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2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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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20篇
故乡读后感第1篇: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欢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欢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
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仅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
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异常是最终一句:
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第2篇: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与闰土相同,《故乡》中对杨二嫂的描述也可谓精彩绝伦。
其中,“圆规”这个比喻构思奇巧,寓意丰富,是这段中的一大亮点。
那么这个比喻妙在哪里呢?
首先,从外貌上来看。
大家都明白圆规是很瘦长的,奇形怪状的,用来形容枯瘦难看的杨二嫂的样貌恰到好处。
无疑,这有些夸张的意味,但显然如此一来,杨二嫂这一主角刚一出场,便印在读者脑海中了。
其次,再来分析人物性格。
杨二嫂的性格特点是尖酸刻薄、圆滑世故、贪得无厌,也与圆规有千丝万缕联系。
圆规的脚是很尖的,恰恰象征也的“尖刻”,而尖脚的圆规又能画出圆,又象征她的“圆滑”。
这样来看,“圆规”形容的可绝不仅仅是杨二嫂的外貌啊。
最终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从社会层面来看――鲁迅的文章必然要如此――杨二嫂与闰土一样,都是身上具有“国民劣根性”的代表。
不一样的是,如果闰土是“麻木”,那她就是“贪婪”的象征。
相比闰土的尚让人可惜、可怜,杨二嫂无疑更让人生厌、让人憎恨。
但我们真的能怪她一个人吗?
别忘了,她以往也是一位年轻漂亮、热情精明的豆腐摊主呢。
她与闰土一样理解着社会的摧残,才落得这般下场!
贪得无厌、唯利是图,这样的人还对国家对民族有什么用?
如果所有人都如此,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吗?
所以,这是也是“国民劣根性”――贪婪。
而圆规是知识分子的工具,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知识分子们,你们有了知识,难道还看来出来社会的本质吗?
还不该奋起反抗吗?
……
如此说来,真的没有什么比“圆规”更适合形容杨二嫂了!
故乡读后感第3篇: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
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
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
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
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
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
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
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
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
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
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
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
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
仅有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
对啊。
路就在前方。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
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
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
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
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第4篇: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是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凡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
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那,闰土的家境虽然不好,可是他见多识广,明白许多事。
鲁迅的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
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
闰土还想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
獾猪、刺猬、角鸡、鹁鸪使鲁迅终生难忘。
读了《故乡》这本书,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
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和此刻都有着独到的诠释。
《故乡》这本书。
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期望不去奋斗,那期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期望去奋斗,那期望也就无所谓无。
虽然实现“期望”困难重重,可是只要你去探索了、去实践了,那么就会有实现的可能。
期望之路是祖祖辈辈用自我的双脚走出来的路,是祖先们实践出来的路,也是祖先们探索出来的路。
刚开始我读《故乡》以为太无聊了,常常浪费间,写作业不认真。
匆匆忙忙地写,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明白原先读书是多么的趣味,也渐渐懂得了珍惜间。
还记得: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吗相信大家不会陌生吧,而这句话的含义就是在告诉我们应当珍惜间。
鲁迅先生以往说过:
间就是生命。
无端地空耗别人的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第5篇: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
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
当,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
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
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齐开心的交谈,一齐天真的欢笑,在一齐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
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此刻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是孩子,不懂事”么?
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
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
是贫穷?
还是所谓的“长大了”?
或者……
应当是当的社会吧。
是当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欢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
闰土就是当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终,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齐,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齐欢乐的玩耍着。
这不就是小候的鲁迅和闰土吗!
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此刻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读后感第6篇: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
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
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
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趣味,很自由。
所以作者当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
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
不好。
他这的生活很困难:
多子、饥荒、苛税。
他本也不可能过好。
因为:
福祸相依。
闰土儿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我。
三年级寒假,我一向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
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之后便是四年级上册的。
那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
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
能够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
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
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简便多了。
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
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
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
换成“福、祸”顺序为:
祸――福――祸――福。
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
故事中,塞翁一向在说:
“这不必须是祸(这不必须是福)。
”就是因为他懂得:
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
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
“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
”这就是:
福祸相依。
故乡读后感第7篇: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述。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
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
是贫穷?
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
可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能够明白,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向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
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
我相信当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可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
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当叫鲁迅老爷,可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
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可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
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可是当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