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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专题江苏省消保委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专题

在全省“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推进会上的讲话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副会长许一新

同志们:

今天,省消协在这里召开全省“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推进会,主要任务是:

总结交流全省消协组织开展“诚信承诺联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全省“诚信承诺联盟”的推进工作。

刚才,常州、苏州、连云港、扬州、镇江等五市各自介绍了本地区开展“诚信承诺联盟”的工作情况,各有特色,讲得很好。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各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为全省开展“诚信承诺联盟”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自2007年省政府号召全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来,省消协积极响应,全面启动了“投诉不出门店”活动。

各地消协组织围绕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和“投诉不出门店”活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通过在企业建立消费者投诉站(监督站),组织企业争创消费者满意单位、诚信单位、消费和解示范企业、示范街,建立消费纠纷和解联盟等方式,积极引导和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省启动“诚信承诺联盟”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扬州市消协早在2007年就开始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诚信承诺联盟”的探索与实践。

他们从实际出发,将“诚信承诺联盟”建设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行争议和解制度、支持企业培育品牌相结合,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常州市消协坚持自主推进和联合行业协会共同推进相结合,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深化“诚信承诺联盟”建设。

如针对预付卡消费风险,主动联合常州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率先在该行业组建“诚信承诺联盟”,一方面通过加盟单位交纳“诚信保证金”,以保障对权益受损的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另一方面承诺“如果入盟单位无法履行义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由其它的入盟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为破解预付卡消费风险这一难题做出了积极的尝试。

这种联盟成员间的连带担保责任的建立,不仅有效化解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也为破解预付费式的消费风险,提供了一条可以借鉴的方法。

连云港市建立了“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行业支持、企业响应”的企业诚信联盟创建机制。

在该市消协的倡导下,新浦区工商局、新浦区消协联合质检、物价、卫生、税务、环保等九个部门,共同打造该市盐河路“餐饮放心消费示范”一条街,组织餐饮业代表签订了“餐饮消费维权公约”,公开向社会承诺:

消费者可以自愿选择一次性消毒餐具,酒店内提供的酒水菜肴均明码标价,消费者可以自带酒水,等等。

苏州市全面深化区域创建机制,在广泛开展创建“零投诉企业”、“消费和解标杆企业”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市商业、服务业特色街区进一步开展“消费纠纷和解示范街”创建工作,目前全市范围内已创建和正在创建的消费争议和解示范街达20条。

镇江市坚持高起点定位,全方位推进,制定了三年发展“诚信承诺联盟”企业3000家的目标,着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目前,通过粮食行业协会已发展70多家放心粮油经销企业入盟;通过建材商会组织100家品牌经销商参加联盟。

该市消协明确今明两年将在医疗卫生、金融保险、公用服务、邮电通信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十大行业,以行业协会为纽带,重点推进行业各会员单位的入盟工作。

此外,徐州市睢宁县消协将“诚信承诺联盟”活动与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全县诚信“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品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南通市港闸区消协依托市场开办方,结合市场经营实际,制定了《商户诚信经营信用等级考评办法》,开展“服务创星工程”试点工作,调动企业入盟积极性。

这些地区的积极探索与实践,为我省全面开展“诚信承诺联盟”建设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地要认真学习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进一步做好“诚信承诺联盟”推进工作。

二、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开展“诚信承诺联盟”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今年4月,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苏工商〔2010〕6号),其中在大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有效促进扩大内需方面,明确提出“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消费维权救助体系”,“指导各级消协组织建立万家‘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推动企业诚信自律,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诚信承诺联盟”建设工作在全省全面启动以来,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各地的发展工作还不平衡,部分地区思想重视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工作进展不快。

各级消协组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首先,开展“诚信承诺联盟”建设是消协组织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行动。

