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煤顶 12#56151施工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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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煤顶12#56151施工措施
12#406盘区5615-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巷道布置平、断面示意图
二、巷道规格:
5615-1巷:
掘宽4.2m,掘高2.8m。
开口处留1.0m厚煤顶,然后以-6度坡度掘进,见煤层底板后,沿煤层底板掘进,过508辅后改为平掘,DE段沿同一坡度,由留煤顶过度至见顶板。
共计123m。
扩帮:
AB段开口8m,北帮扩帮0.9m,扩帮段掘高3.0m,扩帮后全宽4.5m。
开口北角按R4m搬角。
三、施工顺序:
A→B→C→D→E。
四、施工工艺
1、施工方法
施工工艺流程为:
交接班→开工前安全检查→打进度眼→装药、联线→爆破、通风→安全检查→临时支护→打插橛眼、挂绳轮→耙煤→永久支护。
安全检查:
每班开工前,由上岗干部、班组长、瓦检员及安监员进行“四位一体”的安全检查,对所有工作地点的顶板、巷帮、通风、支护都必须进行仔细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2、打眼放炮
(1)打眼机具、爆破器材、打眼作业方式
(2)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
打岩石眼,采用7655型气腿式凿岩机,六角中空钢钎杆,“一”字型合金钻头。
打锚杆眼和锚索眼采用MQT-120型锚杆机,六角中空钢钎杆,及其配套钻头。
打进度眼和注设锚杆采用ZQS-50/1.6型手持式气动钻及其配套麻花钻杆和钻头。
炸药为三号煤矿许用粉状乳化炸药,雷管为1~5段毫秒延期电雷管,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掏槽方式:
采用垂直楔形掏槽。
3、装运煤及运输方法、设备型式
施工前在巷内稳装40型刮板运输机及耙煤机,落煤由耙煤机耙至40型刮板运输机,经12#408皮带运走。
施工至AD中部再稳一部40型刮板运输机。
4、支护
(1)、临时支护。
正常支护下临时支护采用滑移顶丝式前探梁。
每根前探梁分别插入固定在工作面的两排锚杆下端的横向托梁板上。
前探梁用顶丝及时顶起接顶,并将梁上护顶钢板转动与前探梁垂直。
前探梁及横向托梁规格:
前探梁:
4m长的10#槽钢,数量5根。
前探梁上护顶板规格:
10#扁钢制成,长0.8m
横向托梁:
用8#槽钢制成,在槽钢中部按锚杆间距焊接M30螺母。
用特制的加长螺母固定框架上,框架用&10mm扁钢焊制,框架固定在永久支护锚杆上,螺母与锚杆必须拧
炮眼布置图
爆破说明书
炮眼
编号
炮眼
名称
倾角(度)
装药量(kg)
眼深
(米)
最小抵抗线(米)
炮土充填长度
连线方式
起
爆
顺
序
水平
垂直
眼数
孔装药量
总装药量
1一6
掏槽眼
75
90
6
0.8
4.8
1.9
0.3
大
于
0.5
米
大
串
联
1
7—12
辅助眼
90
90
6
0.6
3.6
1.7
0.63
2
13—18
扩帮眼
95
90
6
0.6
3.6
1.7
0.63
3
19—33
周边眼
90
+84
15
0.6
9.0
1.7
0.63
4
34—42
底眼
90
-85
9
0.6
5.4
1.7
0.63
5
合计
紧,每组1根横向托梁,横向托梁顺巷道掘进方向架在框架下,在将前探梁顺巷道掘进方向插入前后两根横向托梁上,用顶丝顶起接顶。
有顶板不平或遇地质构造时前探支护不接顶时,工作面准备10根规格为1600×200×50的木板和20个木楔。
前探梁与顶板之间用木板背牢。
(2)、永久支护
永久支护采用锚杆、锚索双重支护。
巷宽3.6m段,锚杆每排4根,排距1.0米,间距0.9米,安装4眼钢带。
扩帮段巷宽4.5m,安装5眼钢带。
巷宽3.6m留煤顶段:
顶板挂菱形金属网,用3.0m长11#工字钢锚索梁压紧,锚索采用∮17.8×8000m钢绞线,钢梁眼距中至中2.0m,排距中至中2.0m;扩帮后每排再增加1根单点锚索,上1.0m长11#短工字钢梁。
巷宽3.6m沿煤层顶板掘进时:
锚索沿巷道中心线布置1根,排距3.0米。
锚索采用∮17.8×6000m钢绞线。
(3)、支护材料规格
锚杆:
φ18×1700mm,左旋无纵筋螺纹钢制作,支护顶板及扩帮;
树脂锚固剂:
CKA—2360快,CKB—2360中;
垫片:
120×120×10mm,钢板;
锚索:
φ17.8×6000mm预应力钢绞线,φ17.8×8000mm预应力钢绞线两种;
锚索托板:
350×350×10mm钢板;
顶板钢带:
规格3200×220×3mm,规格4100×220×3mm;
护帮钢带托板:
450×220×4mm;
护帮网:
长×宽:
3500×2000菱形金属网。
(4)、支护工艺
1、超前支护
临时支护在放炮后出煤前进行,放炮后至少等15分钟,待工作面炮烟吹散后,首先由跟班干部、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由外向里沿巷进行“四位一体”安全检查。
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和残爆情况。
工作面的瓦斯含量如果超过规定,要加强通风,稀释后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还要检查煤壁和顶板是否完好,如有危险情况,应立即处理。
爆破后工作面残爆的炸药和雷管要收集起来,妥善保管,下班后,连同剩余的爆炸材料一同交回井下火药库。
只有在检查处理完毕,工作面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其他人员才允许进入工作面进行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可靠的顶板下面将前探梁推移至工作面并上木板,刹顶木与前探梁两两搭接。
严禁超控顶作业或在空顶下作业。
且执行以下内容:
1)、移前探梁时,不少于3人,1人观察顶板并协调指挥,2人移前探梁。
2)、严禁人员进入空顶区。
3)、放炮后,如工作面顶帮有响声,压力大,要待顶帮稳定后,再进行安全检查及支护。
4)、当顶板严重不平或巷道开口、扩帮等无法使用前探梁时,必须支设1排带帽点柱作为临时支护。
5)、施工上山巷与下山巷时,前探梁必须有可靠的防滑、防坠装置。
6)、巷道掘进时,必须将前探梁、吊环、刹顶木、木楔子等整齐码放在耙煤机附近靠帮一侧位置。
2、锚杆支护
在超前支护掩护下,工作面的煤清理干净后,接着进行锚杆支护,施工锚杆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排逐根进行。
钻锚杆孔前,先照好中线,然后根据中线在顶板上画好锚杆孔位置,保证锚杆孔位置符合要求。
锚杆孔要求垂直于顶板岩面,间排距,误差不超过±100mm,角度大于75度,深度符合要求,然后清除眼内岩粉,注设锚杆。
如锚杆孔不合格时,必须重新补打。
注设锚杆前,先认真检查树脂锚固剂是否合格,确认符合要求时,用锚杆将树脂推送至孔底并进行搅拌。
根据树脂锚固剂类型,搅拌时间掌握在10~40秒。
超快速凝固的树脂卷用10~15秒,快、中、慢速凝固的树脂卷则用20~40秒,标准时间为30秒。
