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深化电商扶贫总体行动方案1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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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深化电商扶贫总体行动方案111

石柱县深化电商扶贫总体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以电商扶贫为抓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与实体经济和扶贫攻坚的深度融合。

真正促进农村经济利用互联网实现全面发展,保障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态增值为目标,以全县贫困村(户)为重点,立足康养资源,坚持“县级指导、乡镇主体、企业实施”的原则,围绕网络营销、主体培育、品牌打造、人才培训等重点工作,深入实施“三式营销模式、三级联动体系、三大服务中心”的“三个三”农村电商生态链工作思路,全面完善农村电子商务三级服务体系与三级物流体系,构建“并联式链条”助推农产品上行,建立电商扶贫长效机制,让电商扶贫真正成为脱贫攻坚催化剂、农民脱贫增收助推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羽翼。

二、工作目标

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在解决买难卖难、创业就业、扶贫增收等方面发挥成效。

至2018年上半年,建成电子商务产业园,培育10个以上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全面提升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功能,每个贫困村形成“一村一店、一店多品”的农产品上行格局。

至2018年,实现电商产业集聚化发展,全面推动农产品溯源体系开发及应用,实现网销农产品“一户一品一码”,培育适宜网销的农产品企业单品品牌10个以上,打造10个以上乡镇电商示范服务中心。

创新电商扶贫模式,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25亿元以上,其中农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等网销额10亿元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

1.规划设计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布局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特色商品展示中心、阿里村淘县级运营中心、电子商务培训孵化中心、电商企业入驻中心、快递物流仓储中心、网货加工中心等功能区域(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市网商协会)。

完成时限:

2017年12月

2.根据设计方案,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实现办公、电商服务、创业孵化、电商培训、特产展示、物流仓储、线上线下互动交易等功能(责任单位:

县国资集团;实施单位:

县国资集团)。

完成时限:

2018年6月

3.建设全县电商大数据中心,采用分布式自动采集系统,实时报告全县电商大数据,并通过评价平台,对各项数据进行一键分析,形成分析报告,通过数据分析报告“以销定产”指导产业发展(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重庆智汇电子商务规划研究院)。

完成时限:

2018年7月

4.建设云展示中心,升级原有实物展示模式,在县域外建立石柱农特产品连锁专柜,通过云端数据平台,配备触摸式显示屏等设备,实时线上展示、销售我县特色农产品。

(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重庆阅游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

2018年7月

5.建设县级网货加工中心,具备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仓储、配送、冷链等功能,为上行农产品提供初级加工服务,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县食药监局;实施单位:

重庆阅游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

2018年7月

6.积极引入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知名电商企业及本土企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产业园,将园区打造为以“网上交易为主,实体经营为辅,配套服务共存”的新型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园。

至2018年,孵化电商企业30家以上,入驻知名电商企业20家以上,产业园实现电商交易额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石柱县电子商务协会)。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二)完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

1.依托邮政石柱分公司,整合农业、供销等农村物流资源,按照定时、定点、定线和统一车辆、统一配送、统一补贴,即“三定三统一”的原则,实施“1+T”“T+1”的物流模式,实现到达物流分拨中心快递包裹1天内进村入户,上行农产品1天内到达物流分拨中心发往全国。

同时对全市深度贫困乡镇开辟物流专线,覆盖每一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助推电商扶贫。

引进熊猫快收服务商,充分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完成县级电商物流分拨中心功能提升改造,布局一批城区及乡镇末端快递物流取送点,优化全县电商物流配送线路,降低物流成本,打通贫困村网络购销运输配送渠道(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邮政石柱分公司、重庆点到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

2018年7月

2.推进“草根物流”项目。

鼓励、扶持村级电商站点负责人和村民依托自有电动车、摩托车、面包车等资源,组建乡村草根物流团队,建立覆盖镇村组的物流服务网络,真正解决“两个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各电商服务站点)。

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3.推进冷链电商物流体系建设。

至2018年,依托电商及物流企业,建设10个以上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为全县电商物流站点、农产品企业等提供冷链物流运输服务(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2018年6月

(三)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1.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与质量安全溯源一体化建设,建成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追溯平台,大力实施“二维码”技术应用,网销农产品“一户一品一码”,将追溯源头延伸至田间地头,实现产、销、管有机统一,实现源头可查,去向可追。

至2018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全面推广到各乡镇,延伸到各村,覆盖60%以上的电商企业、服务站点和农产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

县农委;实施单位:

县农委、县经信委、县食药监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企业及电商中心(站点))。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2.依托县级网货加工中心,整合农产品、林果产品、畜牧产品等农村产品资源进行加工,县食药监局协助对加工后的食品开展SC市场准入认证,对达不到SC认证标准的食品,由县食药监局依据小作坊登记备案条件开展备案工作;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规定实施。

畜禽产品品质检验由屠宰企业(单位)实施;县卫计委对不适合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产品负责指导制定企业标准,促进网货产品标准化发展。