中消协将“消费与服务”确定为2010年年主题,强调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拉动消费、扩大内需,迫切需要加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建设,营造让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省消协在全省推动建立“诚信承诺联盟”,就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其次,开展“诚信承诺联盟”建设是消协组织有效化解消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消费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消费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诚信承诺联盟”建设工作,让企业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作出公开承诺,有助于增强企业诚信自律意识,推动企业主动承担法律与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努力减少和化解各类消费纠纷,最大程度地减少消费领域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诚信承诺联盟”建设是我省消协组织对2007年以来开展“投诉不出门店”活动的新拓展,是推动企业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建设的新载体,是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的新探索,我们一定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自觉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第三,开展“诚信承诺联盟”建设是消协组织开展社会监督,实施消费引导的有效载体。

《消法》赋予消费者协会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监督,实施消费引导的职能。

建立“诚信承诺联盟”,一方面有利于消协组织更好地履行社会监督职能,通过对企业履约践诺行为的跟踪监督,督促企业诚实守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协组织更好地履行消费引导职能,通过对诚信企业的宣传展示,引导广大消费者在联盟成员企业放心消费。

全省各级消协组织要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诚信承诺联盟”的积极作用。

三、明确目标,逐步推进“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根据省消协《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立“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活动的通知》(苏消协(2010)第15号)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要突出抓好重点工作的落实到位。

当前主要任务有三项:

一是要明确本地区发展加盟企业的指标与进度。

全省的总体目标是三年发展万家企业入盟。

各地要在全省这一指标基础上,实行目标分解,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数量的实际状况,明确本地区企业入盟指标数、每年发展数,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到位,确保全省三年万家企业入盟的目标不落空。

二是要分阶段、有重点地做好“诚信承诺联盟”推进工作。

按照“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不断巩固和深化“诚信承诺联盟”建设工作,把“诚信承诺联盟”推进工作从重点抓试点单位、试点行业,向更多的企业、行业延伸,让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都有一批企业加盟,切实增强消费引导的功能,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

三是要抓好“诚信承诺联盟”的宣传与展示,扩大社会影响力。

各地要通过发布新闻报道、张贴联盟标识、开设相关网站、举办相关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展示“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成果与成员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进经验等,努力扩大这一活动的社会知晓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一活动,不断提升其社会影响力。

四、讲究方法,确保“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各地在开展“诚信承诺联盟”活动中,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特别是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善于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

要主动加强与有关行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的有关措施和制度,为企业开展诚信建设,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指导,促进“诚信承诺联盟”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是要有效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

要充分利用基层“一会两站”身处维权第一线的优势,安排其承担相关工作。

基层“一会两站”对符合入盟条件的企业要进行宣传动员,对申请入盟的企业要参与考察,对入盟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要参与监督。

三是要与各地“诚信单位”、“推荐商品”的认定工作有机结合。

根据“诚信承诺联盟”入盟条件,过去已被授予“诚信单位”称号的企业,可申请成为“诚信承诺联盟”的成员,新申请“诚信单位”、“推荐商品”的企业,要从已申请加入“诚信承诺联盟”的企业中择优认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要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机结合。

积极引导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先进示范单位加入“诚信承诺联盟”,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成果得以延续和扩大。

五是要确保公益性。

建设“诚信承诺联盟”是公益活动,确保其公益性,是消协组织持久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保证。

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这一原则,不得以各种名义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同志们,建立“诚信承诺联盟”是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新任务、新举措,使命光荣,任重道远。

希望同志们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诚信承诺联盟”建设,努力将我省消费维权事业推向新高度,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自主推进和行业自律相结合

深化“诚信联盟”创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广大消费者对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纠纷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消费纠纷的形式虽各有不同,但纵观其实质,很大程度源自企业诚信度的缺失,从而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为了消除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立的消费矛盾纠纷,达到强化企业自律、促进消费和谐的目的,常州市消协根据近几年全市消费纠纷的实际情况,经过不断的实践,逐渐摸索出一条从组建“个体性诚信”向“区域性诚信”深化的新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2009年启动“消费和解承诺企业联盟”

2009年3月份,常州市消协借鉴澳门等地的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出了“消费和解承诺企业联盟”,旨在通过企业公开承诺的形式,推动企业加强自我约束,增强诚信意识,为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辟一条新路。