搅拌时间不能延长也不能缩短,必须严格掌握。
搅拌完毕后,为避免在等待固化期间锚杆因自重向下滑移而影响锚杆安装,应在取下搅拌机具之后用木楔或矸石在孔中楔紧杆体。
安装锚杆附件:
在搅拌停止后,须等待树脂固化,超快速凝固的(CK型)需5分钟,快速凝固的(K型)需7分钟,中速凝固的(Z型)需12分钟,慢速凝固的(M型)需用30分钟。
钢带与巷中线垂直布置。
锚杆末端外露长度控制在10~40mm。
每根锚杆眼打完后必须及时安装锚杆,不得将一排锚杆眼打完后再统一安装锚杆。
每300根锚杆中,取一组锚杆进行一次锚杆拉力试验,每组试验锚杆不少于3根,并做标记。
锚杆预紧力要求达到150N·m。
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得小于70KN,不合格的锚杆,必须在其旁边0.2m位置补打1根锚杆。
3、锚索支护
锚索在锚杆支护完毕后进行,由外向里逐根推进。
锚索应与井巷轮廓线或层理面、节理裂隙面垂直安装,安装角度允许偏差不超过3°。
托盘紧贴壁面,未接触部分要楔紧,托板与顶板接触面积不小于60%。
锚索孔距偏差±100mm,锚索外露长度150~250mm。
锚索锚固剂采用CKA—2360快或CKB—2360中两种。
每根锚索用两卷树脂,快速药在上,慢速在下,搅拌时间控制在20±5秒,搅拌停止后,保持钻机推力3~5分钟,方可撤下锚索钻机。
在锚索托板及锁具组装好40分钟后方可进行预应力涨拉钢绞线。
安装钢绞线时至少两人配合操作,防止钢绞线弹出伤人,并把钢绞线弯曲好,顺孔眼方向缓慢送入,不得强行硬推,以防损坏锚固剂。
锚索预应力120KN,涨拉锚索的预应力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5)、交岔点的支护
所有交岔口和贯通处要求打锁口梁。
(6)、护顶、护帮
护帮:
巷道两帮要求用φ18×1700mm左旋无纵筋螺纹钢锚杆加2.0m宽菱形金属网护帮,规格450×220×4mm钢带托板压网。
上排锚杆距顶板0.30米,锚杆排距1.5m(前后),间距(上下)1.0m,每排打3根锚杆,托板竖放,锚杆拧紧。
网间搭接:
网的连接要求用穿丝连接。
金属网铺平、铺展,紧贴顶帮,对(搭)接合理。
局部需用铅丝联网时,要求孔孔相连,双丝双扣,绑扎牢固,绑死扭结不少于3圈。
网要求全部绷展。
(7)、临时支护及永久支护到工作面距离。
放炮前,锚杆支护距工作面不大于一个排距,放炮后不大于一个排距加一个循环进尺;锚索距工作面最远不超过锚索排距(或步距)加一个循环进尺。
锚索最小控顶距小于一个锚索排距(或步距)。
五、通风
工作面采用两台2×30KW对旋风机压入式供风,双风机双电源,两台风机间安装自动切换装置,当专用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备用风机立即自动启动,确保连续供风。
局扇及其附属开关安装在距回风巷口大于10m的进风侧。
局部通风设备、设施使用管理的规定:
(1)局扇与其控制开关的距离大于5m。
(2)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10m。
(3)局扇实行"三专"三闭锁(风电闭锁、瓦电闭锁和故障闭锁)。
(4)局扇必须设专人看管,风机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5)局扇装有消音器。
(6)风筒必须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风筒无破口(末端风筒除外)。
(7)局扇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
(8)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切换实验,确保风机能够正常切换,两台风机都能正常运转。
六、安全监控
1、由监测队,在工作面安设瓦斯监控装置。
2、瓦斯监控仪器甲烷传感器设置地点及报警断电和复电浓度,断电范围:
T1:
距工作面不大于5m,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1.2%,复电浓度小于0.8%。
断电范围: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2距回风绕道口10~15m,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小于0.8%。
断电范围: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工作面甲烷传感器T1,随巷道掘进延伸由当班组长负责及时前移,保证符合距离要求。
放炮前撤至工作面30m外并妥善保护,放炮后再及时移至工作面规定位置并吊挂好。
4、便携仪必须随身携带并开机使用,出井后必须交回矿仪器室,不得私自保管。
5、T1、T2、、吊挂参数:
T1距工作面不大于5m,距顶板不大于0.3m,距巷帮不小于0.2m的回风流侧;T2距回风绕道口10~15m,距顶板不大于0.3m,距巷帮不小于0.2m的回风流侧。
6、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
7、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
七、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一通三防
一、局部通风
1、严格执行“三专三闭锁”制度,即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备用风机供电使用动力电源(取自动力660v总控开关的电源侧)风电闭锁、瓦电闭锁和故障闭锁。
装备“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每天进行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和风电闭锁试验,并有记录可查。
2、局部通风机必须设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3、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巷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m,离地面高度大于0.3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
风机及风机专用开关,必须稳在顶板完整、无淋水、无片帮、支护可靠的地点,风机前后10m范围内无杂物堆放。
4、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转弯时要使用伸缩风筒,风筒不能有破口,如有破口及时粘补,以免漏风。
5、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
跟班干部必须向矿调度室、安监站、通风区及队组值班室人员汇报。
6、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0.8%时,在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8%和最高CO2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二、综合防尘
1.各转载点的喷雾洒水装置齐全有效。
