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站前大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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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站前大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docx

泉州市站前大桥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泉州市站前大桥工程

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名称:

泉州市站前大桥工程

编制单位: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泉州市站前大桥项目经理部

编制时间:

2010年03月

1、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制度4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7

4、项目部安全例会制度8

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0

6、安全生产奖惩办法11

7、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管理制度12

8、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3

9、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5

10、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16

11、安全资料管理制度17

1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19

13、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度21

14、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制度23

15、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24

16、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7

17、环境保护规定29

18、治安保卫制度30

19、消防设施管理制度31

20、生活卫生规定32

21、卫生防疫管理制度33

22、场容场貌规定34

23、进出施工场地机动车安全管理规定35

24、门卫制度36

25、项目部交班制度37

26、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38

27、卫生责任制39

28、文明建设规定41

29、现场急救措施42

30、现场施工机械43

 

01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所在地颁发的各种建筑规定文件施工。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

确保安全技术管理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3、严格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制度,并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组织设计,确需变更时,必须提报变更设计,批准后,方可施工。

4、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的验收和检查制度,及时有效的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严格执行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必须按规定定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培训和复审;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

要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向从业人员交代清楚。

7、建筑施工现场所用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省、市标准,经过法定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8、特种设备必须使用经国家法定单位检测的合格产品,安装完毕,必须经过国家法定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应按照应急处理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及时组织抢救,尽可能的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0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部坚持安全生产管理“五同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每半个月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带领安全质量及相关人员对所有分包队伍及工地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视情节给于罚款,罚款金额500~2000元;对安全生产作得好的分包队伍项目部将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2000元/次及以上。

2、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奖励资金。

资金来源:

①从分包队伍分包总额提取0.5%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②分包队伍被处罚资金。

3、安全检查方式及内容:

①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③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④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4、安全检查人员组成:

组长: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

副组长:

安质部长

成员:

安全员、工程部、物设部、领工员及分包队伍负责人

5、安全检查时间:

每月中旬及月底。

0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制度

1、项目部每月1-2次定期对所有员工及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每次培训后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卷存档备查。

培训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培训人员:

(1)分包队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分包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项目部所有人员及分包队伍其他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04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环保争创鲁班奖,切实承担起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的主体责任,有效的规范和深化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工作,项目部成立安全、质量、环保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为项目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代表项目部行使安全、质量、环保监督管理权和安全、质量、环保奖罚权。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经理、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总工程师、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

安质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物资设备部、施工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领导小组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遇有需要研究决定的重要的安全、质量、环保管理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

(二)领导小组例会的程序、内容:

(1)月度例会由总工程师主持。

季度例会由组长主持。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办公室向组长或常务副组长提出议题报告,经批准后召开会议。

(3)领导小组会议各项议题的结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确定,经安质部记录整理后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签发生效。

(4)常务副组长在会上总结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工作情况,分析安全、质量、环保问题原因,安排加强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意见。

(5)常务副组长或相关部门分析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情况,提出抓好安全、质量、环保管理的建议。

(6)组长提要求。

(7)主持人归纳总结,代表领导小组提出今后加强安全、质量、环保工作的重点和目标,确定相应的措施和要求。

 

 

05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部要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把关,由项目经理监督实施,交底人和接底人必须由本人签字,并形成表格交底档案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范规定,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并按分部、分项和工种分类,以书面形式进行。

安全交底与技术交底要融为一体,严格按工程进度进行。

安全交底必须由安全员向施工班组及责任人交底,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安全技术交底应包含已辩识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先交底后施工原则。

 

 

06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奖励资金。

资金来源:

①从分包队伍分包总额提取0.5%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②分包队伍被处罚资金。

2、项目部坚持“五同时”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每半个月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带领安全质量及相关人员对所有分包队伍及工地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视情节给于罚款,罚款金额500~2000元;对安全生产作得好的分包队伍项目部将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2000元/次及以上。

3、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每发现一人不带安全帽罚款50元。

罚款由项目部执法人员开出罚款单交由分包队伍负责人,分包队伍负责人当场签字交现金。

4、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现场领工员及有关人员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时,有权制止分包队伍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三违”行为,对不听劝阻者有权进行处罚,处罚金额50元以上至1000元内。

 

 

07安全费用投入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安全费用的投入,安全防护的经费严格执行国家和所在地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项目部必须明确各种安全经费,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用、设备检测费用、安全教育费用、事故应急措施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用做确保生产安全的经费等安全费用,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严禁挪做他用。

