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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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那么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以下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确实定:
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
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本章说明中的鉴别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二、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那么:
1.土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见表1。
注:
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天然土);夯实土是指按标准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
根底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根底垫层底外表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0cm以内的挖、填土、找平,应按中平整场地列项。
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A.1.1中工程列项。
竖向布置挖土和管道支架、下水道、化粪池、窨井等零星工程不计算平整场地。
围墙、地沟、水塔、烟囱按基坑垫层面积计算平整场地。
4.挖土方包括带形根底、独立根底、满堂根底〔包括地下室根底〕及设备根底等的挖方。
带形根底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根底、满堂根底应按不同底面面积和深度分别列项。
其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根底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其中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根底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凸出局部(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管沟土方按挖沟槽单独列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
有管沟设计时,平均深度以沟垫层底外表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算;无管沟设计时,直埋管深度应按管底外外表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的平均深度计算。
设计规定沟底宽度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2规定的宽度计算。
注:
①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②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6.挖土方出现流砂、淤泥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证处理。
7.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设计要求碾压的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体积计算。
三、沟槽、地坑、土(石)方的区分:
凡图示基底面积在20m2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为地坑。
凡图示基底宽在3m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基底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石方,为平基。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20m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上者,均为挖土方。
山区或丘陵地建立中一边挖土者属于山坡切土。
四、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的沟槽、地坑、土方挖土工作面和放坡工程量系数,可按表3、表4的规定计算。
注:
①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②计算放坡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单位工程中如内墙过多、过密、交接处重复计算量过大,已超出大开口所挖土方量时,应按大开口规定计算土方工程量。
五、槽、坑底打夯按图示尺寸以垫层底面积计算。
六、基底钎探,按设计图示基底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回填土分夯填、松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并按以下规定计算:
1.场地回填:
场地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
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根底回填:
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根底体积〔包括根底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每米管长度按表5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5.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八、基坑换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换土体积计算。
九、土方运距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堆土、卸土、取土区,并按以下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间隔计算。
2.自卸汽车运土运距:
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间隔计算。
3.运土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
如运虚体积或按夯实回填体积计算时,可按土方体积折算表所列数值换算。
4.因场地狭小,无堆土地点或土方开挖量较大,槽、坑边堆放不下,挖出的土方,是否全部运出待回填时再运回,或局部运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运距及运输工具计算。
5.凿、截桩头按实际凿、截的数量计算。
十、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十一、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不同石质按以下规定计算:
1.预裂爆破岩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沟槽、基坑允许的超挖量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
计算超挖量时,沟槽、基坑增加的深度、每边增加的宽度均为:
次坚石:
200mm;
特坚石:
150mm。
2.人工开挖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人工开挖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的管沟中心线长度乘以截面面积的体积计算。
4.摊座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运石方应按天然实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时,按运石方子目合计工日乘以系数0.65调整。
砌筑工程量计算规那么
一、根底: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包括附墙垛根底宽出局部体积,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根底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局部及嵌入根底内的钢筋、铁件、管道、根底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根底长度:
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二、砖、石、砌块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墙身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
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
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
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
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
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
从屋面板上外表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外表〕的高度。
(4)内、外山墙:
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
高度算至压顶上外表〔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外表〕,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其体积计算〔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B.2分部中相关工程列项。
5.多孔砖、空心砌块砌体不扣除其孔洞体积;如空心砌块内填充轻质材料时,计算空心局部的体积并套用或换算孔内灌混凝土子目。
砌块墙内的镶嵌砖局部按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另列入零星砌砖工程。
三、框架间块料砌体,以框架间的净面积乘以墙厚以体积计算。
框架外外表的镶贴实心砖局部应按图示尺寸另行计算体积,列入零星砌砖工程。
四、空斗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局部并入空斗墙体积内。
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等的实砌局部,应按零星砌砖计算。
五、空花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局部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洞局部体积。
六、填充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其中实砌局部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七、柱: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八、砖平拱、砖过梁: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240mm计算。
砖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过梁中的钢筋另按A.4分部列项计算。
九、零星砌砖: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十、勾缝按墙面设计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积。
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的面积,但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外形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一、砖烟囱、水塔:
1.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
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的体积。
砖烟囱体积也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式中V表示筒身体积;H表示每段筒身垂直高度;C表示每段筒壁厚度;D表示每段筒壁平均直径。
2.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可以另行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3.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套用A.4分部有关工程。
4.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烟囱内壁隔热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
内衬定额已包括填料所需的人工,如设计要求烟囱内填充隔热材料时,每10m3各种填料用量为:
矿渣15m3,石棉灰500kg,硅藻土7300kg,可择取一种计入。
为增强内衬的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而设置的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混凝土筒身间,而设置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其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6.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水槽壁定额子目。
