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光伏电站PC招标商务文件PART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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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光伏电站PC招标商务文件PART4

第16条违约和裁决

16.1违约责任

16.1.1违约责任条款详见“通用条款”及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

16.2争议的解决

16.2.1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7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开始,合同各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且发电量保证期(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三年,发电量保证期为三年)结束1个月后,合同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4份,合同副本一式:

6份。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由双方在合同谈判时,根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完成)

附件1总承包范围

一、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本项目中,承包商将在一揽子价格的基础上负责某公司(某地)10MWP光伏电站工程的采购和施工工程总承包,建设规模为10MWP,其工作范围为:

采购、运输、土建、安装、监造、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3年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本工程包括采购、运输、保管、检测、消缺、建筑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由中标单位根据设计文件电网要求施工)。

承包商承担总承包的责任,但在本附件中明确由业主承担的工作,其相关的责任由业主负责。

1.1、采购范围

本工程建筑安装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本工程电池组件、逆变器,建筑安装所需的主要设备材料和需满足25年运营期的设备产品均由业主方与总包方确认,总包方负责采购;其他设备材料总包方根据设计要求和质量规范标准进行采购。

施工范围场区范围内的五通一平、进场道路、施工用水和电源及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1.2、承包方负责的其他范围

设备系统调试、人员培训、质保期设备系统维护等。

二、业主方负责范围

办公设备(不含控制室)、生活的家器具;交通工具购置。

三、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业主提供)

2)系统调试大纲及调试报告

3)竣工资料(竣工图由施工方提供资料设计院提供图纸)

4)设备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及图纸

5)项目实施计划

6)项目中进度计划

7)项目施工计划

8)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9)项目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和制度

10)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程序和制度

11)组织机构(承包商为本项目设定的)设置

12)光伏发电场生产运营规范书

13)光伏发电场操作及维修手册

14)配合业主进行生产培训的有关资料

以上文件均须经业主审核并一式十份提交给业主。

附件2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

2012年7月20日

总工期:

工程总工期为90天,要求承包人保证在2012年11月30日前必须并网发电。

工期保证:

要求承包人为保证按期并网发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实的倒排工期计划和保证实施的具体方案措施。

实施过程中,每周日评定上周进度情况并报下周施工进度计划,当业主发现进度或质量偏离要求时,业主为保工期及质量有权采取任何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其中包括以下阶段:

施工准备,土建和光伏电池板安装,缺陷处理及验收等,正式并网发电。

投标人应编制具体的进度计划(具体到周)。

附件3项目总体要求

1、总则

1.1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总承包项下的其他工作应满足国家现行规程、标准和规范。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国家新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标准、规程和规范,同样适用于本工程,承包商与业主协商后执行(费用按总承包合同条件13.6[因法律变更的调整]执行);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国家新颁布的非强制性标准、规程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双方协商后确定是否适用。

1.2承包商为确保涉及工程质量的活动均符合有关规定,应按ISO9001:

2000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所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活动应按体系的要求运转。

同时,按现行有关标准,承包商建立分级验收制度,配备合格的各级检验员在规定的环节检验、试验,保证合格的产品进入下道工序。

总承包商严格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和要求建设,工程建设全面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及要求。

工程建设质量满足总承包合同规定的规范标准和原电力部颁发的《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土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5%以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98%以上。

总承包商应创电力行业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群伤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垮塌、职业伤害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全员年度轻伤负伤率控制在5‰以内。

1.3本工程应按照《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投产,争创国优工程。

1.4系统性能试验应达到设计标准和主设备合同约定的标准:

1.5施工现场中间检查

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提交本项目的《质量计划》,承包商应允许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对设备和重要材料,在进场前进行检验和试验。

承包商在制造设备期间应执行综合的检查和试验计划,以保证产品质量。

对于关键的重要设备,拟定业主参与见证设备清单,业主据此参与见证。

2、保险

合同签订后60天,承包商向业主提交保险方案;保险单复印件需提交业主备案。

双方各自负担的保险如下:

业主负责的保险:

1.业主雇员和其他业主人员的人身险;

2.业主雇员和其他业主人员的车辆险。

承包商负责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

1.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安装一切险;

2.第三方责任险;

3.承包商车辆险;

4.财产险、机械损失险;

5.运输保险。

附件5安全文明施工

1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建设,使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得到可靠运作。

本着“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及“对个人、对企业、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施工中只要有危险因素存在,就一定有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为业主提供一个安全、优质的精品工程。

2总体目标

2.1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责任在我方的交通事故.