按有关规定购置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设置各种防护设施,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物品,严禁购入假冒、伪劣产品。

安全防护用品购入后,要由安全员、材料员和有关人员验收,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后,方可使用。

安全材料人员要经常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防护有效,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

对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要建帐管理,分类存放,专人负责。

重复使用必须经安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性能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和报废,严禁以次充好、以劣代优。

 

08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伤亡事故报告的要求:

1、报告内容详细。

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类型、事故简要经过、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人等。

2、事故报告迅速。

伤亡事故发生后,通过尽可能快的方式。

如电话、电传、电报等按时间要求,迅速逐级上报。

二、伤亡事故报告程序:

1、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逐级上报,2小时内公司经理、董事长及工会主席,三日内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工会。

2、重伤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经理、董事长及工会主席,公司经理、董事长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工会,2小时内逐级报至路局,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公安部门、工会组织。

3、死亡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经理、董事长及工会主席,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公安、工会,同时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公安部门、工会组织,1小时内逐级报至省企业专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铁道部安全监察部门、铁路总工会。

4、重大死亡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经理、董事长及工会主席,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安监部、公安、工会,同时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公安部门、工会组织,1小时内逐级报至省企业专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直至国务院。

特大事故在六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

5、在伤亡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果有负伤人员死亡,公司应立即向以上有关部门补报。

三、罚则:

对不按制度执行者,或知情不报、故意隐瞒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09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

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上岗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6、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安全作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作业。

7、作业中,应当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排除,不能自行排除的,应迅速上报,及时解决,安全事故隐患不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作业后,班组必须对当天的工作进行安全总结。

9、重要岗位,要按规定做好安全检查、维修、操作纪录和交接班纪录。

10、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0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招标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分包工程与安全资质必须相匹配,否则不准承包分包工程。

分包队伍要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资金投入金额,专款专用。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证件,其数量必须满足工程的要求。

2、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要加强管理,及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并实行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项目部从分包队伍分包总额提取0.5%的资金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3、分包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作业立即停止作业,清退出场。

4、分包队伍必须按有关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进场安全教育,专业工种安全教育、班前班后安全教育,遵章守纪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季节安全教育、关键作业安全教育等,未经教育不得作业。

5、分包队伍必须制定“三违”处罚办法,同时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处罚办法。

 

11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资料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施工现场要设安全资料员,专职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施工安全技术资料整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各种建筑规定文件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由相关部门及负责人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具体、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

各种资料要经工地安全资料员审查合格后,盖章归档,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实施监督。

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要使用统一印制的文本,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活动记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各类安全用品的有效证件;设备、设施验收、检测记录;文明施工等十三项内容,分盒归档保存,顺序规范,资料整齐。

安全资料员要认真负责,及时检查收集各种安全技术资料,严格把关,对内容不实、签字不全、卷面不清洁者,拒绝接受,另其返回重整。

各业务口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及时的把填写完的记录、资料交安全资料员验收、盖章、保管。

项目经理要定时对安全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归档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对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本制度者,按项目部有关规定,视其情节严重,对其进行处理。

 

 

12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项目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被敌对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2、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等问题。

3、储存和加工爆炸物品的仓库、车间应制定安全管理、治安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爆炸、火灾、水灾、盗窃及意外性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4、建立以下6种火工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火工品入库须知;

(二)火工品库管理制度;

(三)火工品库保管员制度;

(四)火工品库看守员制度;

(五)火工品发放规定;

(六)火工品临时存放点安全措施。

5、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的员工担任。

6、爆炸物品仓库的看守员应不少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巡守。

应为看守员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

 

 

13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安全生产法》的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六款明确规定,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安全生产的需要。

应急救援预案是为了加强对大事故的处理能力,认识到事故的偶发性,并估计事故的后果,预先制定紧急处理的方法和措施。

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救援及时,能把事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使环境破坏情况、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都尽可能的降到最低限度。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项目部制定以下应急救援预案:

(1)防洪预案;

(2)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3)起重吊装作业应急预案;

(4)脚手架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5)伤亡、伤害应急响应预案;

(6)土方开挖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7)深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8)装饰工程消防应急预案;

4、所有事故应急预案均有项目部经理主持相关人员制定并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

 

14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电源线必须由正式电工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敷设,配备标准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

2、各工种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3、配电箱附近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指定专人负责保养管理。

4、施工现场要有专职电工负责,经常对现场电源线路、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检测,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修,确保安全。

