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分厂设备分工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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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分厂设备分工细则
热电分厂部门职责划分
及各专业设备分工细则
二○○九年九月
目录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3
2.引用标准……………………………………………………………………3
3.设备分工原则和界限……………………………………………………3
4.各专业之间设备分工界限………………………………………………11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亿利化学热电分厂各相关专业对全部生产设备及安全消防设施管理的职责及界限划分。
1.2本细则规定了亿利化学热电分厂2台机组及公用系统的生产设备的分工及管理。
同时包含与生产有直接关系的沟道、地下管网等设备检修及管理。
1.3本制度各专业设备分工主要适用于各运行专业以及外围检修单位各专业之间的分工,分厂按照部门专业划分进行管理。
2.引用标准:
2.1本细则依据《发电业务管理控制体系》“设备管理体系”有关部分编写。
2.2本细则依据亿利化学热电分厂各部门职责划分编写。
3.设备分工原则和界限:
3.1分工依据:
管辖范围分工界限:
主要依据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并结合亿利化学热电分厂设备、系统以及现有人员配置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方便设备管理的原则进行划分。
3.2各专业间分工界限原则:
各专业设备范围划分除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以公司检修各专业知识、检修工艺特点及其厂区平面布置图上所划区域划分(即:
专业+区域划分原则,特殊规定除外),生产厂长按照部门专业分工进行管理。
3.2.1管道、阀门:
原则上以各专业区域界限为准,即锅炉区域归锅炉专业,汽机部分归汽机专业,其中穿墙管墙内部分,归流出介质方;以厂房墙壁为界的以外墙面为分界面;以阀门为界的以阀门侧的第一道焊口为分界点,焊口与阀门归同一专业管辖;以支接点为界的是以支接点焊口为界点,焊口归支接管道管辖专业负责,其中,以阀门法兰和管道法兰为界时,中间的垫归阀门方。
3.2.2电缆:
控制电缆、信号电缆及其电缆输送信号原则上实行谁送谁负责,以电缆终端端子排为界,端子排的检修维护由端子排归属控制回路(柜)所属专业负责。
动力电缆由电气负责将动力电源送到使用专业配电盘开关上口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柜、电缆头、螺栓及分接点拆装归电气(单独检修时分接点由检修专业拆装)。
3.2.3转动机械:
以联轴器为界,电机的拆装、就位归电气负责,联轴器螺栓及找中心归机械管辖专业,设备管辖专业配合;如设备单独检修时(如电机需拆除联轴器空载试转),电动机专业容量为20KW以下的,联轴器的拆、装由电气检修专业负责;电动机专业容量为20KW以上的,联轴器的拆除归电气检修专业,联轴器的回装及找中心由相关机务管辖专业负责,电气检修专业配合。
发电机油系统及轴瓦、密封瓦检修归汽机专业,柴油发电机的电机及电气回路、控制用PLC系统由电气专业负责,机械部分由汽机专业负责;带有叶轮的转动设备,如叶轮装在电机同轴上,如轴加风机等叶轮的拆装及找中心原则由谁主修谁负责,其它相关专业配合。
设备备品备件所有联轴器归机务专业负责填报计划。
3.2.4轴承:
电机滚动轴承归电气专业,滑动轴承归机务专业;所有外置式轴承电动机调气隙工作(发电机定、转子间隙)归电气(外置式轴承是指轴承座与电机外壳是分体的,轴承座不在电机的端盖上,比如给水泵电机)。
3.2.5冷却水系统:
发电机循环水系统的冷却水管路,循环泵电机部分归电气,管路各取样、测量仪表归热工、门及其它管阀部分归汽机专业;如电气单独检修,需隔离水系统时,由汽机专业负责办理热机工作票,配合工作。
3.2.6油系统及转动机械加油:
油库及锅炉油系统归锅炉专业负责;汽机油系统归汽机专业;空压机系统归输煤专业,顶轴油系统归汽机专业负责;电机附带油站归机务专业所有。
其它设备由所属专业各自负责。
3.2.7电动门:
电动门电动头控制回路及电机、外壳、护罩、手柄等均归电气专业,阀体归机务专业负责。
3.2.8执行机构:
3.2.8.1所有电动、液动、气动执行机构归热工,以执行机构连接拐臂销轴为界,连接螺栓、连杆机构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
3.2.8.2气动调整门执行机构除执行机构的电磁阀、定位器、减压阀及连接压缩空气导气管路归热工,其它归机务。