2.防尘管路安设要平、直,吊挂牢固,不得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并有专人维护,任何静压管路、防尘管路不得兼作排水管。
3.各转载点以及易产生粉尘的地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冲洗,确保巷道内没有粉尘堆积。
(连续长度大于5m,厚度超过2mm的粉尘为堆积)。
4.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
5.实行个人防护、湿式钻孔,所有工作面人员都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6、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7、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8、爆破前后必须对30m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每天全巷冲洗一遍。
9、距工作面50m范围内设置两道移动净化水幕。
每道水幕至少设置5个喷嘴,开关阀门布置在行人侧便于开关的位置,高度1.5m。
水幕要固定在顶板上,不得来回摆动,安装位置距巷道顶板不得超过100mm,喷嘴方向要迎着风流。
三、防灭火
1、严禁入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品,不得穿化纤衣服入井。
2、巷道工作面电器设备附近,各准备二台灭火器和一个砂箱,砂箱存砂量不少于0.5m3;消防锹两把,消防镐、消防钩及消防桶,灭火器必须按使用期限定期更换。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3、电气设备附近20m范围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
4、因电气设备造成的火灾,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用沙子、灭火器进行灭火。
5、机械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脂)、棉纱、布头与其它杂物必须存入专门的、盖严的杂物筒内,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6、如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壁“挂汗”,风流中有煤烟、松香味、臭鸡蛋味,空气或水温度异常、人员有不舒服的感觉等,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调度室、通风区、本队值班人员汇报。
7、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如无法控制火势,必须立即撤离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情况。
四、瓦斯防治
1、掘进工作面、过断层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
2、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瓦检员必须统一着装,瓦斯检查次数每班不少于3次,严禁空班、漏检、少检、假检,瓦检员认真填写瓦斯记录牌板,板面干净,字迹清晰。
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瓦斯浓度超限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通风区、安监站及队组值班室人员汇报。
由矿调度、安监站组织相关部门到隐患地点进行排查,隐患排除后,由安监工确认隐患排除后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4、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8%和CO2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0%时,由矿方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并由矿方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排放。
5、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6、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7、电钳工、放炮员、班组长、跟班队长及入井干部要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第二节、顶板与支护
1、严禁超控顶作业。
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后必须加固。
爆破崩倒、崩坏的设备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修复设备时必须先检查顶、帮,然后再进行修复。
3、每班开工前及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四位一体"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后,确认安全方可开工或继续作业。
4、锚索长度符合要求,严禁随意截断锚索,缩短锚索长度。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6、打锚杆眼必须依据中线定好眼位,然后钻眼。
7、锚杆横竖成排,托板排列整齐。
8、严禁使用失效和变质的树脂。
9、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开工前及放炮后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将零皮、马棚、活石、片帮、伞檐等不安全隐患处理掉,处理安全隐患时,用2米以上的长柄工具,人员站在支护可靠的安全地点,并提前找好退路,一人观察一人处理,干部在现场指挥,其它人员不得在现场及附近逗留。
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10、临时支护要按规定配齐并保证完好,正常使用。
11、顶板上锚索钢梁时,必须有班组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在现场指挥作业,至少4-5人作业,配备方凳或其它工具,统一指挥,互相协调一致,防止钢梁伤人。
12、巷道见断层或其它地质构造顶板破碎时,必须加强支护,缩小锚杆间排距,增加锚索、锚杆数量。
顶板破碎时必须打单点锚杆用金属菱形网护顶。
菱形网铺平绷展后用锚杆压紧。
如果仍然难以维护顶板,则另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3、严禁在支护锚杆、锚索上吊挂绳轮或起吊重物。
第三节、爆破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有关使用管理的规定。