5、施工现场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填报动火申请,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6、明火作业施工前必须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施工现场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高空作业时要设防护,要对现场地面进行清理,不得有易燃杂物,下班前要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余火方可离开现场。

 

15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文明施工的标准,制定防治施工扬尘、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文明施工措施,并纳入建筑工程施工方案一并实施。

2、施工现场进出口处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牌,注明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简介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工程概况;施工现场平面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及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

3、施工现场搭建临时设施、堆放机具、材料及设备布置,应符合施工现场平面图的要求,不得随意设置或乱堆乱放。

4、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在进出口设置门卫。

5、施工现场应当采用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连续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新建工地临时办公用房、宿舍用房,应当使用环保型装配式彩钢板活动房,厕所、浴室、门卫室提倡使用环保型整体式钢板房。

禁止利用在建工程兼作办公、生活临时用房。

6、施工现场的工地地面、进出口,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路面进行洒水。

7、在临街及居民区、商业区、学校等人口集中区域施工的建筑工程主体,要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

在其他区域内施工的建筑工程主体总高度30米以下的,应当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30米以上的,应当采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护或半封闭防护。

8、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时,要会同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维护、管理工作。

9、建筑工程竣工后,要在一个月内清理施工现场,拆除围挡和临时设施,清除余料及其他废弃物。

10、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供、排水设施,施工场地不得积水,输水管道不得跑、冒、滴、漏。

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应当进行沉淀处理,未经沉淀处理的,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排水设施。

1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其噪声和振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

施工机械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到环保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12、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熔化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13、施工现场堆放、使用砂石、粉灰等散装建筑材料,要遮盖或撒水压尘。

装卸散装建筑材料,不得凌空抛扬。

市区内的工程,在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

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清理车轮泥沙,不得污染城市道路。

14、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多层、高层建筑物内的垃圾必须袋装清运,严禁向外扬弃。

15、施工现场内的油漆、稀料、乙炔、氧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当由专人保管,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当严格遵守施工用电技术规范,不得任意拉线接电。

17、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或在地下管线、高压线路、动力设备附近施工时,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8、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医疗急救设施、器材,生活、办公区应当与施工作业区隔离,职工食堂应当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手续。

 

16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规划布置。

按要求设置现场围挡和建筑施工“六牌、两图”。

建筑材料要分类堆放,位置设置恰当,并设置材料名称、规格、产地标牌,做到砖成垛,砂成方。

白灰用池子,水泥存库房要整洁。

管件、配件堆放整齐有序,按规定的高度堆放。

排水设施要齐全并保持畅通。

施工现场路面要硬化。

2.设备的布置要按平面布置图的设计摆放,并配备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定人操作,专人维修,每天下班前或工作完毕,要对设备进行清理保养,达到外观整洁,切断电源。

3.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食堂要按照管理制度专人管理。

厕所要指定责任人,定时打扫。

尽最大努力消除或降低噪音,努力减少扰民。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有固定存放场所,并随时清运,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

4.实行全封闭施工,减少建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密目网悬挂要整齐要与外脚手脚手架大横杆的高度相匹配,外观达到整齐美观,树立良好的建筑企业形象。

5.工地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杜绝失盗案件的发生。

6.每个工地设立卫生室,制定急救措施,配备保健箱和急救器材,配齐持证急救员,并定期开展防病宣传工作。

7、工地制定防火措施和消防制度,按需要足量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安装消防水源,组建业余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

 

 

17环境保护规定

1、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省、市的各项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施工现场的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必须设置沉淀池妥善处理泥浆水,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工地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沥青等严重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4、高层或多层建筑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场内地面适时撒水,建筑物四周满挂密目安全网,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禁止将有害、有毒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

5、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时,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手续,批准后方可施工,且不得使用噪音大的施工机械。

6、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建筑垃圾等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定点卸放。

18治安保卫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预防现场各种材料物品丢失、被盗,特制定治安保卫制度。

1、建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支部书记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各业务口负责人为组员的治保小组。

2、定期对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建立与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派出所的联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治安情况,确保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设施的安全。

3、加强门卫管理,晚间干部轮流值班,并组织有关人员在工地进行巡逻,对工地的外来人员进行盘查,发现可疑人员,必要时向上级汇报。

4、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发现可疑人员立即汇报。

5、加强对工地贵重物品、材料库和现场设施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管理。

6、各施工队伍、施工人员之间,要互相支持,团结合作,相互谅解,密切配合,与相邻兄弟单位和当地居民处理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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