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信息化规划与标准规范工作八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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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信息化规划与标准规范工作八讲
HRPlanningSystemIntegrationandUpgradingResearchof
ASuzhouInstitution
信息化规划与标准规范工作八讲
陈刚
内容提要
一、什么是信息化规划?
如何进行信息化规划?
二、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与“十五”信息化规划实施基本情况
三、文物事业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四、“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四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标准与标准化的基础知识
六、我国标准化的发展沿革与发展战略
七、文物保护事业标准化与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标准工作情况
八、“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中的标准规范建设
一、什么是信息化规划?
如何进行信息化规划?
1、信息化规划的概念
古人称理发为“干天下头等大事;作人间顶上文章”。
那么,信息化建设的头等大事是什么呢?
那就是信息化规划。
那如何进行信息化规划呢?
本讲对信息化规划的原则、内容以及信息化规划的方法进行初步探讨。
严格地说,信息化规划是信息化建设的基本纲领和总体指向,是信息系统设计和实施的前提与依据。
信息化规划的核心内容是要从组织目标和信息化战略中抽取信息需求和功能需求,形成组织总体的信息化框架和系统整体模型,为进一步系统设计和实施奠定基础。
2、信息化规划的四个层面
信息化规划是一个涵盖面很宽的概念。
从层次上来看,可以分为信息战略规划(ISP)、信息资源规划(IRP)、信息系统规划(ISP)、企业资源规划(ERP)。
可以说,这四个层次是从组织战略出发,由远而近、由粗到细,逐步具体化、逐步实现化的动态递进过程。
而通常人们所说的信息化规划应该是指其中的信息系统规划。
也有人将信息系统规划这一层细分成信息架构规划和信息方案规划。
3、信息化规划过程中的5大平衡
(1)如何在长远规划与适应变化之间取得平衡
在信息化规划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既要尽可能地保持开放性和长远性,以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延续性;同时又因为规划没有变化快,再长远的规划也难以保证能跟上信息化技术和环境的变化。
老实说,解决这一问题没有非常理想的方法。
相对有效的做法是,在信息化规划时,认真分析行业的战略与IT支撑之间的影响度,并合理预测环境变化可能给行业战略带来的偏移,在规划时留有适当的余地,从事业发展到信息战略,做务实的牵引,不要追求大而全。
(2)如何在组织流程与系统流程之间取得平衡
信息化推广中一直在争论的话题就是,到底应该是改变业务流程来适应软件,还是修改软件来适应业务流程?
管理咨询公司会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是前者,客户则更愿意坚持后者。
而供应商的态度则非常微妙,他们往往会取中间路线,比如通过修改软件的部分模块或开发接口程序,来迎合用户“以我为主”的心态。
从根本上说,组织采用新技术的方式决定着新技术对组织结构和流程的影响程度。
而组织及管理模式也影响着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
这就要求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在理论和应用上要不断创新,同时要具有适应变化的能力。
解决这一问题,通常是基于行业自身的动因,即是出于战略考虑还是出于实际考虑。
如果着眼于行业长远发展战略,则倾向于让业务行为和业务流程适应系统;相反,如果着眼于更现实的需求,则可能更乐意让系统适应行业流程。
(3)如何在管理变革与技术变革之间取得平衡
业务管理的变革需求往往是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出于提高管理效率的考虑,而缩短生产周期和交货期,加快资金和存货周转;出于提高管理效益的考虑,而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制造成本,集中资金管理;出于提高竞争力的考虑,而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投诉响应速度等等。
技术的变革同样是迫切和必要的,从单主机应用到C/S应用,再到B/S应用,每一次技术的演进都能带来管理上巨大的变革和更大的想象空间。
那么是不是越先进的技术就越适合业务需求?
