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清洁生产标准版之欧阳史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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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清洁生产标准版之欧阳史创编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时间:
2021.02.10
创作:
欧阳史
炼化企业清洁生产标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
二OO八年五月
前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的清洁生产,并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指导,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原《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清洁生产示范企业验收标准(试行)》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化企业清洁生产标准(暂行)基础上,总结了近6年的清洁生产实践经验,结合当前集团公司炼化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要求而制订的。
本标准属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自律行为,一些指标严于国家现行的石化企业清洁生产标准。
同时,本标准依据《炼油、化工企业HSE管理体系环保管理内容实施要点》而定,因此,凡未按《炼油、化工企业HSE管理体系环保管理内容实施要点》要求开展环保工作的企业,不能成为清洁生产企业。
本标准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解释。
前言
1适用范围
2定义
3清洁生产企业标准
3.1组织机构、职责
3.2清洁生产长效机制
3.3清洁生产活动记录
3.4污染源控制
3.5清洁生产审核
3.6环保指标
3.7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管输企业可参照执行。
2定义
2.1企业: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属炼化企业和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2.2取水量:
用于生产,从各种水源中提取的淡水量。
取水量以所有进入炼油、化工装置的水及水的产品的一级计量表计量为准。
2.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明确的重大污染事故定义。
2.4净化水回用率:
含硫污水回用于生产装置的量占含硫污水总量的百分比。
2.5原料加工损失率:
生产装置在加工过程中的原料损失量占原料加工总量的百分比。
2.6含硫污水:
来源于生产工艺过程(包括储运系统),硫化物含量超过100mg/l的污水。
2.7污水单排量(吨水/吨油或吨产品):
企业每加工1t原油或生产1吨产品向外环境排放的工业废水量(其范围包括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和附属生产单位排放的废水,但不包括发电单元为发电所排放的废水)。
2.8工业废水:
企业向外环境排放的废水总和,包括工业污水、清净下水(清净下水中不含未受污染的直流冷却水、后期雨水)。
2.9工业废水达标率:
排入外环境达到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和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企业执行的排放标准比较严格的一个)的工业废水量与外排工业废水总量之比。
2.10能量单耗(kg标油/吨):
每加工1吨原油或生产1吨产品所消耗的能量(其范围包括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装置和附属生产单位所消耗的能量,但不包括发电单元为发电所消耗的能量)。
2.11燃烧废气:
锅炉(含余热锅炉)、加热炉、焚烧炉等由于燃烧燃料所排放的烟气。
2.12燃烧废气达标率:
达到排放标准(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企业执行的排放标准)排入外环境的燃烧废气量与燃烧废气总量之比。
2.13分级控制:
原则上分为三级,即:
排放污染物的生产装置及辅助装置、预处理设施和最终处理装置。
2.14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
包括危险废物无害化填埋、焚烧和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外销和处理、处置措施。
3清洁生产企业标准
3.1组织机构、职责
3.1.1组织机构
在HSE管理委员会中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或在HSE委员会职责中明确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设清洁生产常设机构—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洁生产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行政一把手或主管环保工作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生产、设备、技术、动力能源、科研、环保、计划、财务、审计、企业管理、销售等管理部门领导组成。
3.1.2职责
3.1.2.1企业领导
企业行政一把手认真履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环保责任制》的职责,对本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负总责,并保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3.1.2.2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组织审定企业清洁生产规划、计划、本年度清洁生产目标。
审核、批准重大清洁生产措施、方案,责成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协调解决清洁生产工作中出现的较大问题。