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403家企业入盟。

为了保证“消费和解承诺企业联盟”能够规范运作。

首先,我们下发了《“消费和解承诺企业联盟”实施意见》,制定了《入盟企业商品与服务消费纠纷和解制度》和《“消费和解承诺企业联盟”入盟承诺书》,明确了入盟企业必须做出的承诺和遵守的义务,特别突出了“入盟企业当发生消费纠纷时必须首先立足于自行和解,在无法自行和解的情况下自愿接受消协调处结果”的要求,从而确保“诚信联盟”能够在一种规范、良性的局面下运行。

其次,为了保证“消费和解承诺企业联盟”健康规范发展,我们制定了三年跃升计划。

2009年主要是抓好在商贸流通、公共服务、房产家居等行业的入盟试点工作,2010年是全面拓展年,2011年是完善、提高年。

通过近两年的发展,现在入盟的企业基本涵盖了与消费者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各个行业,我们期望通过三年的运作,培育一批消费者认可的诚信单位和行业,基本形成具有常州特色的比较科学、完善的诚信评价体系。

最后,为了扩大“消费和解承诺企业联盟”的影响力和知晓度,我们一方面通过相关的新闻媒体和消协网站对入盟企业进行宣传,免费发放“消费和解入盟”店牌匾,并且从2009年起,我们规定所有参与评选的省、市级的“诚信单位”和“先进集体”的企业必须是入盟单位;另一方面,为了保证入盟企业始终在一个良性的平台上运转,我们依托工商部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加大了对入盟企业的管理,通过对入盟单位的日常监管和年检,对一些不守承诺且严重失信的企业,给予除名和摘牌,同时向社会公示。

这样,切实提高了“联盟”的公信力和消协的权威性。

二、进一步深化“诚信联盟”的内涵和特色

近年来,常州消协不断加大“诚信联盟”的创建力度,深化其内涵,通过组建“行业诚信联盟”、“市场诚信联盟”和“区域诚信联盟”等方式,探索从“个体性诚信”向“区域性诚信”转化的新机制。

1.借助行业协会之力,着力解决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紧贴消费者关心的热点和重点行业,加强协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组建“行业诚信联盟”,在重点行业有所突破。

2月份,市家装协会率先组建“诚信联盟”,16户家装龙头企业签署入盟协议书,一共交纳8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用于先行赔付。

“3·15”前夕,市美容美发行业率先在预付卡消费行业组建“诚信联盟”,9名入盟单位交纳2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

4月份,市装饰材料行业组建“诚信联盟”,以“欧派厨柜”为首的十个知名品牌交纳“诚信保证金”100万元。

三个行业协会组建“行业诚信联盟”,有助于经营者进一步提升品质意识和服务意识,对于消费者和经营者而言都是共赢的局面。

在三个“行业诚信联盟”中,美容美发行业“诚信联盟”的组建更是有着特殊的意义。

众所周知,对于预付卡消费有可能带来的消费隐患,一直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或措施来解决。

特别是部分不诚信商家通过发售预付卡而“卷钱走人”的案件时有发生,消协对此更是无能为力。

在2007年,常州就发生了“小汤事件”,最后通过市消协和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联手采取补救措施,由9家会员单位无偿承担美容卡义务,妥善化解了一起群体消费纠纷,挽回了749名消费者20万元的经济损失。

“小汤事件”的圆满解决,为我们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来消除有可能的消费隐患带来了契机,于是预付卡消费行业的首家“行业诚信联盟”应运而生。

一方面各入盟单位交纳的保证金可以起到一个先行赔付的作用,另一方面“如果入盟单位无法履行义务从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其它的入盟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更了给广大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此举在全省乃至全国是一个首创,为破解预付卡消费遇到的难题做出了积极的尝试,从而在预付卡消费行业倡导诚信经营带了个好头。

2.借助市场主办方之力,扩大“诚信联盟”的参与范围。

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常州消协所倡导的理念之一。

大型市场汇集了众多的商家,市场内商家“诚信度”的高低和“消费者至上”理念的强弱不但决定着市场的发展,而且对于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发挥好市场举办者的作用,通过他们的利益诉求来加强对商家的约束,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和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减少消费领域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促进市场秩序规范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今年,在我们的指导下,常州最大的建材装饰市场——东南陶瓷商城组建了由其商家参与的“市场诚信联盟”,共有50户市场内的信誉好、效益好、服务好的龙头企业加入。