答案是不确定的。
因为至少有三个方面会导致不同的行业对管理变革有不同的需求。
一个是不同行业的业务需求有可能不同,第二个是不同业务流程的行业可能有不同的需求,第三个是不同管理模式的业务可能有不同的需求。
不同的管理变革需求必须有不同的解决方案,特别是不同的技术方案去满足。
(4)如何在信息化规划的各层级之间取得平衡
信息化规划的四个层次之间,同样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平衡。
完整的信息化规划,无疑应具备这四个层次,而且理想的规划应该是分层递进的。
然而不同性质的行业、不同规模的行业,也可能采取灵活的方法。
比如信息化基础空白的行业在上信息化时,就可能有多种选择,比如:
不经过信息资源规划,直接进行信息系统规划;或者不经过行业资源规划,就选择最急需的、又容易实施的模块(如OA、财务等)先上,待见成效后再回头做行业资源规划。
(5)如何在信息化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取得平衡
信息化规划的目的是为信息化建设和实施提供框架指南。
事实上,这二者之间存在天然的断层。
原因主要出自于不同的参与者所站立场不同。
在信息化规划阶段,通常应该是以第三方专家为主导、业主积极参与配合;而在信息化建设实施阶段,则以供应商为主导、业主参与配合。
如何确保信息化规划在后期的实施建设过程中不走样,单纯靠业主去协调和监督,效果往往是不理想的。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是,让第三方咨询监理进来,由他们来协调业主和供应商之间的步调,站在第三方立场,本着客观公正、忠于信息化规划、忠于系统需求的原则,来全力推动和监控信息化建设实施过程,并对竣工工程进行专业的验收测试。
有了第三方的介入,信息化规划才有了刚性约束力,才能确保与信息化建设实施的无缝衔接。
二、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与“十五”信息化规划实施基本情况
1、概述
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是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充分利用文物信息资源,全面提升文物保护、抢救、利用和管理工作水平。
当今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信息化已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继续深入开展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加强文物保护、提高文物工作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文物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必要保障,是实现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规划是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并指导全国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二十年之回顾
自二十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经过二十年时间的不断努力,文物事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绩。
回顾中国文物事业信息化发展历程,可以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
(1)80年代文物事业信息化摸索阶段
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1983年召开的全国博物馆工作座谈会(无锡会议)上,首次提出用高科技促进博物馆现代化建设的倡议。
1985年4月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上海召开了全国博物馆电脑管理座谈会,研讨我国文物博物馆领域信息化基本建设思路。
此后,上海博物馆、军事博物馆、南京博物院等陆续开始进行博物馆藏品电脑化管理的摸索。
1988年6月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在上海召开的博物馆藏品电脑化管理现场会,进一步推动了博物馆信息化进程。
(2)90年代文物事业信息化萌芽阶段
在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北京故宫博物院90年代初开始,从藏品照片管理入手,立足于藏品多媒体光盘数据库,建设藏品信息管理系统。
河南博物院1998年6月实现了内部局域网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8月开通了互联网站点。
广东省博物馆从1997年开始着手建立了以藏品信息管理为主,以12万件文物藏品为基本管理对象的局域网系统。
泰山风景名胜区1998年开发完成的《泰山综合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秦俑博物馆完成的考古发掘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敦煌研究院与美国西北大学合作进行的敦煌洞窟壁画的数字化工作,则是对不可移动文物信息化建设的先导。
1999年5月,国家文物局针对文物博物馆领域信息化建设,在河南专门召开了博物馆藏品信息标准化研讨会。
在99年下半年基本完成了《全国文物、博物馆事业信息化“十五”规划》(简称《规划》)、《全国文物资料普查和文物保护项目管理系统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同时还初步完成了《中国博物馆藏品信息暂行规范》和《中国文物保护单位信息暂行规范》的制订。
这一系列基础性工作的开展为文物事业信息化建设的全面起步奠定了有力基础。
(3)21世纪文物事业信息化起步阶段
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文物事业信息化建设是以各地文物单位陆续开展各单位本身的信息化工作为主。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文物事业信息化全面进入了起步阶段。
“十五”期间,是文物、博物馆事业信息化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专门的信息化工作机构,国家文物局成立了专门的全国文物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作为全国文物事业信息化工作机构。
山西、甘肃、辽宁等省也纷纷建立了自己的省文物信息化工作机构。
二是制定并颁布了有关文物、博物馆信息化标准规范,其中,《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试行)》、《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试行)》、《文物保护单位信息指标体系规范》分别由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正式颁布实施。
三是开展了包括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在内的一系列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
通过整合原有文物信息化资源,有力地推进了全国文物事业信息化建设,在文物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网络与网站建设、信息技术行业应用以及信息化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显著进展。
3、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十五”规划实施
“十五”以来,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稳步推进,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为“十一五”期间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文物信息资源建设初具规模。
“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山西等四省完成154万余件馆藏文物数字化工作,建立了四省馆藏珍贵文物基础数据库。
基本建立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一级文物档案,并启动数字化工作。
文物信息法规库建设基本完成。
科技成果与科研管理信息数据库初步建立。
故宫博物院、敦煌研究院等文博单位相继开展数字化工作,在藏品影像、石窟壁画、古建等方面的信息资源建设进展顺利。
(2)文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起步。
结合重点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初步完成国家文物数据中心建设,建立了四个省级文物数据分中心。
全国文物信息网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基本实现中央与山西、河南、辽宁、甘肃四省及其省内试点单位的网络连接。
国家文物局机关局域网建设已经完成。
江苏等部分省市启动了连接辖区内文物管理机构和文博单位的区域性文物信息网络建设。
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等文博单位建立了内部局域网。
(3)行业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国家文物局及部分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开通了政府网站,初步实现了网上政务服务功能。
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科技平台投入使用。
一批文博单位网站先后开通。