3.1.2.3清洁生产办公室
清洁生产办公室在清洁生产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报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年度计划应包括制定年度清洁生产目标,落实时间、进度、负责单位、负责人等。
负责检查各相关部门清洁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协调,若有较大问题应及时向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汇报。
3.1.2.4相关部门
应按照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制订的清洁生产计划和分工履行自己的相关职责,各部门要设有清洁生产工作联系人。
生产(调度)部门:
制定节能降耗计划,落实节能降耗方案。
根据环保设施的配套能力安排生产计划,优化检修计划。
优化原料、优化工艺,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产生。
根据各企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将清洁生产审核中的物料平衡及分析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对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的节能降耗方案要优先纳入企业的技改技措中。
技术(计划)部门:
负责审定清洁生产审核中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设备部门:
对设备运行及检修的环保负责,努力避免和减少物料的漏失。
保证环保设施完好运行。
负责审核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设备方面的选型,并组织实施。
动力能源部门:
负责用水、节水的日常管理,制定节水计划,落实节水措施。
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工作。
审定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的节水、节能及清洁能源方案,并组织实施。
科研部门:
负责开发清洁生产新技术,新材料,并推荐可供实施的先进技术,以持续开展清洁生产。
发展部门:
将清洁生产思想贯穿于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工作中,优先选用清洁的原辅材料、清洁的能源和清洁的生产工艺,优先落实年度和长远计划安排的清洁生产方案资金。
在企业的长远规划、计划中要有适合企业发展的清洁生产和环保规划内容。
负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环保“三同时”。
财务部门:
负责审核清洁生产方案在经济上的可行性,落实资金、负责方案实施后的经济评估分析,建立“三废”综合利用台帐,按规定取得减免税。
审计部门:
负责重大节能减排方案的审计。
企业管理部门:
负责把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的管理方案纳入企业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有关的制度和规定,制定清洁生产激励机制,以调动广大员工开展清洁生产的积极性。
安全环保部门:
负责环保监督管理,负责清洁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污染物的分级控制管理,监管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负责企业环保不符合识别,督促和评估各部门环保职责的落实。
做好“三废”综合利用工作。
由于企业的管理机构各不相同,各企业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相关部门的清洁生产职责,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3.2清洁生产长效机制
3.2.1企业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检查清洁生产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清洁生产工作中出现的较大问题。
至少每年研究、评价分析一次本企业在环保上存在的不符合行为和问题(如环保达标问题、污染物总量控制问题,潜在的污染隐患问题,周边社区对本企业环保的意见等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组织落实,持续改进。
严重超标单位可实行效能监察。
要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度。
3.2.2企业要建立清洁生产激励机制,利用经济手段,鼓励开展清洁生产活动。
3.2.3企业要根据清洁生产的要求,建立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并按照《炼油、化工企业HSE管理体系环保管理内容实施要点》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3清洁生产活动记录
3.3.1清洁生产会议记录、纪要;
3.3.2清洁生产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
3.3.3清洁生产工作检查、考核记录(检查目标计划实施进度及各种会议布置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进度);
3.3.4中高费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实施后的验收报告(包括效果评估的方法和检测手段;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要在排污总量和排放指标上体现);
3.3.5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3.6清洁生产台帐
a)企业内部排污计费台帐
b)主要污染源名称、排污情况
c)清洁生产培训台帐
d)清洁生产目标完成台帐
e)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台帐:
应包括方案说明、投资、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经济效益部分应经企业财务和审计部门认可)。
f)资源综合利用台帐:
应包括资源综合利用名称、采用的技术、综合利用产品名称、产量、产值、利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情况、减免税资金的使用情况、申报“三废”综合利用减免税的文件、资料。