2.2文明施工目标:

道路整洁化,设施标准化,堆放定置化,行为规范化,环境绿色化,施工有序化,争创一流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

3执行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执行下列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4《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5《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3.6《电力安全监察规定》

3.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8《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9《光伏发电系统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3.10《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3.11《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核检查表》

3.1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3.13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3.14项目法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管理方案

4.1教育培训

4.1.1实行进入工程现场员工安全“准入”制度。

本工程开工前,组织全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以后的每年年初均要组织开展上述工作,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1.2对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或分公司级、专业工程公司级、班组级),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4.1.3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的人员和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1.4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4.1.5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安全察监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或者将其调离安庆工程现场。

4.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4.2.1工程项目在编制年度施工、技术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同等考核。

各有关专业工程分包商、部门,必须在所管辖的施工、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按期完成负责。

4.2.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所列《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名称表》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辅助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科研试验所需器材、设备、书刊、声像带等。

4.2.3安全技术经费由安全监察部掌握,专款专用。

所需设备、材料,列入工程项目物资、技术供应计划,优先安排供应。

4.2.4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

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2.5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4.2.6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总承包商(项目部)施工技术科、安全监察部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4.2.7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工程部施工技术科和安全监察部等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4.2.8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

并针对工程的特点、所选用的机械及工器具、所采用的特殊材料、场地及周围环境,从技术措施上予以消除与控制。

4.2.9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4.3检查与纠正

4.3.1对工程项目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总承包商(项目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分包商每月一次;班组每周一次。

4.3.2各级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

安全检查使用原电力部颁发《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和《安全施工专业检查表》。

4.3.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贯彻执行情况、查隐患;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亦纳入检查范围。

对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4.4安全工作例行会议

4.4.1总承包商(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和工业卫生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求。

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同时讨论研究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施工计划同时贯彻落实。

4.4.2分包商每月召开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检查、了解本专业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指导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4.3总承包商(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有专业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专业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4.4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

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4.5事故调查处理

4.5.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及急性中毒事故,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4.5.2按时、按要求向项目法人、公司、地方劳动部门上报事故月报和事故年报。

5组织体系及制度建设

5.1组织体系

5.1.1本工程成立以总承包商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是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每季度召开会议。

5.1.2安委会下设四个专委会:

安全文明施工专委会、安全消防保卫专委会、安全卫生健康专委会、车辆交通安全专委会,各专委会每月开展一次活动。

5.1.3按工程专业划分,各专业工程处成立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专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

5.1.4总承包商(项目部)为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工程项目部单独成立安保部,是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负责按国家电力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和开展工作,认真执行总承包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项目法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制度,并服从其领导和监督;负责健全各专业工程处及施工班组的安全网络并有效运作;按时参加项目法人单位主持的安全例会。

5.1.5本工程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法人单位成立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参加安委会的所有活动,遵守并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执行安委会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5.1.6执行向项目法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

5.1.7按时与项目法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履行。

5.2制度建设

认真执行总承包商项目部制订的以下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

•《总承包商(项目部)安委会的组成办法》

•《总承包商(项目部)安委会职责》

•《总承包商(项目部)岗位责任制》

•《总承包商(项目部)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的制定实施办法》

•《安全教育管理办法》

•《危险性作业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规定》

•《安全工作例行会议规定》

•《安全检查工作规定》

•《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书管理办法》

《专职安全员工作例会制度》

6分阶段控制措施

6.1施工组织设计阶段

6.1.1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入手,结合场区规划修建施工环形水泥道路,合理布设电源线路、水(气)源管道的走向,并对道路和线路进行标识。

6.1.2划分施工组合场和设备堆场,并使用龙门吊直接将组合后的设备运抵现场安装,尽量减少和避免二次倒运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6.1.3砼结构厂房采用全封闭施工,以利于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6.1.4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图,严格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小区,实行小区规范管理;定置垃圾堆放场地、材料设备堆放场地、标准化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消防设施、施工临时水冲厕所、厂房内高处水冲式厕所、现场保卫岗亭、现场临时休息亭、现场急救中心。

界定相对独立的生产、生活与办公区域。

6.1.5在组织设计中制定生态及环境保护的措施。

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6.1.6根据工程图纸,采用电脑编制模拟安装软件,找出工程安装中的危险点、危险源,制订危害辨识、危险评估与控制计划。

6.1.7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要指出危险点、危险源,并针对性地提出安全防范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的布置图和文明施工定置化布置图。

6.1.8分专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的总体措施。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列出必须开具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

6.2工程开工准备阶段

6.2.1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文明施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2.2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6.2.3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的规格、着色、编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规范,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6.2.4进入高处作业区域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

6.2.5施工用地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配置,严禁乱搭乱建。

6.2.6厂区应及早建立永久性围墙或相对固定的临时围栏。

6.2.7现场施工水泥道路,应有专人负责维护、清扫、保持路面整洁,施工道路应设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道路两旁不得堆放设备、材料和土石方等杂物。

6.2.8现场排水沟道、涵管完整、畅通,并设专人维护管理,防止水灾及内涝的发生。

6.2.9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无积水与杂草,设备、材料码放应整齐成形、安全可靠,各种物质应排放有序,标识清楚。