十二、砖烟道: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砖窨井、检查井、砖水池、化粪池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四、砖砌地沟〔暖气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五、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浆砌、干砌局部不分方、圆形,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渗水孔。
浆砌局部执行本分部检查井子目,其深度包括干砌局部的高度。
十六、砖〔石〕涵洞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定额子目内已包括勾缝费用。
如设计要求抹灰,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另执行装饰分册相应子目,勾缝费用亦不扣除。
十七、石地沟、石明沟、石挡土墙、石护坡、石台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八、石材加工按设计要求加工后的成材体积计算。
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那么
一、现浇构件:
1.现浇根底垫层与根底,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的桩头所占体积2.现浇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柱高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外表〔或楼板上外表〕至上一层楼板上外表的高度计算。
⑵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外表〔或楼板上外表〕至柱帽下外表的高度计算。
⑶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外表至柱顶高度计算。
⑷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局部并入柱身计算。
⑸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3.现浇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
梁长计算和相关规定如下:
⑴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⑵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⑶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应并入圈梁计算。
4.现浇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以上的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局部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墙身与框架柱连接时,墙长算至框架柱的侧面。
5.现浇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各种板详细规定如下:
⑴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并至少有三边是以承重梁支承的板。
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⑵无梁板系指不带梁而直接用柱头支承的板。
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⑶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
现浇板在房间开间上设置梁,且现浇板二边或三边由墙承重者,应视为平板,其工程量应分别按梁、板计算。
由剪力墙支撑的板按平板计算。
平板与圈梁相接时,板算至圈梁的侧面。
⑷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⑸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板〔包括遮阳板、空调机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局部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反挑檐的体积。
伸人墙内的梁执行相应子目。
现浇挑檐、天沟板、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限;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限,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
⑹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包括伸入墙内局部。
楼梯栏板的长度,按设计图示长度。
6.现浇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程度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局部不计算。
整体楼梯〔包括直形楼梯、弧形、螺旋楼梯〕程度投影面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
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⑴门框、压顶、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⑵栏杆、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长度计算,伸入墙内的长度已综合在定额内。
⑶池、槽(系指洗手池、污水池、盥洗槽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⑷暖气、电缆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暖气、电缆沟子目适用于槽形、梯形的暖气沟、电缆沟、排水沟和净空断面面积在以内的无筋混凝土地沟。
底板和沟壁的工程量应合并计算。
现浇沟盖板按现浇平板计算。
⑸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地沟子目适用于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梯形(变截面式)钢筋混凝土及混凝土无肋地沟。
沟底、沟壁、沟顶的工程量应分开计算。
沟壁与底板的分界,以底板上外表为界。
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的下外表为界。
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
八字角局部的数量并入沟壁工程量内计算。
现浇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分别按现浇有梁板及预制沟盖板计算。
⑹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程度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限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cm计算。
台阶子目中不包括垫层和面层。
⑺零星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二、预制构件:
预制构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
相关规定如下:
1.预制板、烟道、通风道不扣除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应扣除空心板、烟道、通风道的孔洞所占体积。
2.预制构件的施工损耗量已经包括在相应定额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定额子目内的损耗是按下表考虑的。
3.预制水磨石窗台板及隔断已包括磨光打蜡;其安装铁件应按设计图纸计算,另套用铁件价格。
4.预制钢筋混凝土漏花窗以体积计算,该体积可按墙面设计洞口外围尺寸的面积乘以平均厚度38mm计算。
5.预制支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局部,如框架形及A形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
支架带操作平台板的亦合并计算。
支架根底另执行本分部的现浇根底相应子目。
6.品宝瓶式栏杆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栏杆上部的混凝土扶手另执行相应子目。
7.井圈、井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执行零星构件子目。
8.预制构件就位运输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就位运输的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
三、构筑物:
混凝土构筑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相关规定如下:
1.贮水(油)池:
贮水(油)池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的构造,均已包括在相应子目内,不另计算。
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可另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梁子目。
沉井根底的筒壁、填芯及封顶分列,执行本分部相应子目,挖土按A.1土方分部的规定和子目执行。
2.贮仓:
矩形仓分立壁和斜壁,各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
立壁和斜壁的分界限按互相交点的程度线为分界限。
根底、支承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根底、柱、梁的相应子目。
仓壁耐磨层,可另执行A.8分部的相应子目。
圆库子目适用于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
圆库工程量应分库根底板、库底板、库壁等局部计算。
库根底板与库底板之间的钢筋混凝土柱,包括上下柱头在内,合并计算工程量,另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子目。
库顶板的梁与库顶板合并,执行库顶板子目。
板式库根底,按满堂根底计算。
库壁高度应自根底板顶面算至库顶板底面,扣除以上的孔洞,并按扣除孔洞的每10m2模板接触面积,增加木工0.43工日,二等中板,铁钉。
3.水塔:
倒锥壳形水塔的水箱按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的体积计算。
水箱的提升、安装以座计算。
根底同普通水塔根底,套用本分部相应子目。
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
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计算。
塔顶上如铺填保温材料,应另列工程计算。
水塔的水槽内外壁指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联络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之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之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水槽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的体积,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均并入外壁体积中计算。
四、钢筋、螺栓、铁件制作安装:
1.一般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根据设计要求和钢筋定尺长度必须计算的搭接用量应合并计算在内。
编制标底或预算时,设计未明确要求钢筋采用机械接头〔含其他接头〕或对焊时,钢筋的搭接可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柱子主筋和剪力墙竖向钢筋按建筑物层数计算搭接。
⑵梁、板非盘元钢筋按每8m计算一次搭接。
2.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钢丝束、钢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⑴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去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⑵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尺寸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⑶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计算。
⑷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计算。
⑸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计算;
⑹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计算;
⑺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计算。
3.钢筋接头: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接头、锥螺纹接头、电弧焊接接头等均按设计要求需要配制的数量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
设计要求柱子主筋、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机械接头时,可按建筑物层数计算接头数量。
设计要求梁、板程度钢筋采用机械接头的,非盘元钢筋按每8m计算1个接头。
凡计算钢筋接头的,均不再计算钢筋搭接长度。
4.焊接封闭箍筋按设计要求需要配制的数量计算。
五、商品混凝土运输工程量按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部位的相应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体积计算。
六、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按现场搅拌混凝土部位的相应子目中规定的混凝土消耗量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