有关产值和利润应经企业财务和审计部门认可。
3.4主要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3.4.1水污染源控制
3.4.1.1根据企业环保配套设施的能力、规划的环保目标和排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污水等污染物分级控制考核要求(逐项分解年度用水和主要排污指标,并纳入月度考核)。
纳入分级控制的各污染物排放单位的单项污染物总和不应低于企业该项物质产生总量的85%。
3.4.1.2对污水分级控制的分析项目为石油类、PH、COD及与生产工艺有关的特定污染物,分析频率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需要,对主要监控点每天应不少于一次;主要排污装置污水要有科学的计量和监测手段,如安装连续采样器、流量计等。
如实测确有困难,可依据取水量和蒸汽用量计算得出,此法应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可(有确认的文件做依据)。
高浓度污水(如含硫污水、含碱污水等)要有计量设施。
3.4.1.3各装置向下游净化设施(或预处理设施)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分级控制指标要求,达不到的要通过加强管理或实施技术改造来实现。
3.4.1.4污水处理场要合理调储水质、水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进水水质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下,出水要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3.4.1.5水污染物排放分级控制指标达标率≥90%。
3.4.1.6含硫污水、含油污水、含特殊污染物污水应分别进行预处理;清净下水应设单独的排水系统,做到清污分流。
3.4.2其它污染源控制
3.4.2.1应制定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污染物和噪声污染源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应有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的管理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控制指标,有可供查阅的检验报告和工况记录。
对气态(含恶臭)污染物达标率和固体污染物的处置率要进行统计和分析。
3.4.2.2储运系统要有对污染物进行有效防治的措施,如原油储罐和轻质油罐应采用内浮顶罐或外浮顶罐;油品装卸车要有污染预防设施,如密闭或回收设施。
3.4.3污染源的管理
环保管理部门建立分级控制日报、月报,对超标情况要及时向主要排污单位反馈,并纳入经济责任考核和装置达标考核。
对影响污水处理场正常运行造成冲击事故要进行统计和分析。
主要监控点要有标识。
3.5清洁生产审核
3.5.1主要排污装置要参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装置的污染物排放量应占企业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
3.5.2完成物料平衡、水平衡和能量平衡,有硫污染的企业要做硫平衡,对上述平衡都做了切实的评估分析。
3.5.3审核产生的管理措施和成果应及时补充到规章制度和工艺技术经济指标中,巩固已取得的成果。
3.5.4制订持续开展清洁生产的计划,设置新的清洁生产目标,保证清洁生产持续健康开展。
3.5.5完成下述项目的统计和分析
加工损失率、主要原辅材料单耗并分析存在的差距、改进的可能性;其它水的回用(如蒸汽冷凝液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后的污水回用)等;能量(燃料)单耗;油品储运系统油气回收情况;污水处理系统污油的回收和回炼情况。
3.5.6清洁生产方案的审核
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要经过技术评估、环境评估和经济评估。
已实施方案要有验收报告,其经济效益应经过相关(财务、审计等)部门确认。
3.6环保指标
3.6.1主要环保指标应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3.6.2审核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应削减10%(3年为一个审核期);
3.6.3外排工业废水达标率≥95.5%;
3.6.4燃烧废气达标率≥98%。
燃烧废气没有脱硫设施的暂不考核SO2浓度,但要考核排放速率;
3.6.5制硫装置尾气及其它工艺废气达到设计要求及排放标准;
3.6.6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100%,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处理率100%。
不造成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3.6.7炼油企业工业废水单排:
燃料型≤0.5吨/吨原油;燃料润滑油型≤0.65吨/吨原油;
3.6.8化肥企业工业废水单排:
8.0吨/吨合成氨;
3.6.9审核期内吨产品CODcr排放量应削减10%(3年为一个审核期);
3.6.10厂界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6.11完成审核中设置的污染物削减目标;
3.6.1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3.6.13厂区及周边无明显的恶臭气味。
3.7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3.7.1正常工况下火炬气全部回收;
3.7.2所排出的物料得到切实可靠的回收,做到采样不污染环境;
3.7.3加工吨原油取水量:
燃料型的为:
≤0.8吨水/吨原油;
燃料润滑油型的为:
≤0.9吨水/吨原油;
3.7.4吨产品取水:
在审核期内(3年)削减8%以上;
3.7.5含硫污水回用率≥60%,其计算方法见附件;
3.7.6生产装置无直流冷却水;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5%,其计算方法见附件;
3.7.7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率指标小于计算指标,其计算方法见附件;
3.7.8化学制水比(新鲜水用量/化学水产量)≤1.2(非离子交换树脂工艺);工艺化学水制水比≤1.1(离子交换树脂工艺);