6.2.10现场安全标志、文明施工标志、生态环境保护标志、禁烟标志、重点防火区域标志、危险品区域标志、紧急救护和消防紧急报警标志应醒目、齐全。

6.2.11土石方开挖区、坑井、孔洞、陡坎、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场所及项目施工小区应有防护围栏(网)、盖板和明显标志,并严格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搭设、拆除申请表;防止坍塌、坠落、触电事故的发生。

6.2.12广泛采用广式集中照明,照明满足夜间施工人员的行走及施工要求,标准电源一至三级盘按图布置,地下管线走向标志明确。

施工电源的安装、拆除、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进行,各级标准电源盘设专人监管并有标识。

6.2.1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办公室、库房、车间、工具间,做到周围环境整洁,符合安全防火要求,内部整齐卫生,并张挂有关职责、制度、规定,集装箱式工具间设可靠接地。

6.2.14加强组织协调,实行科学管理,注意劳逸结合,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

6.2.15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6.3工程施工阶段

6.3.1建立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把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自始至终地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6.3.2各分包商的专业、班组、严格使用统一、标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安全监察部定期检查、考核、评比,奖罚严明。

6.3.3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指导书,严格施工前交底制度,严禁无措施未交底进行施工。

6.3.4严格控制进场设备与材料,基本做到当天用当天领,特殊情况下在现场堆放不得超过二天。

6.3.5领用的设备、材料,在现场必须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指定场所,现场推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

6.3.6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实行工序交接、验收、签字制度,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质量符合验收标准的工作面。

6.3.7脚手架必须有持证架子工搭设、维护和拆除,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挂牌,脚手板使用规范的钢制脚手板,作业层必须设双层护栏和挡脚板。

6.3.8现场作业集中场所的氧、乙炔、压缩空气采用管道集中供应,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电、火焊皮线、电源线采用槽盒布设,避免零乱与占用通道。

其它作业场所氧、乙炔瓶采用分别装笼吊运与使用。

管道加工尽量工厂化,焊接尽量采用亚弧打底的亚电联焊工艺。

6.3.9施工电源设施配套,接线整齐、美观,符合安全规程要求;配电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标示清楚,电源一次盘、柜上锁。

6.3.10不得在设备、结构、墙板、楼板上随意开孔,必要时应取得施工主管技术员的批准。

6.3.11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的易受污染的设备、管道及墙面必须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6.3.12钢结构吊装,永久平台、护栏、爬梯要同步进行,否则不允许上一层的吊装作业。

6.3.13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志,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脚手管、电源线、电火焊皮线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锅炉各层备用的脚手管必须在通道以外设置安全的堆放平台。

厂内道路施工尽量做到永临结合。

6.3.14现场设立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室,成立安全文明施工执法队,加强环境、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的监察力度。

6.4启动调试阶段

6.4.1厂区道路畅通,环境绿化美观,路灯及各类标志齐全,厂房内永久照明投入使用,事故照明能正常投用,照明照度符合设计要求。

6.4.2厂房内地坪已做完,墙面施工完成并无基建痕迹。

沟道盖板齐全、平整,内部清理干净,平台、护栏安装完善,保温、油漆工作结束。

6.4.3设备、管道表面擦拭干净,各类设备、阀门全部挂牌,标示清楚。

6.4.4各类设备、管道及电气设备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6.4.5主厂房、燃油区等重点防火区域永久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各岗位有专人值班。

6.4.6厂房已封闭、暖通、空调设备运转正常,门窗齐全,关闭严密,屋顶密封好,不漏水,主要工作场所温度、噪音、粉尘浓度符合国家标准,厂房内外环境整洁,无影响设备运行维护的因素。

6.4.7参加启动调试人员着装符合安全要求,各类人员分别佩戴相应标志,各自坚守工作岗位,整个启动试运期间,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6.4.8环保机构健全,设备完好,并正常开展工作,废液、废气排放符合设计及环保规定的标准。

7消防与保卫

7.1本工程消防与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设专职保卫和消防人员。

7.2保卫科要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项目法人单位及各参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接受项目法人单位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

7.3健全消防、保卫网络,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编制消防保卫计划及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消防、保卫工作。

7.4开展消防、保卫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保卫意识与技能;现场布设醒目的消防紧急报警标志(电话:

119)。

7.5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的场所进行明火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经批准落实措施后方可动火;涉及项目法人单位设备安全的明火作业,须经项目法人单位批准。

7.6系统及设备分部试运和系统整套启动前,现场消防符合新启规的要求规定。

7.7保卫科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按“三定”原则下达整改通知,并按时复查。

7.8对项目法人单位、监理部及其他参建单位提出的关于本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7.9发生火灾事故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7.10现场门卫人员负责外来车辆、人员的登记检查及物资的进出,宣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借发安全帽。

8机械安全

8.1重大的起重、运输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方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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