初步搭建以馆藏文物信息管理系统为主的文博单位、省到中央的三级馆藏文物信息动态管理体系框架。
中国珍贵文物数据库系统、文物出入境鉴定信息管理系统、科研课题申报系统、考古发掘审批系统、文物博物馆事业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等投入应用。
部分文博单位开发并开始应用各类管理信息系统,数字故宫、上海博物馆信息化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4)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及基础性研究取得进展。
信息标准规范研究取得初步进展,行业标准规范体系框架基本建立。
《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规范(试行)》、《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试行)》等一系列信息化标准技术规范已正式颁布实施。
《文物保护单位信息指标体系规范》研究基本完成。
中国珍贵文物数据库研究、中国数字博物馆研究、虚拟现实技术在大遗址保护中的应用研究、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论证研究等一批重点课题顺利完成。
(5)信息化工作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初见成效。
国家文物局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全国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工作,组建成立了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部分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博单位设立了信息化工作机构,山西等省成立了省文物信息资料中心。
结合文物调查等重点信息化项目实施,通过在职人员信息技术培训,吸引高素质信息技术和管理人才,初步形成了一支文物行业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队伍。
4、存在的不足
我国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国内其他领域的信息化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部分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博单位对信息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对文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产业化运作的意识薄弱。
2、标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信息化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相关的基础研究不足。
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不统一,存在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现象,影响信息资源的广泛共享和开发利用。
3、基础设施仍显薄弱。
全国文物系统的网络、数据库系统等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大容量信息交换通道不畅、效率不高。
数据备份系统建设滞后,信息加密传输尚未实现,网络及信息安全缺乏可靠保障。
4、资金投入不足。
与其他相关领域的信息化投入相比,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地区间投入不均衡,信息化发展差距不断加大。
5、人才依然匮乏。
行业从业人员的信息化意识和应用水平普遍较低,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相对薄弱,既掌握信息技术知识、又熟悉文物业务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尤为紧缺。
三、文物事业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
1、“十一五”期间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信息化建设服务于文物保护、服务于社会公众、服务于管理决策,为实现文物保护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发挥基础支撑作用。
“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需求主导、信息共享”的原则。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是指文物事业信息化建设要从全局的角度进行规划,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兼顾各地的实际情况和不同领域的具体需求。
已有的充分利用,欠缺的逐步完善,没有的抓紧建设。
立足现有的基础条件,通盘考虑,避免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
需求主导、信息共享是指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必须以文物保护事业全面发展的需求为导向,服务于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和体系,依据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各项信息化建设,实现网络系统的互联、互通与数据资源共享。
为全社会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物信息服务。
2、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以文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文物信息基础设施和公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实现文物保护、抢救、利用和管理工作信息化,满足文物保护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2)具体目标
——现代信息技术在文物保护事业各项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的文物信息网络体系和完成各级文物信息应用服务系统建设;
——基本完成全国馆藏珍贵文物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动态的数据库管理系统;
——逐步建立文物保护事业政务信息管理平台,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决策支持服务;
——继续推动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建立文物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和管理的良好环境;
——加强文物信息化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
3、主要任务
为完成规划目标的要求,“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化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
——开展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体系和发展趋势等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编制重点信息化工程项目和文化遗产区信息化专项规划。
——制定并完善文物信息资源开发、管理、利用和共享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创造有利于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发展的政策环境。
——建立较为完整的行业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完成信息分类与编码、元数据、信息采集、交换、安全等标准规范的研制,对部分现有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和完善。
(2)基本完成以全国馆藏珍贵文物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的国家文物基础数据库建设
——结合文物调查工作开展,完成全国馆藏珍贵级文物数字化工作,建立全国馆藏珍贵文物基础数据库。
——基本完成一至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资料统计和数字化工作,初步建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数据库。
——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馆藏一般文物与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字化工作,逐步建立馆藏一般文物目录数据库。
——启动民间收藏文物、港澳台及海外流失中国文物的调查和信息化工作,逐步建立社会文物和海外流失中国文物数据库。
——有计划地开展无形文化遗产调查和信息化研究工作。
(3)初步完成以国家文物数据中心为核心、以文物信息网络为基础、以信息安全体系为保障的文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完善国家文物数据中心建设,初步建成文物数据异地容灾备份中心。
以多种形式开展省、地方及重要文博单位文物数据分中心和数据节点建设。