3.7.9蒸汽凝结水回收率≥40%,其计算方法见附件;
3.7.10工业水(含新鲜水、化学水、冷却水、蒸汽等)计量仪表安装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中的相关要求。
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制水自耗和管网失水量之和≤取水量的15%;
3.7.11充分利用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利用各种工艺废气、高温烟气、工艺废渣、废液、余热和冷凝水等资源和能源,开展综合利用。
建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和统计报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
3.7.12完成审核中设置清洁生产目标中的节能、降耗指标。
主要能耗、物耗指标优于集团公司平均水平。
附件:
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
1、含硫污水回用率指标计算
含硫污水回用率=M/W
式中:
M-回用于生产装置的含硫污水量,包括含硫污水汽提后的净化水和串联使用的含硫污水一次回用于生产装置的量;
W-所有生产装置产生的含硫污水总量。
2、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指标计算
工业水重复利用率=[C/(Q+C)]
式中:
Q-新水用量,包括进入企业界区的新水量和水产品折合的新水量(供给企业外部、职工居住区和基建使用的部分除外)。
C-重复利用水量,企业内部所有未经处理或经处理后重新用于生产过程的水量总和(包括间接循环冷却水、串用水、回用水)
3、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率指标计算
补水率指标=10度温差补水率×季节系数×实际温差/10
10度温度补水率:
炼油小于等于2.41%,化工化纤发电小于等于2.3%,化肥小于等于2.2%。
季节系数春秋取0.75,夏季取0.95,冬季取0.55。
如秋季时某炼油厂循环水系统温差6度,其补水率应小于等于2.41%×0.75×6/10=1.085%
4、蒸汽凝结水回收率指标计算
蒸汽凝结水回收率=I/K
式中:
I-回收利用的蒸汽凝结水
K-作为换热介质的蒸汽总量
中国石化清洁生产企业验收工作细则
(暂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
前言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是石化企业的必然选择,推行清洁生产首先要解决好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规范的清洁生产秩序,实行全员、全过程清洁生产管理。
在本《验收细则》中,突出各级领导者尽责的检查,重点评估是否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有力于推行清洁生产激励机制;各种污染源是否做到了有效监控;是否存在突出的环保问题;各项环保指标和相关指标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以及清洁生产效果是否明显。
为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使检查评估更具有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特制定《验收细则》以达到检查评估与受检查评估两者相互监督,互相促进,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由于各企业组织机构设置不尽相同,本《验收细则》所列部门可按业务分工分别落实供检查。
炼化企业清洁生产标准验收检查表
标准条款
检查内容
企业提供资料
检查记录(符合性情况)
备注
符合(√)
不符合原因
3.1组织机构、职责
3.1.1组织机构
在HSE管理委员会中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在环保管理部门设立清洁生产常设机构—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清洁生产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主要领导或分管环保工作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生产、设备、技术、动力能源、科研、环保、计划、发展规划、财务、审计、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物供、销售等管理部门以及检验、生产作业部门领导组成。
为确保企业有效实施清洁生产,必须形成一个清洁生产工作日常管理网络,各部门应指定清洁生产工作联系人,负责清洁生产信息交流和沟通。
1、查看清洁生产工作文件或相关管理制度,企业是否成立清洁生产组织机构,各单位的职责是否明确。
2、查看清洁生产工作人员联络表或工作管理网络图,清洁生产工作是否在企业正常开展。
1、清洁生产文件
2、相关管理制度
3、清洁生产工作人员联络表或管理网络图
3.1.2职责
3.1.2.1企业领导
企业行政一把手认真履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暨股份公司企业负责人环保责任制》的职责,对本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负总责,并保证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1、与企业主要领导或分管环保的领导面谈了解领导对企业环保管理状况是否清楚,对重大环保问题是否了解并采取措施。
2、查看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情况,是否满足环保管理的需要。
3、了解企业环保设施、监测仪器配备情况;
了解企业环保环保问题是否得到识别,有没有考虑投入解决。
1、企业环保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表;
2、相关会议纪要或记录
3、企业环保设施一览表、监测仪器情况表
3.1.2.2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组织审定企业清洁生产规划、计划、清洁生产目标,审核、批准重大清洁生产措施、方案,责成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协调解决清洁生产过程出现的较大问题。
1、查看企业清洁生产规划、计划、清洁生产目标。
2、查看重大清洁生产措施、方案的制定、审批和实施情况。