3.2.8.3液动执行机构(液动调整门)门头、液压油系统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控制部分归热工;液压油系统母管及增加泵归机务,母管至支管的导压管归热工。
3.2.8.4执行机构所控制调门的机械限位由机务负责定位,电气行程限位的调整由热工负责。
3.2.9电动(调)门、气动门、液动门控制与机械分界:
3.2.9.1电动门机械部分及门头归机务,电气控制部分归热工、电气专业负责。
3.2.9.2气动阀(全开全关)气动门头及气动装置(含气缸)归机务,电气控制部分归热工。
3.2.9.3气动调整门门头归机务,气动执行机构调整装置归热工。
3.2.9.4电动(调)门、气动门、液动门:
有明显分界点的(如连接点为箭(槽)、三爪或二爪连接),以电气控制装置与机械部分连接第一道接合面为界;无明显分界点的,以电气控制装置与门体连接的第一道法兰螺栓结合面为界;门头、法兰及连接螺栓归机务,电机及控制部分归电气、热工。
3.2.9.5电动(调)门、液动门、气动阀门设备的整体拆装由机械管辖专业负责;如电气、热工或机务专业单独工作时,由检修专业负责拆装,相关专业配合,设备备品备件的申报按照专业界限划分,一体门由机务专业负责,相关专业负责配合。
3.2.9.6气动头的气源设备(气源分配箱、阀、管)由所辖区域机械专业负责。
液动门、气动门头的压力源管路以接入第一道锁母和接出的最后一个锁母为界(含接口);
3.2.9.7电动门、气动门、液动门的阀门机械限位由机务负责定位;热工、电气负责调整电气行程限位。
3.2.9.8各专业备品备件的申报按照以上检修分工进行对口管理。
3.2.10消防系统:
50MW机组消防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程控)归热工,消防泵控制回路归电气(就地);其它机组消防系统控制回路归电气;机械部分归汽机专业。
3.2.11输煤系统:
关于全厂PLC分工:
除尘控制室、除灰控制室、吹灰控制器、输煤控制室系统PLC(包括远程控制柜)由电气负责(其中属于热工专业设备由热工专业负责,电气配合);其他系统的PLC由热工专业负责(其中属于热工控制仪表和装置的设备和回路部分由热工专业负责,电气专业配合)。
机械部分归输煤、锅炉专业。
3.2.12工业电视:
主厂房内工业电视系统(包括主机和摄像头)由热工专业负责;包括:
水位、火焰、皮带监控。
3.2.13除尘及除灰系统:
电除尘控制回路(柜)及远控操作员站归电气,机械部分归输煤专业,机务专业工作需停电检修时,由电气负责办理工作票,配合输煤专业工作;除灰控制回路(除灰程控)系统归电气,机械部分归输煤,就地反馈及仪表部分归热工专业负责。
3.2.14压缩空气系统:
压缩空气控制回路(柜)归电气;热工仪表测量元件归热工,如有二次显示仪表,以二次显示仪表输出端子为界,如无二次显示仪表,以接线端子为界;机械部分归输煤专业。
3.2.15煤水处理间及废水沉淀池:
电气控制回路(柜)归电气;管阀及其它机务部分归输煤专业管理。
3.2.16吹灰系统:
吹灰控制系统(吹灰程控)、电气控制部分及电机归电气,机械部分归锅炉专业。
3.2.17仪表测量管、阀:
汽、水、油及热力系统的热工测量表管,以一次门(包括串联门)为界,一次门及门前归所辖区域机务专业负责(针形阀备件归热工),一次门后归热工专业。
没有一次门的以二次门(仪表门)为界,二次门及门前归所辖机务专业负责,二次门后归热工;仪表门如以法兰连接的归所属专业机务专业管辖;就地安装的压力表没有阀门的,拆装由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机组停运期间由热工拆装),校验归热工。
3.2.18电气设备中埋入的温度测点:
发电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中热工测点元件由电气专业负责拆装(办理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热工配合;元件的检查及校验工作归热工。
3.2.19照明及临时电源:
所有照明归电气专业负责;现场所有临时电源的接线与拆除,如有检修电源箱时由检修专业自行拆装(但电气必须保证检修电源箱的接线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接线柱、刀闸、插座完整);如无检修电源箱,需在电气控制柜或其它设备控制箱内拉接电源时,由电气专业负责接线与拆除;控制盘内照明归盘、柜所属专业负责。
3.2.19.1临时照明拆、装所需的材料,由电气专业根据需要配备。
3.2.19.2检修现场附近无电源时,需远距离拉接临时电源,所需电源材料如电缆、刀闸、插座等由电气负责。
3.2.19.3拆接特殊电源,如行灯、电动工具、电源盘、焊机等,材料由使用专业负责,电气负责接线与拆除。
3.2.20设备及管道上的温度测点:
所有机组设备及管道上温度测点的焊接管座归所辖区域机务专业负责。
主蒸汽系统、再热系统、给水系统(含减温水系统)测温保护套管的拆、装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停机归热工专业负责);测温元件由热工负责并提供备件;其它机组及设备、管道上的测温保护套管及其测温元件归热工专业负责。