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对加工后的农产品进行认证、备案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后,入驻各大知名电商平台销售,最终实现从山货到网货的转变。

至2018年,完成10个网货产品的SC认证、30个以上非标网货农产品的备案;完成5家以上从事网销经营牛羊等畜牧产品的电商企业、服务站点或生产流通企业的检验检疫备案;完成3个以上网货产品的行业标准化制定(责任单位:

县食药监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县卫计委;实施单位:

重庆阅游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四)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1.推动“源味石柱”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宣传工作,制定《源味石柱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授权电商站点、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使用“源味石柱”公用品牌,建立“源味石柱”农特产品网上旗舰店和线下实体销售店,形成线上线下齐头并进。

2018年,完成“源味石柱”农特产品线上店和线下实体销售店各1个;授权50家以上电商企业、站点或农产品生产企业使用“源味石柱”区域公用品牌,覆盖80个以上网货单品;培育打造农产品企业单品品牌10个以上(责任单位:

县农委、县工商局、县经信委、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实施单位:

县农委、县工商局、县经信委、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各相关企业)。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2.引进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网货的策划定位、包装设计、文化挖掘及网络营销推广等工作,统一设计制作具有“源味石柱”标识的外包装。

同时,通过在包裹张贴或印刷景区图像、二维码的方式将旅游宣传与电商销售相结合,以促进商旅联动发展。

2018年,统一策划制作形象档次高、且有文化内涵、吸引力强的网货产品外包装覆盖30个网货单品以上(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实施单位:

重庆智慧黑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

2018年3月

(五)打造乡镇电商示范服务中心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选择电商基础较好、产业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打造一批乡镇电商示范服务中心,包括旅游信息服务、线上线下体验、电商孵化、培训、产品展示展销等服务功能以及产品收集、预包装、初加工、分拣、贴标、扫码、冷藏、仓储等集配功能。

以乡镇电商示范服务中心为枢纽,统筹运营辖区内村级电商服务站点。

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返乡创业青年、大中专毕业生等创业就业,同时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接机制,推广订单式生产,实现特色电商产品“为卖而产”的逆向发展模式。

至2018年,建成10个以上乡镇电商示范服务中心(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

2018年3月

(六)提升农村电商站点功能

依托电商龙头企业,实行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模式,把农户与商家利益实行捆绑,分片区负责电商站点的功能提升、实操培训、网店开设、货源组织等运营工作,同时加强乡镇对站点的运营管理,实现贫困村运营全覆盖,强化农产品上行功能,畅通贫困村农产品上行渠道,促进贫困户增产增收。

同时对建成后已停止运营的站点,充分整合邮政、供销、农委等服务站点功能,集中资源重新规划布局,实现“一站多能”,充分发挥农村电商站点活性。

2017年,85个贫困村电商站点功能实现全面提升,至2018年,实现70%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重庆阅游科技有限公司、象先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邮政石柱分公司)。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七)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1.围绕“精准扶贫”总体部署,通过“电商富农贷”“田间天猫”等电商扶贫模式,依托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根据客户在网店消费农产品后形成的线上订单和消费习惯,组织贫困户线下订单式生产,与贫困户签订帮扶购销协议,推动农产品基地建设,建立农村电商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电商精准扶贫。

至2018年,发展农产品基地5000亩以上,带动3000户以上的贫困户实现增收(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县电商协会、电商服务站点)。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2.建立电商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龙头企业集中流转贫困村连片土地,打造智慧农业观光体验园,客户分块租用土地,并与贫困户“在线结亲”,同时客户可进行播种、浇水、施肥等智能化管理,实现亲身监督、感受和体验。

农作物成熟后,实行订单式配送,或现场采摘体验。

由村组织牵头成立专业合作社,以村民的耕地流转费用,吸纳村民(以贫困户为主)参股后,定期进行保底分红。

贫困户通过股东分红、代种费用、套餐订单及乡村旅游等多方面得到收益,真正实现农产品电商立体营销,提高贫困户收益。

至2017年,结对帮扶农户500户以上,建成智慧农场200亩以上,实现网销额500万元以上。

至2018年,累计结对帮扶农户1500户以上,累计建成智慧农场500亩以上,实现年网销额2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重庆寻源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

2018年12月

3.依托县级网货加工中心,组织、收集全县电商服务站点农产品,同时,指导、协助各电商服务站点收集辖区内适宜网销农产品(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重庆阅游科技有限公司、各电商服务站点)。

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八)促进乡村旅游营销电商化

对接第三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结合我县特色旅游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式农村电子商务。

2017年,建成黄水电商旅游体验中心,搭建石柱旅游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大黄水片区旅游资源,开展乡村旅游网络营销活动,宣传推广我县优质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休闲农业以及乡村旅游产品、线路。

通过线上线下互动方式,举办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农事节会等乡村旅游活动,提高知名度,增强吸引力。

至2018年,实现旅游电商服务综合收入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

县旅游局;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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