一方面入盟企业在交纳了100万元的“诚信保证金”的同时,也全部加入省消协组建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联盟;另一方面,他们建立了“先行赔付制度”和“5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做出了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承诺。

下一步,市消协将加大组建“市场诚信联盟”的力度,争取有更多的大型市场参与进来,切切实实为消费者服务。

3.借助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之力,以点带面逐步深化。

为了巩固“诚信联盟”的创建成果,让更多的行业和区域加入到“诚信联盟”的创建中来,常州消协系统借助创建“放心消费”的春风,把“诚信联盟”的深化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加以拓展。

各辖市、区消协也根据组建“诚信联盟”的总体精神,在各辖区内通过不同的形式深化“诚信联盟”的创建工作。

新北区是常州市汽车4S店两大集中地之一,辖区内云集了奔驰、宝马、别克等多家国际驰名品牌的4S店共23家,其中有6家是省三A级汽车维修信誉企业6家、二A级企业4家、一A级企业2家。

新北区消协针对当前消费者对汽车销售、维修保养等反映比较强烈的情况,引导、组织辖区内全部的23家汽车4S店加入的“汽车4S店诚信联盟”中来,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等举措,完成“以企业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从而提升企业形象,树立品牌效应,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企业自身利益。

武进区消协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着力进行了以街道和行政村为单位的“区域性诚信联盟”的创建工作。

他们选取了湖塘镇花园街和郑陆镇牟家村委为创建工作的试点区域。

通过在创建区域内设置宣传强宣传,营造浓厚围;通过经营户张贴承诺书,加大区域内消费者的知晓度,为“诚信联盟”的创建赋予了新内容。

三、深度拓展,积极融合,扩大“诚信联盟”规模

今年,省消协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组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的文件,实质就是倡导企业树立“诚信为先”、“和解为先”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念,其核心是“诚信意识”的确立以及“投诉不出门店”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由于省“诚信联盟”和常州消协已开展的“消费和解承诺企业联盟”有诸多相似之处,因此,常州市消协根据这两年自身组建“诚信联盟”的情况,积极尝试将两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争取使两个联盟“合二为一”。

一方面,我们将任务进行分解,以各辖市、区消协分会为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逐户上门的方式向入盟单位宣传组建省“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的意义和作用,说明这两种联盟的相同和不同之处,以取得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

在经营户同意的情况下,填写我们专门制作的简易表格,成建制转移至“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中来,这样一方面减轻了企业负担,另一方面提高了消协的工作效率,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

另一方面,我们根据组建省“诚信联盟”的要求,积极发展入盟单位。

今年下半年各辖市、区消协组建的“市场诚信联盟”、“行业诚信联盟”和“区域诚信联盟”的入盟单位已全部加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

消费维权事业任重道远,“诚信联盟”的组建和深化,只是常州市消协探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机制的一种尝试,同时也是市消协一直所倡导的通过“消协牵头、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方式,发挥全社会的共同力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好诠释,这对于倡导诚信经营、拉动消费、提升信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必将推动消费维权事业进一步发展。

(常州市消费者协会)

 

倡诚信建和谐促发展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让老百姓放心消费的目标,按照消费放心城市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均得到有效提升。

2006年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40家企业被授予江苏省诚信单位称号,共评出苏州市“消费维权标杆企业”14家;苏州市诚信单位891家;苏州市“零投诉”企业524家;苏州市“消费者满意单位”247家;苏州市消费争议示范街20条。

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深化年主题,提出符合苏州消费维权实际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思路

苏州市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开展创建消费放心城市工作,按照“由点到线向面”推进的总体部署,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自始至终把“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作为核心工作来抓,丰富“3·15”活动内涵,并围绕这一核心工作,按照“消费与环境”、“消费与责任”、“消费与发展”、“消费与服务”等年主题要求,提出符合苏州消费维权实际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思路,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

