照料周到,但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发展,机构养老不利于老人与亲人等交流,容易造成情感缺失的弊端不断显现。
于是,很多国家提出了让老人回归家庭的号召。
但这种回归家庭的养老方式已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而是一种将居家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不必使老年人脱离原有的居住环境和社会关系,也方便子女在闲暇时照顾老人,老人的情感需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
同时,居家养老能够充分整合利用家庭、社区的资源,使养老成本大大降低。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也能使老人的生活质量得到较好的保证。
目前,居家养老已经成为欧美等发达国家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日本等国家也在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5)发挥政府的保障和引导作用
在完善养老模式过程中,政府应发挥两方面的作用:
首先是对困难老人的保障作用。
对于生活困难的老人,政府应主动承担责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的养老服务最初都是从保障孤寡、残疾老人的养老开始的。
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已占了主要成分,但是政府对于困难老人的保障功能非但没有削弱,反而得到了加强。
目前,英国、美国等都建有大量福利院,专供低收入、孤老等生活困难的老人养老。
英国的政府保障性护理院占护理院总数的17%。
其次是对社会养老服务的引导作用。
养老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共事务,应依靠政府来引导,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范畴。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养老的法律和服务标准需要政府制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需要政府监督,支持政策需要政府出台,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氛围需要政府引导人民来营造,老年人的权益也需要政府保障和维护,特别是养老服务网络,更需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
(6)调动家庭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养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从国外经验来看,政府、家庭、社会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独立意识越来越强和家庭养老观念逐渐淡化,很多老年人不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但是随着人们对老年人情感需求认识的不断深化,家庭的作用在西方又开始引起重视,如有些国家已在探索给予因照顾老人而不能工作的家庭成员一定的补贴或提供弹性工作机会等。
私人部门在西方国家的养老服务中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英国,私人部门兴办的养老机构占到养老机构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