3.2.21就地水位计:
本体部分(含云母片的更换)归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有照明显示的,电气部分和灯光的调整归热工专业。
3.2.22盘车:
控制回路(柜)归电气,机械部分归汽机专业。
3.2.23泵、容器与管阀的界限:
泵、容器与管阀连接的第一道法兰为界,无法兰的以第一道焊口为界,法兰归泵、容器所属专业负责;如单独检修时,法兰之间垫子或焊口由检修专业负责。
3.2.24辅机冷却系统:
电气控制回路(柜)归电气,机械部分归汽机专业,辅机冷却水系统以冷却水管与辅机本体(水泵、风机等转动机械)连接第一道门为界,辅机侧管道归辅机本体所属专业,其余归所属区域汽机专业负责。
3.2.25电加热器及其伴热:
控制回路(柜)归电气(热工仪表伴热除外,但电源系统由电气负责),机械部分归相关区域机务专业。
3.2.26化学加药及取样系统:
控制回路(柜)归电气;加药泵及取样归汽机专业。
3.2.27管网:
所有室外供汽、供水、供暖管网(含管、阀)、消防水管网、采暖换热站归汽机专业负责;各专业室内(厂房内)使用的汽、气、水、油、采暖、通风等设备的各种管路、阀门、附件等均由所辖区域的机务专业负责。
其它供汽、疏水、回水,压缩空气等管路以机、炉主厂房墙壁为界,墙内归使用专业负责,墙外归锅炉专业负责。
3.2.28电缆沟、槽架:
机、炉、电、化学、公用系统区域的电缆沟、电缆架、电缆夹层由电气专业负责。
热工电子设备间下热工设备的电缆夹层归热工负责。
信号反馈电缆由热工专业负责。
3.2.29输渣系统、脱硫装置:
控制回路(柜)及其附属设备归电气,机械部分归锅炉专业,仪表部分归热工专业负责
3.2.30油系统净化装置:
控制回路(柜)及其附属设备归电气,机械部分归汽机专业。
3.2.31专用工具:
专用车辆、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等日常维护工作由使用专业负责。
3.2.32翻车机、斗轮堆取料机、汽车衡、采制样:
控制及电机归电气专业,机械部分归锅炉专业,仪表及测点归热工专业负责。
3.2.33起重设备:
全厂所有区域行车归汽机专业;电动葫芦归所属区域专用设备机务专业负责,电气部分由电气专业负责。
3.2.34其它:
3.2.34.1未进入DCS远程控制的其它电气控制回路(柜)归电气;带DCS远控的电气控制回路,就地控制回路(柜)归电气,远控部分按信号电缆归属原则划分(3.2.2)。
3.2.34.2控制回路附属设备,如电磁阀、操作开关、操作按钮、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等归控制回路所属专业负责。
如无明显专业界限划分的附属设备,归控制回路所属专业负责。
3.2.34.3行政办公楼、检修办公楼、机修车间电源及照明归电气专业负责。
3.2.34.4行政办公楼、检修办公楼采暖、生活水、消防水归汽机专业负责;
3.2.34.5外委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负责人)的委派及工作票的办理由施工所属专业负责。
3.2.34.6机务及热控专业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需办理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的,由电气相关专业负责办理工作票,配合工作。
3.2.34.7全厂所有管、阀及其它设备的保温,由所属设备或区域机务专业负责维护,保温由外委队伍配合;特殊项目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2.34.8全厂所有设备的焊接工作归特种班负责。
4.各专业之间设备分工界限
4.1汽机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分工界限:
4.1.1机组辅汽系统、主汽、再热汽及给水系统穿墙管道按介质流向划分,以墙为界,由炉侧流向机侧时,以炉侧墙面为界;由机侧流向炉侧时,以机侧墙面为界;锅炉、汽机房以内由所辖专业负责。
4.1.2所有油管路上设备附属的电磁阀与汽机专业以接合面为界,电磁阀线圈上部所有设备包括控制回路电磁阀都归设备维护专业,上、下部分设备的连接及下部所有设备包括转换器归汽机专业。
4.1.3全厂所有热工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锅炉专业界限:
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门前管路归机务专业,一次后归热工专业。
如果没有一、二次门的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归机务专业,测点以上归热工专业。
4.1.4热控调节门,角行程执行器以输出拐臂销子为界,执行机构归热工;直行程执行机构以电气控制装置与机械连接的第一道接合面为界,销子及以外设备与门体的连接归机务设备管辖专业负责。