3、现场询问了解清洁生产审核有没有开展,开展情况如何,出现的问题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有没有进行协调解决。
1、清洁生产规划
2、清洁生产工作计划、目标
3、协调解决审核过程出现问题的相关材料
3.1.2.3清洁生产办公室
清洁生产办公室在清洁生产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清洁生产工作计划,报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年度计划应包括制定年度清洁生产目标,落实时间、进度、负责单位、负责人等。
负责清洁生产进程的检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若有较大问题应及时向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汇报。
1、查看清洁生产工作计划,是否上报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2、查看年度目标对策实施一览表是否包括时间、进度、负责单位、负责人等。
3、现场询问审核装置清洁生产工作负责人,环保管理部门是否对各装置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4、查看会议纪要或相关报告,对较大问题是否及时向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汇报。
5、查清洁生产培训记录,对相关人员是否进行了清洁生产知识的培训,有关人员是否具备清洁生产工作能力。
1、清洁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对策实施一览表
2、清洁生产工作检查、审核指导和协调相关记录
3、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或专题报告
4、清洁生产培训记录
3.1.2.4相关部门
应按照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制订的清洁生产计划和分工履行自己的相关职责,各部门要设有清洁生产工作联系人。
安全环保部门:
负责环保监督管理,负责清洁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与教育工作,负责污染物的分级控制管理,监管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负责企业环保不符合识别,督促和评估各部门环保职责的落实。
做好“三废”综合利用工作。
1、查看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是否按计划落实了相关工作。
2、查看环保检查考核记录,环保问题是否及时得到协商解决。
3、抽查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情况。
1、环保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环保检查考核记录
3、清洁生产工作相关记录
生产(调度)部门:
制定节能降耗计划,落实节能降耗方案。
根据环保设施的配套能力安排生产计划,优化检修计划。
优化原料、优化工艺,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产生。
根据各企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将清洁生产审核中的物料平衡及分析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对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的节能降耗方案要优先纳入企业的技改技措中。
1、查看生产计划安排或询问生产调度人员,对原油劣质化可能带来的环保问题(如燃料含硫高、含硫污水不平衡、上游装置高浓度污染物排放等)是否进行了考虑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2、抽查装置停工方案,对开停工过程环保问题是否进行协调解决。
3、查看物料、硫平衡,是否有效开展,对不平衡原因是否进行了分析,是否采取了改进措施。
4、查看日常生产管理中出现环保问题的协调处理情况。
1、生产计划表
2、物料、硫平衡表
3、开停工方案
4、日常环保问题处理相关记录
技术部门:
负责审定清洁生产审核中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1、查相关会议纪要,对重大清洁生产方案是否进行了技术可行性评估。
2、查看清洁生产技术方案,所采取的技术是否具有先进性。
3、查看已实施的重大清洁生产方案中重要技术指标是否纳入工艺卡片管理。
1、会议纪要
2、清洁生产方案技术可行性评估记录
3、清洁生产技术方案
4、相关工艺卡片
设备部门:
对设备运行及检修的环保负责,努力避免和减少物料的漏失。
保证环保设施完好运行。
负责审核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设备方面的选型,并组织实施。
1、查看记录或询问相关人员,对重大清洁生产方案的设备选型比选和审核情况。
2、查看日常检维修方案中是否考虑了环保管理内容。
3、查看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4、询问设备的净密封泄漏率。
1、备选型审核记录
2、检修方案
3、环保设施运维记录
动力能源部门:
负责用水、节水的日常管理,制定节水计划,落实节水措施。
定期组织进行水平衡测试工作。
审定清洁生产审核中提出的节水、节能及清洁能源方案,并组织实施。
1、查看节水、节能工作计划,是否将审核中提出的相关方案纳入实施。
2、查看水平衡测试、用水台帐,了解企业节水情况。
1、节水、节能工作计划
2、水平衡测试报告
3、用水台帐
科研部门:
负责开发清洁生产新技术,新材料,并推荐可供实施的先进技术,以持续开展清洁生产。
查看记录或与相关人员进行面谈了解企业对清洁生产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情况。
年度科研计划
计划部门:
负责对原料计划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影响的评价,为生产过程的污染防治提供建议。
抽查采购计划或询问相关人员,对原料采购计划中是否考虑了原料输送过程或原料所含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影响。
原料计划
发展规划部门:
将清洁生产思想贯穿于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工作中,优先选用清洁的原辅材料、清洁的能源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