例如,2006年我们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消费者、经营者携手构建诚信苏州、消费天堂——把诚信经验送到十万经营者手中”活动。

我们通过编辑出版10万册《诚信建设经验读本》,发放到十万经营者手中,为企业的诚信建设提供了学习资料。

2007年,我们组织开展“把消费维权网络建到消费者身边”活动,充分运用在村村社社、商贸企业建立起消费维权网络的优势,成功地将消费纠纷在第一时间化解在消费者的家门口。

2008年我们组织开展“做一个文明的消费者、守法的经营者”系列活动,号召经营者、消费者都要肩负起各自应尽的社会责任。

2009年我们又就如何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如何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向全市企业发出了“诚信经营求发展、加强维权促消费”的倡议,共同为促进苏州消费市场的和谐与发展贡献力量。

今年,为了使经营者从以往被动地维护消费者权益,转变成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使经营者由过去的你要我维权,转变成现在的我自己要维权,使维护消费者权益真正转变成为经营者搞好经营的内在动力,我们向全市经营者发出了“经营者——争当维护消费者权益主力军”的倡议,呼吁广大经营者自觉承担和履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

目前,全市已形成了一个创建工作目标一致、行动统一,努力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打造“诚信苏州·消费天堂”的氛围。

二、坚持企业主体,“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由点及线向面有序推进

放心消费创建就是要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满意消费。

一是抓“点”,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放心消费创建的第一责任人。

为有效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各类消费纠纷,我们对传统的维权工作思路做出调整,坚持 从本地实际出发,自2005年至今,开创性地在全市大中型生产、商贸、修理、服务企业的投诉站(监督站)中,开展争创“零投诉”企业的活动,切实将各类投诉及时消化在企业内部,做到消费者投诉不出企业门,活动坚持五年极具成效。

我们先后认定了五批“零投诉”企业,其中有329家企业连续4年获此称号。

此外,我们与市精神文明办联合开展了“诚信单位”、“消费维权标杆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工作。

还组织电动车维修企业和家装建材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二是抓“线”,拓展延伸创建领域。

我们在大力推进消费纠纷和解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零投诉”企业活动的外延,在全市商业、服务业特色街区中开展了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街”活动。

“消费争议和解示范街”标准分别从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逐一明确了创建的标准,重点是做到七个百分之百:

一是街内经营户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100%,街区内消费争议和解单位创建达标率达100%。

二是街区内消费争议和解机构覆盖率达100%。

三是街区内消费争议和解机构和解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四是消费争议和解企业自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投诉办结率达到100%。

五是消保委组织对和解企业发生的责任界定有误案例纠正率100%。

六是消保委组织定期开展对街区内消费争议和解机构专职人员《消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100%。

创建要求示范街区内有条件的商户,不分行业,不分规模,全部建立消费争议和解站(点)。

每个参加创建活动的企业都做到了“四个一”,即签订一份创建承诺书,配备一名以上的专(兼)职消费争议和解员,和解员持消保委颁发的资质证书上岗,统一使用“基层消费纠纷和解信息系统”。

至2010年年底,全市将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街20条。

涉及汽车、中介、旅游、餐饮、装修、建材、旅游、家具、百货、家电、食品等10多个行业,参与企业近3000家。

三是抓“面”,建立消费纠纷和解运作体系。

2008年3月,我们将太仓市作为试点,在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县级市)范围内,凡营业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贸企业、热点难点行业企业、城乡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的一般商贸企业中,探索建立了一套科学性、规范性、操作性较强的《县级市消费纠纷和解运作规范》。

《规范》中,明确了企业消费维权工作的组织机构、法规培训、纠纷调处、经营行为等运作规范。

按照“一般商贸企业”、“热点、难点行业企业”、“大中型商贸企业”三个层面,明确了三级诚信企业的评定标准以及三个层面的经营性企业、县级市消保委或下属分会在实践工作中全面掌握各自工作的侧重点,为全市消费纠纷和解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县级市消费纠纷和解体系运作规范》在太仓市的试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该市消费者投诉量呈现出较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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