——充分利用公网和建设中的国家政务外网,建立连接国家文物数据中心、分中心和数据节点的文物信息网络,实现国家文物局、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重要文博单位的互联互通。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信息安全传输等功能,维护并促进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应用的健康发展。
(4)以基本信息资料数字化为基础,推进考古发掘、大遗址保护及文物保护工程的信息化工作
——配合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丝绸之路等重大抢救性考古发掘和保护工程,研究开发考古发掘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启动区域考古、航空遥感考古、水下文化遗产信息资料数据库建设,以有条件的省市考古所等单位为试点,加快考古发掘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和推广。
——建立和完善全国大遗址保护基本信息资料库,初步建立大遗址保护基本信息资料管理系统。
——启动文物保护工程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开展壁画等濒危珍贵文物的抢救与保护信息化工作。
(5)利用信息监测和网络通讯技术,提升文化遗产保护的监测预警与安全防范能力
——应用GIS/GPS(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技术,以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古建筑安防、消防为重点,初步探索和建立全国文化遗产动态监测与预警网络体系框架,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信息监测、动态管理与辅助决策支持能力。
——启动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动态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建立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网络监测体系和预警体系,建设文化遗产动态信息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基本实现对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时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
(6)继续推进博物馆数字化工作,加紧开展中国数字博物馆技术框架研究
——启动博物馆藏品管理、鉴定、保护、修复、陈列、展览以及博物馆人员、机构、经费管理的数字化工作。
——初步完成全国重点博物馆的基本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博物馆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全国重点博物馆日常业务工作信息化。
——继续开展中国数字博物馆基础研究,完善中国数字博物馆技术框架体系。
应用网络通讯、多媒体、三维动画、虚拟现实、人机交互等数字化技术和手段,实现文物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7)全面开展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文物管理部门日常事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开展与各级文物行政管理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重点建成网上行政许可申报审批平台。
——逐步开展以公文流转、政策法规、执法督察、人事、党建、财务、外事与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综合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文物保护事业发展信息综合统计系统,加强国内外文物保护信息分析与研究,逐步建立面向政府管理的文物保护事业战略研究与宏观决策支持信息系统。
——继续建设和完善文物信息服务网站,开发网上服务系统,建立统一、权威的国家文物局对外信息服务窗口,基本形成全国文物信息服务网站体系。
(8)继续建立和完善科技基础条件信息平台,实现文物保护科技信息充分开放与共享
——以资源系统整合为主线,以科技信息资源共享为核心,继续建立和完善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有效改善科技创新环境,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为文物保护事业科技长远发展与重点突破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支撑。
——建成文物保护行业专家信息库,建立文物科技信息数据库、文献资料库、文物研究标本数据库和国际文物保护科技信息数据库。
初步建立较为权威的文物保护科技查新数据库系统。
——利用数字化的声像技术手段记录、保存文物保护的传统工艺过程,为文物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的不断创新提供参考。
(9)建立2—3个行业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基地,建设一批省级信息化成果应用推广示范基地。
——依托文博单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文物保护行业信息化研究与应用科研基地,开展文物信息智能处理技术、文物修复数字仿真、图形图像处理、古汉字数字化处理、虚拟现实与3D技术等关键信息技术应用研究。
——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的研究。
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单位和机构,建立信息化成果应用推广示范基地,开展文物保护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研究和关键技术成果的推广。
四、“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四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为保证文物保护事业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实现,“十一五”期间,将紧紧围绕信息资源建设、文物保护监测、数字博物馆和政务管理等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四大项目的建设:
1、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文物调查”项目)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开展文物调查,掌握基础资料,提高管理水平,是推进文物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十一五”期间,文物调查项目强调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调查、采集、整理我国文物、博物馆领域的国情资料,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文物信息资源。
具体工作包括:
——通过对馆藏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信息的数字化采集、标准化整合,建设以馆藏文物、文保单位信息为主的全方位的文物基础信息数据库。
——建立各级文物数据中心,搭建从国家文物数据中心到省级文物数据中心、相关部委的一级网络和从省级数据中心到省内中心城市及重点文博单位节点的多级网络体系。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结合文物行业特点,在丰富、完善已有软件的基础上,研制开发能够满足可移动和不可移动文物信息不同层次需求的各类软件:
——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系统管理培训,开展项目宣传活动。
保障数据库管理系统正常平稳运行,开展系统软硬件设备维护、升级和技术指导。
加强项目管理。
2、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动态监测平台
“十一五”期间,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动态监测平台建设主要实现对文化遗产自然环境信息、自然灾害信息、人为破坏信息和保护管理信息的动态监测,建立文化遗产的信息动态管理和危机预警机制,为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综合保护和有效管理提供准确、科学的决策依据,为促进文化遗产的综合开发和资源利用提供信息技术保障。
主要内容包括:
——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
提供世界文化遗产动态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的记录档案和系统支撑的数据基础。
采用分布式数据库的建设模式,逐步构建统一的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数据库。
采用实时数据库技术来处理不断更新的快速变化的数据。
——世界文化遗产网络监测体系建设。
监测体系建设将采用数据仓库技术,针对文博部门工作的具体特点,构建一个包括国家级监测数据中心、省级监测数据中心、文化遗产地监测站的网络体系结构,覆盖全国世界文化遗产的监测体系。
——世界文化遗产预警体系建设。
以世界文化遗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