炸药雷管必须分装分运、分箱存放并上锁,存放在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距离放炮点大于100m,两箱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0m。
2、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用清退制度。
当班剩余的火药雷管必须交还火药库。
严禁乱扔乱放。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4、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成捣实。
6、炮眼内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7、装药前,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8、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用炮针将水泡住满水,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湿炮土填满封实,长度不得小于0.5m,。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严禁放明炮或放糊炮。
9、全断面一次起爆,一次成巷。
10、装药结构为正向装药,严禁反向装药。
11、爆破前后,爆破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周边,必须洒水降尘。
12、爆破前,必须对可能受爆轰波及爆落煤岩损坏的机械、管线设备或移走或妥善保护。
13、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指定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口处担任警戒工作并亲自送到位,且检查警戒区是否有人。
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的躲硐内警戒,没有班组长的亲口命令允许不得擅自离岗或撤掉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爆破警戒牌,拦杆或拉绳。
爆破时,警戒线距爆破地点必须大于100m。
严禁预约放炮,如警戒设置情况不明,不准放炮。
14、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3)爆破母线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4)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分挂在巷道两侧。
如是确需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梁、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6)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5、引爆火药必须使用发爆器引爆。
16、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1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8、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
19、放炮员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合格证的人担任
20、严禁直线或短距离放炮。
21、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或乱放。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拨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2、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23、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24、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大喊三声,至少再等5秒钟后方可起爆。
25、装药炮眼当班必须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未爆的装药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6、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和残爆等情况。
如有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27、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空顶距超过规定,或者有失效锚杆。
2)前探支护未跟到工作面。
3)有伞檐、马棚等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的隐患。
4)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5)爆破地点地点20m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6)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7)工作面风量不足。
28、爆破前,检查支护材料是否备齐,支护机械及工具是否能正常使用,确认爆破后能立即进行支护工序作业时,方可爆破,否则不准放炮。
29、爆破警号发出后,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起爆。
若发现有针对警号的回应时,不准放炮,先弄清情况决定是否起爆。
30、通电以后拒爆的,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15分,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31、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2、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4)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5)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6)在处理拒爆工作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3、严禁空顶作业,严禁打眼和装药平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