4.1.5锅炉汽包加药系统,汽水取样管道以汽机房外墙为界,外墙以内由锅炉专业负责,外墙至化学侧归化学专业管理。
4.1.6汽轮发电机以汽轮机和发电机联轴器为界,联轴器的拆装归汽机专业,发电机设备拆装调整测量归电气专业,发电机轴瓦、密封瓦等油系统及对轮拆卸找中心归汽机专业。
4.1.7全厂所有检修工作需使用行车时的起重由汽机机务配合工作。
4.2电气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分工界限:
4.2.1电气专业负责电源送至有关电源设备总开关上口,电缆及接线铜排的检修维护归电气专业,螺丝及开关侧归使用专业负责,拆接线工作归下属使用专业。
4.2.2电气送到热工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热控端子柜第一个端子排为界,端子排归热工,以下至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电缆归电气专业;热工送到电气的信号及电缆以进入电气控制柜第一个端子为界,端子归电气,以下至热工设备的控制回路电缆归热工专业。
4.2.3DCS系统所有电气部分测量、逻辑,电气专业提出修改建议,经相关部门许可,由热工专业负责在DCS系统修改;电气专业负责测量、逻辑的正确与否及传动检查,热工配合。
4.2.4工程师站及电子设备间的电源(含UPS)由电气送至热控电源箱开关上口,电源开关下侧由热工负责(包括盘内照明、检修电源)。
4.2.5电气负责热控电动阀门控制盘的进线电源检修与维护。
4.2.6压缩空气系统及其它整体式电气控制柜,柜内控制回路由电气负责,如有热工信号参与控制,热工测量元件及其开关量信号的正确性由热工负责,但柜内线路的检修与维护由电气负责。
4.2.7机务及热工工作需要电气设备停电时,由电气负责办理工作票,配合工作。
4.3锅炉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分工界限
4.3.1锅炉吹灰器机务部分由锅炉专业负责,吹灰器控制部分、就地盘柜、电缆等由电气专业负责。
4.3.2压缩空气管路以进入各区域的墙面为界,墙内由设备所属的专业负责,墙外归输煤专业负责。
4.3.3点火装置控制油枪及推进器机械部分归锅炉,电机归电气专业,其余归热工。
4.3.4所有油管路上设备附属的电磁阀与锅炉专业接口以第一道接口为界,电磁阀线圈上口所有设备包括控制回路电磁阀都归设备维护专业,下口所有设备包括转换器归锅炉专业。
4.3.5全厂所有热工就地一次测量元件与锅炉专业界限:
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门前管路归锅炉专业,一次门后归热工专业。
如果没有一、二次门的测点以套管为界,套管归锅炉专业,测点以上归热工专业。
4.3.6热控调节门,角行程执行器以输出拐臂销子为界,执行机构归热工,直行程执行机构以电气控制装置与机械连接的第一道接合面为界,销子及以外设备与门体的连接归机务设备管辖专业负责。
4.3.7汽水取样管以锅炉房墙面为界,锅炉侧归锅炉,以外部分一直到取样间归汽机专业。
4.3.8加药系统的机务设备,加药房内设备归化水专业,加药房外设备归锅炉,汽机房内部分一直到加药间归化水专业。
4.3.9锅炉区域内工业水系统、生活水系统、上下水、消防水以厂房外墙为界,区内的所有设备归锅炉专业。
4.4热工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分工界限:
4.4.1所有容器的电接点水位计及浮筒部分归热工专业负责,法兰连接的,法兰螺栓的拆装,由所属区域机务专业配合。
4.4.2热控调节门,角行程执行器以输出拐臂销子为界,执行机构归热工,直行程执行机构以电气控制装置与机械连接的第一道接合面为界,销子及以外设备与门体的连接归机务设备管辖专业负责。
4.4.3各系统的压力取样管路(含空气管)以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门前归设备管辖专业,门后归热工,一次门前有隔离罐的,拆装归所属区域机务管辖专业,由热工提供备件。
没有一次门的以二次门(仪表门)为界,二次门归所辖机务专业负责,二次门后归热工专业。
4.4.4全厂流量以节流孔板或喷嘴取样的一次门为界,一次门及孔板(喷嘴)由所属区域机务专业负责,门后由热工负责。
4.4.5所有电动门(锅炉侧)、气动门、空气气源等控制柜内的电磁阀、气源电磁阀、减压阀等均为电动或气动门的控制系统附件,介质管路以进入控制柜前管路第一个锁母连接点为界,锁母归机务拆装,气源分配箱内的母管、阀门归机务负责。
各气动头的分支控制管路至气动头部分归热工负责,控制柜管路锁母连接点外的管路、非热工部分归机务。
4.4.6DEH油系统控制电磁阀、气动阀归热工专业,阀体归机务管辖,电源归热工管辖。
4.4.7所有输煤系统的热工就地一次测量元件归热工,如有二次显示仪表,以二次显示仪表输出端子为界,如无二次显示仪表,以接线端子为界。
4.4.8化学仪表输入的最后一道接口和输出第一道接口之间归热工专业,其它归化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